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城之时,守城的一方就是躲在箭垛后面,有了这种武器,箭垛后面的人员也同样会受到致命的杀伤,这对攻城的一方太有利了。我率先回过神来,环视在场的众人,问道:“各位,你们认为丘管事的破城弩和破军弩威力如何?”
众人纷纷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不由自主地纷纷打个冷战,相互看看,异口同声地说道:“厉、害!”
秦阳眼珠转动,急忙走上前来,冲着我深施一礼,说道:“大统领,我与项猛将军前去进攻离阳关,如果能带上丘管事的破军弩和破城弩这两样利器,无论攻守,都可事半功倍!”
他也不开口向我直接去要这两样东西,只是说明如果配备给他的话会有怎样的好处。
我当然也明白将这两种弩机装备给秦阳的话无疑会使其战斗力大增,我沉吟片刻,转头问丘平道:“丘管事,破军弩和破城弩你总共制造出多少台?”
丘平小心翼翼地伸出三根手指。
我疑道:“每样三台?”
“不!大统领,是总共三台!”
我心中暗气,狠狠瞪了他一眼。
总共才三台,即便装备给秦阳统帅的梧桐军,也难以发挥出功效。我低头想了想,又问道:“一个月的时间,我给你足够的人手和材料,你能制造出多少?”
“哦……如果这样的话,每种弩机差不多能制造出三十台。”
“如果连五星连弩也一起制造呢?”
“回大统领,五星连弩制造相对容易一些,只要人手足够,一个月再造两、三千只应该不成问题!”
“好!”我点点头,笑吟吟地说道:“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五星连弩三千,破军弩和破城弩各三十,如果能按时完工,我重重有赏。如果不能完工,你这研制弩机的功劳可就没有了。”
丘平急忙躬身施礼,说道:“属下一定尽力而为!”其实他对功劳和奖赏并不怎么看重,只要我能提供钱财、场所、条件让他继续研制出更多的弩机就行。他的兴趣和喜好也只是研制弩机。
我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也是有道理的,这次去往罗基,如果一切顺利,这一去一回差不多刚好得一个月。
丘平试验弩机的时候,金璇也在一直在场观望,对其威力也是在心里忌惮三分,这种弩机,其实正是破东夷族重装骑兵的利器。如果双方交战,西北军大规模使用破军弩甚至破城弩,移动速度缓慢的重装骑兵就得成为人家的活靶子。
好在现在东夷族已与我修好,没有发生战乱,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金璇在心里暗暗庆幸父王当初做出和谈的明智决定。
测过丘平研制的弩机,我回到睢阳之后,立刻下令,拨给丘平充足的人手,所需要的一切,只要是己方有的,统统满足。我的作风一向是雷厉风行,说到就做到,答应的事情绝不会拖延。
第二天,我和金璇起程上路,去往罗基,同行的有项猛、项武、项彪三兄弟,程山铭为首的暗剑一队,以及东夷族这边的奥尼尔等五名青年贵族,再加上我和金璇的随行护卫,一行人有一百多号。
罗基虽然与白苗族接壤,但之间并无道路,而且接壤之处尽是深山恶水,根本无法通行。只能先穿过关南、平原,北上进入东夷族境内,再由东夷族绕路去往罗基。路途遥远,何止千里,好在我们都骑术精湛,又有青丘族的快马,大大缩短了路途上耽搁的时间。
我们一行人等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就进入东夷族境内。
有金璇同行,确实能为我们省去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少佩带武器进入东夷族也无人敢来拦阻盘问。
由东夷族的大草原向西行,便可进入罗基境内,可是说起来简单,真走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越往西走,天气越炎热,地面的草丛也越稀疏,等快到东夷族与罗基边界的时候,地面上已找不到一根青草,放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片茫茫然的无边沙漠。
沙漠燥热,下面的沙地又软又烫,白天的时间,空气因为炎热而产生阵阵的波动,走在沙漠当中,即使吸口气都觉得肺子里有种火辣辣的灼痛感。
好在奥尼尔熟悉道路,带我们走的路线上常有商队往来,地面也相对较硬,这使我们赶路的速度加快许多,而且沿途还不时经过绿洲,等天至正午或者晚上的时候可以到绿洲乘凉或休息。
不少人都受不了沙漠的炎热,往往只走了一上午,身上的衣服便被汗水湿透,这时候,众人都只着单衣,外面的盔甲已经统统卸掉。
这日,进入沙漠的第三天,大家都有些疲惫不堪,向前观望,尽是无边无沿的沙漠,连罗基城的影子都看不到。我策马急行几步,追上走在前面的奥尼尔,问道:“奥尼尔,还得走几天才能出沙漠?”
