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等人离开了,这才将林家兄弟俩叫来询问了一下去平县的情况,原本也就是随便问问而已,结果这俩兄弟还给了她一个小小的惊喜。
“兰姐,我们昨天过去的时候,天都黑了,也没住客栈,就去了县里的城隍庙里,准备猫一宿。”林大狗笑了一下,“结果那里竟然是丐帮的一个落脚点……”
初夏一头黑线,这里还有丐帮呢?不知道有没有打狗棒法和降龙十八掌呢?
“当时恰好丐帮里的一个小乞丐发烧了,可是他们哪里有钱请大夫啊?我们就帮忙请了个郎中过去,扎了针抓了药,不过一个时辰就退烧了,那老乞丐为了感谢我们,就答应帮我们做一件事儿,我们就想着打听庄家的情况,结果,他们都不用出去打听就很清楚了……”
“那庄家前头的夫人是个十分善良的女人,之前这些乞丐都受过她的恩惠的,他们还说,那夫人其实死的也蹊跷,当初听见她过世出殡的时候,他们去送过夫人,有一个小乞丐钻进了灵堂,说那夫人的嘴唇都是紫黑色的……”
初夏皱眉,紫黑色的嘴唇?那是不是说明这人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毒死的?
“反正吧,大宅门里的事儿,谁也说不清,就是这个嫡出的大小姐可怜了些……”林大狗撇撇嘴,“对了,那些乞丐还说了一个事儿,现在那个小何氏的两个孩子,可能都不是那个庄老爷的,至于是谁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初夏的眼里都忍不住闪过了八卦的光,虽然这些消息都是道听途说的,但是有时候无风不起浪的,再说了,宅斗文看的不少,哪个大宅门里没有隐私啊?
不过由此可见,那个庄老爷也是个蠢的,就是不知道如果传闻是真的,将来他知道真相之后,会不会好脑溢血?
当然,其实要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她去看一眼庄平安本人就行,脑袋上要是绿油油的,那就没跑了,但是,实在是交通不便懒得动。
等到林家兄弟离开了,初夏又打了个哈欠,拉着宋兰兰又睡了一觉,直到中午才起来,吃过了午饭之后,俩人这才下了山。
周金锁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俩人上了马车,先将宋兰兰送去了镇上的绣坊里,初夏这才返回了村子。
结果刚一进门,就对上了南逸臣那双幽怨的眸子。
幽怨?
初夏不由得仔细看了一眼,感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人长成那样,现在再这样的表情,怎么感觉就跟被抛弃的小媳妇似的?那自己岂不是成了渣男?
“七哥,你怎么在这里啊?”乐瑶抖落了一地鸡皮疙瘩,“吃饭了吗?”
“没有。”南逸臣摇头,“过来做饭的那个人手艺不好,太难吃了。”
乐瑶的嘴角抽了一下,平时她做饭,但是偶尔她要是出门,就是让宋宝琴过来帮一下忙,那姑娘做饭水平也不错的,就算不如自己的,也没到难吃的地步啊。
“之前偶尔吃一顿还凑合,但是这次一共吃了四顿了。”南逸臣的语气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幽怨的不得了。
“那你想吃什么,我来做晚饭。”初夏一听急忙挽袖子就往厨房走,有钱的金主啊,必须伺候好了。
“蛋炒饭。”
初夏愣了一下,然后竖了一下大拇指:“好口味。”她刚才都已经做好要做满汉全席的准备了,结果对方就点了一个蛋炒饭,简直……太体贴了。
过了七月半,天气就开始慢慢的凉爽了起来,虽然白天还是挺热的,但是一早一晚的就舒服多了。
南逸臣的治疗已经完成了两个疗程了,再有一个疗程就可以结束了,当然这也只是保命了,想要好好的活着,还需要最后一样东西,就是给他下毒之人的一滴血。
