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国大盗
作者:理想年代
第一章 卒起垅亩
第一节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经过反反复复认真细致的观察之后,林风确认自己已经回到了过去。
当然,这与月光宝盒之类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说这根本没有任何原因,又或者有原因林风也搞不清楚,虽然平时他在厕所蹲坑时喜欢看看《科幻世界》,也知道大英帝国皇家科学院有个叫霍金的老头提出过著名的时空理论,确认人不可能回到过去,但根据眼前的情况来判断,这个论证显然是绝对错误的,可惜他现在不能回到21世纪戳穿这个科学骗子。
其实昨天晚上本来非常快活,几个哥们约好了一起到城西某著名大排挡胡吃海喝,喝到晚上十点大伙醉醺醺的散了伙,然后自己就在黑黝黝的街道上走夜路,接着自己支持不住不知道躺在哪里趴下了,然后就是现在——一睁开眼睛满眼郁郁葱葱。
虽然没有考上飞行员,但林风对自己的视力依然拥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现在他正身处在一个小小的山冈上,触目之处江山如画,平地上树木生机勃勃,脚下绿草如茵,微风轻拂,令人浑身舒泰,好似身处神仙境地。
唯一可惜的就是噪声太大,山冈下的小路上人喊马嘶,一队骑兵手持长枪,簇围着几辆马车,后面无数壮汉跳着担子,在步兵的保护下蜿蜒而行,放眼望去人头汹汹,长长的看不到尽头。
林风确认自己已经回到过去的理由就在这里。
根据目测判断,那些壮汉的身体素质绝对已经达到了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这么一长溜挑夫,个个肩头的青竹扁担压得凹弯,最起码也超过了一百公斤,更离谱的是从他们的行动速度和面目表情来看,挑着这么沉重的担子居然还一个个身形矫健神色轻松,林风实在无法想像,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有谁会有这么大的手笔,在这个沿海省份凑集这么多高手一齐挑担子。
而当先开路的骑兵个个骑术好得惊人,山冈下的小路坎坷狭窄,但他们却左右奔驰策马如飞,起伏纵跃之间马鞭飞舞,显然尤有余力——在林风的大学同学之中,很有几个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的同学,根据他们的介绍,在他们的家乡已经不大流行骑马了,成吉思汗的子孙到了二十一世纪,胯下的座驾大多是摩托车,而眼前这一大队骑兵既不象国家仪仗队,又不似香港马会高等骑师,如果这不是海市蜃楼,那一定是自己所处的地方有了古怪。
正当林风正张大了嘴巴,无比惊异的看着下面的大队人马时,异声忽起,一支响箭滴溜溜的破空而至,倏的**他前方的泥土中,吓了他一跳,下面的那些骑兵分出一队,左右散开,朝山上奔来,瞬间已经把他围了个结结实实。
“什么人?胆敢探窥大军!?”为首的骑兵年约三十多岁,皮肤黝黑满脸络腮胡子。
“我……在下……小人……”林风正琢磨着合适的称呼,啪的一声,背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鞭子,登时痛彻心肺。
“好大的胆子——还不跪下!”身后也不知是哪个混蛋,刷了他一鞭子然后大声咋呼道。
在剧痛的刺激下,林风精神一振,反应也迅速起来,手上拱了一拱,急忙分辨道,“小生游学至此,不知大军过路,还请各位将军大人恕罪!!”膝盖虽然软了一软,却也终于没有跪下去,老实说这倒不是他有什么风骨,只是初到贵境,长这么大除了清明节外很少行这个礼节,实在是跪不下去。
“刷”的一声,旁边一名骑兵手腕一抬,马鞭又挥了下来,吓得林风心中乱跳,为首的骑兵却眼明手快,一抬手托住了他的手臂,面无表情的道,“带下去,自有军门决断!”
林风尚未反应过来,身后一声呼哨,忽然脚下一空,一只强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揽在他的腰间,把他掳在马上,象提口袋一样把他横在马上,耳边风响,这队骑兵径直朝山冈下奔去。
不知道骑马是个什么味道,但现在林风倒感觉象是在坐海船,肚子紧紧的贴在马鞍一侧,颠簸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正当他打算偷他马刀自杀的时候,腰间一松,“啪”的一声被人扔在地上,屁股重重的砸在泥地上,痛得他叫出声来。
“禀军门,抓到一个奸细!”
