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儿身上的铃击响,在沙风中久久徘徊,时而稀疏,时而拖沓。
    一支上百人的马队从西烽火出发,一路向东而行,准备返回紫塞雄关。
    北蛮入侵,这里的一座座烽火台,已经完成了它特殊的使命,徒留毫无意义。
    而对于探马营的士兵们来说……只要全员能平安回到紫塞,就是胜利。
    天边,巨大云层遮住了太阳,寒气四溢,探马营的士兵们嘴唇干裂,脸上起了白色的皮屑。马背上,厚重的包袱及笼箱压得马匹喘不过气来,大漠特有的鬼天气,使得战马的蹄声更加滞重,士兵们只得不停地拍击着它们的背部,催促行进。
    “紫塞的二城,似乎很热闹啊。”一名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士兵,正伏地聆听,口中喃喃自语。
    这个家伙,居然能听到三十多里开外的声音?当真了得!
    “呵呵,那是。大战将至,外城,内城,台城部队肯定要陆续往二城方向集结。”一名中年军汉策马游弋上前,看了士兵一眼,眼神精明而凌厉,正是探马营伯长——老梁头
    而这名趴在地上的士兵本人,双目亦是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有着饱经风沙磨砺的黝黑的脸,身上则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全不似士兵,反倒更像是江湖侠客,正是杨霆风无疑。
    “梁头啊,距此不远,就是燕山飞骑的营地,一会经过时,我们是否派人前去知会羌人,共同撤退二城?”
    梁宗山一听,心头一震,对了,自己居然差点忘了这一茬。
    按杨霆风所带回的情报,燕山飞骑与苍狼游骑似乎在边境杠上了,而通知他们在营地的族人撤回紫塞,本来理所应当,无可厚非。可郭延载先前的话,还犹在老梁耳畔,久久不能散去。
    若真如他影卫的同乡所说,边镇的异族首领们,疑有异动。那么,将羌人们一同带回二城,就意味着自己将担着极大的风险......一番斟酌之下,他也有些举棋不定。
    他的犹豫,杨霆风都看在眼里,男人眼光陡然一亮,却欲言又止。
    老梁头立即觉察了:“小子,有话就说,有屁快放!”
    杨霆风这时已站起身来,思考片刻,好一会才道:“梁头,我曾听闻,哥舒老帅与羌人首领之间关系还挺好的,是吗?”
    老梁头哼声道:“狗屁,什么关系挺好,利益相交而已。只不过,这三十年来,无论羌人们要什么,老帅都能答应。出得起价钱,这关系,即使不好也变得要好了。”
    “恩,有理!”杨霆风继续道,“说句不敬的话,倘若蛮子能出更高的价码;那么,这些羌人是否会随时撕毁盟约,背叛朝廷?”
    “嘿嘿,那也未必。要知道,羌人们之间也并非是铁板一块,尤其是这羌王的名号,盯着那位子的首领有很多,而有实力问鼎的,至少有三位——迷当家、长孙家、冉尨家。”老梁头一边说着,一边吐了一口痰,可杨霆风倒是有点听迷糊了,他不解道:“梁头,我没明白您的意思?”
    却听梁宗山又咳嗽一声,低声说道:“小子,先上马,咱边走边说。”
    杨霆风点了点头,转身跨上格尔贡战马,两人并辔驰了一阵,老梁头突然喀吐一声,又吐出一口浓痰,缓缓解释道:“小鬼,俺刚才的意思是,羌人即使要反叛朝廷,也只会是三家其中之一,并不会全他娘都反了。”
    “哦?这又是为何?”杨霆风听得愈发有些迷糊。
    “理由很简单,三家都想借助老帅的紫塞边军,回凉州夺得那羌王宝座。”说到这里,老梁头取出腰间的羊皮水囊,仰天猛灌一气。
    杨霆风心下一动,道:“莫非,血蛮可汗霍伊玄也会答应这其中一股势力,许以羌王的位置?”
    老梁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也对,但也不对!”
    杨霆风怔了一怔,“恩?何解?”
    “道理很简单,无论迷当家族还是冉尨家族或者长孙家,有实力,手底下的军队也算是久经战阵,装备精良且训练有素,但只一点,出师无名。可是,如有紫塞边军助力,加上大胤朝廷正式的册封,却可立马他娘的名正言顺,问鼎这凉州羌王之位。”
    “原来如此!”杨霆风猛然醒悟,又忍不住好奇道,“那霍伊玄呢?凉州也不算是他的地盘范围吧?”
    “小子,你说的不错,就目前来说,凉州尚处于叛乱阶段,既不藩属朝廷,也他娘的不归他蛮人管!”老梁摘下大胤制式司马盔,掞了掞头皮,说道:“可是,一旦霍伊玄攻下了紫塞,那么,羌蛮就能合兵一处,一马平川,从关外入主关内;到那时,是南下帝都,亦或北上凉州岂不是由得他们说了算?”
    “说的是!”杨霆风暗暗点头,倒是听了个稀奇。
    老梁又喝了一大口水,继续接道:“传闻当年,迷当、冉尨、长孙的三家族长在哥舒老帅的撮合下,共同发下了毒誓,将来一旦平定凉州,无论朝廷将这羌王之位最终册封谁家,其余势力,不得有任何异议。若有异,羌人可群起而杀之。随后,众首领还当众杀白马为誓。现在,你可明白来龙去脉了吧?”
