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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天王归来
作者:乔牧木
neng死白莲花后,主角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本文又名《白莲花智商无下限》,题目是骗人的,跑题是要得零蛋的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疏(简达随) ┃ 配角:元轩,菲利普,艾弗里,吕清 ┃ 其它:重生复仇,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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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题岛
简达随是兴冲冲的来到雕题岛的。
雕题岛是当初元轩买下来的,两人也成了这片处女地的第一对登岛人。那时候刚二十出头,相识两年,简达随被元轩彻底从一只土包子改造成了新兴的时代偶像。
“小伙子,很有福气嘛。”渔船的掌舵手笑着打趣简达随,简达随被海风一吹,整个人都飘起来了。听到船老大的声音,有些羞涩的笑了,俊美的脸庞在初晨的阳光映射下,熠熠生光。
船老大把他送到了岛上就离开了,简达随找了一处礁石,坐了下来。
他之前一个多月一直在山里的寺庙中,元轩当时把他送进去,告诉他之后找时间会来接他的。他就一直等着,等到了简达随的短信,让他去雕题岛。
简达随不疑有他,前往雕题岛的渡口只有一处,到渡口的时候船老大已经在等着了,他以为这都是元轩安排的,便安心上了船。
然而当他从清晨等到夕阳西下,整整十二个小时,他也没有等到人。这块岛屿还没有开发,所以整个岛只有他一人,晚上的风吹的很凉,从身到心。
究竟哪里出错了呢?
他没有敢去怀疑,元轩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这不应该是一个玩笑。
他的手机这时候响起了邮件提示,打开发现是一段录音,简达随点击播放。
是一段夹杂着清冷喘息的录音,可以听出来其中的忍耐和情|动,声音的主人他很熟悉,是给他发短信,让他上岛的人。
伴随着清冷喘息的是甜蜜的呻|吟,声音中夹杂着哭腔,让人顿生凌虐之意,大约不管男女,听到这样的声音都把持不住吧。
简达随是个歌手,歌手对于声音都很敏感,再说,其中一个人他认识了六年,怎么听不出来那是谁?
另一个人虽然只相处了三个月,他也认识,元轩少年时期的玩伴,吕清。
傲慢,冷漠,刻薄的元轩,元家少爷原来也会动情?
简达随的脸上像是被当众打了一巴掌,羞辱一般觉得火辣辣的,手机被他一时激动扔在了沙滩上,那段声音一直在持续,声音钻入脑海,循环往复,永不停歇。
简达随站起来想要去捡回来,脚下一滑,摔进了海里。
这时候已经是初秋了,海水到了晚上很凉,夜凉如水,简达随浑身打着哆嗦,牙齿打颤。
手机铃声响了,是当初录制的两人的合音,元轩说话总会刻薄,声音冷清,唱起歌来却异样的好听。录音从没有外传过,然而从前的甜蜜这时候像是鸩毒,简达随满心满口都是苦涩。
他俯身捡起来他的手机,说服自己要心平气和,还带着期待,对方的无情讥讽打破了他的最后幻想。
“简达随,你输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简达随声音很平。
“阿元要和我结婚了啊,”吕清的声音就像一条冷冰冰的蛇,爬在耳边,细腻,润滑,简达随感到一阵恶心。
“我不信。”简达随心头一紧,直觉否定。
“录音都发给你了,你怎么还在抱着幻想啊,”吕清轻笑,“元轩一手提拔你,改造你,根源只不过是因为你是一件很好的雕刻原料而已,你嗓子都毁了,怎么还一直扒着他?”
“我要听他亲自说这句话。”简达随呼吸变得急促,愤怒埋葬在他的内心深处,随时有爆发的可能。
“元轩不想见你,不然为什么这么久,不给你说话呢?”吕清的话像是刀子,插|在简达随身上,“实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得照照镜子,看看自个儿合适不合适,对不对?”
“……你,你们凭什么这么羞辱我?”简达随胸膛起伏,声音痛苦,带着鼻音。
月亮惨白,冷漠的照着沙滩。
仿佛自己一下子回到六年前,那个刚从山里来的土包子,下雨了找不到地方避雨,被元轩捡了回去,之后的人生像梦一样,然而现在,梦醒了。
简达随的嗓子在三个月前开始出现问题,颤音,发音出问题,讲话会嗓子痛,现在每一个字都会让他像是针扎在喉咙上一样痛苦。所以他才被元轩送进山里的寺庙,元轩说是想要他静修一下。
“你还不懂吗,雕题岛的风没有把你吹醒?元轩不想让你难堪,所以才把你送进山里去,怕你闹婚礼。”吕清声音含笑,“做人要识相,不要像蟑螂一样,赶都赶不走。”
海水忽然暴涨,天与水相交处的海面突然变成白色,前方出现一道长长的明亮的水墙。在晚上,这道墙是黑色的,铺天盖地。
吕清的声音在寂静的岛上分外空旷。
简达随背对着海面,没有看到后面的风景。
简达随直接挂掉吕清的电话,开始拨元轩的手机号。
然而无论拨打多少遍,那个电话一直都处于忙音的状态,“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
在他拨了几十次之后,电话直接变成了关机状态,简达随的心沉到了海底。
吕清的来电是未知电话,没有号码显示,他也无法反拨打回去。
他被留在了岛上,没有人接应,来的时候他也没有带什么东西,孤身一人在岛上。
雷声响起来,伴随着而来的是瓢泼大雨,简达随的手机进水了,直接自动关机,他这时候终于看到了海天交接处的风景,脸色变得煞白。
这是一场谋杀,赤|裸裸的谋杀,简达随成了这场谋杀中那个跳进陷阱的猎物。
海啸来了。
整个岛都被海水淹没,简达随不会游泳,元轩不准他在大庭广众下近乎全|裸,所以他只在元轩别墅的露天游泳池扑腾过,人胜不了天,此刻都成了绞杀他的利器。
简达随的肺部中的空气已经被用尽,他想要往水面上浮,却只能被浪花再次拍下来,四围都是水,他忍不住张嘴想要吸气,却被海水倒灌入胸腔,水面下的呛水没有任何动静,大海发威,人就像是海水,渺小的不堪一提。
在海水中接近窒息的极点的时候,简达随的恨意也到达了极点。他睁着眼睛,不肯闭合。
元轩,你真无情。
光点逐渐从眼中消散,像是被剥夺的生命力,他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到最后,手脚一动不动,被海水推搡着,像是叶子。
他死不瞑目。
船老大看着外边的天,摇了摇头,心想大概年轻人已经回去了,这天,搞什么浪漫,有人告诉他要给自己的爱人一个惊喜,那个岛是“她”买下来的私人财产,所以他去送了年轻人一程。
看这暴雨,两人应该挺受罪吧,有钱人,花钱买罪受。
他喝着小酒,醉醺醺的,倒头就睡。
吕清放下手机的时候直接拆了壳子,把卡拿出来,金属片拆了,折断,扔进马桶中,冲下去,冲了近半个小时,才松手。
他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心里算计着什么时候让frank把元轩手机里的拦截功能除去。
简达随当然打不通元轩的电话,元轩那边估计也想着简达随手机为什么总是关机,从不开机呢。
只是小小的科技手段罢了,科技果然创造奇迹。
至于船老大那里为什么是女人的声音,这真是太简单了,他当初用了变声器,并且改了电话ip而已。
很快船老大那边的记录也会消失,他自己也只会是当做做梦。
简达随自己脑抽上岛,老天让他死,怪的了谁?
