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回帝都
赵蕾吓了一跳,杨恒抓住她无处安放的手,“别怕。”
他冷下脸来,“我跟赵蕾,两厢情愿怎么不能结婚?”
“她是嫁给了周志国,可周志国十多年前就死了!赵蕾辛辛苦苦拉扯大这三个孩子,你们谁想过她的难处?”
杨恒起身,把她的手握得紧紧的,“她做寡妇的时候,你们没有给过她一粒粮食,她改嫁了你们就要跑来批判。我今天进了这间屋子又怎么样?周志国如果真的心疼她,就不会明知死路还不停下,留下两个甚至三个孩子给她。”
他看向卫国:“喝不喝这杯酒,你自己看着办。嘴长在你自己身上,你要回来种田,不想出人头地,没人拦得住你。”
杨恒道:“我要带你们妈妈回去了,你们回去的时候看路,开车慢一点。”
说完就搂着赵蕾往外走。
赵蕾被他护在怀里,直到上车,她才颤抖道:“我从来没见过大哥发这样大的脾气。”
杨恒握着她的手,“别怕,以后我们都不来了。”
赵蕾靠在他肩上点头:“杨恒,我已经丧失独立的能力了,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今天该怎么办,”
杨恒凑过去亲了亲她的额头,“要是没有我,今天就没有这一出了。”
赵蕾笑,“即便会这样,我也还是想要你。”
杨恒亲亲她,“我们回清河县,好不好?”
赵蕾用力点头。
俩人走了,桌上只剩下周家人。
卫国看着酒杯,“酒精不好,往后我都不能喝。”
他看向周志远,“大伯,您疼我爸,爱惜我们,我很感激。”
“但是有时候脾气不是这么发的。”卫国道:“有三爷,四奶奶这些事,我是不想回来的,是杨叔叔说,我们回来的地方不是家,是根。我们要记住自己的父辈,记住自己生命的延续。”
“杨叔叔是文化人,拍桌子比不过您,但是论能力和胸襟,您必然不如他。”他看着周志远脑门青筋暴起,半点不畏惧,“您喝酒了吧?还喝的不少,不然怎么会说出那种话来?您想过我爸吗?”
“我妈带着我们五个去帝都。杨叔叔半点不嫌弃的接纳我们,教育我们。您用一杯酒,就毁了我,不说杨叔叔的努力付之一炬,我爸在天上看见了,会不会痛恨您?”
他说完,看向弟弟妹妹:“跟我走的都出来,不走的就留下,我们明天一大早回帝都。”
说完去自己屋里收拾东西了。
远山和海澜也回屋拿上自己东西,跟着跑出去了。
卫雪从兜里掏出那一把钱塞给亲爹,“别再给我妈了,赶紧存银行里去,回头缺钱我还给您寄。”
卫雨不敢看大伯,只说:“我们先走了,爸妈保重!”
几个孩子进进出出拿上东西,都回车上了。
卫国等人一全,就启动车子离开了周家村。
留下剩下的一半人面面相觑。
周志禾看着一桌子菜,“行了,这些都还没动,咱们两家子分了吧。”
周志远怒骂:“啥时候跟你媳妇一样眼皮子浅了!这东西不能能死?”
宋招娣急了:“大哥你咋说话的!”
周志禾忙拦住自己媳妇,“大哥,这东西不吃死不了。但是我们家一天天的吃不着肉,你不爱我爱,招娣!端!”
“诶!”
周志远气得直喘粗气,陈大红扯扯他,“你可差不多得了!小赵自己一个人,等咱们都老了,只有小赵自己,一个伴儿都没有,你可真忍心!”
“就是,奶奶都让小婶再找一个,搁您这就非得让小婶守活寡!”卫安叹了口气,“您看您把人得罪的,人家回去指不定怎么发火呢!”
周志禾摆手:“你们别操心了,人杨,杨,”杨了半天没想起这人见什么名字,便说:“卫雪说了,她干爸对她干妈那是言听计从。”
“卫雨也说了,说她干爸对她干妈,那是指东不敢往西,让踹狗就不敢打鸡。”周志禾颇有一番指点江山的意思,“按赵蕾那个护犊子的劲儿,她干爸一准不能发脾气,最多喝喝闷酒。”
“……”
“人家是文化人,都跟您一样啊,不高兴了就喝闷酒。”陈大红的女儿周卫秋酸溜溜道。
“卫秋你咋说话的!”宋招娣看向陈大红,声音尖利:“嫂子,这孩子你可管管,怎么说她叔叔呢!”