林风偷眼望去,面前马上踞坐的骑士和刚才的骑兵大为不同,皮肤虽然谈不上白皙但至少不象刚才那几位一样象是非洲人,颚下的胡须也显然经过了仔细修理,分成几缕飘飘忽忽很有点山羊的味道,浑身亮晶晶的,盔甲也显然是高级货,只是五官很不端正,小眼睛塌鼻子獐头鼠目显得非常猥琐,破坏衣甲的衬托的整体形象,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册,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
林风一个机灵,马上爬了起来,不顾浑身的酸痛,恭敬的一拱到地,“小生参见将军!”
“秀才哪里人?!在此何为?!”将军看了林风半晌,缓缓问道,说话文绉绉的慢斯条理。
“秀才?!”林风呆了一呆,但在周围大刀长枪的映射下,迅速的进入角色,“正是本地人,只因烽火又起,故入山间结庐读书,适才临山眺望,无意间冲撞了大军,尚请将军恕罪!”
“哦?!”那将军脸上似笑非笑,只看着他的头顶,林风心中恶寒,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发型还算不错,上星期才理的平头,虽然刚才又是挨打又是骑马,但整个头型也没遭到很大的破坏,抬起头来左右四顾,旁边的士兵都戴着头盔,无法比较,但那些挑夫脑袋上却都是乱糟糟的有长有短,和自己比起来形象更差,怎么着个将军却对自己很感兴趣?
“适才军士禀报你是奸细,秀才何以自辩?!”那将军面色和蔼,说的话却让人感觉非常危险。
“…………”林风虽然很想辩论辩论,却忽然发现自己不晓得现在是哪个年代,也不晓得自己现在自己身处的是什么军队,心中直叫糟糕,此刻却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伪清窃据中原,我汉家儿郎正当奋起以御外夷,秀才读了圣贤书,怎么连这点道理都分不清楚?!”
“清朝?!!!”林风吓得一个哆嗦,情不自禁的左顾右盼,心道这是谁的队伍?虽然自己文科生出身,历史还算学得不错,但这年头队伍实在太多,什么李自成张献忠左良玉什么的一大堆,而且更危险的是这些队伍好像互相都不大对头,若一不小心说错了一句半句多半就会被砍头,想到这里,林风脸色苍白铁青,更加不敢答话。
“看你蓄发绞辫,不依胡服,定然不忿满清,却为何默然无语?!”见林风的面目表情很有些奇特,那将军笑道。
林风摸了摸脑袋上的平头,看了看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不由心中庆幸,幸好时空转换的地方正不错,若是落到清朝的地方,自己这副模样被清兵抓到一定二话不说砍他妈的,哪象现在还有聊天的机会。不过还是很奇怪,自己这个样子就算和现在身边的人比起来也算怪模怪样,但眼前这个家伙好像并不大奇怪,真是有点古怪。抬头看了看眼前面目猥琐、满脸兴味的将军,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将军以伐不义,满夷小丑虽逞一时之威,然大军威武,子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口中含含糊糊胡说八道,但估计应该没什么大错,这些马屁套话和牛顿定律具有同样的效果,放在哪里都适用,想来应该可以蒙混过关。
那猥琐将军哈哈一笑,手臂一抬,手中书本哗啦啦作响,林风偷觑一眼,封面却是《三国演义》,心中大奇,想不到这本书到现在就这么畅销流行了。
“看先生面目清雅、肤色白皙,若我所料不错,定然出身不凡,不似贩夫走卒之辈,而且奇装异服,行止特异,定是狂放不羁之奇士,眼下神州板荡,烽烟四起,何不投效我军?!……”
林风呆了一呆,眼前的这个家伙动作表情做作得要死,手抚胡须面带微笑,一副派头比三流演员更令人恶心,不由忍俊不禁,笑出声来,这小子不上春节联欢晚会真是太浪费人才了,就这个鸟样也想招贤纳士?不过此刻倒也明白过来,看来这小子多半是读书读坏了脑袋,拿着一本《三国演义》当兵法用,自己这副二十一世纪上进青年的标准打扮被他看做奇人异士,而且皮肤好相貌英俊(?!!),不象是耕田种地的农民,掉了几句书包就被看成山野遗贤,运气真是不错,不过现在自己对这个时空还有点莫名其妙,不妨和他扯扯皮。
林风清了清嗓子,脸上肌肉抽动,努力装出一副矜持而又谦恭的表情来,恭敬的再次拱了拱手,“敢问天下大势?!”