这不是一个完美杀人案件,只是一场天灾,天灾而已。
他只是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已,元轩是他的,凭什么给这个土包子?元轩又怎么会喜欢这种……不,元轩根本不爱他!
吕清志得意满,只要简达随死了,哪怕他和元轩已经有十年不见了,他还是相信元轩会爱上他的。
谁当了他的道,老天会弄死他的。
他只不过小小的做了一些改动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啦,欢迎各位前来撒花~不大意的跳坑吧,我会在坑底接住你们的!
爱你们么么哒!
☆、真谜题
吕清转着轮椅,骨碌碌的从花园的鹅卵石小径上碾过,像是碾压无辜的生命。
元轩脸色苍白的坐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吕清的轮椅,眼中闪过愧疚之意,他把手机放下,唤管家李松下楼去接吕清。
吕清回国不久,他这个幼年好友收留了两周,给吕清时间找公寓,孰料两周过去,简达随的声音出现了问题,他疑心有人下毒,简达随身边的人有些杂,最近公司正在筹备“神的使者”大赛,选出最佳灵魂歌手,欧美亚三大洲各个赛区出代表,人多且杂,所以干脆将简送去自己从小每年都去的寺庙里静修一段时间,等比赛开始再把人接回来。
接着他回去,吕清要去一场试镜,当时家里司机送父亲去医院检查身体,他亲自上阵送吕清,结果两人出了车祸,吕清最后拼死护他,自己反而受了伤,腿脚受伤,医生说很可能是伤到了神经,从此无法行走。
试镜因此作废,元轩虽然很傲冷漠为人毒舌,对朋友和爱人却是一等一的好,留下吕清在别墅养伤,养了一个多月。人因他而受伤,尽管知道吕清对他有某些意思,他也不可能直接把人送走。
他没把受伤的消息告诉简达随,怕简达随没养好就直接跑回来,那根蠢木头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让他担心,他的嗓子当时说不出话来,只发短信,然后其他时间关机,怕简达随突击给他打电话。
吕清慢慢从轮椅上移到沙发中,影坛乐坛巨星,载誉而归,回国打拼事业,元轩很是内疚。
“感觉怎样?”元轩开口。
“还好,不是那么痛了。”吕清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元轩觉得有些不舒服,好像,太风情了?
和他记忆中的那个人有差别。
元轩点点头,“好好养病。”
“我会的,阿轩。”吕清眯起眼睛,拿起面前的那杯水就要喝,元轩按住了杯子,“我让明婶给你倒一杯,这杯我喝过了。”
吕清眼睛一转,嘴角扬起,“我不介意的。”
元轩想要皱眉,按捺住这种冲动,“这样不太好,明婶,帮吕清泡一杯茉莉茶。”他的手巧妙的使力,杯子回到了自己手中。
吕清的笑容有些僵,自己给自己台阶下,“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龟毛。”
“是啊,老毛病。”元轩也趁着下台阶,刚才吕清的试探举动让他有些不舒服,元轩并不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因为他不需要控制,遇见笨蛋的时间太久了,把他的脾气都磨砺的很好了。
如果没有人挑起话题,元轩是绝对不会主动的,更何况面对吕清他只有内疚,但内疚挡不住吕清的眼神让他不舒服,他站起来,“我想起一些事情还要处理,失陪了。”
吕清点点头,笑容一如既往的完美,在元轩转身之后眼神闪过一丝戾气,和他的脸不协调极了。
元轩又打了一遍手机,发现这回直接从关机变成了不在服务区。
怎么会?当初为了方便,山里的那座寺庙他可是又建了一个通信铁塔,怎么会不在服务区?
元轩心中有忐忑,看看表,已经是十点了,慧明方丈应该已经休息了,然而他心中的那种不安越来越多,最后成了他的心病。
打电话吧。
“你说简达随?”慧明方丈接电话的时候听得出来声音犯困,应该是被他吵醒的。
“对,他的电话我一直打不通,所以打扰方丈了。”元轩对方外之人很是尊敬,慧明方丈他从小就认识,算得上是他的导师。
“他昨天就离开寺庙了。”慧明的声音如同一盆凉水,泼在元轩头上。
“去了哪里?”元轩声音中带着怒气,恨这人不听话。
“他说去一个岛,名字很奇怪,好像叫什么雕题岛。”方丈艰难的回忆起这个名字。
元轩手指本来还在平板上滑动,这时候忽然停住了,失声道,“雕题岛?”
屏幕上,新闻快讯:碧海一块浅海区出现地震,发生海啸。
元轩踉跄从房中跑出来的时候管家李松还有些奇怪,听到他要调动直升机去碧海一块,脸都绿了,“少爷,你糊涂了,那儿海啸了!”
元轩身体不好,脸越发的苍白,一贯冷清的声音不再冷清,全身颤抖,“简为什么会去哪儿!再不去就来不及了!”
他额头全是汗,刚才挂电话的时候整个人如坠冰窟,全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松看少爷都快发心脏病了,直接一手刀把元轩砍昏,嘴里念叨着,“少爷醒来你怨我也好骂我也好,现在绝不可能调什么直升机去碧海的!”
