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个贵族的性命,上千个贫民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有贵族死了。
这位开膛手杰克,怎么能不“炙手可热”?
带来最直接的结果,最能影响到蒙斯特·夏的,就是格兰场很急,急坏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惊马
贵族老爷们生气,格兰场就很急。
格兰场很急,下面的底层人员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对蒙斯特·夏来说,意外地不算一件坏事。
格兰场最底层的巡警分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惨,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灵顿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为上城区、中城区、下城区、贫民区四个区。
这四区并非是正儿八经的规划,而是人们口中的习惯称呼。
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知灵顿正儿八经有几区,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贫四个区。
巡逻的区域,当然有所划分。
最好的巡逻区域是中城区。
比起上城区,中城区“天高皇帝远”,不必每天战战兢兢,生怕不小心冲撞了什么大人物。
有钱又没那么有钱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区治安最好(在开膛手出现之前),极少出现违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们,在没有危险的时候,他们本身就是危险。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么冲撞了他们,最后下场凄凉。
上城区巡逻,压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为零。
当然,也有往上爬的机会,所以也会有巡警愿意去。
而下城区到贫民区,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愿意的工作区域了。
伤亡率高,帮派横行,穷人榨不出油水,帮派成员凶神恶煞,各种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没。
表面上,巡警的巡逻区域囊括整个灵顿。
实际上,贫民区的晚上,夜巡只会在下城区和贫民区之间的区域稍微晃一晃。
绝对不会真正深入到贫民区。
下城区人的死活还有人管,贫民区人的死亡,真的是从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贫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兰场是治安总部,在上城区。
在真正划分的灵顿行政区,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隶属于白教堂区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逻区域,是下城区和贫民区交接的某块区域——白教堂区有一半属于下城区,一半可以算到贫民区。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点。
即使从正常的两人加到三人一块巡逻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随着开膛手杰克的横空出世,贵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区定然要加强防备。
就连蒙斯特也被调动到上城区进行夜巡。
对下城区的夜巡们来说,能到上城区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这蒙斯特也很倒霉。
昨夜在上城区巡逻之时,有辆马车失控,他去拦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过去。
也不知道后续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经接近傍晚了,夏阎真打算先遵从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兰场报道。
因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来的,放在印记印记空间中的黑暗之囚也没自动穿上。
夏阎真起床后,穿上了巡警的制服。
一套深蓝色的制服,腰间有腰带,但不是佩在裤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来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长靴,裤子塞在靴子里,不怕积水,方便行动。
还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别是有点像安全帽,但后面要长一些,软皮革堪堪到背部的头盔,下摆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里面是金属,外面包裹着一层橡胶。
看似柔软,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绝对不好受。
