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 作者:剩余石
分卷阅读56
“天堂”这种地方,瑞森笑着,露出好看的白牙:“欢儿,喜不喜欢?”
陈欢笑了一下,不想自己在瑞森眼里是一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菜鸟,但也掩饰不住那一丝丝的局促。
瑞森故意挤来挤去地拉着陈欢挤到吧台,操着半生不熟的泰语要了酒,始终保持着阳光般的笑容,亚洲人特有的细腻皮肤在酒吧朦胧的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晕。
喝着酒,摇晃着身躯,瑞森开始了夜的魅惑,喝着、笑着、扭着,原以为会和陈欢在泰国有个惊喜,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啊,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未必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没什么可怨尤的,快乐其实很简单,“天堂”亦是天堂。
陈欢也慢慢放松下来,喝着酒,一个真正的光观客,看着、听着、想着。
已经有不少人凑了过来,跳动在他们周围,毋庸置疑的,魅惑的瑞森就像一只翘起尾尖,随时准备进行交配的鼬獾;而陈欢,拥有一张东方人特有的精致面孔,以及那种置身事外的疏离更添“小鲜肉”的滋味。
一个黑人用自己的臀部抖动在瑞森面前,若有若无地蹭来蹭去,瑞森一丝嫌弃,但也不能表露得很明显,借着舞步移开了。这里的一切不需要过多的语言,一个动作,一个手势就可以你知我知他也知,谁也不会勉强谁,彼此看着顺眼,玩的时候才会更嗨。
瑞森的眼里酒意更浓,扭摆的更疯狂,几个老外将他围着,还有点你争我夺的意思。
一束目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陈欢的不由自主地看过去,不远处的角落里,和他一样独自坐着一个东方男人,时尚、儒雅……岁数不小了,看上去有40多岁,或许,还要再老一点。灯光幽暗,陈欢有些不确定,衣着装扮有时会模糊了人的实际年龄,英俊的相貌,冷峻的神情,宛如一个贵族静静地坐在那里,路过的人们向他投去一分欣赏的目光,但没什么人打扰他这份清静。
在这里,年轻、漂亮的有的是,像这样的“老家伙”无非是仗着兜里有几个臭钱,来这里找找乐子,但是,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能挣到这份钱的,像这种有钱人,口味都很挑剔,一般人还看不上,有时一晚上就是坐在那里喝酒看热闹。
面对这样的注视,陈欢不是第一次遇到,但是今天的这个男人,总叫人情不自禁地将目光投过去,优雅地坐在那里,目光辛辣不羁,虽不再年轻,周身却充满了一种张扬的味道,沉稳如山地坐在群魔乱舞的人们中间……
然后,他冲陈欢笑了一下,随即起身离席,然后这个带着异样风情的老男人向这边走来,陈欢不由自主地挺直了后背……
第34章
“hey,i’m momsen。”男人说的是英语,继而又含蓄摊了摊手,请陈欢自我介绍。
陈欢随便说了个英文名,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一双黑亮的眼睛从这个叫莫森的脸上划过去,继续望着躁动的舞池。
望着漠然的陈欢,这个叫莫森的男人改用日文说了句什么,陈欢于是用英语告诉他,自己是中国人。
莫森略感惊讶随即笑了,于是用地道的中国话,略带一点南方口音说:“你再不说话,我就要努力回忆韩文怎么说了。”
陈欢也笑了:“我就那么不像中国人吗?”
莫森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招呼侍应生给陈欢要了杯和他手中相同的酒,那酒很烈,陈欢赶紧拒绝,莫森热情地坚持,陈欢只好作罢,一杯酒而已,何况都是中国人。
向四周看了看,瑞森已经跳到了舞池里,正和一个混血美男打的火热,看样子,今晚是不虚此行了。
回过神来,与莫森的目光碰了个正着,那抹辛辣的味道叫人有点心慌,陈欢知道来这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善男信男,莫森也如此,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我只是陪朋友来玩的,别浪费了你的时间。”
莫森拿过侍应生递过来的酒杯,不由分说与陈欢碰了碰杯沿,自己呡了一大口,陈欢暗叹,这酒一般人还真不敢这么喝。
出于礼貌,陈欢浅尝即止,男人眼里深不可测,笃定地看着陈欢,这令人有点不自在,刚才自己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这个人还坐在这里,倒叫陈欢无话可说。
莫森也不介意,指了指瑞森:“你朋友今晚很受欢迎。”
陈欢笑了下,看向纷乱的舞池,不再理会莫森投来的目光。
“来玩的?”莫森问得漫不经心。
陈欢嗯了一声。
莫森举起酒,碰了碰陈欢的,陈欢赶紧说:“不,我太会喝酒……”
莫森自顾喝着自己的,陈欢倒也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拘谨小气,索性也跟着喝了一口,莫森笑了,眼里发着亮,似乎很喜欢陈欢这种稚嫩的较量。
看着莫森,陈欢一时感慨,人可以不再年轻,但一定要在属于自己的年龄阶段保持最佳的状态,像莫森,自有一股成熟男人才有的魅力,自信、持稳,一颦一笑带着股淡淡的随意,却又牢牢地掌控着一切,叫人莫名地心生好感。
“你也是来玩的?”陈欢的好奇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是,但不是从中国来。”莫森望着陈欢,眼里的光芒如宝石般熠熠闪闪。
“从哪儿来?”