卫雨卫雪出息了,她腰杆子也挺直了。
周卫秋撇撇嘴,扭头跑出去了。
陈大红喊了一声,扭头跟周志禾道:“她叔,孩子小,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不会的!”
周志禾也不多说,让自己哥哥想去吧,这事谁劝也没用,就得自己看开才行。
当初得知赵蕾结婚,他不也拎着酒壶去后山对着俩弟弟哭了一通?最后他睡着了,卫国还给他托梦,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不用或许迂腐。
看看,他不迂腐了,他哥迂腐上了!
也不多话,跟小儿子一块往家里端菜,两家一人一半,大哥不吃大嫂吃,大嫂不吃卫安吃嘛!
至于卫秋,那小丫头成天掐尖要强的,今天看见自己家里的俩闺女,穿得那么体面,心里不定怎么酸呢!
晚上睡觉,宋招娣推了推周志禾:“明天还用弄鸡蛋不?”
“不用。”周志禾说:“你回头买几只鸡,让鸡下蛋给咱们吃,等天暖和了,再孵几窝小鸡,到时候咱们家里天天吃鸡蛋,还能吃鸡,这五十块钱能剩一半呢!”
“那我给我妈……”
不等宋招娣说完,周志禾直接打断:“你要给你妈,我就告诉儿子你把他的猪肉和鸡肉给他舅了,让孩子往后不养你!”
宋招娣:“……”
“那我妈要是问起来?”
“就说孩子们没给你,要不然就说孩子们正打算试探你,只给了你十块。”
宋招娣觉得周志禾太低估她妈了,她妈一块钱也看得上。
不管周家村如何,赵蕾和杨恒现在正疯狂的翻云覆雨。
赵蕾颤巍巍看着脚腕上那只金铃,“你,你怎么把它带来了!”
他冷下脸来,“我跟赵蕾,两厢情愿怎么不能结婚?”
“她是嫁给了周志国,可周志国十多年前就死了!赵蕾辛辛苦苦拉扯大这三个孩子,你们谁想过她的难处?”
杨恒起身,把她的手握得紧紧的,“她做寡妇的时候,你们没有给过她一粒粮食,她改嫁了你们就要跑来批判。我今天进了这间屋子又怎么样?周志国如果真的心疼她,就不会明知死路还不停下,留下两个甚至三个孩子给她。”
他看向卫国:“喝不喝这杯酒,你自己看着办。嘴长在你自己身上,你要回来种田,不想出人头地,没人拦得住你。”
杨恒道:“我要带你们妈妈回去了,你们回去的时候看路,开车慢一点。”
说完就搂着赵蕾往外走。
赵蕾被他护在怀里,直到上车,她才颤抖道:“我从来没见过大哥发这样大的脾气。”
杨恒握着她的手,“别怕,以后我们都不来了。”
赵蕾靠在他肩上点头:“杨恒,我已经丧失独立的能力了,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今天该怎么办,”
杨恒凑过去亲了亲她的额头,“要是没有我,今天就没有这一出了。”
赵蕾笑,“即便会这样,我也还是想要你。”
杨恒亲亲她,“我们回清河县,好不好?”
赵蕾用力点头。
俩人走了,桌上只剩下周家人。
卫国看着酒杯,“酒精不好,往后我都不能喝。”
他看向周志远,“大伯,您疼我爸,爱惜我们,我很感激。”
“但是有时候脾气不是这么发的。”卫国道:“有三爷,四奶奶这些事,我是不想回来的,是杨叔叔说,我们回来的地方不是家,是根。我们要记住自己的父辈,记住自己生命的延续。”
“杨叔叔是文化人,拍桌子比不过您,但是论能力和胸襟,您必然不如他。”他看着周志远脑门青筋暴起,半点不畏惧,“您喝酒了吧?还喝的不少,不然怎么会说出那种话来?您想过我爸吗?”
