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赋 作者:火华党

    第四二五章 书院的变化

    好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跟萨仁她们坐在一张桌子上,胡烨感觉到了家的温暖,或许在繁昌自己没有去找,是对的,或许一开始,自己jiù shì 属于大明朝的。

    “少爷,你怎么了?”

    萨仁见胡烨的眼角红红的,便递过一块手绢,关心的问胡烨。

    “没事没事,只是风吹沙进眼。”

    胡烨用手绢揉了揉眼睛,开始大口大口的吃饭,这应该是萨仁和青衣一起做的饭,还是原来的wèi dào ,一点都没有变。

    萨仁好奇了,上次见了玥玥之后,少爷也是zhè gè 样子,也是这样的回答,但是两次都没有风,更不要说沙了,为什么少爷要对自己撒谎呢?

    青衣长大了,知晓了很多,夹了一筷青菜到萨仁的碗里,然后督促萨仁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老钱和小强不会客气,菜一上桌子就没停下,两个都是肉食动物,青菜只是他们的佐料,大大的鸡腿才是主食。

    如此好日子,怎么可能没有酒呢,辛辣的白酒是老钱的最爱,和着鸡腿肉下酒,老钱能吃上好几个时辰。但是现在他更喜欢用炒的花生米下酒,再加上茶香,那wèi dào 一辈子都忘不了,就连小强把他碗里的鸡腿抢走了都不知道。

    “胡兄,为了庆祝你得胜归来,我敬你一杯。”尹昌隆端起酒杯,对着胡烨叫了一声,看样子胡烨不在的这几个月,他也练了一番酒量。

    “得胜归来?那是朱允炆的shèng lì ,我不过jiù shì 个跑腿的。”

    胡烨苦笑一声,还是端起了酒杯,跟尹昌隆来了个见底。

    “少爷,俺来福嘴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要不是去年少爷将我带到无名府喂马,我不知道还要受那个掌柜欺压多少年。是少爷救我于水火之中。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来福也端起一杯酒,直接灌了下去,让胡烨无言以对,只能喝上一杯。

    如此一来,邹凯也得来上一杯,于是胡烨就得跟无名府的每个人都来上一杯。本来就没有什么酒量,六杯酒下肚,胡烨就觉得有些晕乎乎的了。

    还好喝酒之前不是空肚子,胡烨还能保持清醒,花生米不断地下肚。果然要比蚕豆更加适合当下酒菜。

    很快,一桌子菜就被消灭一空,老钱还用舌头舔着嘴唇,看样子是还没有吃饱,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吃饱了饭,就该要睡觉,但是胡烨硬是被萨仁和青衣架到了大木桶里,说是远行归来,要将身上的晦气洗干净。

    这已经不是她们第一次给自己洗澡了。再加上神智有些迷糊,胡烨也没怎么反对,只是觉得她们把该洗的部分洗了,不该洗的部分也洗了。就跟一年前一样。

    最后胡烨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

    摸了摸还有些生疼的nǎo dài ,胡烨翻身起床,今天该去书院看看了。

    青天街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医院建好了,戏院也在开始建造,胡烨的综合社区也开始慢慢成型。再加上经常有慕名而来的游客,青天街已经跟以前的偏僻街道大相径庭。

    走在去书院的路上,呼吸着久违的kōng qì ,胡烨觉得心情很舒畅,还是当院长的日子舒服,鬼才去当那个什么东宫宾客。不过一想到以后还得要五天去一次,胡烨就又头疼不已。

    路过的村民纷纷给胡烨行礼,不光是因为胡烨办了青天书院,让青天街有了名声,更因为青天书院让他们儿子懂了好多知识,现在好些个学生都能够输血了。

    对于淳朴的bǎi xìng ,胡烨自然是笑脸相迎,还是yī zhèn 嘘寒问暖,要过年了,家里的猪肉备好没,香肠有没有腌制好之类的。

    bǎi xìng 就喜欢跟这样的人物说话,因为别的大人物都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哪里会跟他们拉这些家常,结果一说就到了中午,胡烨不得不去学校了。

    顶着暖烘烘的太阳,胡烨走进了书院,还是没有什么大变化,只是通天鼠已经不带着一群小弟在广场上读书了,那根大树桩也已经不见了,因为书院用不着起飞热气球了,所以那树桩就被阮安下令铲除了。

    胡烨摇了摇头,他知道阮安的背后是谁,也懒得去理论,挖了就挖了吧。

    楼英和萧九贤昨天就跟着公输己会到了书院,不过貌似现在还在呼呼大睡,没bàn fǎ ,人老龙头,睡的时间就会长一些。

    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一个人,胡烨这才记起现在是午饭时间,学生们都应该再食堂。

    于是胡烨只好带着小强往食堂走去,还没有到,就已经闻到了yī zhèn 香味,看样子这些学生做饭的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啊。