莫森一串叽里咕噜后,笑看陈欢,神情带点故意的调皮。
陈欢想了想,不确定地说:“法……语?”
莫森拍了下手,表示答对了,举起杯庆祝一下,陈欢笑了,也举起杯中酒,气氛融洽了许多,俩个人谈起法国来,巴黎、香榭丽、普罗旺斯、梵高、莫奈……
莫森道:“如果再来法国,欢迎到阿尔勒来找我。”
“阿尔勒?” 除了巴黎,陈欢还没去过法国的南部,那是梵高的城市,一座梵高永远不死的画家之城。
莫森一边从怀里掏出小卡,一边道:“对,我住在那里,开了一间画廊。”
幽暗中陈欢看不真卡片上的内容,都是条形文字,估计是法文,莫森又掏出一只笔来,用中文写了一句什么,主动放入陈欢的兜里,这样的接触,虽有些突兀,却并不叫人反感,也许莫森长期在法国生活,已经沾染了法国式的热情。
陈欢问了很多关于法国南部旅行的事情,莫森知无不言,而莫森似乎对中国更感兴趣,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中国对他来说,并不遥远,却已陌生。
“武汉?你是武汉人?”听到莫森的故乡在武汉,陈欢一丝恍惚,然后道:“我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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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这种地方,瑞森笑着,露出好看的白牙:“欢儿,喜不喜欢?”
陈欢笑了一下,不想自己在瑞森眼里是一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菜鸟,但也掩饰不住那一丝丝的局促。
瑞森故意挤来挤去地拉着陈欢挤到吧台,操着半生不熟的泰语要了酒,始终保持着阳光般的笑容,亚洲人特有的细腻皮肤在酒吧朦胧的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晕。
喝着酒,摇晃着身躯,瑞森开始了夜的魅惑,喝着、笑着、扭着,原以为会和陈欢在泰国有个惊喜,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啊,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未必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没什么可怨尤的,快乐其实很简单,“天堂”亦是天堂。
陈欢也慢慢放松下来,喝着酒,一个真正的光观客,看着、听着、想着。
已经有不少人凑了过来,跳动在他们周围,毋庸置疑的,魅惑的瑞森就像一只翘起尾尖,随时准备进行交配的鼬獾;而陈欢,拥有一张东方人特有的精致面孔,以及那种置身事外的疏离更添“小鲜肉”的滋味。
一个黑人用自己的臀部抖动在瑞森面前,若有若无地蹭来蹭去,瑞森一丝嫌弃,但也不能表露得很明显,借着舞步移开了。这里的一切不需要过多的语言,一个动作,一个手势就可以你知我知他也知,谁也不会勉强谁,彼此看着顺眼,玩的时候才会更嗨。
瑞森的眼里酒意更浓,扭摆的更疯狂,几个老外将他围着,还有点你争我夺的意思。
一束目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陈欢的不由自主地看过去,不远处的角落里,和他一样独自坐着一个东方男人,时尚、儒雅……岁数不小了,看上去有40多岁,或许,还要再老一点。灯光幽暗,陈欢有些不确定,衣着装扮有时会模糊了人的实际年龄,英俊的相貌,冷峻的神情,宛如一个贵族静静地坐在那里,路过的人们向他投去一分欣赏的目光,但没什么人打扰他这份清静。
在这里,年轻、漂亮的有的是,像这样的“老家伙”无非是仗着兜里有几个臭钱,来这里找找乐子,但是,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能挣到这份钱的,像这种有钱人,口味都很挑剔,一般人还看不上,有时一晚上就是坐在那里喝酒看热闹。
面对这样的注视,陈欢不是第一次遇到,但是今天的这个男人,总叫人情不自禁地将目光投过去,优雅地坐在那里,目光辛辣不羁,虽不再年轻,周身却充满了一种张扬的味道,沉稳如山地坐在群魔乱舞的人们中间……
然后,他冲陈欢笑了一下,随即起身离席,然后这个带着异样风情的老男人向这边走来,陈欢不由自主地挺直了后背……
第34章
“hey,i’m momsen。”男人说的是英语,继而又含蓄摊了摊手,请陈欢自我介绍。
陈欢随便说了个英文名,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一双黑亮的眼睛从这个叫莫森的脸上划过去,继续望着躁动的舞池。
望着漠然的陈欢,这个叫莫森的男人改用日文说了句什么,陈欢于是用英语告诉他,自己是中国人。
莫森略感惊讶随即笑了,于是用地道的中国话,略带一点南方口音说:“你再不说话,我就要努力回忆韩文怎么说了。”
陈欢也笑了:“我就那么不像中国人吗?”
