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出了几分力,不会又是长安帮你的吧?”
前几天看到她做的戚风蛋糕似模似样,他还大大惊艳了一把,心想说不定她下厨的天赋表现在西点烘焙上,毕竟餐饮也分红案厨师和白案厨师。谁知仔细一问才知道,有时上帝关上一扇门的同时顺手把窗也给关上了——这戚风蛋糕基本全是殷长安做的,她只负责筛了筛面粉并且把面糊放进烤箱而已。
寿司稍微好一点,好歹最后卷的步骤是她完成的,只是卷得有些松散,一路吃一路往下掉蟹肉和蔬菜。
长安是个好心肠的老师,学生太顽劣教不会,大部分步骤干脆就代劳了。
莫澜给他发了个图片过来,嚷嚷道:“你看看长安做的什么样,她给我做了示范,剩下的全是我自己做的。为了把面糊调好我已经用尽了洪荒之力,你感觉不到吗?”
程东想到生平第一次吃到要蘸着吃的泡芙,笑道:“嗯,感觉到了。”
殷长安做的成品跟她的放在一起,简直就像卖家秀和买家秀。
“所以呀,你给我打几分?”
“九十九,剩下一分怕你骄傲。”
“那……有没有什么奖励?”
程东想了想:“你想要什么?”
她在那头笑得要多暧昧有多暧昧,隔着手机电波仿佛都能感受到她眼里的□□:“哎,还用说吗?你懂的。”
“我不懂。”程东看着大楼窗下人来人往,温柔里带了丝不羁,“晚上早点过来。”
“过来干什么,好让你做坏事?”
“我今天炖了鸽子汤。”
“咦,这么快就要炖补汤?难道是我最近太凶猛,让你感觉身体被掏空?”
程东嘴上污不过她,不过最后总有法子能让桀骜不驯的小野猫服服帖帖躺在他怀里就对了。
他有点期待即将要到来的周末,既然莫澜没有工作任务,他正好带她出去放松放松。
她在电话那头对着麦克风用力么么几下,程东才收了线,脸上的笑意却收不住,一回头正对上林初蕊探究的目光。
她问:“是莫律师?”
其实她很肯定,这甚至不算是一个问题。男人都有孩子般稚气的一面,只展露于最亲昵的人面前,而程东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跟别人建立亲密关系的人。他的无常,他的失态,都只因为一个人,而那个人从十六岁就开始牵动他心弦,占尽先机,除了莫澜还会有谁?
他也并没有戒慎防备她的意思,只是淡淡地说:“你心里明白就好,不要跟其他人说。”
林初蕊耸肩:“这个其他人指的一定是你妈妈喽?”
程东不置可否。
她笑了笑:“你这么信任我,我都不知该表现出感动还是失落。”
“你是手术室之花,还用得着为我失落?”
林初蕊叹口气:“什么手术室之花,我只想赶紧找个人嫁了。”
他挑了挑眉:“你的座右铭不是宁可错过一千不可将就一个?”
“跟你不算将就。”
程东脸上的表情认真起来:“如果我心里还想着其他人,那就是将就。”
他不愿将话说到山穷水尽,微微敛眸:“何况我一直当你是家人。”
林初蕊虽然喜欢他,但也是足够骄傲的人,被发了这样一张好人卡就不再多说什么了,有点认命似的说:“你放心,你妈威严犹在,我可不敢到她跟前去嚼舌根,你跟莫律师的事我不会跟她说的。不过你要知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俩要真打算在一起,她迟早会发现,只是时间问题。你还是趁早想好对策比较好,必要的时候还是得请舅舅帮忙。”
“我明白。”道理他都懂,只是需要合适的时机。
…
周末,天气晴好,他带莫澜去爬山。驱车四十分钟,爬了一个钟头,莫澜就两手撑着膝盖弯腰道:“呼……爬不动了,还有多远啊?”
