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间内早有乐师,这种地方的乐师大多是男子。
    这几个菩萨蛮男奴都还很年轻,看上去甚至有一点纯真的稚嫩,他们长发乌黑微卷,因为不通礼仪,所以散漫地披在脊背上,沿着脊柱如流水般,这些奴隶身上有一些打骂的鞭痕,但落在深麦色的肌肤上,反而更显野性。
    薛玉霄跟之前那个少年道:“你让他们过来说话。”
    少年便凑过去,跟领头那个奴隶说了几句什么。那男奴殷勤点头,走到薛玉霄的身前,忽然跪下去贴着她的长裙。他没有穿上衣,肌肤就蹭着她这身艳丽无匹的石榴裙——他知道能穿这么艳丽颜色的女人都是贵族,便更卖力地讨好,将头枕到她的膝上,捧着薛玉霄的手,让她摸自己的脸。
    这下子,连一向临危不乱的薛玉霄也被冲击得晕了一下,她的手被抓过去,感觉这只手臂都快不是自己的了,只得在心里跟自己道:这是公事,为人要沉稳,活了两辈子,什么场面她没见过。
    ……这场面她好像真没见过。
    薛玉霄没开口,男奴便以为他做得不够好。他们已经习惯在女人面前袒胸露腹,羞耻一流的东西早就抛掷脑后。于是,他很快又低下身,像讨取怜爱的小兽一样垂头蹭她的脚踝,捧着贵族娘子的绣鞋,让她踩在自己身上。
    其他人也没闲着,有人硬着头皮去伺候李芙蓉,被芙蓉娘一个眼神瞪得不敢上前。
    薛玉霄抬手捏了捏眉心,把他拉起来,道:“你坐下来。”
    男奴听得懂一些官话,看了看旁边那个少年的脸色,便跪坐在薛玉霄的腿边,并不敢到小榻上去。
    “这里就你们几个吗?”薛玉霄问,“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奴隶想了想,磕磕绊绊道:“奴,从南方来。还有几个兄弟……在楼上。”
    ……连宁州这个地名都说不出吗?薛玉霄伸手把玩着他的卷发,眉目温和,看起来十分好说话:“我正要买几个男奴回去,让你们跳舞给我看,但你已是这里迎客的摇钱树,想必身价不菲。”
    少年从旁开口道:“他们也并不贵,若您有意,我叫祝老板跟姐姐谈价格。”
    薛玉霄道:“祝老板?原来这是上虞祝家的产业……”
    她一边说着,一边抬指掐住男奴的下颔,奴隶顺从地抬头张开嘴,让她看自己的牙齿。
    即便在人身上,这也是辨别年龄最简单的手段。少年见她动作,便道:“他其实……”
    “十五岁?”薛玉霄道,“牙齿还没长好呢。你们花舫让不到十五岁的奴隶接客啊。”
    少年解释道:“大人,虽说官中规定,男奴乐伎、倌人一流,男子要到十六岁才能卖身。但这些菩萨蛮身体强健,生长得很快,比起咱们京兆的小郎君们更耐玩,就是稍稍年轻些,那也没什么,并不耽误您用。”
    说到严肃的话题,他立即更正称呼,不再叫姐姐了。
    薛玉霄不置可否,只道:“请祝老板来谈。”
    少年拱手行礼,转身出去了。
    他离开时朝着乐师递了个眼色,乐师便会意地弹奏起曲调。除了薛玉霄身边的这个之外,其他的男奴伴随着音乐跳舞,铃声、鼓声,和琴曲交织在一起。
    香气愈发浓郁了。
    薛玉霄喝了口茶,压一压脑子里的抽痛。她侧过身跟李芙蓉低声道:“恐怕不好问,那个少年人是来看着我们的,这些菩萨蛮又无法说出准确的地点,应该被好好‘教育’过了。”
    李芙蓉跟着压低声音:“那个祝老板会是突破口吗?”
    “很难。”薛玉霄道,“上虞祝家虽是二等士族,但也不会让自家人亲自经商,自降身份。应该是祝氏庇护的佃户人家,提拔做的管事,要真和劫掠人口的土匪做买卖,她们也必定守口如瓶。”
    这是两人很熟悉的一套过程。
    “那怎么办?”李芙蓉看不了他们跳舞,感觉自己多看一眼眼睛都会坏掉,实在有伤风化,“干脆拿出身份,验查这里面的卖身契约吧,我不信这里面就没有疏漏,就天衣无缝。”
    薛玉霄道:“稍安勿躁,这是最下乘的办法。一旦走到明面上,找不出破绽,不免打草惊蛇,再想要拿到证据恐怕更难了。”
    “外人只说军府无能,却不知我们……”
    外面响起脚步声,李芙蓉话音一顿。
    所谓的祝老板,果然是上虞祝家的管事,是祝氏所庇护的外姓人。老板名为红织,笑起来见牙不见眼的,满面春风地跟薛玉霄谈起这些男奴的价钱。
    薛玉霄表面应和,看起来似乎颇有兴趣,实则一直在寻找对方话语间的漏洞。然而红织口风甚密,即便对着金主也不曾有半分松懈,只说她们花费了大价钱,从牙婆手里买来的,而举例出来的牙婆又是大名鼎鼎的正规渠道,牵连着四五个家族的利益,查无可查,证无可证。
    薛玉霄只得道:“我虽欣赏,但要家中郎君验看一番。不好私自带回去。”
    买卖通房小侍,这种活儿也在正君、以及管家之人的责任范围内。
    红织正要再度劝说,外面轰然响起一声巨响,夹杂着几道惊呼。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来——
    “是谁让加央去接客的?十里柳河谁不知道他是老娘看上的东西,经过我的手养出来的人,连问都不问一声?你们什么规矩!”
