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她应,“这么重要的场合,总得有照片留念呀,往后翻一翻,也好缅怀。”
    林廷晞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更为重要的场合,他跟苏茉的首次,那么重要,他却没拍照。
    “苏茉。”
    突然直呼大名,苏茉抬眸看向他,“嗯?”
    “以后我们性交可不可以……”
    苏茉猜到他要说什么,拳头都握紧了,恼怒道:“林廷晞,你要是敢拍,你信不信,我……”
    “好好好,”他见她真的动怒,立马乖顺下来,“不拍不拍,我要是敢偷拍你,咒我阳痿。”
    这对他来说可是天大的毒誓,苏茉晓得他什么尿性,至今为止,除了时常发情,其他方面的为人倒是没有问题的。
    姑且信他。
    林廷晞又哄了她几句,方才把小姑娘哄得消气了些。
    他说:“我要是高中就能遇见你,那就好了。”
    苏茉:“呸。”
    他是想高中就进局子?
    青年扯扯嘴角,抬手揉了揉她发顶,“今天邓清珣跟我聊了会儿。”
    果然,她神色一暗,只道:“嗯——我们去前面看看。”
    他已经觉察到了,只要一提邓清珣,苏茉就会转移话题。
    这是为什么?
    考虑到二人的亲密历史,他刚强上了苏茉那会儿,她还是处女,也不会接吻换气,纯得要命,碰下脖子都会缩穴。
    身子确实没被人碰过,但是——她那颗心呢?
    林廷晞,他就是一变态,虽说人都会有自己的过去,也要讲先来后到,但他不愿给苏茉心底留块别人的地,他碰都碰不得那块地,连提起名字她都要闪躲,那这,他就不高兴了。
    走在校园的长廊里,林廷晞的中学时光倒回脑海,全然说不上美好。
    当然,作为一个男的,尤其是十六七岁,气血方刚的少年,即便成天泡在书堆里,即便排斥和异性交往,但他性取向就摆在那,也会有欲望。
    少年时的林廷晞,有个性幻想对象。
    因为她的存在,偶尔想起她时,他会控制不住地手淫。
    尽管后来控制着自己不去想她,不想总打飞机,但那个她,也奠定了林廷晞的眼光和口味。
    那时候他十六岁,念高一,阮家正闹得厉害,他图个清净躲了出去。
    活着需要钱,于是他去商业街里打杂,一连几天没去上学。
    商业街是老城区的岭南民风建筑,也有民宿在这里开点,他白日用假身份证冒充成年人打零工,夜里就睡后院的杂物室里头,要不是知道学习能够逆天改命,他都不知道活着有什么劲儿。
    林廷晞大口嗦着泡面,大夏天的杂物室没空调,他都快死掉了。
    那时候他想——要是有个仙女能从天而降,稍微陪他说两句话,告诉他前面的路该怎么走,告诉他为什么他要受这些逼罪,只稍微陪他坐一会儿,就好了。
    吱呀一声,后门突然被推开了。
    迎面走来一个戴口罩的小姑娘,白衬衫,黑短裙,踩着一双黑色马丁靴,身段玲珑,双腿笔直修长,及腰的长发垂在身侧,只看一眼那绸缎一般的发质,就知道是个家里有钱的大小姐。
    大小姐脚步有些怯懦,一手捧着手机,一手拿着个小风扇,呼呼的风吹得额前刘海扬起来,露出秀气如远山似的眉。
    “直行50米,右拐。”手机传来高德地图的电子导航声。
    大小姐似乎也瞧着有些不对劲,这地方,明显像是谁家的后院,何况还有个端着泡面碗的少年。
    她迟疑地指了指他身后的厅堂,声音很酥软,鼻音明显,应该是感冒了,“小哥哥,请问……那里可以走吗?”
    “可以给你行个方便。”他应。
    大小姐连忙点头:“谢谢。”末了,似乎是为了解释自己不是故意闯到他的私人后院,又补了一句:“坏导航给我指的路,我不是故意的,打扰了。”
    酥酥软软的声音,就像白砂糖拈在指尖,惹的他抬手蹭了蹭自己的耳朵。
    口音不是本地广普,手里的风扇像是新买来紧急避暑的,八成是受不了深圳的炎热,像是个外地人。
    大小姐说完就要穿过厅堂,林廷晞叫住了她,很是缺德地打劫:“知恩图报,要么风扇送我吧?”