这里离阳台也不远,吕清看到元轩奔下去的时候眼睛全然是嫉妒,还有恨意,看到李松的动作,还有隐隐约约的话,满意的笑了。
简达随,你终于也有命不好的一天了。
老天不公平,他就做那只看不见的手好了。
简达随醒来的时候头痛的很,手也痛,他头很晕,以为自己在船上,幸运的漂浮在海面上,然后被渔船给捞上来了。
睁开眼睛,他疑心自己在做梦。
屋顶是一幅中世纪的宗教绘画,受难的耶稣,拥有虔诚的信仰,最后却被烧死在十字架上。
他脑袋一片空白,约莫十分钟后,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头发苍白,看起来四十余岁的男人。
他面孔深邃,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黑色的裤子,黑色的手工皮鞋。手上带着银色的戒指。
简达随屏住呼吸,那人已经看到他睁眼了,这时候也不好装睡,所幸冷冷的扭头。
他平日里和元轩在一起,元轩就是这副脸,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轻蔑和懒得理会的样子,他学不到十分,五分总是有的。
“啊,阮少爷居然醒了。”那人笑起来的样子带着邪气,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像一个被驱逐的神父,对,就是这种感觉。
简达随经历吕清这种看起来仙儿仙儿的人的恶毒的一面,早已对人不报什么希望。
刚才他叫自己什么,阮少爷?
简达随敏锐的发现了什么不对,他不动声色。
“阮少爷今天难得不骂人了,”男人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鉴赏一般把简达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啧啧,心高气傲的少爷啊,终于知道低头了么?”
“你什么意思?”想了半天,简达随决定用这句万金油一样的问题,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套出来。
他刚才略微思忖,这种情况,认错人的可能性极少,看这房间装饰,也不似他熟知的中国,心中有猜测,但需要印证。
“还在倔强什么?”那人摘下墨镜,银灰色瞳孔看起来诡异极了,搭配那张脸,直接去s电影中的坏人丝毫不过分,理想的恶棍。
他抬起手,捏住简达随的下巴,靠近,简达随挣扎,把脸扭向另一个地方,下巴很痛,他忍住喊出来的冲动,那人似乎是惊奇了一下,“咦,这么有骨气?”
靠近的时候对方身上有股雪茄的味道,元轩也喜欢抽烟,但元轩身上的味道很淡,跟他人一样清冷,不像眼前这人,只会让人生出厌恶,让人想要作呕。
想到元轩,便想到吕清,他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溺水的恐惧让这种恨意又升了一个层面。恐惧让人生出无穷的力量,也让人坚韧,老天让他活下来,必然有理由,他既然从地狱中走来,势必要报复。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那种入骨般寒冷的滋味,那种被扼住喉咙无法呼吸,生生死去的感觉,让他这一生都不能忘记。
“rh,你中风的父亲再也护不了你了。”墨镜男在他耳边低声说话,像是魔鬼,简达随打了个哆嗦,他哪里来的父亲?自小在大山深处长大,除了养护他的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声音的姆妈,他根本没有父母,他也曾经询问过村里的人,那些人说他是有一天外来人抱给姆妈的,留下了一大笔钱,就走了。
所以自小简达随就是孤儿,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姆妈,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似乎眼前这人的战栗取悦了墨镜男,他把铐住简达随的手仁慈的解开了一下,扯着简达随的上半身让他看墙壁中间镶着的镜子,“看看你的样子吧我高贵的少爷,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你现在连一只鸭都不如!”
简达随看到镜中的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那个人,镜子中的那个人和他竟然有八分相像!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大约有人能猜到为什么重生到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人身上。
猜对送香吻一个!【好啦,我知道一定会有人嫌弃。
那么,肯德基豪华套餐!
叔父和小受没有上床啦,至于原因,→_→,我赌一斤黄瓜你们猜不到。【看过存稿的剧透党不要讲话!
☆、始黑化
如果不是遇见这人,自己醒来照镜子,简达随一定会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雕题岛上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噩梦醒来,他还是可以继续在他的舞台,唱歌,台下永远有个忠实的观众,曾经很温柔,给他写过歌,谱过曲。
但事实是,他醒来了,仍然活在一场噩梦中,身边这人是个神经质,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或许可以说他只知道现在这具壳子的中文名叫阮疏,只有母亲会这么叫他,其他人会称他为rh少爷,现在看来家族财产被夺走了,陷入了一场豪门争夺阴谋中。
除此之外呢,一无所知。
简达随闭上眼睛,睫毛颤抖,像蝴蝶一样扑闪,墨镜男以为他是不想看到自己如今的样子,开心极了,哈哈哈的笑出来。
疯子,简达随心中骂道。
“等我艾弗里接管了整个家族的事务,把你弄成我的禁脔,只能在床上活着,伺候我。”墨镜男的舌头在简达随的脖子附近游荡,简达随觉得他像是一条眼镜蛇,冰凉滑腻,让人恶心,“想到一向清高傲慢,有着洛克家族高贵血统的少爷在我身下,我现在可是兴奋的很呢。”
“滚,你这个恶棍!”简达随忍无可忍,使劲挣扎,手腕仿佛伤口裂了,撕心裂肺的痛,阮疏忍住疼痛,低头一看,发现是手腕上有伤口。
这位少爷还爱自残?
