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这条锦鲤 作者:祈幽
分卷阅读89
腿上拍了一下,说道:“你是主演,对林飞的分析应该比我透彻得多,我还跟你讲这些,班门弄斧、班门弄斧喽。”
“梁老师是从音乐的角度给我分析,和演戏是两个感觉,我受益匪浅。”童修认真听着梁欢青的讲解,哪怕在演戏的时候他把林飞的角色特点、性格变化琢磨了上千遍。说句鸡汤点儿的话,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听听每个人的意见,好的采纳、不好的听过就算,就算是进步的不多,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发生质变。
“我就喜欢你这样谦虚的年轻人,现在有些人调子都抓不住呢就对我写的歌指手画脚的,那个新晋女演员叫啥顾什么的,让我改歌词不算还改曲风,要清纯柔美的,也不想想是否和电视剧合适,简直是不知所谓啊。不说这些,气人。”梁欢青摆摆手,结束这个话题,他抽抽鼻子,眯着眼睛四处寻找,“我好像闻到了香味儿。”
童修还以为他要继续说关于歌曲情感分析的事儿呢,没有想到是被香味给诱惑了,指指休息室的桌面,“老秦把晚饭送来了。”
“对的,梁老师,今天晚上我们吃面,还有下午做好的卤味。”秦和宜把大碗的盖子揭开,香味更加浓郁,每一缕的鲜香中都像是游着虾子,勾着人往河底龙宫里头探险。
在美味的面前,所有词汇都是贫乏的,总结归纳起来就两个字——好香,就一个动作——吃。
梁欢青的副手和助理今天并没有参与到正式工作来,只是与童修进行熟悉,拿上衣服和包就要走的,当秦和宜揭开碗盖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亮了,河鲜面汤色纯净清亮、清新自然,却不会让人觉得寡淡,加之味道的浓郁诱人,他们的步子就迈不出去了。
“老师我们能够在这边吃晚饭吗?”副手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腆着脸问梁欢青。
梁欢青指指桌子旁的秦和宜,“那你们要问面的主人了,哈哈,我做不主。”朝着秦和宜挤挤眼睛,就见到两只眯缝眼上头厚厚的眼皮抽搐了两下,“最好不要答应,这样少了抢食的人。”
不得不感叹,眼睛小、肿眼皮的人真的不适合做这个动作。副手几乎想捂上眼睛,转头问秦和宜,渴求地问道:“我们能吃吗?”
秦和宜点头,“当然能,面做得够多,就是有大家的份的,以后就麻烦大家多多照顾童修。”人情社会,打好交情那是必须的,秦和宜深知道理,用美食打动人心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工作中哪怕不能够给予童修帮助、也不会使绊子。
“哈哈,童大明星才要多多照顾我们呢,听他唱歌就是享受,录制上赶一赶,四五天就可以结束了。”副手一听里面就有他们的份,心里面就乐开了花。
碗是一个大肚的深婉,又有汤水覆盖,揭盖后也看不出来里面面条的数量,还真是让人怀疑没有足够的数量满足所有人,这么好闻的面条要是不吃上一口抱憾终身啊。
童修笑嘻嘻的站到秦和宜身边,“老秦的饭菜那才是人间享受呢。”
“那介意我一起享受享受吗?”