奥尼尔呵呵一笑,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说道:“就快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明天下午就能出沙漠,傍晚的时候能抵达罗基城!”
“哦!”我轻叹口气,举目望望头顶上火热的太阳,说道:“看起来要到中午了,我们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对!”奥尼尔点点头,拢目向前观瞧,幽幽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应该有座绿洲,里面还有小湖。”
“呵?”我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这几天走在沙漠中,路过的绿洲是不少,但里面有湖水的还从未见过,我笑道:“我们所带的水也不多了,如果湖中是淡水,正好能补充一下!”
奥尼尔笑道:“如果小湖还在,那里面一定是淡水。”
沙漠中的湖水可是会走路的,因为大多为地下水形成,今天可能出现在这里,明天就可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当然,其移动也是有规律的,熟悉沙漠的人,可以通过季节的变换找到隐藏在沙漠中各处的淡水湖。
这时,金璇也骑马跑了过来,和其他人一样,她的盔甲也全都卸掉,身着白色的简单长裙,此时白净的面庞上布满汗珠,她拿着汗巾不时擦拭流到脖子上的汗水,不满地嘟囔道:“如果再找不到地方可以洗澡,我的身子都快烂掉了!”
奥尼尔摇头苦笑,说道:“公主殿下,沙漠中水可比黄金还要贵,即使前面的绿洲有湖水,恐怕……也不够公主殿下洗澡用的。”
“什么?连洗澡的水都不够?那是什么湖?”金璇睁大眼睛问道。
奥尼尔低声道:“等到了之后公主殿下就知道了。”
金璇闻言,脸上顿时流露出失望之色。
我叹口气,回手将自己的水囊拿出来,递给金璇。后者倒也没客气,接过水囊,拔掉盖子,咕咚咕咚连喝两大口。
奥尼尔说的没错,前面确实有座绿洲,只不过当我们一行人到达时,里面还有其他的人,一支规模不小的商队正在其中休息。
这支商队有二、三百号人之多,单单是用于驮货物的骆驼就是一百六、七十头之多,看到我一行人的到来,原本坐在地上歇息的商队人员纷纷站起身形,其中还有不少人已把手摸向腰间的佩刀上。
沙漠之中沙匪纵横,而我们这些人又都是骑着马匹飞快奔来,不了解内情的人还真看不出来我们是什么身份。
等我们行到绿洲近前的时候,双方都能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商队那边的人同是一愣。我们大多都是苗人面孔,和东夷族的人自然差别很大。
这时,商队中走出两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看上去像是商队的头领,二人边打量我们一行人边客气地问道:“请问,你们是……”
奥尼尔催马上前,笑呵呵地说道:“我们是东夷族来的,要去罗基城!”
“哦!”听闻这话,商队众人都长松口气,原本握住刀把的手也纷纷松开。听奥尼尔的口音,确实是东夷族口音没错,在沙匪当中,可没有东夷族人,向来高傲的东夷族人也不屑去做沙匪。
两名中年人的目光又落到我和周围护卫的身上,好奇地上下打量,疑问道:“他们是……”
“他……”奥尼尔正要说话,我微微侧身,从背后轻拍下他的肩膀,把他打断,然后用流利的蛮语含笑说道:“我们是转经东夷族而来的商人。”
“转经东夷族?”两名中年人愣了一下,然后齐声问道:“那你们是苗人?”
想不到对方能一口说出己方是哪里的人,我先是怔了怔,但反应也快,随即点头笑道:“没错,我们是苗人!”
“啊!”两名中年人忍不住又多看我两眼,毕竟苗人来到罗基的可太少了,尤其是白苗族商人,以前还从未见过。
“别和他们罗嗦了,我们快进去!”金璇翻身下马,边催促我和奥尼尔,边向绿洲里面走去。
这座绿洲占地不小,到处都是绿绿葱葱、枝繁叶茂的胡杨树。胡杨树是沙漠中最常见的树木,盛传是三千年不死,死后三千年不腐。
在绿洲的中央,还真有一座小湖,不过看到这座小湖,金璇的眼泪差点掉出来。说是小湖,还不如说是水洼,长宽都只有五、六米的样子,而且水浅的能一眼倒底,估计中心最深的地方也只能勉强没过脚面,别说洗澡,估计风要是大点都能把这小水洼吹干。
在湖前静静站立十秒钟,金璇猛的转回头,怒视奥尼尔,质问道:“这就是你说的湖?”