简达随皱眉,艾弗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手腕的伤口,不止一道,粉嫩的肉翻出来,旧的伤口结痂,有些地方应该是刚去痂,看起来像月牙一样是白色的。
“你死不了的,我等你心甘情愿的爬在我床上,主动坐在我的腰上摇晃。”艾弗里低笑,“连带你那个只信奉上帝的漂亮母亲,呵呵,大哥真是有福气,可惜就是蠢了一些。她的上帝救不了她早夭的儿子,更救不了你。”艾弗里在阮疏的有着伤口的手腕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简达随没想到他这么禽兽,不防备的倒吸了一口气。
已经快要结痂的地方又开始流血,那处已经没有办法看了,各色各样的伤口,艾弗里舔了一下嘴角,把唇上沾着的鲜血舔了干净。
简达随头晕的厉害,这时候明白他肯定不是晕船晕的,而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艾弗里把阮疏重新铐在床头,纯金打造的锁链,才能锁住像rh这样傲慢的少爷。为了美观,这上面还镶嵌着蓝色的钻石,和一个铜色的十字架。他把钥匙放在了自己马甲的口袋中,贴平,离开了房间。
简达随等他离开了房间,听到门上落锁的声音才放下心,全身紧绷的肌肉松弛了一点,刚才艾弗里那个变态真的有些吓人,他想到那个人的眼神,一阵干呕,头发濡湿,额头是虚汗。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躺平看着屋顶,思考自己的处境。
如果没有料错,他是重生了,魂穿,穿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近乎一模一样的人的身上。
从死神的手里夺回了一条命,却遇上了一个恶魔,一个中年变态。
简达随从前懒散不工于算计,并不代表他蠢。这具身体和他的融合居然没有任何不适,让他有种久违的亲切,仿佛骨血里他们两人就有牵连,天生灵魂就有感应,那种温柔的容纳,让简达随在短时间里放下了警戒,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简达随一阵晃神,往事历历在目,他的,阮疏的,面容如此相似,光影的片段都混淆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rh,全名rh?lock,中文名继承了母姓阮,音译了英文名rh,阮疏,是洛克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母亲阮谨,是英籍华裔,一个典型的书香世家养育出的女人,长相秀美端庄,性格温柔,没有主见,父亲是尤里西斯?洛克,手段刚硬,银发绿眸。
洛克家族主营石油,机械,是工党的背后有力支持,家族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简达随理了一遍,头晕脑胀。
刚才那个艾弗里是他的叔父。这个恶棍叔父是祖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个很有野心的护士,当年看护祖父的时候设法偷走了祖父的精子,怀上叔父的时候追上门想要说法,祖父直接扔钱让护士打胎。
护士没有听话,因为已经来不及打胎了,便生下了叔父,在外流浪了十五年,护士患了绝症,便又带着叔父出现,把叔父送到了祖父面前,祖父大约是人之将死忽然心善,留下了他,护士心满意足的死了。
叔父因为其私生子的身份无法继承财产,在洛克家族就像是一个高级佣人,给洛克家族打工,获取一份优渥的薪水而已,但他不甘心只这样。
在潜伏了近二十年后,终于找到机会,给阮疏的父亲下慢性毒药,整整十年,终于在父亲六十岁这年得逞,家族力量支持他的不少,艾弗里是个优秀的演说家,哪怕别人一边用着鄙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也能一边把钱从别人的口袋里骗出来。
阮疏是个优秀的继承人,可惜他不够无耻,一个正直的人想要斗败一个无耻之徒,光明正大的方法,只会被对方的暗箭给重伤。
他是来给母亲过生日,没想到父亲和母亲已经被控制了,而他在晚上喝牛奶的时候没有注意,中了艾弗里的招儿。
为了不让阮疏大喊大叫,艾弗里用药用的很精准,即卸了阮疏的力,让他叫不出来,又给他割腕放血,这样他连起身的力量都很弱,只能晕着晕着在床上躺着。
想到这里简达随轻轻闭上了眼睛,心想好一出鸿门宴,豪门争斗的惊心动魄,让他光是看,就觉得累。他刚出狼窝,就入虎口,当务之急,就是如何从这虎口中逃脱。
他微微侧身,发现旁边也有一面镜子,这屋子里似乎四面都是镜子,艾弗里大约是想要看到他失态,阮疏从小就是贵少爷,对这个叔叔算不上是傲慢,但阮疏本身就清冷,跟艾弗里不说什么话。艾弗里永远笑脸相迎,没想到背地里出了这么一招。
简达随试着找东西捅开那个手铐,却是徒劳,金链铐的很紧,这么挣扎,除了手腕被勒得痛楚,皮开肉绽,其他都是徒劳。
但他必须想办法自救。
简达随继续翻阮疏的回忆,试图从其中找出这里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哪怕只是和艾弗里有间隙,有利益冲突,此刻都可以用上。
阮疏的母亲一直跪着她的上帝,从未多看他一眼,大约这样的家族环境轮不上这样一个女人多嘴,便卸去自己的责任。因为从小失去了胞弟,自多自责,一心一意侍奉神明,希望向上帝赎罪,免去苦难。
冷酷的父亲尤利西斯?洛克一句“洛克家族不需要多余的继承人,他只会招来苦难”,便宣告了一个新生儿的命运。
刚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弟弟被直接送出去,任其自生自灭,出生便被宣布死亡,洛克家族只有一个继承人。神父宣布双胞胎弟弟死亡的举动,使得一向软弱无主见的母亲心如死灰。
从阮疏的记忆里看到这一段,简达随全身不可自已的颤抖。
胞弟,双胞胎弟弟……
“你母亲那早夭的儿子”
他和阮疏八分相似的面孔……
从小只有姆妈照顾他……
他是被人抱过来的,并且叮嘱要一直在山村里生活,不能外出。
如果这一切不足以说明一个事实,那么人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简达随终于明白,原来上一世自己没爹没娘,没有祖父母,什么亲人都没有的原因,是他被这个家族抛弃了,送到了大山深处自生自灭,一个比死亡稍好一点的答案。
洛克家族位于雾都,而他生活的地方是相隔万里的中国,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被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照料到大。
而和他出生只差几分钟的那个人,享受着一切。
简达随从小一切靠自己,想要努力回报的姆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临终时告诉他去“外边的世界”,他才离开了那个居住了十五年的地方。
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上一世就被剥夺。重生的这具身体,原来是那个占便宜的。
他是那个被送走的,弟弟。
前世他被人设计,算他蠢算他活该;前世他被人当成弃子扔掉,算他命不好算他倒霉。
然而既然他重生了,既然他回来了,就要拿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犯傻一次,但不能再傻第二次,从前懒于算计,被元轩护得太好,认为这世界都是好的,没有上心,结果被扮成兔子的野猪给吃了。
那只野猪的头上,还带着一朵白莲花。
简达随心中冷笑,面上不动声色。他既然重生,那么势必要活下去,才能不辜负这一番“奇遇”。
只有蠢货才会满足于墓碑上人们的赞颂,面对现实并且勇于夺取的人才能胜利。迈克尔?道布斯早就说过,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房间安静的像是坟墓,而他在深夜的墓地缓缓睁开眼睛。他是从地狱来的人,无所留恋,心中只有复仇。
你是谁?
i a rh。
那些设计他的,害死他的,觊觎家产的,在周围虎视眈眈的,他会奋起反击,一一解决。
那种在水中痛苦挣扎,却只能等待死亡的窒息感,那种恐惧,他不想这辈子再尝试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黑化完成进度100。
进击的小受!