    红织面色一变。那个跪在薛玉霄腿边的男奴也身躯一僵,听到这声音反而挪了挪位置,躲在薛玉霄的长裙边缘,恨不得把头都埋在她裙边上,依偎着她的腿。
    这是什么反应?
    薛玉霄听着这声音一路过来,面色如常,反而动都没动。旁边的李芙蓉倒是微微挑眉,从腰带里抽出一把短刀,在掌心把玩。
    红织额头渗汗,正要回身去阻拦。一个侍从狐假虎威地踹开了门,代自己主人放话:“我们家可是——”
    半句话没完,她一眼看见坐在上位的薛玉霄,眼珠瞪圆,一句话卡在喉咙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呐呐地喊了句:“您……”
    随即,不知哪处飞来一脚,把侍从踹开,来人极为傲慢张狂:“怎么熄火了?没用的废物,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千金小姐,金尊玉贵的娘子,能让我的人下楼来迎接献媚,不要命了……吗……”
    最后两个字支离破碎地掉在地上。
    崔明珠跟薛玉霄对视,一时傻了。
    薛玉霄早听出她的声音,抬手打了个哈欠,道:“谁不要命了?”
    崔明珠火气顿消,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抬手揽住薛玉霄的肩膀:“是你啊,早说嘛,我还以为哪个不长眼的来触我的眉头,你要是喜欢加央,我让他伺候你去,多大点事儿?好姐妹还分你我。”
    薛玉霄面无表情道:“你在外面就这副德行?”
    崔明珠不以为意:“为蓝颜冲冠一怒,风流事啊。谁跟你来的,李清……怎么是你!”
    李芙蓉笑得杀气毕露:“纨绔蠢货。”
    “别以为你进了军府,我就不敢打你。”崔明珠扬眉道,“也就是看在婵娟的面子上,不跟你计较。行了,祝老板,这儿没你的事,大水冲了龙王庙而已。”
    红织悬着的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嘱咐他们好生伺候,她一转身,薛玉霄就给崔明珠递了个眼色,崔明珠偏头看向旁边陪侍的少年,反应很快地把他搂进怀里,调笑道:“好孩子,平常怎么不见你过来伺候我?我平日里来,连你的影子都看不到。”
    说着就要当众脱他的衣裳。
    少年被吓得面色煞白,咬唇拢着衣襟:“崔娘子……”
    “行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崔明珠笑意顿改,拍了拍他的脸,冷冰冰攒着怒气道,“你不愿意伺候我,反倒上我好友眼皮底下晃来晃去,什么意思,你瞧不上我?这世上还没人能践踏崔家的颜面,我今日饶了你,再有下次,买了你的契书剥你的皮,滚出去!”
    少年含着眼泪看她,完全忘了充当耳目的事儿,赶紧逃离崔明珠这个煞星。
    薛玉霄围观全程,心道不愧是跟原著反派一伙的,这气势,这水平,我要是女主,不把你踩在脚下出一口气,那读者都不会乐意的。
    她刚想到这儿,崔明珠就凑过来,挑眉道:“还是我懂你吧。不过你嘴上这么正直,怎么也跑到这种地方来?”
    薛玉霄顿时有一种:嘶,我好像也是反派的感觉。
    她道:“具体原因你不必问,他是加央?”
    薛玉霄指了指膝边的男奴。
    男奴已经有些发抖,他可是看见崔明珠腰间别着一把绞金丝鞭子过来的。
    “是啊。”崔明珠道,“加央是这一群菩萨蛮里长得最英俊的,他身体很好。”
    在此刻,“很好”这种形容,就带着一些言外之意的韵味了。
    崔明珠常年出入于烟花柳巷,她这人并没那么温存怜惜——什么挽袖添香灯下对弈,那都是文人墨客的附庸风雅。像她这种浸淫其中的老手,熟通许多房中技巧,京兆的小郎君们大多体弱,被她翻过来覆过去地调教一番,即便有命也去了半条,所以她的名声在柳河,比曾经薛玉霄的阎罗之名还更响亮。
    不说别的,只说她喜欢看人皮开肉绽地流泪求饶这一点,就已经十足可怕了。
    崔明珠出手阔绰,眼睛毒辣,鸨母龟奴们都将她奉为贵客,买来的“新货”,都请崔家娘子过来“掌掌眼”,要是有她看上的,崔明珠甚至愿意做他的恩客捧红这位倌人,花大价钱给他“开脸”,购买小郎君的初夜。
    加央的初夜就是被她买下的,按照青楼花舫的规矩,“开脸”要将男子身上的毛发剃干净,连汗毛也不留下。所以除了头发以外,他身上很干净,深色的小麦肌肤在跳舞时会覆盖上一层亮晶晶的薄汗,水润晶亮,摸起来光滑无比。
    “他好像很怕你。”薛玉霄观察道,“你们不是相好吗?”
