第288章 时代变了
时代总有自己的特色,在这个神和人共存的“灵气复苏”时代,神祗、教会、凡人之间的关系,是绕不过去的结。
凡人需要神祗的力量,但也畏惧他们的存在,即使知道借用祂们的力量是一种饮鸩止渴,但却别无他法。
很多神祗过去也只是凡人,但当他们完成了升华,他们还有他们的附庸,却未必依旧这么认为。
但有的神祗却很亲善过往,愿意为凡人提供提供各种帮助。
因此,才有了官方认可的57现在是98位正神。
“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你怎么担保,如果社会秩序真的崩溃的哪一天,占据了大量社会资源的他们,不会瞬间成为独立军阀?或者说,正是因为祂们的顺从,才让他们在凡间占据了大量的份额,已经越来越难以收拾。”
即使柳子碑和他的下属犯下了重罪,最后案件依旧只是达到他们本人一级。
即使那个突然来访的外来者(疑似林中之女教会),对整个城市造成负面影响,最后也多半是发个通告,不痛不痒的批判两句换个小教会、小公司试试,真当官方的暴力机关是假的,试试就逝世。
背后有大佬的大公司、大势力、大教会,早就是国中之国状态,甚至很多人觉得他们会“听命令”,只是因为这样对他们的发展最好。
这些年,官方其实也越发察觉尾大不掉了,也严格限制了“一座城市一个神祗只有一个秘境”之类看似莫名其妙的限制规定,但能起多大效果,挺难说的。
只能说,现在由于官方还是最大的暴力机构和秩序集团,所以还镇得住场子,但在教会自己的“自留地”,官方的话语权还真不如本地地头蛇。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自己有了诺亚方舟的票,已经和大多数普通人不在一条船上了
“我的意见?你们知道红矮族吗?”
在这个时候,路平安还真有了点想法,或者准确的说,大猫给了他一个听起来很不错的选择。
“那是一种在六十多年前发现的异族,它们和它们的神祗,是某个世界毁灭后的遗民,众所周知,这带着‘娃’的‘离异者’,如果不做出重大改变的话,是很难找到‘下一任’的”
一个异族的庇护神,用方舟带着自己的族裔来到新世界,想要活下去不难,但混的好,就要接纳本土势力的改造,并大量吸纳本地居民作为新血。
但显然,大部分异族庇护神是做不到的.做得到的话,还是某个种族的庇护神吗。
红矮族,其实即不红也不矮,他们平均身高一米六七左右,虽然不算高,但和“矮人”、“矮妖”相差甚远,这个称呼其实有点恶意。
至于“红”,它们其实也是白中带黄的肤色.印第安人其实是黄种人,却一直被当做红皮,大概也是类似的结果。
只不过,它们一路流浪,也弄出了相当出色的锻造、附魔、种植工艺。
“.你们不知道是正常的,它们的神又不是正神,但我可以联络它们”
队长们都愣住了,他们是真的没有想到,路平安不仅有意见,貌似听起来还很靠谱。
“引进他们过来的,有几个优势的。”
“第一,他们需求高热的神源,最好是地属性的,是可以改造成地脉炉,用来冶炼他们可以量产准污染物品,甚至真正的禁忌物品。”
这瞬间,让近乎所有人都心动了。
在这个年代,量产军火自然是好事,谁家都不会嫌弃武器少的。
当前古城只有零散的工坊,根本没有秘境的工匠车间。
“其次,就是如果将其变成了工匠途径的秘境的话,我们这边不仅可以提高工匠职业者的进阶速度,还不用如常规秘境一样,投入重兵把守大家,应该都很累了吧。”
这一点,其实是更吸引人的东西。
每一个新生秘境,都会定期量产污染,必须以各种不同方式清理,就算有野生的职业者帮忙处理,外面也要有特勤队定期巡守、检查,工作量是不会少的。
本来特勤队的工作就超载了,一想到城市未来可能要多十几个甚至二十多个新生秘境,就让人头皮发麻。
“当然,也不仅仅是好处,坏处也摆在那里,它们不是很有钱,所以‘买秘境’的钱估计拿不出来,但按惯例,之后它们会拿禁忌物品和准污染物品来抵扣,这方面是不吃亏的,考虑到市场的军火基本都是溢价,最近还在疯涨,是肯定有赚的。”
最后,路平安补了一句。
“异族神的税,可比本族神的税重三倍,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像其他的大教会,寄人篱下的它们不敢逃税说不定,不,多半他们会用污染物品顶税,到时候转个手,还不是落到我们一线人员手中。各位,定期的军火补给啊。”
大猫路平安的话语,瞬间打动了所有人的心。
这年头,说到底还是职业者抱团取暖求生存,军火比钱币保值得多。
一个稳定量产准污染物品的工坊是不稳定因素?放在十年前,多半特勤队会直接把路平安举报,但现在,所有人都期望这样的不稳定因素多来一点。
“他们,口碑如何?”