她前些天不该笑话他身体闹亏空,其实她才是被吸干的那一个。
程东折回来牵住她的手,教她抬头看:“远处那个塔顶看到没,走到那里就到了。你多久没锻炼了?以前你耐力很好的,至少不会走到半山腰就叫苦叫累。”
当年会考结束就将迎来地狱般的高三年级,学校组织大家去爬山,一是磨练意志,二是放松心情。莫澜穿了他送的运动鞋走在队伍最前面,书包照例垮到腰间,其实空空荡荡的没装什么东西。很多女生背了太多零食和水,走到半途就走不动了,纷纷找树荫休息顺便吃饭,她却头也不抬地继续往山顶走。程东就跟在她后面,想看她到底能坚持多久。
结果他跟她是最早爬到山顶的人,她俯瞰群山苍翠,闭眼深深呼吸一回就露出几分意兴阑珊的神色。
“一览众山小也不过就是这样,没什么了不起的。”
或许那时她已有远超同龄人的练达和智慧,懂得过早攀越高峰不见得就是好事,站在高处茫然四顾,四周都是下坡路。
她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开始吃午饭,一个干巴巴的面包和一瓶水似乎就是全部。
程东终于明白为什么中途都不见她喝水,不是不渴,只是因为舍不得。一往无前,避开众人,也是因为她不想让这样简陋的一顿午饭显得过于格格不入。
他走过去,把自己带的矿泉水分给她,又跟她分享火腿肠和饭团,知道她的脾性,特意强调:“是我家里做的,花钱也买不到。”
火腿肠躺在干净透明的饭盒里,没有花花绿绿的包装皮,样子比寻常见到的好像要粗一些,颜色也深一点,已经切好了,整整齐齐跟饭团码在一起。她有意挑衅:“这是什么做的啊?你家里全是医生,该不会是拿……人肉做的吧?”
他冷峻地回应:“是啊,人肉做的,你敢吃吗?”
她立马拿一块放进嘴里:“这有什么不敢吃?呐,看好啊,我吃了。”
她就是经不起激。不过自制的火腿肠没加那么多淀粉,能吃到真材实料的肉,她忍不住多吃了两块,饭团也挑了个小小的吃,里面包的是花生碎、肉松和咸蛋黄,确实是她从没吃过的口味。她当时不知道饭团是程东亲手做的,他那时还不懂下厨,这是少数他能动手做来果腹的东西。他父母工作太忙,父亲的公司风生水起已经常常在外应酬顾不上家,母亲一台接一台地做手术也无暇管他太多,有时他觉得自己跟莫澜也没有太大差别,大部分时间学习和生活都靠自己。
不同的是他家里请得起钟点工,那时钟稼禾就时不时常到他家里来,火腿肠就是他自己灌好给他们送来的,藉着逢年过节馈赠亲友的名义,实际上是怕他和妈妈妹妹照顾不好自个儿。
无论如何他拥有的东西还是比莫澜多得多,所以总想分一些给她,就像黑暗中擎着烛火的人,想把锁在角落的那一个拢到自己身旁这个小小的光圈里来。
很多年过去,他仍然记得他们在山顶一起野餐,她也从来不曾忘记。只不过他现在有更多愿望,大多跟她有关,担心不能顺利达成,甚至有求于神佛。
莫澜终于看清那座宝塔的塔身时,又已经走了一大半的山路。她气喘吁吁道:“好端端的,怎么到庙里来了?”
程东笑笑:“闻到香烛的味道没有?这里香火很盛的,也算是名刹了。”
“什么名刹啊……”她累得挂在他肩膀上,“求什么的?”
“姻缘。”
莫澜听到这两个字顿时恢复神采:“真的?求姻缘很灵验吗?”
“嗯。”据钟老师讲,是很有灵的。
她回忆了下:“等一下啊,我怎么觉得最近好像也听谁说过哪里有个寺庙求姻缘很灵的来着?”
“鸳鸯山?”
“对对对,就是荔河的那座山。”
程东又笑:“你以为我们现在脚下的是什么?不过是换个方向,从另一边上来,你就不认得了?”
怪不得了,她一路上来就觉得山景有些熟悉,只不过这一侧山麓还不到荔河市境内,离寺庙更近的同时山路也更荒凉原始一点。
☆、第37章 醉里不知年华限〔4〕
莫澜逗他:“又是荔河,这么快就想鸳梦重温?”
两人关系的拐点在此,荔河也变成一个有回忆的地方。
“想什么呢?我最近没法陪你到远的地方去,只能带你就近走走。荔河是南城的后花园,车程近,风景又好,当然是首选。”关键是离南城有一段距离,不至于遇上熟人。
莫澜牵起他的手,笑道:“开个玩笑嘛,这么认真。走吧,今天一定要求个上上签!”