☆、没有神
恐惧予以人无限力量,比尊敬更甚。
天花板上那副耶稣受难图仿佛在警示着他,耶稣教导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一本《圣经》却只有寥寥数语关于朋友,最后他死在了十字架上。
y elderly brother,我将要取代你。
如果还有什么愿望,就让我来实现好了。
神的使者――灵魂歌手大赛开赛前,中国区种子选手简达随消失,有人说他嗓子毁掉了逃避比赛,还有人说简达随之前根本就是公司里捧出来的,他的所有歌曲都是有人在后面包装才出来的效果,有人说是替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元轩之前给简达随的包装一直走的男神路线,简达随的底子好,长相俊美,身高腿长,五官偏欧化,他亲自上阵调|教这个捡回来的男孩,然后把他留在身边,亲手给他打造了一个王国,简达随一步一步走的很
书名:[重生]天王归来
作者:乔牧木
neng死白莲花后,主角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本文又名《白莲花智商无下限》,题目是骗人的,跑题是要得零蛋的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疏(简达随) ┃ 配角:元轩,菲利普,艾弗里,吕清 ┃ 其它:重生复仇,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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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题岛
简达随是兴冲冲的来到雕题岛的。
雕题岛是当初元轩买下来的,两人也成了这片处女地的第一对登岛人。那时候刚二十出头,相识两年,简达随被元轩彻底从一只土包子改造成了新兴的时代偶像。
“小伙子,很有福气嘛。”渔船的掌舵手笑着打趣简达随,简达随被海风一吹,整个人都飘起来了。听到船老大的声音,有些羞涩的笑了,俊美的脸庞在初晨的阳光映射下,熠熠生光。
船老大把他送到了岛上就离开了,简达随找了一处礁石,坐了下来。
他之前一个多月一直在山里的寺庙中,元轩当时把他送进去,告诉他之后找时间会来接他的。他就一直等着,等到了简达随的短信,让他去雕题岛。
简达随不疑有他,前往雕题岛的渡口只有一处,到渡口的时候船老大已经在等着了,他以为这都是元轩安排的,便安心上了船。
然而当他从清晨等到夕阳西下,整整十二个小时,他也没有等到人。这块岛屿还没有开发,所以整个岛只有他一人,晚上的风吹的很凉,从身到心。
究竟哪里出错了呢?
他没有敢去怀疑,元轩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这不应该是一个玩笑。
他的手机这时候响起了邮件提示,打开发现是一段录音,简达随点击播放。
是一段夹杂着清冷喘息的录音,可以听出来其中的忍耐和情|动,声音的主人他很熟悉,是给他发短信,让他上岛的人。
伴随着清冷喘息的是甜蜜的呻|吟,声音中夹杂着哭腔,让人顿生凌虐之意,大约不管男女,听到这样的声音都把持不住吧。
简达随是个歌手,歌手对于声音都很敏感,再说,其中一个人他认识了六年,怎么听不出来那是谁?
另一个人虽然只相处了三个月,他也认识,元轩少年时期的玩伴,吕清。
傲慢,冷漠,刻薄的元轩,元家少爷原来也会动情?
简达随的脸上像是被当众打了一巴掌,羞辱一般觉得火辣辣的,手机被他一时激动扔在了沙滩上,那段声音一直在持续,声音钻入脑海,循环往复,永不停歇。
简达随站起来想要去捡回来,脚下一滑,摔进了海里。
这时候已经是初秋了,海水到了晚上很凉,夜凉如水,简达随浑身打着哆嗦,牙齿打颤。
手机铃声响了,是当初录制的两人的合音,元轩说话总会刻薄,声音冷清,唱起歌来却异样的好听。录音从没有外传过,然而从前的甜蜜这时候像是鸩毒,简达随满心满口都是苦涩。
他俯身捡起来他的手机,说服自己要心平气和,还带着期待,对方的无情讥讽打破了他的最后幻想。
“简达随,你输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简达随声音很平。
“阿元要和我结婚了啊,”吕清的声音就像一条冷冰冰的蛇,爬在耳边,细腻,润滑,简达随感到一阵恶心。
“我不信。”简达随心头一紧,直觉否定。
“录音都发给你了,你怎么还在抱着幻想啊,”吕清轻笑,“元轩一手提拔你,改造你,根源只不过是因为你是一件很好的雕刻原料而已,你嗓子都毁了,怎么还一直扒着他?”
“我要听他亲自说这句话。”简达随呼吸变得急促,愤怒埋葬在他的内心深处,随时有爆发的可能。
“元轩不想见你,不然为什么这么久,不给你说话呢?”吕清的话像是刀子,插|在简达随身上,“实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得照照镜子,看看自个儿合适不合适,对不对?”
“……你,你们凭什么这么羞辱我?”简达随胸膛起伏,声音痛苦,带着鼻音。
月亮惨白,冷漠的照着沙滩。
仿佛自己一下子回到六年前,那个刚从山里来的土包子,下雨了找不到地方避雨,被元轩捡了回去,之后的人生像梦一样,然而现在,梦醒了。
简达随的嗓子在三个月前开始出现问题,颤音,发音出问题,讲话会嗓子痛,现在每一个字都会让他像是针扎在喉咙上一样痛苦。所以他才被元轩送进山里的寺庙,元轩说是想要他静修一下。
“你还不懂吗,雕题岛的风没有把你吹醒?元轩不想让你难堪,所以才把你送进山里去,怕你闹婚礼。”吕清声音含笑,“做人要识相,不要像蟑螂一样,赶都赶不走。”
海水忽然暴涨,天与水相交处的海面突然变成白色,前方出现一道长长的明亮的水墙。在晚上,这道墙是黑色的,铺天盖地。
吕清的声音在寂静的岛上分外空旷。
简达随背对着海面,没有看到后面的风景。
简达随直接挂掉吕清的电话,开始拨元轩的手机号。
然而无论拨打多少遍,那个电话一直都处于忙音的状态,“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
在他拨了几十次之后,电话直接变成了关机状态,简达随的心沉到了海底。
吕清的来电是未知电话,没有号码显示,他也无法反拨打回去。
他被留在了岛上,没有人接应,来的时候他也没有带什么东西,孤身一人在岛上。
雷声响起来,伴随着而来的是瓢泼大雨,简达随的手机进水了,直接自动关机,他这时候终于看到了海天交接处的风景,脸色变得煞白。
这是一场谋杀,赤|裸裸的谋杀,简达随成了这场谋杀中那个跳进陷阱的猎物。
海啸来了。
整个岛都被海水淹没,简达随不会游泳,元轩不准他在大庭广众下近乎全|裸,所以他只在元轩别墅的露天游泳池扑腾过,人胜不了天,此刻都成了绞杀他的利器。
简达随的肺部中的空气已经被用尽,他想要往水面上浮,却只能被浪花再次拍下来,四围都是水,他忍不住张嘴想要吸气,却被海水倒灌入胸腔,水面下的呛水没有任何动静,大海发威,人就像是海水,渺小的不堪一提。
在海水中接近窒息的极点的时候,简达随的恨意也到达了极点。他睁着眼睛,不肯闭合。
元轩,你真无情。
光点逐渐从眼中消散,像是被剥夺的生命力,他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到最后,手脚一动不动,被海水推搡着,像是叶子。
他死不瞑目。
船老大看着外边的天,摇了摇头,心想大概年轻人已经回去了,这天,搞什么浪漫,有人告诉他要给自己的爱人一个惊喜,那个岛是“她”买下来的私人财产,所以他去送了年轻人一程。
看这暴雨,两人应该挺受罪吧,有钱人,花钱买罪受。
他喝着小酒,醉醺醺的,倒头就睡。
吕清放下手机的时候直接拆了壳子,把卡拿出来,金属片拆了,折断,扔进马桶中,冲下去,冲了近半个小时,才松手。
他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心里算计着什么时候让frank把元轩手机里的拦截功能除去。
简达随当然打不通元轩的电话,元轩那边估计也想着简达随手机为什么总是关机,从不开机呢。
只是小小的科技手段罢了,科技果然创造奇迹。
至于船老大那里为什么是女人的声音,这真是太简单了,他当初用了变声器,并且改了电话ip而已。
很快船老大那边的记录也会消失,他自己也只会是当做做梦。
简达随自己脑抽上岛,老天让他死,怪的了谁?
