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一个月前,渭水之战前后。
平水府的匪首,李适真,也就是他的三弟,带领十万火鸦军以及十万绿林土匪,朝颠州进军。
试图攻下这处万山之地。
李适安排洛王,等老三离开平水府后, 偷他屁股。
一个月时间,足以做下这种事。
捷报来自三天前。
洛王不负重任,已拿下平水府,所有匪军一律杀无赦,区区十万人留守,很多匪军连武者都不是,分散在平水府各大城市。
轻而易举就被扫灭。
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自从上次见过诡异的大姐后,他对这个畸形的家庭多了几分了解。
他不仅怀疑大姐身上被下了毒手,这老三怕是也难以幸免。
与被李文才附体的妖尸对话后。
李适敏锐捕捉到一个词“尸胎秘法”, 也就是他之前朝李平渊成长的诡异身体状态,那滴人仙尸血很可能不仅他身上有。
只不过,李青依是女的,外貌看不出什么。
等他见过这可怜的老三,应该就能断定出问题。
本是同根生。
如果非自愿的情况下,他还是愿意帮助同命相连的两个兄妹。
现在想想,之前偶遇李青依导致没见到老三,也有不妥之处。
对他的态度太亲密了。
……
一天后。
李适带着一队修为日渐高涨的血煞禁卫军,一个个都是罡气境巅峰修为,数量达到三百。
极大强化了他这边的中坚力量。
蜚兽煞与血煞真罡炼出来的道兵,实力增长飞快,但这种靠杀戮得来的力量,最高也就培养到天人境界。
四品便是极限,而且对士兵的精神和寿命有所影响, 它更像传统的“魔功”。
有寿命削短、容易发疯两个负面作用。
远不及传说中的道兵之威, 李适觉得或许等他肉身神通孕育出来后,这种情况会有所改观。
蜚煞血骨, 也需要他吸收大量血煞之气, 来完成最终阶段的孕育。
浩浩荡荡,带着三百精锐,一路朝平水府赶去。
梁溢之地也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等解决老三的部队,包括被他们攻击的颠州在内。
都会变成西凉的门户。
他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就是另一个难题了。
当然,名义上它们仍旧是大楚的地盘。
小半日赶路。
李适穿越梁溢之地,从平水府后方进入,直入最前方的前线。
洛王已在澜沧城等他。
这里是平水府面对颠州的门户。
火鸦军后路和后勤被断,除了朝前猛攻,打下颠州以外,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不然,就只能等着饿死在两者之间的地域。
如此粗心大意。
特别是知道在梁溢肆虐的,乃是他西凉王的时候,更不该忽略他的威胁。
李适急匆匆出关,没有继续研究符文、修炼,就是得到战报后, 察觉不对, 这才选择过来亲自坐镇。
拿下平水府在意料之中, 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 完全不正常。
“吁吁~”
拉住坐下龙驹缰绳,李适提纵跃上,轻飘飘就上了城墙。
“王爷。”
洛王单膝跪地行臣子之礼。
“起来吧,你是老人家,不用这么客气。”
“礼不可废。”
“你一个老王爷,虽然是附属于我,但这礼意思意思就行。”
洛王这才起身,又马上说道。
“情况不太对,探子密报,颠州那边的抵抗无比凶猛,听说峒山的山民有一种奇特的巫毒之术,养蛊成军,火鸦军吃了大败仗。”
“他们带过去的十万匪军,几乎全军覆灭,都被一种会飞的蛊虫控制了,个个刀枪不入,媲美金刚境的武者。”
“哦~”
李适挑了挑眉,来了兴趣。
“这蛊虫之术,为何不曾听过?”
“这…属下也不知,以前倒是有峒山蛊民的传闻,但都没有如今这么凶猛。”
“唔……”
李适点点头。
“火鸦军擅长控火之术,和大楚的幽雕军团有的一拼,就是数量少了一些,按理说用火焰对付虫子应该不难才对,怎会如此弱势?”