“挺好,出了名的一手交钱一手办事,毕竟是外人,要讨生活的。”
但这个时候,有人却提出了意见。
“.不行的,他们是外族,我记得在这方面有特别条款,市内秘境是不允许开放给异族和异族神的。”
四队的队长,皱眉提出了意见,他是学者系的,对法条很敏感。
闻言,路平安一愣,接着,却笑了。
“是的,之前的确有这个规定,那是防备外族的.但就在一个月前的那次改革中,直接取消了,伱们没有看文件的原文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接受我们管辖的外族,也是我们的同胞’。”
时代变了,朋友。
(本章完)
时代总有自己的特色,在这个神和人共存的“灵气复苏”时代,神祗、教会、凡人之间的关系,是绕不过去的结。
凡人需要神祗的力量,但也畏惧他们的存在,即使知道借用祂们的力量是一种饮鸩止渴,但却别无他法。
很多神祗过去也只是凡人,但当他们完成了升华,他们还有他们的附庸,却未必依旧这么认为。
但有的神祗却很亲善过往,愿意为凡人提供提供各种帮助。
因此,才有了官方认可的57现在是98位正神。
“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你怎么担保,如果社会秩序真的崩溃的哪一天,占据了大量社会资源的他们,不会瞬间成为独立军阀?或者说,正是因为祂们的顺从,才让他们在凡间占据了大量的份额,已经越来越难以收拾。”
即使柳子碑和他的下属犯下了重罪,最后案件依旧只是达到他们本人一级。
即使那个突然来访的外来者(疑似林中之女教会),对整个城市造成负面影响,最后也多半是发个通告,不痛不痒的批判两句换个小教会、小公司试试,真当官方的暴力机关是假的,试试就逝世。
背后有大佬的大公司、大势力、大教会,早就是国中之国状态,甚至很多人觉得他们会“听命令”,只是因为这样对他们的发展最好。
这些年,官方其实也越发察觉尾大不掉了,也严格限制了“一座城市一个神祗只有一个秘境”之类看似莫名其妙的限制规定,但能起多大效果,挺难说的。
只能说,现在由于官方还是最大的暴力机构和秩序集团,所以还镇得住场子,但在教会自己的“自留地”,官方的话语权还真不如本地地头蛇。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自己有了诺亚方舟的票,已经和大多数普通人不在一条船上了
“我的意见?你们知道红矮族吗?”
在这个时候,路平安还真有了点想法,或者准确的说,大猫给了他一个听起来很不错的选择。
“那是一种在六十多年前发现的异族,它们和它们的神祗,是某个世界毁灭后的遗民,众所周知,这带着‘娃’的‘离异者’,如果不做出重大改变的话,是很难找到‘下一任’的”
一个异族的庇护神,用方舟带着自己的族裔来到新世界,想要活下去不难,但混的好,就要接纳本土势力的改造,并大量吸纳本地居民作为新血。
但显然,大部分异族庇护神是做不到的.做得到的话,还是某个种族的庇护神吗。
红矮族,其实即不红也不矮,他们平均身高一米六七左右,虽然不算高,但和“矮人”、“矮妖”相差甚远,这个称呼其实有点恶意。
至于“红”,它们其实也是白中带黄的肤色.印第安人其实是黄种人,却一直被当做红皮,大概也是类似的结果。
只不过,它们一路流浪,也弄出了相当出色的锻造、附魔、种植工艺。
“.你们不知道是正常的,它们的神又不是正神,但我可以联络它们”
队长们都愣住了,他们是真的没有想到,路平安不仅有意见,貌似听起来还很靠谱。
“引进他们过来的,有几个优势的。”
“第一,他们需求高热的神源,最好是地属性的,是可以改造成地脉炉,用来冶炼他们可以量产准污染物品,甚至真正的禁忌物品。”
这瞬间,让近乎所有人都心动了。
在这个年代,量产军火自然是好事,谁家都不会嫌弃武器少的。
当前古城只有零散的工坊,根本没有秘境的工匠车间。
“其次,就是如果将其变成了工匠途径的秘境的话,我们这边不仅可以提高工匠职业者的进阶速度,还不用如常规秘境一样,投入重兵把守大家,应该都很累了吧。”
这一点,其实是更吸引人的东西。
每一个新生秘境,都会定期量产污染,必须以各种不同方式清理,就算有野生的职业者帮忙处理,外面也要有特勤队定期巡守、检查,工作量是不会少的。
本来特勤队的工作就超载了,一想到城市未来可能要多十几个甚至二十多个新生秘境,就让人头皮发麻。
“当然,也不仅仅是好处,坏处也摆在那里,它们不是很有钱,所以‘买秘境’的钱估计拿不出来,但按惯例,之后它们会拿禁忌物品和准污染物品来抵扣,这方面是不吃亏的,考虑到市场的军火基本都是溢价,最近还在疯涨,是肯定有赚的。”
最后,路平安补了一句。
“异族神的税,可比本族神的税重三倍,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像其他的大教会,寄人篱下的它们不敢逃税说不定,不,多半他们会用污染物品顶税,到时候转个手,还不是落到我们一线人员手中。各位,定期的军火补给啊。”
大猫路平安的话语,瞬间打动了所有人的心。
这年头,说到底还是职业者抱团取暖求生存,军火比钱币保值得多。
一个稳定量产准污染物品的工坊是不稳定因素?放在十年前,多半特勤队会直接把路平安举报,但现在,所有人都期望这样的不稳定因素多来一点。
“他们,口碑如何?”
“挺好,出了名的一手交钱一手办事,毕竟是外人,要讨生活的。”
但这个时候,有人却提出了意见。
“.不行的,他们是外族,我记得在这方面有特别条款,市内秘境是不允许开放给异族和异族神的。”
四队的队长,皱眉提出了意见,他是学者系的,对法条很敏感。
闻言,路平安一愣,接着,却笑了。
“是的,之前的确有这个规定,那是防备外族的.但就在一个月前的那次改革中,直接取消了,伱们没有看文件的原文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接受我们管辖的外族,也是我们的同胞’。”
时代变了,朋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