这不是一个完美杀人案件,只是一场天灾,天灾而已。
他只是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已,元轩是他的,凭什么给这个土包子?元轩又怎么会喜欢这种……不,元轩根本不爱他!
吕清志得意满,只要简达随死了,哪怕他和元轩已经有十年不见了,他还是相信元轩会爱上他的。
谁当了他的道,老天会弄死他的。
他只不过小小的做了一些改动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啦,欢迎各位前来撒花~不大意的跳坑吧,我会在坑底接住你们的!
爱你们么么哒!
☆、真谜题
吕清转着轮椅,骨碌碌的从花园的鹅卵石小径上碾过,像是碾压无辜的生命。
元轩脸色苍白的坐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吕清的轮椅,眼中闪过愧疚之意,他把手机放下,唤管家李松下楼去接吕清。
吕清回国不久,他这个幼年好友收留了两周,给吕清时间找公寓,孰料两周过去,简达随的声音出现了问题,他疑心有人下毒,简达随身边的人有些杂,最近公司正在筹备“神的使者”大赛,选出最佳灵魂歌手,欧美亚三大洲各个赛区出代表,人多且杂,所以干脆将简送去自己从小每年都去的寺庙里静修一段时间,等比赛开始再把人接回来。
接着他回去,吕清要去一场试镜,当时家里司机送父亲去医院检查身体,他亲自上阵送吕清,结果两人出了车祸,吕清最后拼死护他,自己反而受了伤,腿脚受伤,医生说很可能是伤到了神经,从此无法行走。
试镜因此作废,元轩虽然很傲冷漠为人毒舌,对朋友和爱人却是一等一的好,留下吕清在别墅养伤,养了一个多月。人因他而受伤,尽管知道吕清对他有某些意思,他也不可能直接把人送走。
他没把受伤的消息告诉简达随,怕简达随没养好就直接跑回来,那根蠢木头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让他担心,他的嗓子当时说不出话来,只发短信,然后其他时间关机,怕简达随突击给他打电话。
吕清慢慢从轮椅上移到沙发中,影坛乐坛巨星,载誉而归,回国打拼事业,元轩很是内疚。
“感觉怎样?”元轩开口。
“还好,不是那么痛了。”吕清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元轩觉得有些不舒服,好像,太风情了?
和他记忆中的那个人有差别。
元轩点点头,“好好养病。”
“我会的,阿轩。”吕清眯起眼睛,拿起面前的那杯水就要喝,元轩按住了杯子,“我让明婶给你倒一杯,这杯我喝过了。”
吕清眼睛一转,嘴角扬起,“我不介意的。”
元轩想要皱眉,按捺住这种冲动,“这样不太好,明婶,帮吕清泡一杯茉莉茶。”他的手巧妙的使力,杯子回到了自己手中。
吕清的笑容有些僵,自己给自己台阶下,“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龟毛。”
“是啊,老毛病。”元轩也趁着下台阶,刚才吕清的试探举动让他有些不舒服,元轩并不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因为他不需要控制,遇见笨蛋的时间太久了,把他的脾气都磨砺的很好了。
如果没有人挑起话题,元轩是绝对不会主动的,更何况面对吕清他只有内疚,但内疚挡不住吕清的眼神让他不舒服,他站起来,“我想起一些事情还要处理,失陪了。”
吕清点点头,笑容一如既往的完美,在元轩转身之后眼神闪过一丝戾气,和他的脸不协调极了。
元轩又打了一遍手机,发现这回直接从关机变成了不在服务区。
怎么会?当初为了方便,山里的那座寺庙他可是又建了一个通信铁塔,怎么会不在服务区?
元轩心中有忐忑,看看表,已经是十点了,慧明方丈应该已经休息了,然而他心中的那种不安越来越多,最后成了他的心病。
打电话吧。
“你说简达随?”慧明方丈接电话的时候听得出来声音犯困,应该是被他吵醒的。
“对,他的电话我一直打不通,所以打扰方丈了。”元轩对方外之人很是尊敬,慧明方丈他从小就认识,算得上是他的导师。
“他昨天就离开寺庙了。”慧明的声音如同一盆凉水,泼在元轩头上。
“去了哪里?”元轩声音中带着怒气,恨这人不听话。
“他说去一个岛,名字很奇怪,好像叫什么雕题岛。”方丈艰难的回忆起这个名字。
元轩手指本来还在平板上滑动,这时候忽然停住了,失声道,“雕题岛?”
屏幕上,新闻快讯:碧海一块浅海区出现地震,发生海啸。
元轩踉跄从房中跑出来的时候管家李松还有些奇怪,听到他要调动直升机去碧海一块,脸都绿了,“少爷,你糊涂了,那儿海啸了!”
元轩身体不好,脸越发的苍白,一贯冷清的声音不再冷清,全身颤抖,“简为什么会去哪儿!再不去就来不及了!”
他额头全是汗,刚才挂电话的时候整个人如坠冰窟,全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松看少爷都快发心脏病了,直接一手刀把元轩砍昏,嘴里念叨着,“少爷醒来你怨我也好骂我也好,现在绝不可能调什么直升机去碧海的!”
