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气温降低,山风起,秦风下令在一处山凹扎营,因队伍连续行军数日,将士们多有倦色,他打算让队伍在此休整一日。
趁着天色还早,将士们快速的把营帐扎起来,为了防止可能变天下雨,在每一顶营帐周围都必须挖排水沟,再把这些排水沟连通,出水口要通往营地外的地势最低处。
营帐扎好之后,所有伙夫前往辎重分发处领取米粮为将士们制作吃食,但仅此米粮也不行,还需搭配野菜、野蘑菇、木耳之类的补充营养,这个事情由辎重营负责派人去采摘。
此时秦风正蹲在营帐内,面前放着一盆清水,他戴着兽皮手套,拿着一根缝衣针在一块黑色的石头上来回摩擦几下之后放入一片船型树叶之内。
他小心拿着树叶轻轻放在清水上,树叶载着缝衣针开始缓慢转动起来,很快便停下,针头指向一个方向。
这几日在山中行军,天气又不好,一直是阴天,太阳都没出来过,将士们在山中行走都无法辨别方向了,秦风不得不用这个办法来确定南北方向。
他端着水盆走到营帐外,看了看缝衣针指着的方向,再一看来时的方向,不由爆出一声粗口:“草!”
“都尉,发生何事?”听到骂声的杨弘从旁边的营帐内走出来问道。
秦风说道:“今日吾等行军走错了方向,我等应当是往北走,但今日却一天都在往东走!”
“啊?都尉是如何得知我等今天行进方向是往东?”杨弘疑惑的问道。
“汝看这盆内,针尖指着的方向就是北方,吾等是从左边而来,左边是西边!”
杨公很好奇,他蹲在盆边看了看,“如何确定针尖指着的方向就是北?”
秦风正要开口跟他解释,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难道跟他讲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叫地球,地球的有磁场?真要讲清楚,估计几天几夜都讲不完。
“汝无须知晓,只需知晓针尖指的方向是北就行了,就如同汝是汝父与汝母所生是一个道理,这是铁律!”
杨弘听到秦风如此比喻,脸上的肌肉抽个不停,只得说:“如此说来,今日吾等的确走偏了方向,明日再纠正就是了!”
这时负责辎重营的官员走过来禀报:“都尉,适才卑下派人去林中采摘野菜、山菇、木耳,去时三十人,却只回29人,有一人未回!”
当了逃兵?
秦风皱眉问道:“或许是在林中迷路了,可曾派人去搜寻?”
官员说道:“派人去寻了,未曾找到,但在采摘野菜之地找到了装菜的竹篓,人却不见踪影!”
杨弘说道:“都尉,应当是逃了,只是此时天色已晚,也不知那人逃向何方,在下估计夜间也逃不出多远,定会躲在某处歇息,等天明再逃,不如等天明之后派兵去追!”
秦风考虑了一下,反正明天队伍要在这里休整一天,正好派人把那逃兵追回来,他当即点头:“也好!”
深夜,山风刮得呜呜作响,犹如鬼物降临。
营地里各处堆着柴火烧得正旺,一队队巡逻队伍在营中沿着固定的路线不停的巡逻。
各处火堆烧得渐渐熄灭,只有一两处火堆还在燃烧,营地中陷入了昏暗之中,巡逻队的队伍中将士们也不停的打着哈欠。
靠近树林边的一座营帐内,一个兵士揉着眼睛坐拉起来,他拉开裹在身上的毡布钻出营帐走到树林边一个树下解手。
随着尿液排出,小腹腹胀感消失,兵士舒服了不少,热量的损失让他不由打了一个哆嗦。
这时似乎从树林中有东西过来,他抬头一看,一个巨大的黑影遮住了光线,他瞪大着圆溜溜的眼珠子,眼神表情中充满了极度的恐惧,还不等他发出叫喊声,一只巨掌拍下来,他便当场饮恨西北。
清早,营地里热火朝天,各个土灶锅里升起热气腾腾的水蒸气,食物的香味笼罩整个营地。
将士们围坐在营帐前的火堆边吃着饭食聊着天。
秦风端着一碗肉糜汤来到小乔的营帐,小乔见他到来,问道:“汝怎的来了?”
“给汝端来一些肉糜汤,吾专门叫伙夫做的,你尝尝看!”秦风说着就把陶碗放在木桌上。
小乔一看,那汤中漂浮着一些肉糜,还有蘑菇、野葱末和油腥子,闻着挺香,看上去也忍不住流口水,真想喝一口,但想到秦风对她做的恶事不可原谅,当即摆起冰冷的脸:“侍女已做了吃食,汝拿走吧!”
