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发现秘密
第139章 发现秘密
“嗯,我明白了。”林爱红小心翼翼地收好玻璃瓶。
回到自己家,林爱红不敢耽搁,迅速开始收拾衣服。
好几年前,她男人就外出打工了,直到现在也没回来,她的公公婆婆也都不在了,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女人,无牵无挂的,说走就走。
“爱红,刚才你去哪了?我找你好一会儿了。”
没过一会儿,屋外突然响起刘大彪的声音。
“他,他咋来了?”林爱红大吃一惊,脸色顿时白了下来。
要是让刘大彪发现她要跑路,那可就麻烦了。
摇晃颠簸的拖拉机上。
坐在后斗的林爱红,忽然发现拖拉机行驶的方向不对劲。
“大彪,这条路并不是去乡里的,而是去县城。”
她急忙望向坐在一旁,打着盹的刘大彪。
一个多小时前,她刚从秦云家拿药回来,正准备收拾东西,去南方打工避难。
刘大彪突然找上门,要她一起去乡里,帮忙拿几十斤猪肉回来,犒劳她和刘二狗、刘大柱等手下。
犒劳的理由是她们为刘大彪守护地盘。
听到有猪肉拿,林爱红想都不想,当场就答应了。
她认为,这段时间自己为刘大彪和陈艳红干了好几件事情,还陪刘大彪做了那种事情好几次,这些猪肉是她应得的。
把猪肉拿到手后,再去南方打工。
这是林爱红的想法。
一路上她都认为这个想法很完美,临行之前还能吃一顿肉,真不错。
可没想到,她发现拖拉机行驶的方向并不是乡里,而是县城。
刘大彪售卖猪肉的摊子都在乡里,想要拿猪肉,怎么能去县城呢?
他说去乡里拿猪肉的事情,十有八九是谎话。
林爱红有些不安起来。
“对,就是去县城。”刘大彪睁开睡眼惺忪的鱼泡眼。
“你不是说去乡里吗?咋又改变主意了?”林爱红面色难看,一颗心开始七上八下。
刘大彪为什么要骗她?
难道已经发现她跟秦云的事情了?
“我没改变主意,一开始我就准备去县城。”
“那……那你为啥要骗我?”
早知道刘大彪要带她去县城,她肯定会找借口推辞。
从桃花村到县城,至少要半天时间,一来一回几乎要花费一天时间,林爱红哪还有机会跑路去南方?
“爱红,你咋这么笨啊?我这是在关心、照顾你,咋说骗你呢?”
“关心、照顾我?”
“我要去县城找王少爷,让他帮忙验证秦云写的那个配方。
对于你来说,就是陪我去县城办好这件事情,你就相当于是我的贴身秘书,在那些大公司里,只有能力优秀,又长得漂亮的女人,才能当上老板的秘书,现在我让你当这个职务,你说我是不是在关心、照顾你?”
刘大彪唾沫横飞地说了一大堆。
“秘书?”
林爱红才不愿意担他的秘书。
刘大彪说得好听,可她十分清楚,这个家伙不就是看上她的身子,想在县城办事的期间,能陪他做那种事情。
在这之前,刘大彪从来不喜欢带村里的女人去县城玩。
他认为村里的女人太老土了,根本比不上城里的女人洋气。
可这一次,他染上了水泡病,极有可能已经爆发出来了,城里女人讨厌他,只能从村里带一个女人去解闷。
林爱红非常清楚他的龌龊心思,也十分反感充当陪他做坏事的秘书。
她已经从秦云手中得到治病的草药,很快就能摆脱水泡病和寄生虫的困扰。
可要是再陪刘大彪做那样的事情,她的病可就永远也治不好了。
更麻烦的是,秦云告诉她,草药糊糊的药效只能维持八个小时,她一定要在八个小时内,分两次服下。
要是陪刘大彪去了县城,她哪还有机会服药?
“大彪,艳红姐早就想跟你去县城玩玩,趁着这个机会,你为啥不带她去,让她给你当秘书啊?”