这里离阳台也不远,吕清看到元轩奔下去的时候眼睛全然是嫉妒,还有恨意,看到李松的动作,还有隐隐约约的话,满意的笑了。
简达随,你终于也有命不好的一天了。
老天不公平,他就做那只看不见的手好了。
简达随醒来的时候头痛的很,手也痛,他头很晕,以为自己在船上,幸运的漂浮在海面上,然后被渔船给捞上来了。
睁开眼睛,他疑心自己在做梦。
屋顶是一幅中世纪的宗教绘画,受难的耶稣,拥有虔诚的信仰,最后却被烧死在十字架上。
他脑袋一片空白,约莫十分钟后,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头发苍白,看起来四十余岁的男人。
他面孔深邃,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黑色的裤子,黑色的手工皮鞋。手上带着银色的戒指。
简达随屏住呼吸,那人已经看到他睁眼了,这时候也不好装睡,所幸冷冷的扭头。
他平日里和元轩在一起,元轩就是这副脸,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轻蔑和懒得理会的样子,他学不到十分,五分总是有的。
“啊,阮少爷居然醒了。”那人笑起来的样子带着邪气,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像一个被驱逐的神父,对,就是这种感觉。
简达随经历吕清这种看起来仙儿仙儿的人的恶毒的一面,早已对人不报什么希望。
刚才他叫自己什么,阮少爷?
简达随敏锐的发现了什么不对,他不动声色。
“阮少爷今天难得不骂人了,”男人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鉴赏一般把简达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啧啧,心高气傲的少爷啊,终于知道低头了么?”
“你什么意思?”想了半天,简达随决定用这句万金油一样的问题,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套出来。
他刚才略微思忖,这种情况,认错人的可能性极少,看这房间装饰,也不似他熟知的中国,心中有猜测,但需要印证。
“还在倔强什么?”那人摘下墨镜,银灰色瞳孔看起来诡异极了,搭配那张脸,直接去s电影中的坏人丝毫不过分,理想的恶棍。
他抬起手,捏住简达随的下巴,靠近,简达随挣扎,把脸扭向另一个地方,下巴很痛,他忍住喊出来的冲动,那人似乎是惊奇了一下,“咦,这么有骨气?”
靠近的时候对方身上有股雪茄的味道,元轩也喜欢抽烟,但元轩身上的味道很淡,跟他人一样清冷,不像眼前这人,只会让人生出厌恶,让人想要作呕。
想到元轩,便想到吕清,他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溺水的恐惧让这种恨意又升了一个层面。恐惧让人生出无穷的力量,也让人坚韧,老天让他活下来,必然有理由,他既然从地狱中走来,势必要报复。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那种入骨般寒冷的滋味,那种被扼住喉咙无法呼吸,生生死去的感觉,让他这一生都不能忘记。
“rh,你中风的父亲再也护不了你了。”墨镜男在他耳边低声说话,像是魔鬼,简达随打了个哆嗦,他哪里来的父亲?自小在大山深处长大,除了养护他的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声音的姆妈,他根本没有父母,他也曾经询问过村里的人,那些人说他是有一天外来人抱给姆妈的,留下了一大笔钱,就走了。
所以自小简达随就是孤儿,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姆妈,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似乎眼前这人的战栗取悦了墨镜男,他把铐住简达随的手仁慈的解开了一下,扯着简达随的上半身让他看墙壁中间镶着的镜子,“看看你的样子吧我高贵的少爷,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你现在连一只鸭都不如!”
简达随看到镜中的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那个人,镜子中的那个人和他竟然有八分相像!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大约有人能猜到为什么重生到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人身上。
猜对送香吻一个!【好啦,我知道一定会有人嫌弃。
那么,肯德基豪华套餐!
叔父和小受没有上床啦,至于原因,→_→,我赌一斤黄瓜你们猜不到。【看过存稿的剧透党不要讲话!
☆、始黑化
如果不是遇见这人,自己醒来照镜子,简达随一定会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雕题岛上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噩梦醒来,他还是可以继续在他的舞台,唱歌,台下永远有个忠实的观众,曾经很温柔,给他写过歌,谱过曲。
但事实是,他醒来了,仍然活在一场噩梦中,身边这人是个神经质,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或许可以说他只知道现在这具壳子的中文名叫阮疏,只有母亲会这么叫他,其他人会称他为rh少爷,现在看来家族财产被夺走了,陷入了一场豪门争夺阴谋中。
除此之外呢,一无所知。
简达随闭上眼睛,睫毛颤抖,像蝴蝶一样扑闪,墨镜男以为他是不想看到自己如今的样子,开心极了,哈哈哈的笑出来。
疯子,简达随心中骂道。
“等我艾弗里接管了整个家族的事务,把你弄成我的禁脔,只能在床上活着,伺候我。”墨镜男的舌头在简达随的脖子附近游荡,简达随觉得他像是一条眼镜蛇,冰凉滑腻,让人恶心,“想到一向清高傲慢,有着洛克家族高贵血统的少爷在我身下,我现在可是兴奋的很呢。”
“滚,你这个恶棍!”简达随忍无可忍,使劲挣扎,手腕仿佛伤口裂了,撕心裂肺的痛,阮疏忍住疼痛,低头一看,发现是手腕上有伤口。
这位少爷还爱自残?