“矫情!你要再矫情,吃亏的可就是你自己!”秦风说了一句,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侍女走进来问道:“小姐,都尉拿来甚么?”
“在桌上呢,自己看!”小乔说了一句,转身坐在了小马扎上。
侍女凑过去一看,“哇,好香,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小乔生气道:“汝想吃就吃吧,反正是那坏人拿来的,倒了挺可惜的!”
侍女吞了吞口水,摇头道:“这可是都尉拿来给小姐享用的,婢子看不敢,婢子去烧火了!”说完连忙走了出去。
军中的肉干、腌肉都有限,而且骡子、驴子都要用来驮运辎重,轻易不能宰杀,因此将士们的伙食之中每隔几天才有一次肉吃,而且少得可怜,要么熬成肉糜,要么煮汤,毕竟人数太多,就算有再多的肉也不够吃的。
如今每个人看见肉就眼睛发绿。
肉糜汤在营帐内散发着热气香味,坐在旁边的小乔抽了抽鼻子,腹中传来饥饿的咕噜叫声,嘴中津液生出,让她忍不住扭头看向桌上那碗肉糜汤。
要不,喝一口?
不不,不能,那坏人送的东西,吾不能吃!
可是实在太香了,太饿了,就喝一口,只喝一口,绝不多喝,他们定然看不出来!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侍女进来一看,桌上的陶碗内空空的,“呀,小梅说小姐不吃都尉拿来的食物,放着浪费就太可惜了,她还叫婢子进来喝掉,没想到碗中已没有了,难道放在进来了老鼠么?”
小乔被侍女说得脸色一红,认不出呵斥:“哪有老鼠,还不把碗拿去洗了给那坏人送回去?”
“哦,哦,原来没有老鼠啊,嘻嘻!”侍女嬉笑着拿着陶碗出去了。
小乔红着脸,“这死妮子,竟敢故意调笑于吾!”
大帐内,秦风正在进早膳,黄翊走进来禀报:“都尉,二营第九曲第六屯第五什昨夜有一兵卒不见了,今早分发早食时,什长就没见过此人,同帐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去了何处,什长带人去找,也没找到,但······”
秦风绷着脸:“说!”
“他们在营帐旁边的树林边上的一个大树下发现了大量血迹,还有大足印”
秦风当即起身:“带吾去!”
几人穿着营地很快来到了失踪兵卒居住的营帐,秦风进去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紧接着来到了树林边的大树下,这里距离营帐只不过二十米的距离。
“都尉请看,此处、此处,都有血迹!”
秦风蹲下查看,树干上附着着已经干涸的血迹,他伸手擦了擦,凑到鼻子下闻了闻,的确是血腥味。
旁边的地面上,还有一些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像白色浆糊,秦风用树枝挑起来凑到鼻子下闻了闻,他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扔掉了树枝站了起来。
“汝说的大足印在何处?”
在黄翊的带路下,几人走了十几米停了下来,秦风就看见前方潮湿的地面上出现几个大足印,刚刚走过来的途中没有发现足印是因为地面干燥,而前面地面潮湿,有活物经过就留下了足印。
秦风走到这一排足印其中一个旁边蹲下,这个大足印看上去并非是人类或者灵长类动物的足印,反而像猫科类或者犬类动物的足印。
但是,这类动物应该有四个足印,而这里只留下两排足印,猫科和犬科动物不可能只有两只脚吧?
他张开五指在足印上比划了一下,发现这足印比他张开五指还宽一倍有余。
“嘶——”秦风倒抽一口凉气,这得多大体型的动物才有这么大的脚印啊?
究竟是什么动物?老虎?豹子?狼?
“来人,去把两位先生请过来!”秦风下令道。
“诺!”
杨弘和阎象很快被请了过来。
“见过都尉!”二人行礼道。
秦风招呼他们走过来:“昨天傍晚扎营时,外出摘菜野菜蘑菇的人当中有一人未归,当时吾等认为是逃了,但今早发现营中有一兵卒失踪,什长带人寻找未果,却在此处发现了大量血迹和这些足印,二位先生过来看看!”
杨弘和阎象看到那么大的足印时都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二人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只听杨弘说道:“如今我军三千人马,气势滔天,按理说一般的野兽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可竟然还有野兽来袭击营地,且这足印有违常理,老夫活了五十岁,还从未听说过有两只脚的如此巨大野兽,这脚印看上去像猫或者犬科,实在难以置信!”
