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骄傲死了,每天昂首挺胸地在校园里走着,像只花孔雀似的。自己的裙子可是独一份的,好多人都瞅着款式去找裁缝做同款呢!
    程宝珠忽然体验到了一把明星的感觉,甚至还因为过于靓丽被同校不少同学称为校花。
    你瞧瞧,这人还给我送情书哎!
    这天,程宝珠周末回家,从包里掏出一封信来兴奋地给徐川看。
    徐川梗着一口气,打开一看果然是情书!
    里头好他妈不要脸,说什么忘却世俗,不要被彼此的身份拘泥住,说他们可以来一场精神上的恋爱,还称呼他家宝珠为程缪斯!
    艹,徐川脸都气红了!
    程缪斯,这事儿让你很高兴吗?他哗啦一下把信折起来,重重地哼哼两声。
    程宝珠嘚瑟地扬眉:这件事让我觉得我还是有魅力的。
    当了两年多乡下土妞的程宝珠,还是头一次被人直白的追求,可惜这人明显是个渣男,她从字里行间中就能猜出来这人是有家室的。
    唉,若在几十年后她还能通过短信偷偷提醒一下渣男妻子,但这个年代提醒了反倒会给自己惹身骚,她也只能呸渣男几下。
    再说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供销社旁边那卖菜摊的姑娘天天等着你去买菜呢!
    程宝珠又撅起嘴巴对徐川说。徐川长相很不错,平日穿着也还行,那姑娘对他有好感也正常。
    只是那姑娘也忒牛了,徐川天天抱着闺女儿出门晃悠,按理来说早该知道他是有家庭有妻子的人,怎么还整天盯着徐川欲说还休的?
    徐川再次语塞。
    他耸耸肩摊摊手,小心眼儿地把信扔到垃圾桶里:那咱们谁也别说谁了。
    然后两人就相视一笑,开始腻歪地你亲我一口,我亲你一口。
    程宝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徐川给她做了顿大餐。即使两人天天都有在学校门口见面,但只要晚上没睡一块儿,总感觉分开良久。
    大闺女坐在娃娃椅上,把肉沫蛋羹放到碗中让她自个儿吃,徐川又下了点儿面条,煮得烂烂的,搅得碎碎的给她吃。
    明明没啥味道,大闺女却吃得贼香,恨不得整个小圆脸埋在碗里。
    妈,香!
    大闺女举着调羹冲程宝珠说,脸上还沾着面条呢。
    程宝珠:哎,妈晓得。
    你要是不回应大闺女,她得一直喊妈吸引你的注意力。
    爸,香!
    大闺女又转头,脆生生地对徐川喊。
    徐川可爱死闺女这样了,凑上去猛地亲她几口:我大闺女儿真棒!
    都晓得说香了。
    吃过晚饭,夫妻两人绕着胡同街道走了好一会儿。
    徐川最近这几日都到到处乱走乱逛,吃了这首都城里的不少美食,见识了不少首都人的生活习惯。
    他倒是没着急摆摊,往后自己得在这里生活,就得把这个城市给搞熟咯!
    于是,最近附近几条街道上就出现一个奇景。
    那位从外地搬来的、媳妇儿是大学生的男人天天骑着自行车,亦或者坐着公交车,身前还背着个举五彩风车的大闺女儿,满首都城地晃悠着。
    他大闺女也不知道咋养的,又白又好看,整天乐呵得不行,自行车骑过你身边,你满脑子都得是他大闺女的笑声。
    老槐巷子不少老人家都喜欢逗这闺女,难得人家也不认生,会哇哇的和你说话呢。
    这对父女俩快成为附近奇景了都,就跟程宝珠每天穿着各种裙子在学校行走一样。
    两夫妻还真是花开两朵,各有各的香了!
    徐川这十几天里也没白过,不但和周围街坊邻居混熟,甚至也和附近派出所的几个公安同志处成朋友,更认识了几个还算志同道合的友人。
    最重要的是经过这几天的探查,徐川他彻底摸清楚了首都人的口味,决定明天就开始出摊子。
    夜晚。
    首都夜晚的夜空没有老家来得明亮,春风轻拂,吹得人浑身舒坦。
    回到家后,徐川开始把鸡米花、小酥肉炸出来。这个可以放在小空间中,保证24小时不变样,明天的事儿也能少些。
    他炸一篮子,程宝珠就吃一个。旁边的大闺女伸着手啊啊啊地叫,满脸热切。
    徐川拿着忽远忽近地酥肉逗她:呦,我大闺女儿也懂得啥玩意儿好吃了?
    把大闺女逗得踮起脚,挥舞着手在木桶中直往前仰呢。
    程宝珠无语:人家是小又不是傻。
    她大闺女儿的鼻子长在那儿不是摆设用的,这会儿小嘴巴还流着亮晶晶的哈喇子。
    徐川看闺女这副模样就笑个不停,恨不得买个相机把她这模样给拍下来。
    买相机也就是这一瞬间脑袋里闪过的事,但他忽然就上心了,心想真得赚钱买个相机。
    闺女长得快,他想拍些闺女小时候的照片留着。
    他还想给宝珠拍些照片,这姑娘爱美嘞,总得给她留下几张,等他们老了后,宝珠能有照片拿出去跟人炫耀,说自己年轻时有多好看。
    一旁的程宝珠没徐川想得那么远,她嚼着鸡米花,突然就想起后世满大街的汉堡这会儿还没影呢!
    就是那国内头一家某肯爷爷,也是八十年代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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