声音从门口出来,众人望去,半开的房门处站着个高挑修长的男人,白色的高领毛衣、深蓝色牛仔裤,很简单随意的打扮,容貌灿若桃花,眼睛却深沉似海,并不如容貌那么明媚,是个漂亮到妖冶却绝不会让人觉得软弱的男人。
相反,从男人出现之后,秦和宜的神经就紧绷了起来,下意识挡在童修面前,直视着男人,嘴角上扬说道:“要是先生不嫌弃,可以一起尝尝。”
梁欢青眼睛近似度数太高,一下子很难分辨得了人,但听声音就知道是谁,“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我给大家介绍,这位就是m.j.的大boss孟总孟江。这位是童修,站在他旁边的是他的经纪人秦和宜,这两个是我的副手和助理。承蒙孟总照顾,把录影棚借给我们来用,这儿的设备太齐全了,用起来得心应手。”
“当然是一阵香风把我给引来了,梁老师用着好就行,要是有什么不趁手的尽管和工作人员说。”孟江抬步往秦和宜那儿走去,伸手,“很高兴认识你,孟江。”
秦和宜握上,“这是我的荣幸,秦和宜。”
孟江侧头看着被秦和宜挡住半边身子的童修,“同样很高兴认识你啊,大明星。”红艳的双唇宛如沾着鲜血,洁白的牙齿透着寒光。
童修笑得僵硬,“孟总好。”
秦和宜蹙眉,“快吃饭吧,面条放时间长了就泡软了。”
“好呀。”孟江不请再来,表现得比主人自在随行,从善如流地坐下,看着还站着的众人说了一句,“都站着干嘛,坐着吃饭呀。”
秦和宜拉着童修在旁边坐下,让童修隔着孟江坐着,背脊紧绷,初见山药精的感觉就是如此。
梁欢青几个还闹不明白情况,只觉得三个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听秦和宜说吃饭了,大家也都顺势坐下,有了孟江的出现,吃饭的气氛变得很尴尬,颇有些食不知味。
梁欢青的神经那么粗的人,王环那么呆的家伙都感觉到了怪异,作为最年长、两边都认识的人,梁欢青张张嘴几次想要活跃一下气氛,三番两次带出话题也没有人接下去,只能够闭上嘴巴默默吃饭,伸手想要抓个鸡脚啃啃,摸了半天却啥都没有。
梁欢青迷上眼睛、手抵着瓶底盖那么厚的眼镜仔细看,几分钟前还满满当当的一碗卤味怎么一下子都没有了?梁欢青伸手还去摸,说不定碗底藏着,却只是摸到一手的汤汁。
副手看得尴尬,“老师,没有了。”
“啊?刚才还那么多呢。”梁欢青推着眼镜不相信,满满当当的一碗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消失,他就啃到一个鸡爪,鸡爪已经完全渗透入味,骨酥肉烂,咬上一口,细细咀嚼,上面的皮肉都轻易地落入到唇齿之间,胶原蛋白丰富,吃起来黏黏的、酥酥的、香香的,就连骨头里面都是稠密的汁水,吮吸半天还有味道,真是恨不得咬碎了吞进去。
梁欢青那个喜欢啊,觉得最好是能够听音乐的时候吃,是贝多芬的艾格蒙特还是莫扎特的小夜曲,他觉得都很适合啊。亦或是来一曲《茉莉花》,听一首《梁祝》,温一杯青梅酒,晒着阳光就是一整天啊。
但是,现在告诉他,没有了!
梁欢青瞪大眼睛,不满的看着桌边的众人,这个时候眼睛特别好使,堪比探照灯级别。视线在大家面前的桌面上绕了一圈,最后停在孟江的那儿,“……孟总好吃吗?”
看桌面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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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上拍了一下,说道:“你是主演,对林飞的分析应该比我透彻得多,我还跟你讲这些,班门弄斧、班门弄斧喽。”
“梁老师是从音乐的角度给我分析,和演戏是两个感觉,我受益匪浅。”童修认真听着梁欢青的讲解,哪怕在演戏的时候他把林飞的角色特点、性格变化琢磨了上千遍。说句鸡汤点儿的话,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听听每个人的意见,好的采纳、不好的听过就算,就算是进步的不多,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发生质变。
“我就喜欢你这样谦虚的年轻人,现在有些人调子都抓不住呢就对我写的歌指手画脚的,那个新晋女演员叫啥顾什么的,让我改歌词不算还改曲风,要清纯柔美的,也不想想是否和电视剧合适,简直是不知所谓啊。不说这些,气人。”梁欢青摆摆手,结束这个话题,他抽抽鼻子,眯着眼睛四处寻找,“我好像闻到了香味儿。”
童修还以为他要继续说关于歌曲情感分析的事儿呢,没有想到是被香味给诱惑了,指指休息室的桌面,“老秦把晚饭送来了。”
“对的,梁老师,今天晚上我们吃面,还有下午做好的卤味。”秦和宜把大碗的盖子揭开,香味更加浓郁,每一缕的鲜香中都像是游着虾子,勾着人往河底龙宫里头探险。
在美味的面前,所有词汇都是贫乏的,总结归纳起来就两个字——好香,就一个动作——吃。
梁欢青的副手和助理今天并没有参与到正式工作来,只是与童修进行熟悉,拿上衣服和包就要走的,当秦和宜揭开碗盖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亮了,河鲜面汤色纯净清亮、清新自然,却不会让人觉得寡淡,加之味道的浓郁诱人,他们的步子就迈不出去了。
“老师我们能够在这边吃晚饭吗?”副手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腆着脸问梁欢青。
梁欢青指指桌子旁的秦和宜,“那你们要问面的主人了,哈哈,我做不主。”朝着秦和宜挤挤眼睛,就见到两只眯缝眼上头厚厚的眼皮抽搐了两下,“最好不要答应,这样少了抢食的人。”
不得不感叹,眼睛小、肿眼皮的人真的不适合做这个动作。副手几乎想捂上眼睛,转头问秦和宜,渴求地问道:“我们能吃吗?”