“这寺里的斋菜听说也很不错。”
“真的?”她一听有好吃的就两眼放光,“那还等什么,快走快走。”
两人十指紧扣入山门,程东不时伸手为她拉拉鸭舌帽、捋一捋被风吹乱的发丝,体贴入微。
苍松翠柏,晨钟暮鼓,山中时日好像比俗世慢很多。刚好遇到一场法事,香烟袅袅,住持和罗汉们神情肃穆地念经唱佛歌,莫澜跟程东就坐在大殿的廊下观摩。日头的光亮斑斑驳驳落在青白石阶上,她就靠在他肩上,手指在他掌心画圈。
一场法事做完,僧人们从大殿里出来,住持戴着眼镜走在最前头,取下唐僧似的高帽,一脑门子都是汗。莫澜觉得有趣,拉着程东就跟在他们后面慢慢往后头走。这寺庙山门看着不大,里面却别有洞天,殿宇都依山而建,台阶又高又长,气势巍峨。走到满是鲤鱼和乌龟的放生池边,她又走不动了,趴在石栏边看藏在石头下面缩头缩脑的乌龟。
“我们也养两个乌龟吧,看着挺可爱的。”
程东笑她:“你从我那儿拿的那盆乙女心养活了没?植物养活了再考虑动物。”
莫澜白他一眼:“养得好着呢,在我房间的飘窗上摆着,每天都能看见。多肉怎么会养不活,都不用天天浇水。”
“就算不浇水也会有病虫害的,就像这乌龟,虽然一个玻璃缸盛一点点水就能养,但它也会得肺炎,而且还是致命的。”
“这小家伙也会得肺炎?”莫澜咋舌,想了想又乐观起来,“不怕,这不是有你在吗?反正你也会到我那儿去,看到花啊草的要浇水施肥就料理一下,看到宠物病了就给他们治病,反正医学原理是相通的嘛!”
程东道:“那这些活儿我都做完了,你做什么呢?”
“我就负责观赏和陪它们玩嘛,可以跟他们说说话,培养下感情。我看过一个报道,说动植物这样的生命体也是有感情的,你天天跟他们说话、放音乐,陪伴它们,它们也会长得比较健康比较快。”
“那就是我负责物质,你负责情感?”程东笑了笑,“听起来倒是跟养孩子差不多。那不如考虑直接要个孩子?”
莫澜心头一震,幸而她俯身池边,又有帽子遮挡,脸上的表情他看不见。
她拍拍手直起身,已经恢复了笑容,勾住他臂弯半撒娇地说:“我感觉自己都还没长大,你养我不就行了?”
“嗯,难得你有这样的自觉。我也觉得现在养你一个就足够了。”
程东没有察觉她情绪的波动,揽着她一路上到大雄宝殿。莫澜罕见地在殿前跪下,闭上眼双手合十,虔心许愿。她向来不信鬼神,模样对程东来说也是陌生的。上回见她露出这么虔诚的表情,还是她过生日那一天。
那天她的愿望实现了,今天的不知会怎么样。
三拜九叩之后,她站起来去拿签筒,旁边却有人比她快了一步,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抢了签筒交给刚刚跪在她身旁的男人。
莫澜最讨厌抢东西,她不抢别人的,别人最好也别跟她抢。于是她单手叉腰,柳眉一挑,眼看就要开撕。
程东把手搭在她肩上摁住她,示意稍安勿躁。
旁边原本跪着的男人站起来,表情和煦地将签筒递给她:“女士优先。”
将撕未撕,莫澜一口气哽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反而有点不适应了。
对方依然绅士地保持微笑,她这才接过来:“谢了。”
谁知用力太猛,对方松手的瞬间她还没有拿稳,签筒掉在地上,竹签撒了一地。她手忙脚乱地去捡,程东弯身帮她一起,旁边的男人说了声罪过,将落在脚边的竹签捡起来放进签筒,就让到一旁,跟同行的人说:“回去吧!”