众人纷纷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不由自主地纷纷打个冷战,相互看看,异口同声地说道:“厉、害!”
秦阳眼珠转动,急忙走上前来,冲着我深施一礼,说道:“大统领,我与项猛将军前去进攻离阳关,如果能带上丘管事的破军弩和破城弩这两样利器,无论攻守,都可事半功倍!”
他也不开口向我直接去要这两样东西,只是说明如果配备给他的话会有怎样的好处。
我当然也明白将这两种弩机装备给秦阳的话无疑会使其战斗力大增,我沉吟片刻,转头问丘平道:“丘管事,破军弩和破城弩你总共制造出多少台?”
丘平小心翼翼地伸出三根手指。
我疑道:“每样三台?”
“不!大统领,是总共三台!”
我心中暗气,狠狠瞪了他一眼。
总共才三台,即便装备给秦阳统帅的梧桐军,也难以发挥出功效。我低头想了想,又问道:“一个月的时间,我给你足够的人手和材料,你能制造出多少?”
“哦……如果这样的话,每种弩机差不多能制造出三十台。”
“如果连五星连弩也一起制造呢?”
“回大统领,五星连弩制造相对容易一些,只要人手足够,一个月再造两、三千只应该不成问题!”
“好!”我点点头,笑吟吟地说道:“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五星连弩三千,破军弩和破城弩各三十,如果能按时完工,我重重有赏。如果不能完工,你这研制弩机的功劳可就没有了。”
丘平急忙躬身施礼,说道:“属下一定尽力而为!”其实他对功劳和奖赏并不怎么看重,只要我能提供钱财、场所、条件让他继续研制出更多的弩机就行。他的兴趣和喜好也只是研制弩机。
我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也是有道理的,这次去往罗基,如果一切顺利,这一去一回差不多刚好得一个月。
丘平试验弩机的时候,金璇也在一直在场观望,对其威力也是在心里忌惮三分,这种弩机,其实正是破东夷族重装骑兵的利器。如果双方交战,西北军大规模使用破军弩甚至破城弩,移动速度缓慢的重装骑兵就得成为人家的活靶子。
好在现在东夷族已与我修好,没有发生战乱,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金璇在心里暗暗庆幸父王当初做出和谈的明智决定。
测过丘平研制的弩机,我回到睢阳之后,立刻下令,拨给丘平充足的人手,所需要的一切,只要是己方有的,统统满足。我的作风一向是雷厉风行,说到就做到,答应的事情绝不会拖延。
第二天,我和金璇起程上路,去往罗基,同行的有项猛、项武、项彪三兄弟,程山铭为首的暗剑一队,以及东夷族这边的奥尼尔等五名青年贵族,再加上我和金璇的随行护卫,一行人有一百多号。
罗基虽然与白苗族接壤,但之间并无道路,而且接壤之处尽是深山恶水,根本无法通行。只能先穿过关南、平原,北上进入东夷族境内,再由东夷族绕路去往罗基。路途遥远,何止千里,好在我们都骑术精湛,又有青丘族的快马,大大缩短了路途上耽搁的时间。
我们一行人等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就进入东夷族境内。
有金璇同行,确实能为我们省去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少佩带武器进入东夷族也无人敢来拦阻盘问。
由东夷族的大草原向西行,便可进入罗基境内,可是说起来简单,真走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越往西走,天气越炎热,地面的草丛也越稀疏,等快到东夷族与罗基边界的时候,地面上已找不到一根青草,放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片茫茫然的无边沙漠。
沙漠燥热,下面的沙地又软又烫,白天的时间,空气因为炎热而产生阵阵的波动,走在沙漠当中,即使吸口气都觉得肺子里有种火辣辣的灼痛感。
好在奥尼尔熟悉道路,带我们走的路线上常有商队往来,地面也相对较硬,这使我们赶路的速度加快许多,而且沿途还不时经过绿洲,等天至正午或者晚上的时候可以到绿洲乘凉或休息。
不少人都受不了沙漠的炎热,往往只走了一上午,身上的衣服便被汗水湿透,这时候,众人都只着单衣,外面的盔甲已经统统卸掉。
这日,进入沙漠的第三天,大家都有些疲惫不堪,向前观望,尽是无边无沿的沙漠,连罗基城的影子都看不到。我策马急行几步,追上走在前面的奥尼尔,问道:“奥尼尔,还得走几天才能出沙漠?”