另外,还有一个哨子,遇到危急情况,第一件事情就是吹哨。
巡警的哨声,也算是灵顿的一大特色。
“不知道这任务世界,又存在什么样的力量。”夏阎真穿戴完毕,走出了家门。
他的家在下城区。
行走前往上城区是不可能的。
灵顿的交通工具,以船、车、马为主。
马多指马车,乃是有钱人出行必备。
船不用过多解释,灵顿有一条穿越整座城市的大河,支流不少,有些时候走水路比走陆路更方便。
车则是火车。
灵顿的第一列火车出现在五十年前,当时的上流人士纷纷以坐上火车为荣。
现在,他们早就厌弃了那种有着“哐哐哐”不断声响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之中“通勤”,回归了马车。
如今的火车一为货运,二为客运,价格降低下来。
下城区的普通平民偶尔站一次,还是没问题的。
夏阎真没有亏待自己,直接买了价格高昂(对他这个身份来说)的坐票,一路晃着来到上城区。
进入到上城区的范围后,明显可以感觉到不同。
街道宽阔,整洁,平整,马车行驶在上面都不会有多少颠簸。
道路两边有着排水渠,哪怕灵顿多雨,也很少积水。
房子更是不用说,各种大房子还有高楼。
路上所见楼房,最高的有十层。
河流也是清澈,别说和下城区,贫民区相比了,就算是比起中城区来,也是两个世界。
出了车站,夏阎真一路往格兰场总部走去。
时间来到下午5.30分。
夜巡流程是先到格兰场报道,领取现在才有的左轮枪,然后两人一组开始夜巡。
早上六点回来,交枪才能走。
巡警是没资格配枪的。
现在是特殊时期,才给他们配了有六发子弹的左轮枪。
夏阎真一身警服,不受阻拦地进了格兰场,只是进入之后,不少人盯着他看,窃窃私语。
还有人在指指点点,不少是白教堂局熟悉的同僚。
“昨天事情的后遗症吗?”夏阎真在心里暗道。
昨晚把自己撞晕过去,当然不至于醒来就在自家床上了。
昏迷了一阵子后,蒙斯特·夏就醒来。
马车已离开,同组一块夜巡的巡警站在旁边,脸色不愉。
接下来就是正常夜巡流程。
到了早上饿着肚子交完枪后匆匆离开。
在上城区夜巡是个辛苦的活,特别是现在,十二个小时,连休息都不敢休息一下。
疲惫无比的蒙斯特匆忙吃了点饭,带着头疼,倒头便睡。
醒来之后就是夏阎真了。
蒙斯特是一个十足的小透明,现在的格兰场,像他这样调过来的夜巡超过两百人。
自己人都认不全。
现在到来却能引起一些注意,应该是出了一些变故。
夏阎真表情不变,来到报道处。
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语气激烈:“夏,你做了什么?”
“嗯?”夏阎真反问,“什么我做了什么?”
这个男子他“认识”,是白教堂局的副局长,叫做里奥。
“昨晚的事情!别人找上门来了!”
里奥带着夏阎真来到一个小房间,呵斥着,说明白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原来今天早上,格兰场有一车夫前来告状,说有巡警胡乱吹哨,惊扰了马儿乱跑,差点伤了车上的贵人。
这个巡警,自然就是蒙斯特·夏了。
有贵族死了。
这位开膛手杰克,怎么能不“炙手可热”?
带来最直接的结果,最能影响到蒙斯特·夏的,就是格兰场很急,急坏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惊马
贵族老爷们生气,格兰场就很急。
格兰场很急,下面的底层人员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对蒙斯特·夏来说,意外地不算一件坏事。
格兰场最底层的巡警分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惨,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灵顿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为上城区、中城区、下城区、贫民区四个区。
这四区并非是正儿八经的规划,而是人们口中的习惯称呼。
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知灵顿正儿八经有几区,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贫四个区。
巡逻的区域,当然有所划分。
最好的巡逻区域是中城区。
比起上城区,中城区“天高皇帝远”,不必每天战战兢兢,生怕不小心冲撞了什么大人物。
有钱又没那么有钱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区治安最好(在开膛手出现之前),极少出现违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们,在没有危险的时候,他们本身就是危险。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么冲撞了他们,最后下场凄凉。
上城区巡逻,压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为零。
当然,也有往上爬的机会,所以也会有巡警愿意去。
而下城区到贫民区,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愿意的工作区域了。
伤亡率高,帮派横行,穷人榨不出油水,帮派成员凶神恶煞,各种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没。
表面上,巡警的巡逻区域囊括整个灵顿。
实际上,贫民区的晚上,夜巡只会在下城区和贫民区之间的区域稍微晃一晃。
绝对不会真正深入到贫民区。
下城区人的死活还有人管,贫民区人的死亡,真的是从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贫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兰场是治安总部,在上城区。