或许觉得触了霉头,今天是求不到好签了。
莫澜抿了抿唇,却还是决定摇一支签出来。
殷郊遇师,下下之签。
“啊……一定是刚才掉在地上沾了灰,不算不算,我重新摇。”
她把竹签放回签筒,闭眼刷刷重新晃出一支。
前几天看到她做的戚风蛋糕似模似样,他还大大惊艳了一把,心想说不定她下厨的天赋表现在西点烘焙上,毕竟餐饮也分红案厨师和白案厨师。谁知仔细一问才知道,有时上帝关上一扇门的同时顺手把窗也给关上了——这戚风蛋糕基本全是殷长安做的,她只负责筛了筛面粉并且把面糊放进烤箱而已。
寿司稍微好一点,好歹最后卷的步骤是她完成的,只是卷得有些松散,一路吃一路往下掉蟹肉和蔬菜。
长安是个好心肠的老师,学生太顽劣教不会,大部分步骤干脆就代劳了。
莫澜给他发了个图片过来,嚷嚷道:“你看看长安做的什么样,她给我做了示范,剩下的全是我自己做的。为了把面糊调好我已经用尽了洪荒之力,你感觉不到吗?”
程东想到生平第一次吃到要蘸着吃的泡芙,笑道:“嗯,感觉到了。”
殷长安做的成品跟她的放在一起,简直就像卖家秀和买家秀。
“所以呀,你给我打几分?”
“九十九,剩下一分怕你骄傲。”
“那……有没有什么奖励?”
程东想了想:“你想要什么?”
她在那头笑得要多暧昧有多暧昧,隔着手机电波仿佛都能感受到她眼里的□□:“哎,还用说吗?你懂的。”
“我不懂。”程东看着大楼窗下人来人往,温柔里带了丝不羁,“晚上早点过来。”
“过来干什么,好让你做坏事?”
“我今天炖了鸽子汤。”
“咦,这么快就要炖补汤?难道是我最近太凶猛,让你感觉身体被掏空?”
程东嘴上污不过她,不过最后总有法子能让桀骜不驯的小野猫服服帖帖躺在他怀里就对了。
他有点期待即将要到来的周末,既然莫澜没有工作任务,他正好带她出去放松放松。
她在电话那头对着麦克风用力么么几下,程东才收了线,脸上的笑意却收不住,一回头正对上林初蕊探究的目光。
她问:“是莫律师?”
其实她很肯定,这甚至不算是一个问题。男人都有孩子般稚气的一面,只展露于最亲昵的人面前,而程东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跟别人建立亲密关系的人。他的无常,他的失态,都只因为一个人,而那个人从十六岁就开始牵动他心弦,占尽先机,除了莫澜还会有谁?
他也并没有戒慎防备她的意思,只是淡淡地说:“你心里明白就好,不要跟其他人说。”
林初蕊耸肩:“这个其他人指的一定是你妈妈喽?”
程东不置可否。
她笑了笑:“你这么信任我,我都不知该表现出感动还是失落。”
“你是手术室之花,还用得着为我失落?”
林初蕊叹口气:“什么手术室之花,我只想赶紧找个人嫁了。”
他挑了挑眉:“你的座右铭不是宁可错过一千不可将就一个?”
“跟你不算将就。”
程东脸上的表情认真起来:“如果我心里还想着其他人,那就是将就。”
他不愿将话说到山穷水尽,微微敛眸:“何况我一直当你是家人。”
林初蕊虽然喜欢他,但也是足够骄傲的人,被发了这样一张好人卡就不再多说什么了,有点认命似的说:“你放心,你妈威严犹在,我可不敢到她跟前去嚼舌根,你跟莫律师的事我不会跟她说的。不过你要知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俩要真打算在一起,她迟早会发现,只是时间问题。你还是趁早想好对策比较好,必要的时候还是得请舅舅帮忙。”
“我明白。”道理他都懂,只是需要合适的时机。
…
周末,天气晴好,他带莫澜去爬山。驱车四十分钟,爬了一个钟头,莫澜就两手撑着膝盖弯腰道:“呼……爬不动了,还有多远啊?”