“我妈带着我们五个去帝都。杨叔叔半点不嫌弃的接纳我们,教育我们。您用一杯酒,就毁了我,不说杨叔叔的努力付之一炬,我爸在天上看见了,会不会痛恨您?”
他说完,看向弟弟妹妹:“跟我走的都出来,不走的就留下,我们明天一大早回帝都。”
说完去自己屋里收拾东西了。
远山和海澜也回屋拿上自己东西,跟着跑出去了。
卫雪从兜里掏出那一把钱塞给亲爹,“别再给我妈了,赶紧存银行里去,回头缺钱我还给您寄。”
卫雨不敢看大伯,只说:“我们先走了,爸妈保重!”
几个孩子进进出出拿上东西,都回车上了。
卫国等人一全,就启动车子离开了周家村。
留下剩下的一半人面面相觑。
周志禾看着一桌子菜,“行了,这些都还没动,咱们两家子分了吧。”
周志远怒骂:“啥时候跟你媳妇一样眼皮子浅了!这东西不能能死?”
宋招娣急了:“大哥你咋说话的!”
周志禾忙拦住自己媳妇,“大哥,这东西不吃死不了。但是我们家一天天的吃不着肉,你不爱我爱,招娣!端!”
“诶!”
周志远气得直喘粗气,陈大红扯扯他,“你可差不多得了!小赵自己一个人,等咱们都老了,只有小赵自己,一个伴儿都没有,你可真忍心!”
“就是,奶奶都让小婶再找一个,搁您这就非得让小婶守活寡!”卫安叹了口气,“您看您把人得罪的,人家回去指不定怎么发火呢!”
周志禾摆手:“你们别操心了,人杨,杨,”杨了半天没想起这人见什么名字,便说:“卫雪说了,她干爸对她干妈那是言听计从。”
“卫雨也说了,说她干爸对她干妈,那是指东不敢往西,让踹狗就不敢打鸡。”周志禾颇有一番指点江山的意思,“按赵蕾那个护犊子的劲儿,她干爸一准不能发脾气,最多喝喝闷酒。”
“……”
“人家是文化人,都跟您一样啊,不高兴了就喝闷酒。”陈大红的女儿周卫秋酸溜溜道。
“卫秋你咋说话的!”宋招娣看向陈大红,声音尖利:“嫂子,这孩子你可管管,怎么说她叔叔呢!”
卫雨卫雪出息了,她腰杆子也挺直了。
周卫秋撇撇嘴,扭头跑出去了。
陈大红喊了一声,扭头跟周志禾道:“她叔,孩子小,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不会的!”
周志禾也不多说,让自己哥哥想去吧,这事谁劝也没用,就得自己看开才行。
当初得知赵蕾结婚,他不也拎着酒壶去后山对着俩弟弟哭了一通?最后他睡着了,卫国还给他托梦,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不用或许迂腐。
看看,他不迂腐了,他哥迂腐上了!
也不多话,跟小儿子一块往家里端菜,两家一人一半,大哥不吃大嫂吃,大嫂不吃卫安吃嘛!
至于卫秋,那小丫头成天掐尖要强的,今天看见自己家里的俩闺女,穿得那么体面,心里不定怎么酸呢!
晚上睡觉,宋招娣推了推周志禾:“明天还用弄鸡蛋不?”
“不用。”周志禾说:“你回头买几只鸡,让鸡下蛋给咱们吃,等天暖和了,再孵几窝小鸡,到时候咱们家里天天吃鸡蛋,还能吃鸡,这五十块钱能剩一半呢!”
“那我给我妈……”
不等宋招娣说完,周志禾直接打断:“你要给你妈,我就告诉儿子你把他的猪肉和鸡肉给他舅了,让孩子往后不养你!”
宋招娣:“……”
“那我妈要是问起来?”
“就说孩子们没给你,要不然就说孩子们正打算试探你,只给了你十块。”
宋招娣觉得周志禾太低估她妈了,她妈一块钱也看得上。
不管周家村如何,赵蕾和杨恒现在正疯狂的翻云覆雨。
赵蕾颤巍巍看着脚腕上那只金铃,“你,你怎么把它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