奥尼尔呵呵一笑,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说道:“就快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明天下午就能出沙漠,傍晚的时候能抵达罗基城!”
“哦!”我轻叹口气,举目望望头顶上火热的太阳,说道:“看起来要到中午了,我们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对!”奥尼尔点点头,拢目向前观瞧,幽幽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应该有座绿洲,里面还有小湖。”
“呵?”我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这几天走在沙漠中,路过的绿洲是不少,但里面有湖水的还从未见过,我笑道:“我们所带的水也不多了,如果湖中是淡水,正好能补充一下!”
奥尼尔笑道:“如果小湖还在,那里面一定是淡水。”
沙漠中的湖水可是会走路的,因为大多为地下水形成,今天可能出现在这里,明天就可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当然,其移动也是有规律的,熟悉沙漠的人,可以通过季节的变换找到隐藏在沙漠中各处的淡水湖。
这时,金璇也骑马跑了过来,和其他人一样,她的盔甲也全都卸掉,身着白色的简单长裙,此时白净的面庞上布满汗珠,她拿着汗巾不时擦拭流到脖子上的汗水,不满地嘟囔道:“如果再找不到地方可以洗澡,我的身子都快烂掉了!”
奥尼尔摇头苦笑,说道:“公主殿下,沙漠中水可比黄金还要贵,即使前面的绿洲有湖水,恐怕……也不够公主殿下洗澡用的。”
“什么?连洗澡的水都不够?那是什么湖?”金璇睁大眼睛问道。
奥尼尔低声道:“等到了之后公主殿下就知道了。”
金璇闻言,脸上顿时流露出失望之色。
我叹口气,回手将自己的水囊拿出来,递给金璇。后者倒也没客气,接过水囊,拔掉盖子,咕咚咕咚连喝两大口。
奥尼尔说的没错,前面确实有座绿洲,只不过当我们一行人到达时,里面还有其他的人,一支规模不小的商队正在其中休息。
这支商队有二、三百号人之多,单单是用于驮货物的骆驼就是一百六、七十头之多,看到我一行人的到来,原本坐在地上歇息的商队人员纷纷站起身形,其中还有不少人已把手摸向腰间的佩刀上。
沙漠之中沙匪纵横,而我们这些人又都是骑着马匹飞快奔来,不了解内情的人还真看不出来我们是什么身份。
等我们行到绿洲近前的时候,双方都能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商队那边的人同是一愣。我们大多都是苗人面孔,和东夷族的人自然差别很大。
这时,商队中走出两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看上去像是商队的头领,二人边打量我们一行人边客气地问道:“请问,你们是……”
奥尼尔催马上前,笑呵呵地说道:“我们是东夷族来的,要去罗基城!”
“哦!”听闻这话,商队众人都长松口气,原本握住刀把的手也纷纷松开。听奥尼尔的口音,确实是东夷族口音没错,在沙匪当中,可没有东夷族人,向来高傲的东夷族人也不屑去做沙匪。
两名中年人的目光又落到我和周围护卫的身上,好奇地上下打量,疑问道:“他们是……”
“他……”奥尼尔正要说话,我微微侧身,从背后轻拍下他的肩膀,把他打断,然后用流利的蛮语含笑说道:“我们是转经东夷族而来的商人。”
“转经东夷族?”两名中年人愣了一下,然后齐声问道:“那你们是苗人?”
想不到对方能一口说出己方是哪里的人,我先是怔了怔,但反应也快,随即点头笑道:“没错,我们是苗人!”
“啊!”两名中年人忍不住又多看我两眼,毕竟苗人来到罗基的可太少了,尤其是白苗族商人,以前还从未见过。
“别和他们罗嗦了,我们快进去!”金璇翻身下马,边催促我和奥尼尔,边向绿洲里面走去。
这座绿洲占地不小,到处都是绿绿葱葱、枝繁叶茂的胡杨树。胡杨树是沙漠中最常见的树木,盛传是三千年不死,死后三千年不腐。
在绿洲的中央,还真有一座小湖,不过看到这座小湖,金璇的眼泪差点掉出来。说是小湖,还不如说是水洼,长宽都只有五、六米的样子,而且水浅的能一眼倒底,估计中心最深的地方也只能勉强没过脚面,别说洗澡,估计风要是大点都能把这小水洼吹干。
在湖前静静站立十秒钟,金璇猛的转回头,怒视奥尼尔,质问道:“这就是你说的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