她前些天不该笑话他身体闹亏空,其实她才是被吸干的那一个。
程东折回来牵住她的手,教她抬头看:“远处那个塔顶看到没,走到那里就到了。你多久没锻炼了?以前你耐力很好的,至少不会走到半山腰就叫苦叫累。”
当年会考结束就将迎来地狱般的高三年级,学校组织大家去爬山,一是磨练意志,二是放松心情。莫澜穿了他送的运动鞋走在队伍最前面,书包照例垮到腰间,其实空空荡荡的没装什么东西。很多女生背了太多零食和水,走到半途就走不动了,纷纷找树荫休息顺便吃饭,她却头也不抬地继续往山顶走。程东就跟在她后面,想看她到底能坚持多久。
结果他跟她是最早爬到山顶的人,她俯瞰群山苍翠,闭眼深深呼吸一回就露出几分意兴阑珊的神色。
“一览众山小也不过就是这样,没什么了不起的。”
或许那时她已有远超同龄人的练达和智慧,懂得过早攀越高峰不见得就是好事,站在高处茫然四顾,四周都是下坡路。
她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开始吃午饭,一个干巴巴的面包和一瓶水似乎就是全部。
程东终于明白为什么中途都不见她喝水,不是不渴,只是因为舍不得。一往无前,避开众人,也是因为她不想让这样简陋的一顿午饭显得过于格格不入。
他走过去,把自己带的矿泉水分给她,又跟她分享火腿肠和饭团,知道她的脾性,特意强调:“是我家里做的,花钱也买不到。”
火腿肠躺在干净透明的饭盒里,没有花花绿绿的包装皮,样子比寻常见到的好像要粗一些,颜色也深一点,已经切好了,整整齐齐跟饭团码在一起。她有意挑衅:“这是什么做的啊?你家里全是医生,该不会是拿……人肉做的吧?”
他冷峻地回应:“是啊,人肉做的,你敢吃吗?”
她立马拿一块放进嘴里:“这有什么不敢吃?呐,看好啊,我吃了。”
她就是经不起激。不过自制的火腿肠没加那么多淀粉,能吃到真材实料的肉,她忍不住多吃了两块,饭团也挑了个小小的吃,里面包的是花生碎、肉松和咸蛋黄,确实是她从没吃过的口味。她当时不知道饭团是程东亲手做的,他那时还不懂下厨,这是少数他能动手做来果腹的东西。他父母工作太忙,父亲的公司风生水起已经常常在外应酬顾不上家,母亲一台接一台地做手术也无暇管他太多,有时他觉得自己跟莫澜也没有太大差别,大部分时间学习和生活都靠自己。
不同的是他家里请得起钟点工,那时钟稼禾就时不时常到他家里来,火腿肠就是他自己灌好给他们送来的,藉着逢年过节馈赠亲友的名义,实际上是怕他和妈妈妹妹照顾不好自个儿。
无论如何他拥有的东西还是比莫澜多得多,所以总想分一些给她,就像黑暗中擎着烛火的人,想把锁在角落的那一个拢到自己身旁这个小小的光圈里来。
很多年过去,他仍然记得他们在山顶一起野餐,她也从来不曾忘记。只不过他现在有更多愿望,大多跟她有关,担心不能顺利达成,甚至有求于神佛。
莫澜终于看清那座宝塔的塔身时,又已经走了一大半的山路。她气喘吁吁道:“好端端的,怎么到庙里来了?”
程东笑笑:“闻到香烛的味道没有?这里香火很盛的,也算是名刹了。”
“什么名刹啊……”她累得挂在他肩膀上,“求什么的?”
“姻缘。”
莫澜听到这两个字顿时恢复神采:“真的?求姻缘很灵验吗?”
“嗯。”据钟老师讲,是很有灵的。
她回忆了下:“等一下啊,我怎么觉得最近好像也听谁说过哪里有个寺庙求姻缘很灵的来着?”
“鸳鸯山?”
“对对对,就是荔河的那座山。”
程东又笑:“你以为我们现在脚下的是什么?不过是换个方向,从另一边上来,你就不认得了?”
怪不得了,她一路上来就觉得山景有些熟悉,只不过这一侧山麓还不到荔河市境内,离寺庙更近的同时山路也更荒凉原始一点。
☆、第37章 醉里不知年华限〔4〕
莫澜逗他:“又是荔河,这么快就想鸳梦重温?”
两人关系的拐点在此,荔河也变成一个有回忆的地方。
“想什么呢?我最近没法陪你到远的地方去,只能带你就近走走。荔河是南城的后花园,车程近,风景又好,当然是首选。”关键是离南城有一段距离,不至于遇上熟人。
莫澜牵起他的手,笑道:“开个玩笑嘛,这么认真。走吧,今天一定要求个上上签!”