莫森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招呼侍应生给陈欢要了杯和他手中相同的酒,那酒很烈,陈欢赶紧拒绝,莫森热情地坚持,陈欢只好作罢,一杯酒而已,何况都是中国人。
向四周看了看,瑞森已经跳到了舞池里,正和一个混血美男打的火热,看样子,今晚是不虚此行了。
回过神来,与莫森的目光碰了个正着,那抹辛辣的味道叫人有点心慌,陈欢知道来这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善男信男,莫森也如此,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我只是陪朋友来玩的,别浪费了你的时间。”
莫森拿过侍应生递过来的酒杯,不由分说与陈欢碰了碰杯沿,自己呡了一大口,陈欢暗叹,这酒一般人还真不敢这么喝。
出于礼貌,陈欢浅尝即止,男人眼里深不可测,笃定地看着陈欢,这令人有点不自在,刚才自己的意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这个人还坐在这里,倒叫陈欢无话可说。
莫森也不介意,指了指瑞森:“你朋友今晚很受欢迎。”
陈欢笑了下,看向纷乱的舞池,不再理会莫森投来的目光。
“来玩的?”莫森问得漫不经心。
陈欢嗯了一声。
莫森举起酒,碰了碰陈欢的,陈欢赶紧说:“不,我太会喝酒……”
莫森自顾喝着自己的,陈欢倒也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拘谨小气,索性也跟着喝了一口,莫森笑了,眼里发着亮,似乎很喜欢陈欢这种稚嫩的较量。
看着莫森,陈欢一时感慨,人可以不再年轻,但一定要在属于自己的年龄阶段保持最佳的状态,像莫森,自有一股成熟男人才有的魅力,自信、持稳,一颦一笑带着股淡淡的随意,却又牢牢地掌控着一切,叫人莫名地心生好感。
“你也是来玩的?”陈欢的好奇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是,但不是从中国来。”莫森望着陈欢,眼里的光芒如宝石般熠熠闪闪。
“从哪儿来?”
莫森一串叽里咕噜后,笑看陈欢,神情带点故意的调皮。
陈欢想了想,不确定地说:“法……语?”
莫森拍了下手,表示答对了,举起杯庆祝一下,陈欢笑了,也举起杯中酒,气氛融洽了许多,俩个人谈起法国来,巴黎、香榭丽、普罗旺斯、梵高、莫奈……
莫森道:“如果再来法国,欢迎到阿尔勒来找我。”
“阿尔勒?” 除了巴黎,陈欢还没去过法国的南部,那是梵高的城市,一座梵高永远不死的画家之城。
莫森一边从怀里掏出小卡,一边道:“对,我住在那里,开了一间画廊。”
幽暗中陈欢看不真卡片上的内容,都是条形文字,估计是法文,莫森又掏出一只笔来,用中文写了一句什么,主动放入陈欢的兜里,这样的接触,虽有些突兀,却并不叫人反感,也许莫森长期在法国生活,已经沾染了法国式的热情。
陈欢问了很多关于法国南部旅行的事情,莫森知无不言,而莫森似乎对中国更感兴趣,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中国对他来说,并不遥远,却已陌生。
“武汉?你是武汉人?”听到莫森的故乡在武汉,陈欢一丝恍惚,然后道:“我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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