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喜欢我 作者:柯嵩
分卷阅读17
,认真地为吴斯涂抹口红。
距离太近,让人猝不及防,吴斯呼吸一窒,楞楞的盯着安妮过分白皙的脸庞。
她未施粉黛,脸上写满纯净。
她的睫毛很翘,像小时候摆在枕边的洋娃娃。
她的嘴唇红润,像某种可口的水果,让人忍不住想去尝一口。
墨镜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挡住偶然间被迷惑的双眼,可以掩饰一时的心猿意马。
涂抹完毕,安妮并没有立即撤离,她俯身,凑到吴斯耳边,柔声说:“斯姐,要是正常人,现在肯定脸红心跳、不知所措。”
吴斯一脸淡定,嘴唇抿的比方才更紧了,“想让我脸红心跳,你还得再修炼几年。”
随后,又礼貌的向安妮道了谢,“谢谢你的口红。”
安妮再一次无奈,她家斯姐,实在是太难撩了。
不过,安妮不是那种容易气馁的人,她把口红放进手包,扯了一下吴斯的风衣袖子,一脸乖巧的对吴斯说:“我是伴娘,得提前进去准备,斯姐,我们一会儿见。”
吴斯不为所动,面无表情的点了一下头,“好。”
……
看着安妮的背影,吴斯悄悄松了一口气。
她害羞,她脸红,她心跳加快,她不知所措。
直到安妮的身影没入面馆的大门,那股温热的气息似乎还萦绕在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脸上的温度逐渐升高,吴斯抬起手,扇了扇风。
幸好她当记者这一年来,形形□□的人接触了不少,无形之中练就了一项随时随地隐藏真实情绪的绝技。
要不然,刚才安妮撩拨她的时候,她肯定不能像一个风月老手一样,冷着脸装逼。
☆、第12章
安妮是伴娘之一。
现在流行伴娘团,七八个穿着小礼服的伴娘簇拥着新娘一个人出场,很有一种花团锦簇的感觉。
婚礼还没开始,宾客入场之后,大多坐在指定的座位上,轻声与周围的宾客攀谈。
正在给宾客倒水的沈南,看见安妮走进来,指了指楼梯,说:“乔伊在二楼化妆,你上去看看她吧。”
沈南的身上依旧穿着汉服,不过和之前的简易款不一样,为了衬托婚礼的喜庆气氛,她选了一件橘色袄裙。
袄裙做工精致,衣襟上绣了几朵牡丹,寓意花开富贵。
安妮停住,问沈南,“这里不用我帮忙吗?”
沈南摇头,“不用,现在客人少,我忙的过来。”
说完,往小叶的方向看了一眼,“等客人多了,小叶会过来帮衬我。”
沈南也是宾客之一,进入面馆之后,见婚礼现场太多嘈杂,主动帮忙维持现场秩序。
二楼狭窄的走廊里,站了不少工作人员,他们穿着统一的白色t恤。t恤的袖子上,印了公司名称——盛文广告。
别人结婚,都请婚庆公司,只有乔伊另辟蹊径,请了广告公司。
过不了多久,由婚礼照片制成的海报,便会发到网络上,吸引一众怀揣文艺的青年男女,来到“偏安一隅”,举行一场浪漫且昂贵的中式婚礼。
安妮混在工作人员中,礼貌的和摄影师问好,并拜托摄影师在抓拍的时候,能把她拍的漂亮一点。
安妮人美嘴甜,很招人喜欢。
摄影师一再表示,一定按明星街拍的标准给安妮拍,哪怕有瑕疵,后期修图的时候,也会把她修成天仙。
安妮怕过犹不及,反复提醒摄影师,不用太过努力,她要求不高,把她修成半个天仙就行。
卧室门开着,安妮走到门口,往里望了一眼。
乔伊正坐在镜子前化妆,她微闭双眼,仰着头,等着化妆师给她描慕一条精致的眼线。
几个伴娘分工不同,有的在整理衣物,有的在布置婚房,还有一个卷发的漂亮女人,举着ipad,帮乔伊熟悉婚礼流程。
井然有序,按部就班,似乎没有她什么事。
安妮转身离开时,差点撞上人。
那人身材修长,面容俊朗,气质斯文,穿一身剪裁合理的黑色西装,衬衫领口处系了一个红色领结。
传说中的新郎,终于舍得露面了。
“你是安妮?”新郎停住,眼角带着温和的笑意。
如吴斯刚才审视她一般,安妮把新郎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你好,我是沈辉,乔伊的男朋友。”安妮目光中的敌意太过明显,沈辉有些尴尬,轻摸了一下额角,对安妮说:“总听乔伊提起你。”
提到乔伊,安妮的目光柔软了不少,不管她对沈辉再有微词,可说到底,沈辉是乔伊喜欢的人。
虽然做不到爱屋及乌,可安妮至少可以控制自己,不把沈辉这只死乌鸦杀了炖汤喝。
“乔伊在里边化妆,你进去吧。”安妮侧身,给沈辉让路。
沈辉没动,目光有些拘谨,似乎有话要说。
安妮想离开,抬脚的空档,忽然改变了主意。
转头问沈辉,“想聊聊吗?”