“这寺里的斋菜听说也很不错。”
“真的?”她一听有好吃的就两眼放光,“那还等什么,快走快走。”
两人十指紧扣入山门,程东不时伸手为她拉拉鸭舌帽、捋一捋被风吹乱的发丝,体贴入微。
苍松翠柏,晨钟暮鼓,山中时日好像比俗世慢很多。刚好遇到一场法事,香烟袅袅,住持和罗汉们神情肃穆地念经唱佛歌,莫澜跟程东就坐在大殿的廊下观摩。日头的光亮斑斑驳驳落在青白石阶上,她就靠在他肩上,手指在他掌心画圈。
一场法事做完,僧人们从大殿里出来,住持戴着眼镜走在最前头,取下唐僧似的高帽,一脑门子都是汗。莫澜觉得有趣,拉着程东就跟在他们后面慢慢往后头走。这寺庙山门看着不大,里面却别有洞天,殿宇都依山而建,台阶又高又长,气势巍峨。走到满是鲤鱼和乌龟的放生池边,她又走不动了,趴在石栏边看藏在石头下面缩头缩脑的乌龟。
“我们也养两个乌龟吧,看着挺可爱的。”
程东笑她:“你从我那儿拿的那盆乙女心养活了没?植物养活了再考虑动物。”
莫澜白他一眼:“养得好着呢,在我房间的飘窗上摆着,每天都能看见。多肉怎么会养不活,都不用天天浇水。”
“就算不浇水也会有病虫害的,就像这乌龟,虽然一个玻璃缸盛一点点水就能养,但它也会得肺炎,而且还是致命的。”
“这小家伙也会得肺炎?”莫澜咋舌,想了想又乐观起来,“不怕,这不是有你在吗?反正你也会到我那儿去,看到花啊草的要浇水施肥就料理一下,看到宠物病了就给他们治病,反正医学原理是相通的嘛!”
程东道:“那这些活儿我都做完了,你做什么呢?”
“我就负责观赏和陪它们玩嘛,可以跟他们说说话,培养下感情。我看过一个报道,说动植物这样的生命体也是有感情的,你天天跟他们说话、放音乐,陪伴它们,它们也会长得比较健康比较快。”
“那就是我负责物质,你负责情感?”程东笑了笑,“听起来倒是跟养孩子差不多。那不如考虑直接要个孩子?”
莫澜心头一震,幸而她俯身池边,又有帽子遮挡,脸上的表情他看不见。
她拍拍手直起身,已经恢复了笑容,勾住他臂弯半撒娇地说:“我感觉自己都还没长大,你养我不就行了?”
“嗯,难得你有这样的自觉。我也觉得现在养你一个就足够了。”
程东没有察觉她情绪的波动,揽着她一路上到大雄宝殿。莫澜罕见地在殿前跪下,闭上眼双手合十,虔心许愿。她向来不信鬼神,模样对程东来说也是陌生的。上回见她露出这么虔诚的表情,还是她过生日那一天。
那天她的愿望实现了,今天的不知会怎么样。
三拜九叩之后,她站起来去拿签筒,旁边却有人比她快了一步,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抢了签筒交给刚刚跪在她身旁的男人。
莫澜最讨厌抢东西,她不抢别人的,别人最好也别跟她抢。于是她单手叉腰,柳眉一挑,眼看就要开撕。
程东把手搭在她肩上摁住她,示意稍安勿躁。
旁边原本跪着的男人站起来,表情和煦地将签筒递给她:“女士优先。”
将撕未撕,莫澜一口气哽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反而有点不适应了。
对方依然绅士地保持微笑,她这才接过来:“谢了。”
谁知用力太猛,对方松手的瞬间她还没有拿稳,签筒掉在地上,竹签撒了一地。她手忙脚乱地去捡,程东弯身帮她一起,旁边的男人说了声罪过,将落在脚边的竹签捡起来放进签筒,就让到一旁,跟同行的人说:“回去吧!”
或许觉得触了霉头,今天是求不到好签了。
莫澜抿了抿唇,却还是决定摇一支签出来。
殷郊遇师,下下之签。
“啊……一定是刚才掉在地上沾了灰,不算不算,我重新摇。”
她把竹签放回签筒,闭眼刷刷重新晃出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