    “相好?”崔明珠笑道,“我跟一个男奴相好吗?不过是在我掌中养过半个月,我为他摆了二十台流水席,点红蜡烛,一掷千金,按照规矩,他得叫我干娘。”
    二十台流水席是风月之地的说法,意思是恩客给倌人花二十场宴席的钱,只花钱,并不摆席,有人点名要他,就说“在某位娘子身边陪席”,连续二十日,不伺候别人。点红蜡烛是指初夜的赏金,以一千钱起价,价高者得。
    这是什么污秽之地啊……薛玉霄感觉自己的头更疼了,她抬手吩咐了一句,让乐师和其他几个男奴都出去,问道:“加央,你真不记得自己是从哪儿来的吗?”
    加央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扯着她的裙摆:“我……我忘了,您摸我吧,您……”
    他手忙脚乱地蹭过去,抓着薛玉霄的手就要放胸肌上放。然而这种以色侍人的手段入不了风月老手的眼,崔明珠抬手勾住他脖颈上的皮革脖圈,用绞金丝的鞭子抵住男子的脸颊,一把将加央搂了过来,笑道:“你这是什么反应?谁不知道你们是从宁州卖来的,怎么,祝老板不让你乱说?”
    男人身形健壮,却不敢躲避她的动作,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她,好半天才道:“……干娘,饶了加央吧。我、我不能说……”
    崔明珠抖开鞭子,抬手就要抽他。加央猛地闭上眼,然而鞭风在半空就停住了,他抬起眼眸,见到身边这位薛三娘子拉住了干娘的手,才没打在他身上。
    “干嘛呀你。”崔明珠埋怨道,“我帮你问呢,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在办?我跟你说,贱籍奴隶不抽两下子是不会开口的,祝老板她们下手比我还重,又打不坏人。”
    “行了。”薛玉霄眉头紧皱,“看得我不舒服。”
    她在薛园时,即便是在园中洒扫的三等仆从也一贯善待,园子里的侍奴从未受到主家的为难。薛玉霄此前还并没有充分理解到,为什么那些侍奴都这么怕被赶出去?今日才终于明白。
    薛园对于贫苦出身来说,简直是人间仙境。
    加央能听懂她的话,连忙凑到她身边,他卷发浓密,像一只毛茸茸的大狗一样拱过来,绿眼睛湿漉漉的,语调生涩道:“我说,别打我,您别让干娘打我。”
    他的眼泪滴落在薛玉霄的裙子上,又慌张地用手去擦,低着头道:“主家说我不能告诉别人,会打死我。您别跟别人说……我是主家从……从宁州池郡用二十钱买的。”
    二十钱远低于律法规定的最低数目,按照京兆的粮价,大约也就只能换几顿饭的粮食,只有在饿殍遍地的宁州才能压到这个价格。
    薛玉霄跟李芙蓉对视一眼,心中有数。她伸手擦掉加央脸上的泪水,语调温柔:“别害怕,我不让她打你,你跟我说,是从哪儿送过来的?”
    “……从、从……”他被薛玉霄袖中温润甜蜜的香气迷了神智,几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吐出这几个字的,“我不知道太多……我是走水路,被运到这里的,坐了很久的船……”
    水路,码头。薛玉霄在脑海中思考片刻,道:“山海渡……”
    山海渡是京兆最大的码头,运河上常有货船往来,将各地的珍宝特产运往京兆,以天下——即便是残破的天下也是天下,养育皇室和贵族。陪都是东齐最为繁华的地方,跟穷乡僻壤简直是两个世界。
    李芙蓉跟着沉思,她的手中把玩着短刀,素日便阴郁紧皱的眉头更加收拢了:“没走陆路,少了许多关卡,应该是以寻常货物之名送来的。我们这就回去点兵搜查!”
    薛玉霄也怕时不待人,立即起身,但她脚步微顿,随手解下腰上的一块玉佩递给崔明珠:“你代我给他赎身,等拿到卖身契约后,帮我派人把他送到薛园去,给裴郎带一句话,就说我说的,好好安置,等我回去跟他说。”
    崔明珠愣道:“你真要买啊?”
    “难道他话都交代了,让他真被花舫的人打死?时机紧迫,我们去抓人。”薛玉霄语速加快,“这事交给你了,千万上心。”
    说罢,她便跟随李芙蓉的脚步,两人干脆利落地出去了。
    照我罗床帏(1)
    第38章
    薛园。
    秋风习习,小案上铺展着一卷摊开的《氾胜之书》,这是一本西汉末期的农学著作,里面讲解了不少农作物选育、以及栽培耕种的知识,是非常有用的耕种利民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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