“别听她瞎说。前前后后我喊了她至少有八次,都被她拒绝了,她说城里空气不好,车多人多,吵得慌,还是呆在村里清静、舒服。”
刘大彪撇了撇嘴,一脸扫兴的样子。
林爱红眼神变幻了几下。
她知道陈艳红说得这些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陈艳红想留在村里,跟刘大柱鬼混。
刘二狗和周翠娥也都知道这件事情。
只有满头绿油油的刘大彪,被蒙在鼓里。
林爱红没心思想这件事情,她正急着为自己开脱。
“大彪,今天我身子不舒服,你还是另找一个女人给你当秘书吧。”
“身子不舒服?”
刘大彪斜眼看着她,“两个多小时前,咱们俩才刚刚做过那种事情,你的身子不是好好的吗?哪有不舒服?”
“我……我……”
林爱红面色难看,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其它的借口。
“你该不会是想别的男人了吧?”
“不,不不,我心里只有你。”
林爱红强忍着恶心,说着违心的话。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刘大彪听了这句话后,才咧嘴笑了,一把搂过林爱红,伸出油腻的手,捏住她的下巴。
“只要你能让我满意,我就带你去县城最大的批发城,给你买两套新衣服。”
“谢谢彪哥,我有衣服穿。”
林爱红委婉地拒绝道。
批发城全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刘大彪真抠门。
“你们女人不都喜欢新衣服吗?况且那可是县城里出的新衣服,比你身上的衣服高档多了。”
刘大彪不屑地看了看她身上的旧衬衫。
此时此刻,林爱红最想要的是离开这里,而不是县城里的廉价地摊货。
她还想要拒绝,刘大彪抢先一步握住她的手。
“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我让你干啥你就干啥,等回来的时候我再给你买一双新鞋。”
“大彪,我……”
“行啦,这事就这么定了。”
刘大彪不耐烦地打断林爱红。
闻到林爱红身上的一股味道,他居然又不老实了。
没经过林爱红同意,那只手就不老实起来。
“咦?你身上藏了啥?”
很快,刘大彪的手就摸到一个坚固奇怪的东西。
“没,没啥东西……”林爱红脸色发白。
没等她说完,刘大彪的手就伸进她衣服里,再抽出来时,手上多了一只小玻璃瓶。
(本章完)
“嗯,我明白了。”林爱红小心翼翼地收好玻璃瓶。
回到自己家,林爱红不敢耽搁,迅速开始收拾衣服。
好几年前,她男人就外出打工了,直到现在也没回来,她的公公婆婆也都不在了,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女人,无牵无挂的,说走就走。
“爱红,刚才你去哪了?我找你好一会儿了。”
没过一会儿,屋外突然响起刘大彪的声音。
“他,他咋来了?”林爱红大吃一惊,脸色顿时白了下来。
要是让刘大彪发现她要跑路,那可就麻烦了。
摇晃颠簸的拖拉机上。
坐在后斗的林爱红,忽然发现拖拉机行驶的方向不对劲。
“大彪,这条路并不是去乡里的,而是去县城。”
她急忙望向坐在一旁,打着盹的刘大彪。
一个多小时前,她刚从秦云家拿药回来,正准备收拾东西,去南方打工避难。
刘大彪突然找上门,要她一起去乡里,帮忙拿几十斤猪肉回来,犒劳她和刘二狗、刘大柱等手下。
犒劳的理由是她们为刘大彪守护地盘。
听到有猪肉拿,林爱红想都不想,当场就答应了。
她认为,这段时间自己为刘大彪和陈艳红干了好几件事情,还陪刘大彪做了那种事情好几次,这些猪肉是她应得的。
把猪肉拿到手后,再去南方打工。
这是林爱红的想法。
一路上她都认为这个想法很完美,临行之前还能吃一顿肉,真不错。
可没想到,她发现拖拉机行驶的方向并不是乡里,而是县城。
刘大彪售卖猪肉的摊子都在乡里,想要拿猪肉,怎么能去县城呢?
他说去乡里拿猪肉的事情,十有八九是谎话。
林爱红有些不安起来。
“对,就是去县城。”刘大彪睁开睡眼惺忪的鱼泡眼。
“你不是说去乡里吗?咋又改变主意了?”林爱红面色难看,一颗心开始七上八下。
刘大彪为什么要骗她?
