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耳朵怎么红了?是不是又在想什么‘坏事’?”盛之榆幽幽开口。
    时晚这下更害羞了,拱了拱脑袋不说话,但此时沉默与红了的耳朵尖就是最好的情话。
    盛之榆见他难为情,伸手将他往自己身上提了提,又用大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语气宠溺的问:“昨晚累了那么久,现在饿不饿?想要吃什么?”
    “现在不吃,想洗澡。”时晚嗫嚅道。
    “身体哪里难受不吗?”盛之榆问。
    不提还好,这刚一问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就开始难受了,身体里属于盛之榆的液体也化成了水往外流着,两腿之间黏腻的难受,但时晚脸皮薄断不可能将这些话说出来的,只小声的说:“腰疼……还有……还有大腿也疼。”
    盛之榆简直要被他这软绵绵又害羞不好意思的语气融化了,面前的Omega就像一个玫瑰蛋糕,诱人入口,甜蜜可人。
    alpha亲了亲时晚的额头,“我抱你去洗澡,等下给你涂点药,再给你揉揉腰揉揉腿,昨夜是我没节制,辛苦我的小晚了。”
    盛之榆不知道是不是到了易敏感期两人洗个澡的功夫又差点擦枪走火,还是时晚抓着他的肩膀将亲吻自己的alpha给推开,红着一张小脸跟水润的红唇拒绝,“不行了哥,再来就要死了,今天就放过我吧。”
    盛之榆莞尔一笑,“瞎说,哪那么容易就不行了,你没听过只有累坏的牛,没有耕坏的地这句话?”
    虽然嘴上依旧耍着流氓,但盛之榆手上却给他认真的洗澡。
    洗完澡以后两个人都因为体力透支而饿的前胸贴后背,一向高高在上运筹榨幄的盛世集团总裁十分自然的拿起围裙套在身上,印了一个吻在Omega的唇上宠溺的问:“想吃什么?”
    时晚随便说了几个简单的小菜名字,盛之榆便动作又快又娴熟的开始弄。
    时晚依旧站在厨房里不愿意离开alpha,盛之榆想起昨天跟袁卿私聊了时晚的情况后给出的建议,盛之榆便开口让时晚帮自己打打下手,碰刀碰热水跟油的事情盛之榆没敢让他来,只做一些轻松又简单的事情,例如剥个蒜,洗个西红柿,准备一下碗筷之类的小事,让时晚参与其中,与自己度过一个甜蜜悠闲的厨房时间。
    这顿饭两人的胃口都很好吃的都比平时多些,饭后盛之榆洗碗,时晚则是跟他挤在一个厨房里洗水果。
    下午吃过饭两人一同窝在沙发上看电影,电影才放到三分之一因为昨晚累着的Omega就靠着alpha睡着了。
    盛之榆轻手轻脚小心翼翼的将他抱回了楼上的卧室,两人一同补了个觉,再次醒来已是夕阳红透半边天的时间了。
    午睡的时候没有拉上窗帘,落霞穿过玻璃洒落在地板上。
    悠闲的日子两人不慌不忙,这样安静又美好的时光仿佛在做梦一般。
    盛之榆起来开始换衣服,时晚呆坐在床上揉眼睛看着他问:“干嘛换衣服啊?”
    alpha换下家居服穿上外出的休闲服饰这说明盛之榆要出门,Omega心生疑惑果然是在做梦吗?也对,盛之榆怎么可能真的不管盛世集团了,他是唯一的继承人,他……
    但盛之榆的话却打破了时晚的胡思乱想。
    盛之榆换好衣服,又从衣柜里将时晚的衣服拿出来,对着睡意惺忪揉眼睛的Omega说:“起来换衣服,咱们出去吃。”
    “啊?哦……”时晚心里一会儿身在云霄一会儿落入海底。
    因为腰酸腿酸爬起来的动作太大,时晚小声的嘶嘶两声。
    这样微不可查的声音还是让盛之榆听见了,alpha一脸笑意的过来给他换衣服,时晚晃悠着腿问:“穿成这样,是去哪里吃啊?”
    “这是秘密,你一会儿就知道了。”盛之榆竟然卖关子不肯说。
    时晚配合的说:“好吧,那我不问了。”
    其实只要跟盛之榆在一起,去哪里都无所谓,只要身边陪着自己的那个人是他就行。
    时晚想过两人会去的一些地方,但他万万没想到盛之榆竟然带他到了C市大学城附近,这边晚上人非常多,摆夜市的,街边演唱的,卖各种特色小吃的,烧烤小龙虾,冰粉凉皮肉夹馍等等……
    骑着自行车后座载着自己女朋友的,牵着小孩儿的一家三口,手牵手的大学生情侣,你追我赶的小孩儿,拍着篮球一同说笑的少年人们。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不同笑容与幸福,吆喝拉生意的小贩跟说说笑笑的顾客。
    人间烟火气,最是抚人心。
    盛之榆带着帽子,时晚带着口罩跟帽子,Omega拉了拉盛之榆的衣角小声的问:“你怎么想着带我来这?我记得你从来不吃路边摊也很讨厌这种地方的。”
    从前时晚十七八岁的时候最喜欢这样的热闹,喜欢路边摊的重口味的食物,喜欢这样的氛围跟质朴,他那时候年少不懂事,总是喜欢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他最喜欢的alpha。
    从前一一十八岁的时晚告诉二十六岁的盛之榆,向他撒娇央求他跟自己一起来,但换来的是alpha冷漠的拒绝与嘲讽,“认清楚你自己的身份,盛家是养不起你了吗?那种脏乱环境里的东西吃了也不怕得些莫名奇妙的病。”
    说完这段话后盛之榆睥睨的看了一样难过的Omega,“钱不够花了?晚点我让财务再给你打。”
    如今一一二十四岁的时晚问三十二岁的盛之榆,问他为什么带自己来这里,换来了alpha递到唇边刚买的冰糖草莓,“这种地方不是挺热闹挺有意思的吗?我记得你从前很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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