沈辉有些惊讶,快速的点了一下头。
……
顺着走廊往里走,有一个小储物间。
储物间狭小.逼仄,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阳光透过玻璃,映出满室灰尘。
角落里,放了两把老旧的藤椅。
安妮坐到其中一把椅子上,脱掉细高跟,弯腰揉捏脚踝。
早先的时候,安妮喜欢穿高跟鞋,显得人高有气势,后来离开冰城四处飘荡以后,脚上的高跟鞋变成了防水透气的登山鞋。
不是因为高跟鞋不方便,只是人在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过客,有缘遇见,夜里被请去酒吧喝杯酒,第二天早上分道扬镳,又形同陌路,没必要强势给谁看。
回到冰城以后,以为再穿回高跟鞋时,依旧会游刃有余。可疼痛的脚踝、被磨破的脚趾,反复提醒安妮,人的适应能力,远没有幻想中的那么强大。
抬眼,见沈辉拘谨的站在门边,像等待老师训话的小学生。
安妮抬手,请沈辉坐下。
坐下后,沈辉的腰背挺的笔直,双手搭在膝盖上,目视前方,绝不斜视。
要不是提前知道沈辉家世清白,看这动作神态,安妮绝对会以为他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劳改犯。
安妮自我反思,她对沈辉的态度是强横了一些,调整了面部表情之后,她用尽量柔和的语气对沈辉说:“我没有恶意,只是想找你聊聊。”
沈辉,“不好意思,我有些紧张。”
安妮,“紧张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这句话应该是玩笑,沈辉迅速考虑了一下,随即配合的笑了两声。
只是考虑的时间过长,笑起来的时候极其突兀。
……
隔音不好,储物间单薄的门板,根本挡不住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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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地为吴斯涂抹口红。
距离太近,让人猝不及防,吴斯呼吸一窒,楞楞的盯着安妮过分白皙的脸庞。
她未施粉黛,脸上写满纯净。
她的睫毛很翘,像小时候摆在枕边的洋娃娃。
她的嘴唇红润,像某种可口的水果,让人忍不住想去尝一口。
墨镜真是个好东西,可以挡住偶然间被迷惑的双眼,可以掩饰一时的心猿意马。
涂抹完毕,安妮并没有立即撤离,她俯身,凑到吴斯耳边,柔声说:“斯姐,要是正常人,现在肯定脸红心跳、不知所措。”
吴斯一脸淡定,嘴唇抿的比方才更紧了,“想让我脸红心跳,你还得再修炼几年。”
随后,又礼貌的向安妮道了谢,“谢谢你的口红。”
安妮再一次无奈,她家斯姐,实在是太难撩了。
不过,安妮不是那种容易气馁的人,她把口红放进手包,扯了一下吴斯的风衣袖子,一脸乖巧的对吴斯说:“我是伴娘,得提前进去准备,斯姐,我们一会儿见。”
吴斯不为所动,面无表情的点了一下头,“好。”
……
看着安妮的背影,吴斯悄悄松了一口气。
她害羞,她脸红,她心跳加快,她不知所措。
直到安妮的身影没入面馆的大门,那股温热的气息似乎还萦绕在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脸上的温度逐渐升高,吴斯抬起手,扇了扇风。
幸好她当记者这一年来,形形□□的人接触了不少,无形之中练就了一项随时随地隐藏真实情绪的绝技。
要不然,刚才安妮撩拨她的时候,她肯定不能像一个风月老手一样,冷着脸装逼。
☆、第12章
安妮是伴娘之一。
现在流行伴娘团,七八个穿着小礼服的伴娘簇拥着新娘一个人出场,很有一种花团锦簇的感觉。
婚礼还没开始,宾客入场之后,大多坐在指定的座位上,轻声与周围的宾客攀谈。
正在给宾客倒水的沈南,看见安妮走进来,指了指楼梯,说:“乔伊在二楼化妆,你上去看看她吧。”
沈南的身上依旧穿着汉服,不过和之前的简易款不一样,为了衬托婚礼的喜庆气氛,她选了一件橘色袄裙。
袄裙做工精致,衣襟上绣了几朵牡丹,寓意花开富贵。
安妮停住,问沈南,“这里不用我帮忙吗?”