简达随皱眉,艾弗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手腕的伤口,不止一道,粉嫩的肉翻出来,旧的伤口结痂,有些地方应该是刚去痂,看起来像月牙一样是白色的。
“你死不了的,我等你心甘情愿的爬在我床上,主动坐在我的腰上摇晃。”艾弗里低笑,“连带你那个只信奉上帝的漂亮母亲,呵呵,大哥真是有福气,可惜就是蠢了一些。她的上帝救不了她早夭的儿子,更救不了你。”艾弗里在阮疏的有着伤口的手腕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简达随没想到他这么禽兽,不防备的倒吸了一口气。
已经快要结痂的地方又开始流血,那处已经没有办法看了,各色各样的伤口,艾弗里舔了一下嘴角,把唇上沾着的鲜血舔了干净。
简达随头晕的厉害,这时候明白他肯定不是晕船晕的,而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艾弗里把阮疏重新铐在床头,纯金打造的锁链,才能锁住像rh这样傲慢的少爷。为了美观,这上面还镶嵌着蓝色的钻石,和一个铜色的十字架。他把钥匙放在了自己马甲的口袋中,贴平,离开了房间。
简达随等他离开了房间,听到门上落锁的声音才放下心,全身紧绷的肌肉松弛了一点,刚才艾弗里那个变态真的有些吓人,他想到那个人的眼神,一阵干呕,头发濡湿,额头是虚汗。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躺平看着屋顶,思考自己的处境。
如果没有料错,他是重生了,魂穿,穿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近乎一模一样的人的身上。
从死神的手里夺回了一条命,却遇上了一个恶魔,一个中年变态。
简达随从前懒散不工于算计,并不代表他蠢。这具身体和他的融合居然没有任何不适,让他有种久违的亲切,仿佛骨血里他们两人就有牵连,天生灵魂就有感应,那种温柔的容纳,让简达随在短时间里放下了警戒,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简达随一阵晃神,往事历历在目,他的,阮疏的,面容如此相似,光影的片段都混淆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rh,全名rh?lock,中文名继承了母姓阮,音译了英文名rh,阮疏,是洛克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母亲阮谨,是英籍华裔,一个典型的书香世家养育出的女人,长相秀美端庄,性格温柔,没有主见,父亲是尤里西斯?洛克,手段刚硬,银发绿眸。
洛克家族主营石油,机械,是工党的背后有力支持,家族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简达随理了一遍,头晕脑胀。
刚才那个艾弗里是他的叔父。这个恶棍叔父是祖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个很有野心的护士,当年看护祖父的时候设法偷走了祖父的精子,怀上叔父的时候追上门想要说法,祖父直接扔钱让护士打胎。
护士没有听话,因为已经来不及打胎了,便生下了叔父,在外流浪了十五年,护士患了绝症,便又带着叔父出现,把叔父送到了祖父面前,祖父大约是人之将死忽然心善,留下了他,护士心满意足的死了。
叔父因为其私生子的身份无法继承财产,在洛克家族就像是一个高级佣人,给洛克家族打工,获取一份优渥的薪水而已,但他不甘心只这样。
在潜伏了近二十年后,终于找到机会,给阮疏的父亲下慢性毒药,整整十年,终于在父亲六十岁这年得逞,家族力量支持他的不少,艾弗里是个优秀的演说家,哪怕别人一边用着鄙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也能一边把钱从别人的口袋里骗出来。
阮疏是个优秀的继承人,可惜他不够无耻,一个正直的人想要斗败一个无耻之徒,光明正大的方法,只会被对方的暗箭给重伤。
他是来给母亲过生日,没想到父亲和母亲已经被控制了,而他在晚上喝牛奶的时候没有注意,中了艾弗里的招儿。
为了不让阮疏大喊大叫,艾弗里用药用的很精准,即卸了阮疏的力,让他叫不出来,又给他割腕放血,这样他连起身的力量都很弱,只能晕着晕着在床上躺着。
想到这里简达随轻轻闭上了眼睛,心想好一出鸿门宴,豪门争斗的惊心动魄,让他光是看,就觉得累。他刚出狼窝,就入虎口,当务之急,就是如何从这虎口中逃脱。
他微微侧身,发现旁边也有一面镜子,这屋子里似乎四面都是镜子,艾弗里大约是想要看到他失态,阮疏从小就是贵少爷,对这个叔叔算不上是傲慢,但阮疏本身就清冷,跟艾弗里不说什么话。艾弗里永远笑脸相迎,没想到背地里出了这么一招。
简达随试着找东西捅开那个手铐,却是徒劳,金链铐的很紧,这么挣扎,除了手腕被勒得痛楚,皮开肉绽,其他都是徒劳。
但他必须想办法自救。
简达随继续翻阮疏的回忆,试图从其中找出这里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哪怕只是和艾弗里有间隙,有利益冲突,此刻都可以用上。
阮疏的母亲一直跪着她的上帝,从未多看他一眼,大约这样的家族环境轮不上这样一个女人多嘴,便卸去自己的责任。因为从小失去了胞弟,自多自责,一心一意侍奉神明,希望向上帝赎罪,免去苦难。
冷酷的父亲尤利西斯?洛克一句“洛克家族不需要多余的继承人,他只会招来苦难”,便宣告了一个新生儿的命运。
刚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弟弟被直接送出去,任其自生自灭,出生便被宣布死亡,洛克家族只有一个继承人。神父宣布双胞胎弟弟死亡的举动,使得一向软弱无主见的母亲心如死灰。
从阮疏的记忆里看到这一段,简达随全身不可自已的颤抖。
胞弟,双胞胎弟弟……
“你母亲那早夭的儿子”
他和阮疏八分相似的面孔……
从小只有姆妈照顾他……
他是被人抱过来的,并且叮嘱要一直在山村里生活,不能外出。
如果这一切不足以说明一个事实,那么人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简达随终于明白,原来上一世自己没爹没娘,没有祖父母,什么亲人都没有的原因,是他被这个家族抛弃了,送到了大山深处自生自灭,一个比死亡稍好一点的答案。
洛克家族位于雾都,而他生活的地方是相隔万里的中国,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被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照料到大。
而和他出生只差几分钟的那个人,享受着一切。
简达随从小一切靠自己,想要努力回报的姆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临终时告诉他去“外边的世界”,他才离开了那个居住了十五年的地方。
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上一世就被剥夺。重生的这具身体,原来是那个占便宜的。
他是那个被送走的,弟弟。
前世他被人设计,算他蠢算他活该;前世他被人当成弃子扔掉,算他命不好算他倒霉。
然而既然他重生了,既然他回来了,就要拿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犯傻一次,但不能再傻第二次,从前懒于算计,被元轩护得太好,认为这世界都是好的,没有上心,结果被扮成兔子的野猪给吃了。
那只野猪的头上,还带着一朵白莲花。
简达随心中冷笑,面上不动声色。他既然重生,那么势必要活下去,才能不辜负这一番“奇遇”。
只有蠢货才会满足于墓碑上人们的赞颂,面对现实并且勇于夺取的人才能胜利。迈克尔?道布斯早就说过,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房间安静的像是坟墓,而他在深夜的墓地缓缓睁开眼睛。他是从地狱来的人,无所留恋,心中只有复仇。
你是谁?
i a rh。
那些设计他的,害死他的,觊觎家产的,在周围虎视眈眈的,他会奋起反击,一一解决。
那种在水中痛苦挣扎,却只能等待死亡的窒息感,那种恐惧,他不想这辈子再尝试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黑化完成进度100。
进击的小受!
☆、没有神
恐惧予以人无限力量,比尊敬更甚。
天花板上那副耶稣受难图仿佛在警示着他,耶稣教导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一本《圣经》却只有寥寥数语关于朋友,最后他死在了十字架上。
y elderly brother,我将要取代你。
如果还有什么愿望,就让我来实现好了。
神的使者――灵魂歌手大赛开赛前,中国区种子选手简达随消失,有人说他嗓子毁掉了逃避比赛,还有人说简达随之前根本就是公司里捧出来的,他的所有歌曲都是有人在后面包装才出来的效果,有人说是替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元轩之前给简达随的包装一直走的男神路线,简达随的底子好,长相俊美,身高腿长,五官偏欧化,他亲自上阵调|教这个捡回来的男孩,然后把他留在身边,亲手给他打造了一个王国,简达随一步一步走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