在真正划分的灵顿行政区,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隶属于白教堂区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逻区域,是下城区和贫民区交接的某块区域——白教堂区有一半属于下城区,一半可以算到贫民区。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点。
即使从正常的两人加到三人一块巡逻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随着开膛手杰克的横空出世,贵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区定然要加强防备。
就连蒙斯特也被调动到上城区进行夜巡。
对下城区的夜巡们来说,能到上城区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这蒙斯特也很倒霉。
昨夜在上城区巡逻之时,有辆马车失控,他去拦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过去。
也不知道后续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经接近傍晚了,夏阎真打算先遵从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兰场报道。
因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来的,放在印记印记空间中的黑暗之囚也没自动穿上。
夏阎真起床后,穿上了巡警的制服。
一套深蓝色的制服,腰间有腰带,但不是佩在裤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来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长靴,裤子塞在靴子里,不怕积水,方便行动。
还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别是有点像安全帽,但后面要长一些,软皮革堪堪到背部的头盔,下摆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里面是金属,外面包裹着一层橡胶。
看似柔软,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绝对不好受。
另外,还有一个哨子,遇到危急情况,第一件事情就是吹哨。
巡警的哨声,也算是灵顿的一大特色。
“不知道这任务世界,又存在什么样的力量。”夏阎真穿戴完毕,走出了家门。
他的家在下城区。
行走前往上城区是不可能的。
灵顿的交通工具,以船、车、马为主。
马多指马车,乃是有钱人出行必备。
船不用过多解释,灵顿有一条穿越整座城市的大河,支流不少,有些时候走水路比走陆路更方便。
车则是火车。
灵顿的第一列火车出现在五十年前,当时的上流人士纷纷以坐上火车为荣。
现在,他们早就厌弃了那种有着“哐哐哐”不断声响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之中“通勤”,回归了马车。
如今的火车一为货运,二为客运,价格降低下来。
下城区的普通平民偶尔站一次,还是没问题的。
夏阎真没有亏待自己,直接买了价格高昂(对他这个身份来说)的坐票,一路晃着来到上城区。
进入到上城区的范围后,明显可以感觉到不同。
街道宽阔,整洁,平整,马车行驶在上面都不会有多少颠簸。
道路两边有着排水渠,哪怕灵顿多雨,也很少积水。
房子更是不用说,各种大房子还有高楼。
路上所见楼房,最高的有十层。
河流也是清澈,别说和下城区,贫民区相比了,就算是比起中城区来,也是两个世界。
出了车站,夏阎真一路往格兰场总部走去。
时间来到下午5.30分。
夜巡流程是先到格兰场报道,领取现在才有的左轮枪,然后两人一组开始夜巡。
早上六点回来,交枪才能走。
巡警是没资格配枪的。
现在是特殊时期,才给他们配了有六发子弹的左轮枪。
夏阎真一身警服,不受阻拦地进了格兰场,只是进入之后,不少人盯着他看,窃窃私语。
还有人在指指点点,不少是白教堂局熟悉的同僚。
“昨天事情的后遗症吗?”夏阎真在心里暗道。
昨晚把自己撞晕过去,当然不至于醒来就在自家床上了。
昏迷了一阵子后,蒙斯特·夏就醒来。
马车已离开,同组一块夜巡的巡警站在旁边,脸色不愉。
接下来就是正常夜巡流程。
到了早上饿着肚子交完枪后匆匆离开。
在上城区夜巡是个辛苦的活,特别是现在,十二个小时,连休息都不敢休息一下。
疲惫无比的蒙斯特匆忙吃了点饭,带着头疼,倒头便睡。
醒来之后就是夏阎真了。
蒙斯特是一个十足的小透明,现在的格兰场,像他这样调过来的夜巡超过两百人。
自己人都认不全。
现在到来却能引起一些注意,应该是出了一些变故。
夏阎真表情不变,来到报道处。
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语气激烈:“夏,你做了什么?”
“嗯?”夏阎真反问,“什么我做了什么?”
这个男子他“认识”,是白教堂局的副局长,叫做里奥。
“昨晚的事情!别人找上门来了!”
里奥带着夏阎真来到一个小房间,呵斥着,说明白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原来今天早上,格兰场有一车夫前来告状,说有巡警胡乱吹哨,惊扰了马儿乱跑,差点伤了车上的贵人。
这个巡警,自然就是蒙斯特·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