    “啊……”她应了一声,显然对他的要求挺吃惊,开扇的双眼皮精致古典,看起来温温柔柔的。
    正以为她会破口大骂他是扑街仔,或者不理他头也不回地走开,便见她从小挎包里翻啊翻。
    林廷晞觉得她是在翻防狼喷雾。
    因为低头翻找的缘故,挎包的肩带勒过她的两团之间,陷了下去,玉峰翘挺,单看形状,就知道手感肯定是一绝。
    少年眯了眯眸子,撇开了视线。
    她终于费力地从包里翻出个盒子来,抬眸笑眯眯地递给他:“这个我用过了,送你一个新的吧。”
    “唔,”他接过,“你不会是个卖风扇的吧?”
    “不是,”她应,“我在路边帮我朋友买的,可以亮灯,买一送二……呃,买二送一,多出来一个正好送你。”
    她凑上来,给他拆开的风扇戳了一下,好闻的茉莉香因着少女汗湿的状态,发散地格外清晰,缠在他鼻尖,勾了勾少年的心神。
    那扇面果然如她所言,亮出环状的一排汉字:“艾利克斯我滴神!!!”
    林廷晞着实不敢苟同:“……多少钱一个?”
    alex,挺有名一个歌手,在深圳开演唱会呢,这妹妹应该是追星族。
    大小姐:“一百块。”
    林廷晞:“你让人坑了。”
    这东西,用电脑写组程序,录上去就能亮字,成本不过二十块。
    她点头:“确实有点贵,但我们就来这一次。我得先去找她了,她迷路呢。”
    拜托,你看看谁更像迷路的?
    小姑娘长得白净,瓷娃娃一般,扫她手腕一眼,当真是皓腕凝霜雪。
    这么细,三两下就给折断了。
    忽然,少年毫无征兆地攥住她手腕,向自己跟前一扯。
    黑色的百褶裙摆荡出个弧线,少女毫无抵抗力地撞向他胸膛,杏眸倏忽瞪大了。
    比起防备,她眼底更多是疑惑不解。
    这种傻白甜,一看就是被保护的太好,受到伤害的第一反应不是杀回去,而是懵逼。
    “喂,你傻么?以后别抄小道了,遇上搭话的男的,也别理,不然人家把你卖了,都不知道上哪哭去。”
    茉莉香缠缠绵绵,惹得他心头烦躁,他松手,示意她赶紧走。
    大小姐手腕立马红了,指印很是明显,虽说他还没怎么用力。
    似乎觉察到眼前的少年并不是什么善茬,她捂着包,慌里慌张地穿过厅堂跑远了。
    裙摆在腿间扫过,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扑闪着,有什么秘密就随着那扑闪的裙摆若隐若现,他盯着她细腻的腿肉看了会儿,方才收回视线。
    自此以后,他逐渐塑造出了自己喜欢的类型——好看的,身材好的。
    再详细点,就是黑长直,冷白皮,c胸,外加声音跟长相一样清甜,再没别的要求。
    赚的第一个万元,也得益于大小姐的启发——深圳很多演唱会,天气又炎热,他卖亮字小风扇的收入很快够他继续读书,于是换了住处,按部就班地继续上学,直到钱快花完,再出来干一波,然后继续上学。
    凌晨的夜里,出租屋里亮着台灯。
    少年松了校服裤子,左手握着涨红粗大的性器,右手施施然转着笔写题。
    修长漂亮的手指狠狠蹂躏着涨红的性器,顶端的龟头狠戾地揉搓而过。
    他想起她的声音,即便感冒了也那么酥,那么软,那要是在床上,是该要叫得多么销魂,是不是听声就能射了?
    他想起她白瓷一样的手臂与大腿,肤色那样白净,那最幽深隐晦的穴,用来给男人折辱奸淫的花径,是不是——也是那样淡淡的粉?
    她会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应对情动?
    要是精液的腥臭掩盖了她的茉莉香,那样娇软的小姑娘,会不会被欺负得低泣娇喘?
    即使哭得惨兮兮,操弄她的人也不会停下来,只想更深,更深,更深——
    夜色之中,少年也终于扣住马眼,残虐地收拢指尖,动情喟叹一声,龟头瞬间孔洞大开,一发浊白射了出来,飞溅地老高,几滴落在写满礼义廉耻高洁情怀的语文试卷上。
    少年的喘息久久不已,春色红晕仍旧荡漾在脸颊。
    经年之后,他脑海中少女的脸庞渐渐模糊,只剩下一个朦胧的躯壳。
    有一日,他推开门。
    阳光在女孩发间打了个转,黑发映出暖融融的栗色,她的白色毛衣轻盈,勾勒出美好的胸型,挽起的袖口露出凝脂的手腕,手腕上戴了一串青提珠串,越发称得那手腕莹白似玉。
    毛呢的灰色短裙,脚下蹬了一双棕色的小长靴,俏皮又靓丽。
    一切,所有,她,他的老师,完全就是他喜欢的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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