    “明白了,也就是说,想要这凉州王,三家必须先得承认大胤朝廷政权的合法性。”杨霆风恍然大悟,“其次,我们假设这其中一家投靠了蛮子;那么,其余两家就会立刻群起灭之,难免先来一场同族阋墙!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三家同时反叛,可这羌王的宝座只此一个,日后就算能打回凉州,夺得王位,可三家彼此间却也会水火不容,不共戴天,无论是哪种结果,我朝皆可立于不败之地,是这意思不?”
    “嘿嘿,没错。这正是老帅幕僚谭先生所说的阳谋。羌人们明知是计,却依旧得钻!”老梁将水囊拧好,重新放回腰间,轻描淡写地道:“毕竟,在朝廷的庇佑之下,任何家族还是有三成的机会得到羌王之位。若是跟着蛮子,搞不好,连那一成的机会都会化为泡影。”
    杨霆风皱了皱眉,却又回想到当初的那个疑问——究竟要不要通知羌人们撤退关内
    然而,老梁头却突然自顾自地拍马上前,兴奋地扯着嗓子大喊:“弟兄们,紫塞!就快到了!都给我加把劲,到了二娘客栈,我请诸位吃烤羊!”
    烤羊?探马营的军士们,精神瞬间一震,所有的马匹都被催得快跑起来,一时间,铃铛声急促无比。
    马队继续向着紫塞行进,在这广袤一色的天地间便有了数百个黑点移动的痕迹,干燥的沙土上,仅有的几片枯黄牧草,也被零碎的马蹄印儿给踩蔫了......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都护铁衣冷难着,雪上空留马行处。
    路过燕山羌人营地,走过沙海无涯,趟过一片水草地,便出现一条极其宽广平整,远远延伸的驿道。
    驿道的尽头,隐隐可见一座高大雄伟的城池。
    那便是紫塞的二城,进了城,才算是真正进了大胤的地界。
    那二城虽说看着近,其实也有近二十里路,离城越近,越发觉得这是一座雄城。
    行得更近些,但见:
    城高十丈,长五余里,青色的城砖,古朴厚重。
    “二城二城,说起来,这二城只是紫塞外五城之一,可仅这一城,至少可抵蛮兵五万。”杨霆风不禁暗暗赞叹。
    行不多时,马队终至城门处。
    离得城门不远,早已布置了无数的木质的拒马;或矩形、或菱形或是三角形,枪头穿在拒马横木之上,枪尖向外,间隔还设有刺铁丝,其主要作用,乃是防御蛮族大规模的骑兵冲击,故又名拒马枪。
    杨霆风抬眼一看,拒马之后,早已站着七行五列重步兵守卫。
    这些军士,上半身着铆皮板甲,肩上带有白鹿臂铠,大腿处有扎甲,脚踝绑有八条胫铠,左手持虎尾钩镰枪,右手磐龙大盾,个个盔甲锃亮,一脸的精悍之色。
    杨霆风知道,这些士兵,乃是‘甲阵营’的精锐士兵,百战余生的铁血老兵。
    而城墙上,则增加了许多中垒营重矛手在值岗,作为外五城中军五营中的重装步兵部队,中垒营采用前朝北辰军五校制度,平时拱卫二城,战时则编入作战部队。
    中垒营甲胄齐整纪律严明;作为二城第二道防线,在敌军冲破甲阵营后就会被中垒营牢牢钉住,他们还拥有金锋,银剪,一长一短两种步战长枪,可以组成严密的枪阵,即便是全身披挂有板甲锁子甲的蛮族“铁浮图”重骑兵也难以突破。
    另外,在二城的角楼之上,还有往来的强弓营横山射手在来回巡哨,那股子杀力,如狂风瑟瑟,扑面如刀。
    这些弓手,才是二城真正的‘杀手锏’,‘大杀器’!
    如果说,甲阵营与中垒营是二城的‘盾’,那么强弓营就是二城的‘矛’。
    这些从军中严格挑选的精锐弓兵,人人身材高大,臂力过人,能开十石之弓,每人负五十支月牙颈切箭,五十支破甲锥形箭,身背四棱铜锏或虎眼钢鞭,腰则佩铁黥逆刃刀,鬼面覆耳犀皮甲,即便是近身作战,也能丝毫不落下风。
    在得到进入许可后,探马营众人,又往东行了十余里地,总算来到了二城硕果仅存的一家客栈。
    说是客栈,其实那也就是一个很粗陋的酒肆。
    毕竟,在整个二城的地盘上,好地方大多都被军营给占了,有间土房子就算不错了,也没有人会挑剔什么。
    这间由泥巴,还有石头构建的客栈,从远处眺去,就是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仿佛连风沙都能随时将它掩埋。
    店门口外,倒是竖了个跟气派的胡杨木杆,杆子上的大旗迎风飘扬,旗上写了四个字:二娘客栈
    客栈的驿道上,数十道深碾的轮痕还清晰可见,继而就是无数零乱的马蹄印子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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