可是,跟他说了也有大半个月了,依旧没能拿来,可见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她也不着急,反正这人死不了了,那就慢慢来吧。
京城平北侯府。
“钊儿啊,快过来。”叶彭氏一进门就冲着旁边的一个青年招招手。
“祖母。”叶钊急忙上前了一步,扶住了老人家的胳膊。
“今儿我刚进宫了。”叶彭氏在主座上坐了下来,“遇到了承恩公夫人。”
叶钊恭敬的立在下手,认真的听着老人家说话。
“明月县主对你有意。”
叶钊的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一下。
“钊儿啊,这些年啊,委屈你了,当年,也是出了恶奴,这才将你偷走了,不过好在老天有眼,竟然在战场上跟你爹相认了,这就是缘分。”叶彭氏伸手拉住了叶钊的手,“咱们叶家子嗣单薄,三代单传,到了你这里,虽然有了个兄弟,但是你毕竟是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是妾生子,而且那孩子身子也弱,所以,叶家还得交给你呢。”
叶钊点头:“钊儿明白,钊儿一定努力,不会让祖母和父亲母亲失望的。”
“恩。”叶彭氏点头,“咱们这样的家世,很多时候婚姻都是身不由己的,明月县主身份尊贵,简贵妃现在又是盛宠,所以,如果你娶了她……”
“祖母放心,钊儿明白。”叶钊急忙点头,“钊儿虽然受伤不记得之前的事儿了,但是却能想到是长在乡野的,如今能回来,我心存感激。”
叶彭氏点头,深感欣慰,自从儿子来信说找到了钊儿,她就一直担心,担心这么多年的分离,会让孩子心里怨恨隔阂,但是回来了这两个月来看,这孩子心性不错。
“祖母不会害我,我愿意娶明月县主。”
“好,好孩子。”叶彭氏点头,“你爹已经上折子给你请封世子了。”
叶钊点头,又陪着老人家说了几句话,这才告辞出来。
下人们见到他,都恭敬的弯腰行礼称呼一句“少将军”。
叶钊呼了一口气,转身进了自己的院子,房门关上,这才从枕头下面掏出了一个破旧的荷包,摸索了一下之后,终于将荷包放进了旁边的房子里,锁了起来。
“兰姐,我们昨天过去的时候,天都黑了,也没住客栈,就去了县里的城隍庙里,准备猫一宿。”林大狗笑了一下,“结果那里竟然是丐帮的一个落脚点……”
初夏一头黑线,这里还有丐帮呢?不知道有没有打狗棒法和降龙十八掌呢?
“当时恰好丐帮里的一个小乞丐发烧了,可是他们哪里有钱请大夫啊?我们就帮忙请了个郎中过去,扎了针抓了药,不过一个时辰就退烧了,那老乞丐为了感谢我们,就答应帮我们做一件事儿,我们就想着打听庄家的情况,结果,他们都不用出去打听就很清楚了……”
“那庄家前头的夫人是个十分善良的女人,之前这些乞丐都受过她的恩惠的,他们还说,那夫人其实死的也蹊跷,当初听见她过世出殡的时候,他们去送过夫人,有一个小乞丐钻进了灵堂,说那夫人的嘴唇都是紫黑色的……”
初夏皱眉,紫黑色的嘴唇?那是不是说明这人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毒死的?
“反正吧,大宅门里的事儿,谁也说不清,就是这个嫡出的大小姐可怜了些……”林大狗撇撇嘴,“对了,那些乞丐还说了一个事儿,现在那个小何氏的两个孩子,可能都不是那个庄老爷的,至于是谁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初夏的眼里都忍不住闪过了八卦的光,虽然这些消息都是道听途说的,但是有时候无风不起浪的,再说了,宅斗文看的不少,哪个大宅门里没有隐私啊?
不过由此可见,那个庄老爷也是个蠢的,就是不知道如果传闻是真的,将来他知道真相之后,会不会好脑溢血?