秦和宜点头,“当然能,面做得够多,就是有大家的份的,以后就麻烦大家多多照顾童修。”人情社会,打好交情那是必须的,秦和宜深知道理,用美食打动人心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工作中哪怕不能够给予童修帮助、也不会使绊子。
“哈哈,童大明星才要多多照顾我们呢,听他唱歌就是享受,录制上赶一赶,四五天就可以结束了。”副手一听里面就有他们的份,心里面就乐开了花。
碗是一个大肚的深婉,又有汤水覆盖,揭盖后也看不出来里面面条的数量,还真是让人怀疑没有足够的数量满足所有人,这么好闻的面条要是不吃上一口抱憾终身啊。
童修笑嘻嘻的站到秦和宜身边,“老秦的饭菜那才是人间享受呢。”
“那介意我一起享受享受吗?”
声音从门口出来,众人望去,半开的房门处站着个高挑修长的男人,白色的高领毛衣、深蓝色牛仔裤,很简单随意的打扮,容貌灿若桃花,眼睛却深沉似海,并不如容貌那么明媚,是个漂亮到妖冶却绝不会让人觉得软弱的男人。
相反,从男人出现之后,秦和宜的神经就紧绷了起来,下意识挡在童修面前,直视着男人,嘴角上扬说道:“要是先生不嫌弃,可以一起尝尝。”
梁欢青眼睛近似度数太高,一下子很难分辨得了人,但听声音就知道是谁,“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我给大家介绍,这位就是m.j.的大boss孟总孟江。这位是童修,站在他旁边的是他的经纪人秦和宜,这两个是我的副手和助理。承蒙孟总照顾,把录影棚借给我们来用,这儿的设备太齐全了,用起来得心应手。”
“当然是一阵香风把我给引来了,梁老师用着好就行,要是有什么不趁手的尽管和工作人员说。”孟江抬步往秦和宜那儿走去,伸手,“很高兴认识你,孟江。”
秦和宜握上,“这是我的荣幸,秦和宜。”
孟江侧头看着被秦和宜挡住半边身子的童修,“同样很高兴认识你啊,大明星。”红艳的双唇宛如沾着鲜血,洁白的牙齿透着寒光。
童修笑得僵硬,“孟总好。”
秦和宜蹙眉,“快吃饭吧,面条放时间长了就泡软了。”
“好呀。”孟江不请再来,表现得比主人自在随行,从善如流地坐下,看着还站着的众人说了一句,“都站着干嘛,坐着吃饭呀。”
秦和宜拉着童修在旁边坐下,让童修隔着孟江坐着,背脊紧绷,初见山药精的感觉就是如此。
梁欢青几个还闹不明白情况,只觉得三个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听秦和宜说吃饭了,大家也都顺势坐下,有了孟江的出现,吃饭的气氛变得很尴尬,颇有些食不知味。
梁欢青的神经那么粗的人,王环那么呆的家伙都感觉到了怪异,作为最年长、两边都认识的人,梁欢青张张嘴几次想要活跃一下气氛,三番两次带出话题也没有人接下去,只能够闭上嘴巴默默吃饭,伸手想要抓个鸡脚啃啃,摸了半天却啥都没有。
梁欢青迷上眼睛、手抵着瓶底盖那么厚的眼镜仔细看,几分钟前还满满当当的一碗卤味怎么一下子都没有了?梁欢青伸手还去摸,说不定碗底藏着,却只是摸到一手的汤汁。
副手看得尴尬,“老师,没有了。”
“啊?刚才还那么多呢。”梁欢青推着眼镜不相信,满满当当的一碗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消失,他就啃到一个鸡爪,鸡爪已经完全渗透入味,骨酥肉烂,咬上一口,细细咀嚼,上面的皮肉都轻易地落入到唇齿之间,胶原蛋白丰富,吃起来黏黏的、酥酥的、香香的,就连骨头里面都是稠密的汁水,吮吸半天还有味道,真是恨不得咬碎了吞进去。
梁欢青那个喜欢啊,觉得最好是能够听音乐的时候吃,是贝多芬的艾格蒙特还是莫扎特的小夜曲,他觉得都很适合啊。亦或是来一曲《茉莉花》,听一首《梁祝》,温一杯青梅酒,晒着阳光就是一整天啊。
但是,现在告诉他,没有了!
梁欢青瞪大眼睛,不满的看着桌边的众人,这个时候眼睛特别好使,堪比探照灯级别。视线在大家面前的桌面上绕了一圈,最后停在孟江的那儿,“……孟总好吃吗?”
看桌面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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