难道已经发现她跟秦云的事情了?
“我没改变主意,一开始我就准备去县城。”
“那……那你为啥要骗我?”
早知道刘大彪要带她去县城,她肯定会找借口推辞。
从桃花村到县城,至少要半天时间,一来一回几乎要花费一天时间,林爱红哪还有机会跑路去南方?
“爱红,你咋这么笨啊?我这是在关心、照顾你,咋说骗你呢?”
“关心、照顾我?”
“我要去县城找王少爷,让他帮忙验证秦云写的那个配方。
对于你来说,就是陪我去县城办好这件事情,你就相当于是我的贴身秘书,在那些大公司里,只有能力优秀,又长得漂亮的女人,才能当上老板的秘书,现在我让你当这个职务,你说我是不是在关心、照顾你?”
刘大彪唾沫横飞地说了一大堆。
“秘书?”
林爱红才不愿意担他的秘书。
刘大彪说得好听,可她十分清楚,这个家伙不就是看上她的身子,想在县城办事的期间,能陪他做那种事情。
在这之前,刘大彪从来不喜欢带村里的女人去县城玩。
他认为村里的女人太老土了,根本比不上城里的女人洋气。
可这一次,他染上了水泡病,极有可能已经爆发出来了,城里女人讨厌他,只能从村里带一个女人去解闷。
林爱红非常清楚他的龌龊心思,也十分反感充当陪他做坏事的秘书。
她已经从秦云手中得到治病的草药,很快就能摆脱水泡病和寄生虫的困扰。
可要是再陪刘大彪做那样的事情,她的病可就永远也治不好了。
更麻烦的是,秦云告诉她,草药糊糊的药效只能维持八个小时,她一定要在八个小时内,分两次服下。
要是陪刘大彪去了县城,她哪还有机会服药?
“大彪,艳红姐早就想跟你去县城玩玩,趁着这个机会,你为啥不带她去,让她给你当秘书啊?”
“别听她瞎说。前前后后我喊了她至少有八次,都被她拒绝了,她说城里空气不好,车多人多,吵得慌,还是呆在村里清静、舒服。”
刘大彪撇了撇嘴,一脸扫兴的样子。
林爱红眼神变幻了几下。
她知道陈艳红说得这些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陈艳红想留在村里,跟刘大柱鬼混。
刘二狗和周翠娥也都知道这件事情。
只有满头绿油油的刘大彪,被蒙在鼓里。
林爱红没心思想这件事情,她正急着为自己开脱。
“大彪,今天我身子不舒服,你还是另找一个女人给你当秘书吧。”
“身子不舒服?”
刘大彪斜眼看着她,“两个多小时前,咱们俩才刚刚做过那种事情,你的身子不是好好的吗?哪有不舒服?”
“我……我……”
林爱红面色难看,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其它的借口。
“你该不会是想别的男人了吧?”
“不,不不,我心里只有你。”
林爱红强忍着恶心,说着违心的话。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刘大彪听了这句话后,才咧嘴笑了,一把搂过林爱红,伸出油腻的手,捏住她的下巴。
“只要你能让我满意,我就带你去县城最大的批发城,给你买两套新衣服。”
“谢谢彪哥,我有衣服穿。”
林爱红委婉地拒绝道。
批发城全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刘大彪真抠门。
“你们女人不都喜欢新衣服吗?况且那可是县城里出的新衣服,比你身上的衣服高档多了。”
刘大彪不屑地看了看她身上的旧衬衫。
此时此刻,林爱红最想要的是离开这里,而不是县城里的廉价地摊货。
她还想要拒绝,刘大彪抢先一步握住她的手。
“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我让你干啥你就干啥,等回来的时候我再给你买一双新鞋。”
“大彪,我……”
“行啦,这事就这么定了。”
刘大彪不耐烦地打断林爱红。
闻到林爱红身上的一股味道,他居然又不老实了。
没经过林爱红同意,那只手就不老实起来。
“咦?你身上藏了啥?”
很快,刘大彪的手就摸到一个坚固奇怪的东西。
“没,没啥东西……”林爱红脸色发白。
没等她说完,刘大彪的手就伸进她衣服里,再抽出来时,手上多了一只小玻璃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