当然,其实要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她去看一眼庄平安本人就行,脑袋上要是绿油油的,那就没跑了,但是,实在是交通不便懒得动。
等到林家兄弟离开了,初夏又打了个哈欠,拉着宋兰兰又睡了一觉,直到中午才起来,吃过了午饭之后,俩人这才下了山。
周金锁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俩人上了马车,先将宋兰兰送去了镇上的绣坊里,初夏这才返回了村子。
结果刚一进门,就对上了南逸臣那双幽怨的眸子。
幽怨?
初夏不由得仔细看了一眼,感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人长成那样,现在再这样的表情,怎么感觉就跟被抛弃的小媳妇似的?那自己岂不是成了渣男?
“七哥,你怎么在这里啊?”乐瑶抖落了一地鸡皮疙瘩,“吃饭了吗?”
“没有。”南逸臣摇头,“过来做饭的那个人手艺不好,太难吃了。”
乐瑶的嘴角抽了一下,平时她做饭,但是偶尔她要是出门,就是让宋宝琴过来帮一下忙,那姑娘做饭水平也不错的,就算不如自己的,也没到难吃的地步啊。
“之前偶尔吃一顿还凑合,但是这次一共吃了四顿了。”南逸臣的语气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幽怨的不得了。
“那你想吃什么,我来做晚饭。”初夏一听急忙挽袖子就往厨房走,有钱的金主啊,必须伺候好了。
“蛋炒饭。”
初夏愣了一下,然后竖了一下大拇指:“好口味。”她刚才都已经做好要做满汉全席的准备了,结果对方就点了一个蛋炒饭,简直……太体贴了。
过了七月半,天气就开始慢慢的凉爽了起来,虽然白天还是挺热的,但是一早一晚的就舒服多了。
南逸臣的治疗已经完成了两个疗程了,再有一个疗程就可以结束了,当然这也只是保命了,想要好好的活着,还需要最后一样东西,就是给他下毒之人的一滴血。
可是,跟他说了也有大半个月了,依旧没能拿来,可见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她也不着急,反正这人死不了了,那就慢慢来吧。
京城平北侯府。
“钊儿啊,快过来。”叶彭氏一进门就冲着旁边的一个青年招招手。
“祖母。”叶钊急忙上前了一步,扶住了老人家的胳膊。
“今儿我刚进宫了。”叶彭氏在主座上坐了下来,“遇到了承恩公夫人。”
叶钊恭敬的立在下手,认真的听着老人家说话。
“明月县主对你有意。”
叶钊的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一下。
“钊儿啊,这些年啊,委屈你了,当年,也是出了恶奴,这才将你偷走了,不过好在老天有眼,竟然在战场上跟你爹相认了,这就是缘分。”叶彭氏伸手拉住了叶钊的手,“咱们叶家子嗣单薄,三代单传,到了你这里,虽然有了个兄弟,但是你毕竟是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是妾生子,而且那孩子身子也弱,所以,叶家还得交给你呢。”
叶钊点头:“钊儿明白,钊儿一定努力,不会让祖母和父亲母亲失望的。”
“恩。”叶彭氏点头,“咱们这样的家世,很多时候婚姻都是身不由己的,明月县主身份尊贵,简贵妃现在又是盛宠,所以,如果你娶了她……”
“祖母放心,钊儿明白。”叶钊急忙点头,“钊儿虽然受伤不记得之前的事儿了,但是却能想到是长在乡野的,如今能回来,我心存感激。”
叶彭氏点头,深感欣慰,自从儿子来信说找到了钊儿,她就一直担心,担心这么多年的分离,会让孩子心里怨恨隔阂,但是回来了这两个月来看,这孩子心性不错。
“祖母不会害我,我愿意娶明月县主。”
“好,好孩子。”叶彭氏点头,“你爹已经上折子给你请封世子了。”
叶钊点头,又陪着老人家说了几句话,这才告辞出来。
下人们见到他,都恭敬的弯腰行礼称呼一句“少将军”。
叶钊呼了一口气,转身进了自己的院子,房门关上,这才从枕头下面掏出了一个破旧的荷包,摸索了一下之后,终于将荷包放进了旁边的房子里,锁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