    对于胡烨的出现,学生们都很欢喜,一个个把自己碗里的菜贡献出来,让胡烨品尝。

    胡烨吃了,虽然没有萨仁和青衣弄的好吃,跟自己做的也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但是也算得上美味了,比起在岭南丛林里的经历,这玩意jiù shì 绝妙的美食啊。

    很多学生都要胡烨讲讲这一路上发生的事,虽然公输己也经历过,但是他们认为胡烨讲故事的本事比公输己不知高明多少倍,zhè gè 就该由胡烨来讲。

    公输己;的摇了摇头,就跟着张宇初去下棋了,自以为在路上跟胡烨较量的几个月,棋艺应该能秒杀张宇初了,结果还是斗得难舍难分。

    李元山轻松了许多,这一下回来四个老师,他的担子就轻松多了,人一放轻松,就会显得年轻许多,李元山jiù shì 最好的证明,竟然也听起了胡烨的故事。

    胡烨就开始给这些学生讲故事,从赶到苏州开始讲,一直讲到广州去,足足讲了好几个时辰。

    当然,胡烨讲故事,就会有人问问题,说为什么倭寇这么不禁打呢?连小强都能咬死一群?

    结果小强不乐意了,看不起狼?咱就让你尝尝狼牙的厉害。

    于是小强给了那个学生一个亲密接触,尖锐的獠牙展现在那个学生面前的时候,他选择了认错,认为不是倭寇太弱,而是小强太强大。

    小强这才满意的走开了,胡烨的故事他都经历过,还是去找通天鼠玩吧,半年时间不见,是该欺负欺负了。

    “院长,父皇为什么要把澎湖和东番的居民撤回福建呢?为什么就让倭寇把澎湖和东番占领了呢?”

    听完胡烨将澎湖海战的故事讲完,朱楹就yī zhèn 不满,澎湖和东番都是明朝的领土,为什么要让倭寇占了去?他觉得他父皇做的不对,决定下一次进宫一定要向父皇问个清楚。

    胡烨知道朱楹的小心思,但是zhè gè 时候去质疑朱元璋的决定,绝对是不明智的,因为朱元璋就要挂了,他不会允许任何不安定因素,影响到他孙儿的登基大业。

    “有句话叫做预想取之必先予之,你父皇这是在下一盘大棋。”胡烨还是很慷慨的夸赞了一番朱元璋,虽然那货当初迁民huí qù 是因为怕麻烦。

    “你是说父皇是想让倭寇都聚集到澎湖和东番的之后,再一网打尽?”朱楹十分的兴奋,然后说道,“我就知道父皇做的什么决定都是英明的。”

    胡烨翻了翻白眼,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于是胡烨jì xù 讲故事,当听到岭南的丛林里还有那样的部落之后,一个个心驰神往的样子,恨不能现在就去看看那些人长什么样子。

    “老师,你说东番很远,如果我们做热气球,或者是滑翔机过去,是不是会更快的到达呢?这样就可以出其不意,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能将东番的倭寇全部赶出去了。”朱楹还沉侵在对东番的意淫中,心想用热气球带着火药去东番,什么样的倭寇还敢反抗?

    胡烨很惊讶,历史上的朱楹应该是个碌碌无闻的二世祖,现在却是对飞行事业很积极,而且对于领土的概念,比朱元璋zhè gè 皇帝还要强。

    而本来应该好学多才的朱松,现在却是碌碌无为,难道是自己把他们给改变了太多?

    “坐热气球过去不现实,还记得我刚才说得水龙王么?一旦遇到了,可没有舰船一样的海港,唯一的结果jiù shì 粉身碎骨,最后落在海里喂鲨鱼。所以你想要坐飞机去东番,还得要等几年。”胡烨打消了朱楹的想法,同时心里在想着如何改变朱松的个性,本来别人是一个前途无量的皇子,却因为自己变得默默无闻,胡烨自感罪孽深重啊。

    “对了老师,张天师最近又炼制出一坨金属,我去拿给你看。”朱模很兴奋的跑开了,说是去给胡烨拿样品,因为那里面有他的功劳,因为当天掌控丹炉火候的jiù shì 他。

    他认为自己已经学有所成了,就算过两天老爹烤他也不会有问题的,他的爵位算是保住了。

    很快,朱模就搬出很大一块金属来,银白色的,很像是银子。

    但是胡烨掂量了一下风量,根本就没有同体积的银子重,就更不要说金子了。

    根据色泽和密度,胡烨大概可以判断这应该jiù shì 铝跟别的金属的混合物,很有可能jīng guò 高温煅烧,形成的新的材料。

    不过密度还是太大,用来制造飞机还是不够轻。

    “不错,jì xù 努力,只要能够炼制出比zhè gè 还轻的金属,能够飞天三日不绝的飞机也就有希望了。”胡烨不想打击学生的积极性,便鼓励着朱模。(未完待续……)

    ps:  新的一卷,朱家的漩涡开始吞噬胡烨,他该何去何从,

    第四二五章 书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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