沈南摇头,“不用,现在客人少,我忙的过来。”
说完,往小叶的方向看了一眼,“等客人多了,小叶会过来帮衬我。”
沈南也是宾客之一,进入面馆之后,见婚礼现场太多嘈杂,主动帮忙维持现场秩序。
二楼狭窄的走廊里,站了不少工作人员,他们穿着统一的白色t恤。t恤的袖子上,印了公司名称——盛文广告。
别人结婚,都请婚庆公司,只有乔伊另辟蹊径,请了广告公司。
过不了多久,由婚礼照片制成的海报,便会发到网络上,吸引一众怀揣文艺的青年男女,来到“偏安一隅”,举行一场浪漫且昂贵的中式婚礼。
安妮混在工作人员中,礼貌的和摄影师问好,并拜托摄影师在抓拍的时候,能把她拍的漂亮一点。
安妮人美嘴甜,很招人喜欢。
摄影师一再表示,一定按明星街拍的标准给安妮拍,哪怕有瑕疵,后期修图的时候,也会把她修成天仙。
安妮怕过犹不及,反复提醒摄影师,不用太过努力,她要求不高,把她修成半个天仙就行。
卧室门开着,安妮走到门口,往里望了一眼。
乔伊正坐在镜子前化妆,她微闭双眼,仰着头,等着化妆师给她描慕一条精致的眼线。
几个伴娘分工不同,有的在整理衣物,有的在布置婚房,还有一个卷发的漂亮女人,举着ipad,帮乔伊熟悉婚礼流程。
井然有序,按部就班,似乎没有她什么事。
安妮转身离开时,差点撞上人。
那人身材修长,面容俊朗,气质斯文,穿一身剪裁合理的黑色西装,衬衫领口处系了一个红色领结。
传说中的新郎,终于舍得露面了。
“你是安妮?”新郎停住,眼角带着温和的笑意。
如吴斯刚才审视她一般,安妮把新郎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你好,我是沈辉,乔伊的男朋友。”安妮目光中的敌意太过明显,沈辉有些尴尬,轻摸了一下额角,对安妮说:“总听乔伊提起你。”
提到乔伊,安妮的目光柔软了不少,不管她对沈辉再有微词,可说到底,沈辉是乔伊喜欢的人。
虽然做不到爱屋及乌,可安妮至少可以控制自己,不把沈辉这只死乌鸦杀了炖汤喝。
“乔伊在里边化妆,你进去吧。”安妮侧身,给沈辉让路。
沈辉没动,目光有些拘谨,似乎有话要说。
安妮想离开,抬脚的空档,忽然改变了主意。
转头问沈辉,“想聊聊吗?”
沈辉有些惊讶,快速的点了一下头。
……
顺着走廊往里走,有一个小储物间。
储物间狭小.逼仄,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阳光透过玻璃,映出满室灰尘。
角落里,放了两把老旧的藤椅。
安妮坐到其中一把椅子上,脱掉细高跟,弯腰揉捏脚踝。
早先的时候,安妮喜欢穿高跟鞋,显得人高有气势,后来离开冰城四处飘荡以后,脚上的高跟鞋变成了防水透气的登山鞋。
不是因为高跟鞋不方便,只是人在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过客,有缘遇见,夜里被请去酒吧喝杯酒,第二天早上分道扬镳,又形同陌路,没必要强势给谁看。
回到冰城以后,以为再穿回高跟鞋时,依旧会游刃有余。可疼痛的脚踝、被磨破的脚趾,反复提醒安妮,人的适应能力,远没有幻想中的那么强大。
抬眼,见沈辉拘谨的站在门边,像等待老师训话的小学生。
安妮抬手,请沈辉坐下。
坐下后,沈辉的腰背挺的笔直,双手搭在膝盖上,目视前方,绝不斜视。
要不是提前知道沈辉家世清白,看这动作神态,安妮绝对会以为他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劳改犯。
安妮自我反思,她对沈辉的态度是强横了一些,调整了面部表情之后,她用尽量柔和的语气对沈辉说:“我没有恶意,只是想找你聊聊。”
沈辉,“不好意思,我有些紧张。”
安妮,“紧张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这句话应该是玩笑,沈辉迅速考虑了一下,随即配合的笑了两声。
只是考虑的时间过长,笑起来的时候极其突兀。
……
隔音不好,储物间单薄的门板,根本挡不住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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