洛王苍老的面容上,顿时多出一抹笑意。
“听说是那匪首生的蠢笨,被峒山的蛊民引到水边,水里生的众多长虫异兽,被蛊民控制,有控水漫山之能,端的威能强大。”
“很多火鸦骑士的坐骑都被淹死了,听闻那一战死了近两万火鸦异兽。”
李适背着手,有些无语。
“确认情报可信,不是演戏?”
“确认,实乃老夫亲眼所见,天鹏鸟可比火鸦飞的快多了,那近两万火鸦的死代价太大了。”
那这样看,他这位三弟,纯粹傻狍子啊。
没准备后路,也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但,还有一个问题,根据胡希云提供的情报来看,老三身边跟着的人,应该是当初西凉三大将中实力最强,谋略最强的白阎王黄芝山。
他那亲爱的老父亲,明显知道这三子的缺陷,不然也不会派黄芝山跟随。
“可有见到黄芝山?”
“未曾。”
洛王老爷子摇摇头,又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
“王爷,有一件事我想问问您。”
“你说。”
“那匪首名叫李适真,长得又……”
“和我之前一模一样?还是说和李平渊……”
“对!”
“就像您最开始那样,和老王爷年轻的时候,简直如出一辙。”
“啧啧。”
李适感慨一声,稍微说了几句。
“那是我三弟,也是个可怜人,他的事你不用管,整军备粮,明天出发,给我三弟一个见面礼。”
“明白。”
人老成精,洛王没有深究下去,按照李适指令,很快下去准备了。
李适独自站在澜沧城墙上,望着远方有些愣神。
莫名回忆起,之前化胎重生时,想起的清晰记忆。
那是三岁的时候。
每天身后都跟着一个壮实,挂着鼻涕的傻东西,哥哥哥哥叫个不停。
总喜欢抓肥肥绿绿的蚂蚱,烤来吃。
被他欺负时,也傻呵呵的,直乐。
这是原主的记忆,但由李适回忆起来后,又变成了他的记忆。
情感上的共鸣,很难压抑。
“老东西!”
李适唾了一口,拳头捏的邦紧。
他对这悲哀的父亲,又多了一分杀意,不仅为自己,也为了同样这种遭遇的老三。
根据一个月前,渭水之战前后。
平水府的匪首,李适真,也就是他的三弟,带领十万火鸦军以及十万绿林土匪,朝颠州进军。
试图攻下这处万山之地。
李适安排洛王,等老三离开平水府后, 偷他屁股。
一个月时间,足以做下这种事。
捷报来自三天前。
洛王不负重任,已拿下平水府,所有匪军一律杀无赦,区区十万人留守,很多匪军连武者都不是,分散在平水府各大城市。
轻而易举就被扫灭。
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自从上次见过诡异的大姐后,他对这个畸形的家庭多了几分了解。
他不仅怀疑大姐身上被下了毒手,这老三怕是也难以幸免。
与被李文才附体的妖尸对话后。
李适敏锐捕捉到一个词“尸胎秘法”, 也就是他之前朝李平渊成长的诡异身体状态,那滴人仙尸血很可能不仅他身上有。
只不过,李青依是女的,外貌看不出什么。
等他见过这可怜的老三,应该就能断定出问题。
本是同根生。
如果非自愿的情况下,他还是愿意帮助同命相连的两个兄妹。
现在想想,之前偶遇李青依导致没见到老三,也有不妥之处。
对他的态度太亲密了。
……
一天后。
李适带着一队修为日渐高涨的血煞禁卫军,一个个都是罡气境巅峰修为,数量达到三百。
极大强化了他这边的中坚力量。
蜚兽煞与血煞真罡炼出来的道兵,实力增长飞快,但这种靠杀戮得来的力量,最高也就培养到天人境界。
四品便是极限,而且对士兵的精神和寿命有所影响, 它更像传统的“魔功”。
有寿命削短、容易发疯两个负面作用。
远不及传说中的道兵之威, 李适觉得或许等他肉身神通孕育出来后,这种情况会有所改观。
蜚煞血骨, 也需要他吸收大量血煞之气, 来完成最终阶段的孕育。
浩浩荡荡,带着三百精锐,一路朝平水府赶去。
梁溢之地也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等解决老三的部队,包括被他们攻击的颠州在内。
都会变成西凉的门户。