趁着天色还早,将士们快速的把营帐扎起来,为了防止可能变天下雨,在每一顶营帐周围都必须挖排水沟,再把这些排水沟连通,出水口要通往营地外的地势最低处。
营帐扎好之后,所有伙夫前往辎重分发处领取米粮为将士们制作吃食,但仅此米粮也不行,还需搭配野菜、野蘑菇、木耳之类的补充营养,这个事情由辎重营负责派人去采摘。
此时秦风正蹲在营帐内,面前放着一盆清水,他戴着兽皮手套,拿着一根缝衣针在一块黑色的石头上来回摩擦几下之后放入一片船型树叶之内。
他小心拿着树叶轻轻放在清水上,树叶载着缝衣针开始缓慢转动起来,很快便停下,针头指向一个方向。
这几日在山中行军,天气又不好,一直是阴天,太阳都没出来过,将士们在山中行走都无法辨别方向了,秦风不得不用这个办法来确定南北方向。
他端着水盆走到营帐外,看了看缝衣针指着的方向,再一看来时的方向,不由爆出一声粗口:“草!”
“都尉,发生何事?”听到骂声的杨弘从旁边的营帐内走出来问道。
秦风说道:“今日吾等行军走错了方向,我等应当是往北走,但今日却一天都在往东走!”
“啊?都尉是如何得知我等今天行进方向是往东?”杨弘疑惑的问道。
“汝看这盆内,针尖指着的方向就是北方,吾等是从左边而来,左边是西边!”
杨公很好奇,他蹲在盆边看了看,“如何确定针尖指着的方向就是北?”
秦风正要开口跟他解释,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难道跟他讲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叫地球,地球的有磁场?真要讲清楚,估计几天几夜都讲不完。
“汝无须知晓,只需知晓针尖指的方向是北就行了,就如同汝是汝父与汝母所生是一个道理,这是铁律!”
杨弘听到秦风如此比喻,脸上的肌肉抽个不停,只得说:“如此说来,今日吾等的确走偏了方向,明日再纠正就是了!”
这时负责辎重营的官员走过来禀报:“都尉,适才卑下派人去林中采摘野菜、山菇、木耳,去时三十人,却只回29人,有一人未回!”
当了逃兵?
秦风皱眉问道:“或许是在林中迷路了,可曾派人去搜寻?”
官员说道:“派人去寻了,未曾找到,但在采摘野菜之地找到了装菜的竹篓,人却不见踪影!”
杨弘说道:“都尉,应当是逃了,只是此时天色已晚,也不知那人逃向何方,在下估计夜间也逃不出多远,定会躲在某处歇息,等天明再逃,不如等天明之后派兵去追!”
秦风考虑了一下,反正明天队伍要在这里休整一天,正好派人把那逃兵追回来,他当即点头:“也好!”
深夜,山风刮得呜呜作响,犹如鬼物降临。
营地里各处堆着柴火烧得正旺,一队队巡逻队伍在营中沿着固定的路线不停的巡逻。
各处火堆烧得渐渐熄灭,只有一两处火堆还在燃烧,营地中陷入了昏暗之中,巡逻队的队伍中将士们也不停的打着哈欠。
靠近树林边的一座营帐内,一个兵士揉着眼睛坐拉起来,他拉开裹在身上的毡布钻出营帐走到树林边一个树下解手。
随着尿液排出,小腹腹胀感消失,兵士舒服了不少,热量的损失让他不由打了一个哆嗦。
这时似乎从树林中有东西过来,他抬头一看,一个巨大的黑影遮住了光线,他瞪大着圆溜溜的眼珠子,眼神表情中充满了极度的恐惧,还不等他发出叫喊声,一只巨掌拍下来,他便当场饮恨西北。
清早,营地里热火朝天,各个土灶锅里升起热气腾腾的水蒸气,食物的香味笼罩整个营地。
将士们围坐在营帐前的火堆边吃着饭食聊着天。
秦风端着一碗肉糜汤来到小乔的营帐,小乔见他到来,问道:“汝怎的来了?”
“给汝端来一些肉糜汤,吾专门叫伙夫做的,你尝尝看!”秦风说着就把陶碗放在木桌上。
小乔一看,那汤中漂浮着一些肉糜,还有蘑菇、野葱末和油腥子,闻着挺香,看上去也忍不住流口水,真想喝一口,但想到秦风对她做的恶事不可原谅,当即摆起冰冷的脸:“侍女已做了吃食,汝拿走吧!”
“矫情!你要再矫情,吃亏的可就是你自己!”秦风说了一句,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侍女走进来问道:“小姐,都尉拿来甚么?”
“在桌上呢,自己看!”小乔说了一句,转身坐在了小马扎上。
侍女凑过去一看,“哇,好香,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小乔生气道:“汝想吃就吃吧,反正是那坏人拿来的,倒了挺可惜的!”
侍女吞了吞口水,摇头道:“这可是都尉拿来给小姐享用的,婢子看不敢,婢子去烧火了!”说完连忙走了出去。
军中的肉干、腌肉都有限,而且骡子、驴子都要用来驮运辎重,轻易不能宰杀,因此将士们的伙食之中每隔几天才有一次肉吃,而且少得可怜,要么熬成肉糜,要么煮汤,毕竟人数太多,就算有再多的肉也不够吃的。
如今每个人看见肉就眼睛发绿。
肉糜汤在营帐内散发着热气香味,坐在旁边的小乔抽了抽鼻子,腹中传来饥饿的咕噜叫声,嘴中津液生出,让她忍不住扭头看向桌上那碗肉糜汤。
要不,喝一口?
不不,不能,那坏人送的东西,吾不能吃!
可是实在太香了,太饿了,就喝一口,只喝一口,绝不多喝,他们定然看不出来!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侍女进来一看,桌上的陶碗内空空的,“呀,小梅说小姐不吃都尉拿来的食物,放着浪费就太可惜了,她还叫婢子进来喝掉,没想到碗中已没有了,难道放在进来了老鼠么?”
小乔被侍女说得脸色一红,认不出呵斥:“哪有老鼠,还不把碗拿去洗了给那坏人送回去?”
“哦,哦,原来没有老鼠啊,嘻嘻!”侍女嬉笑着拿着陶碗出去了。
小乔红着脸,“这死妮子,竟敢故意调笑于吾!”
大帐内,秦风正在进早膳,黄翊走进来禀报:“都尉,二营第九曲第六屯第五什昨夜有一兵卒不见了,今早分发早食时,什长就没见过此人,同帐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去了何处,什长带人去找,也没找到,但······”
秦风绷着脸:“说!”
“他们在营帐旁边的树林边上的一个大树下发现了大量血迹,还有大足印”
秦风当即起身:“带吾去!”
几人穿着营地很快来到了失踪兵卒居住的营帐,秦风进去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紧接着来到了树林边的大树下,这里距离营帐只不过二十米的距离。
“都尉请看,此处、此处,都有血迹!”
秦风蹲下查看,树干上附着着已经干涸的血迹,他伸手擦了擦,凑到鼻子下闻了闻,的确是血腥味。
旁边的地面上,还有一些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像白色浆糊,秦风用树枝挑起来凑到鼻子下闻了闻,他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扔掉了树枝站了起来。
“汝说的大足印在何处?”
在黄翊的带路下,几人走了十几米停了下来,秦风就看见前方潮湿的地面上出现几个大足印,刚刚走过来的途中没有发现足印是因为地面干燥,而前面地面潮湿,有活物经过就留下了足印。
秦风走到这一排足印其中一个旁边蹲下,这个大足印看上去并非是人类或者灵长类动物的足印,反而像猫科类或者犬类动物的足印。
但是,这类动物应该有四个足印,而这里只留下两排足印,猫科和犬科动物不可能只有两只脚吧?
他张开五指在足印上比划了一下,发现这足印比他张开五指还宽一倍有余。
“嘶——”秦风倒抽一口凉气,这得多大体型的动物才有这么大的脚印啊?
究竟是什么动物?老虎?豹子?狼?
“来人,去把两位先生请过来!”秦风下令道。
“诺!”
杨弘和阎象很快被请了过来。
“见过都尉!”二人行礼道。
秦风招呼他们走过来:“昨天傍晚扎营时,外出摘菜野菜蘑菇的人当中有一人未归,当时吾等认为是逃了,但今早发现营中有一兵卒失踪,什长带人寻找未果,却在此处发现了大量血迹和这些足印,二位先生过来看看!”
杨弘和阎象看到那么大的足印时都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二人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只听杨弘说道:“如今我军三千人马,气势滔天,按理说一般的野兽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可竟然还有野兽来袭击营地,且这足印有违常理,老夫活了五十岁,还从未听说过有两只脚的如此巨大野兽,这脚印看上去像猫或者犬科,实在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