他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就是另一个难题了。
当然,名义上它们仍旧是大楚的地盘。
小半日赶路。
李适穿越梁溢之地,从平水府后方进入,直入最前方的前线。
洛王已在澜沧城等他。
这里是平水府面对颠州的门户。
火鸦军后路和后勤被断,除了朝前猛攻,打下颠州以外,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不然,就只能等着饿死在两者之间的地域。
如此粗心大意。
特别是知道在梁溢肆虐的,乃是他西凉王的时候,更不该忽略他的威胁。
李适急匆匆出关,没有继续研究符文、修炼,就是得到战报后, 察觉不对, 这才选择过来亲自坐镇。
拿下平水府在意料之中, 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 完全不正常。
“吁吁~”
拉住坐下龙驹缰绳,李适提纵跃上,轻飘飘就上了城墙。
“王爷。”
洛王单膝跪地行臣子之礼。
“起来吧,你是老人家,不用这么客气。”
“礼不可废。”
“你一个老王爷,虽然是附属于我,但这礼意思意思就行。”
洛王这才起身,又马上说道。
“情况不太对,探子密报,颠州那边的抵抗无比凶猛,听说峒山的山民有一种奇特的巫毒之术,养蛊成军,火鸦军吃了大败仗。”
“他们带过去的十万匪军,几乎全军覆灭,都被一种会飞的蛊虫控制了,个个刀枪不入,媲美金刚境的武者。”
“哦~”
李适挑了挑眉,来了兴趣。
“这蛊虫之术,为何不曾听过?”
“这…属下也不知,以前倒是有峒山蛊民的传闻,但都没有如今这么凶猛。”
“唔……”
李适点点头。
“火鸦军擅长控火之术,和大楚的幽雕军团有的一拼,就是数量少了一些,按理说用火焰对付虫子应该不难才对,怎会如此弱势?”
洛王苍老的面容上,顿时多出一抹笑意。
“听说是那匪首生的蠢笨,被峒山的蛊民引到水边,水里生的众多长虫异兽,被蛊民控制,有控水漫山之能,端的威能强大。”
“很多火鸦骑士的坐骑都被淹死了,听闻那一战死了近两万火鸦异兽。”
李适背着手,有些无语。
“确认情报可信,不是演戏?”
“确认,实乃老夫亲眼所见,天鹏鸟可比火鸦飞的快多了,那近两万火鸦的死代价太大了。”
那这样看,他这位三弟,纯粹傻狍子啊。
没准备后路,也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但,还有一个问题,根据胡希云提供的情报来看,老三身边跟着的人,应该是当初西凉三大将中实力最强,谋略最强的白阎王黄芝山。
他那亲爱的老父亲,明显知道这三子的缺陷,不然也不会派黄芝山跟随。
“可有见到黄芝山?”
“未曾。”
洛王老爷子摇摇头,又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
“王爷,有一件事我想问问您。”
“你说。”
“那匪首名叫李适真,长得又……”
“和我之前一模一样?还是说和李平渊……”
“对!”
“就像您最开始那样,和老王爷年轻的时候,简直如出一辙。”
“啧啧。”
李适感慨一声,稍微说了几句。
“那是我三弟,也是个可怜人,他的事你不用管,整军备粮,明天出发,给我三弟一个见面礼。”
“明白。”
人老成精,洛王没有深究下去,按照李适指令,很快下去准备了。
李适独自站在澜沧城墙上,望着远方有些愣神。
莫名回忆起,之前化胎重生时,想起的清晰记忆。
那是三岁的时候。
每天身后都跟着一个壮实,挂着鼻涕的傻东西,哥哥哥哥叫个不停。
总喜欢抓肥肥绿绿的蚂蚱,烤来吃。
被他欺负时,也傻呵呵的,直乐。
这是原主的记忆,但由李适回忆起来后,又变成了他的记忆。
情感上的共鸣,很难压抑。
“老东西!”
李适唾了一口,拳头捏的邦紧。
他对这悲哀的父亲,又多了一分杀意,不仅为自己,也为了同样这种遭遇的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