这话和三国演义合缝合隙,那小子果然上钩,他右腿一抬,准备下马,却一不小心带到了马鞍,差点摔了个死的,幸好身边的亲兵急忙上前扶了一把才没掉下来,他脸上一红,不好意思的笑道,“甲胄不整,见笑见笑。”见身边的士兵个个强忍笑容,神色古怪,不由气急败坏的大手一挥,“看什么看?!继续前进!”
好在林风在后世看多了喜剧小品,这时倒也忍得住,脸上依然显得恭恭敬敬。
那将军下得马来,朝林风拱拱手,“末将李清流,眼下在靖南王耿帅精忠麾下任参军将军,不知贤士高姓大名?!”
“不才林风,躬耕垅亩,山野人士,不敢称贤!”这套半文半白的套话林风见得多了,倒也难不到他。
一番客气之后,李清流取下头盔递给旁边的亲兵,额前寸把长的细发还未长,显然才蓄不久,“先生可知,现天下大势未定,但以伪清康熙帝及大周招讨大元帅吴三桂兵势最强,就眼前战况而言,大周军已取云、贵、川、湘,而平南王尚可喜及我军也在广东、福建与清军对阵,大江以南一片混乱,我军前途未定啊!”
听完这话,林风心中凉飕飕的,当下面色如土,这才明白现在正赶上了清初的三藩之乱,而自己无巧不巧正落在靖南王耿精忠的手下,这还混个屁,原以为是什么皇太极多尔衮进关的时代,那时天下四分五裂,自己还可以好好钻营钻营,运气好就反清复明,运气背就拥护祖国统一,反正知道历史的走向,总之是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这下好了,落到叛军手上,过不了多久就是一连串败仗,搞不好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对头是谁?满清的康熙皇帝,他们不知道,老子我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爱新觉罗、玄晔这小子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平三藩、收台湾、杀葛尔丹、打俄罗斯老毛子,文才武略都是一等一的人物,上下五千年里都排得上号,别看现在吴三桂风头正劲,一会就得被他灭了。完了完了,这下真是完了,自己现在跟着叛军,多半死无葬身之地。
眼角一瞥,旁边的李清流正定定的看着自己,林风心中忐忑,如果说不跟他混会怎样?会不会立马吆喝旁边的大兵把自己推过去砍了?
李清流看着林风脸色变了又变,仿佛又是沮丧又是迟疑,又迟迟没有开口,不觉心中奇怪,正要开口询问,却见林风道,“李将军,眼下形势未明,不过在下却知台湾郑经部有意攻略福建,我军腹背受敌,似乎颇为不妙!”
李清流原本也不以为林风能讲出什么道理来,只是自己官位不高,这会又接了个运送辎重的烦琐差使,手下的确缺乏幕僚文人,所以才想顺便笼络这个象是文人林风,听他似乎见事明白,懂得一些打仗的道理,不由得有些惊喜,“先生高见,前些日子王爷也很是以此为忧!”
林风心中一松,随口拍上马屁,“若我所料不差,将军一定深得靖南王信任看重,不然也不会被委以重任,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此次押运粮草辎重,日后一定前途广大!”
李清流眉开眼笑,连连拱手道,“不敢不敢,谢先生吉言,”他瞥了林风一眼,轻咳一声,“现今我幕中正缺少人才,不知先生是否有意……”
“愿为将军效命!”林风一拱到底,恭敬的道。
光棍到底,看这副架势搞不好前面就开是战场,自己这会可不敢到处乱跑,反正管吃管住,不如就跟你混几天算了,要是形势不对,咱们回头再说。
第二节(上)
跟着大队混了几天才知道,现在正确的时间是康熙十三年,幸好林风是文科出身,当年高考的时候很是下了一番苦功,而且离开学校也没多久,根据记忆里模糊模糊的资料,联系康熙王朝收复台湾、签订尼布楚条约之类重点考点往下推算,现在大概是公元1674年。
玩过《大航海》游戏的都知道,正是这会西方列强刚刚长出了小虎牙,不列颠约翰牛正忙着和荷兰风车抢地盘黑吃黑,各式各样的航海家也忙着在世界各地走私贩奴偷税漏税,而中国这里也是战火连天,北边俄罗斯沙皇陛下偷偷摸摸搞小动作,西边漠北蒙古漠南蒙古什么准葛尔吐谢图内战打得不亦乐乎,康熙更是忙得焦头烂额,调兵遣将火拼吴三桂。总而言之现在与什么康乾盛世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世界乱到了极点。
老实说对于目前的境况林风不是没有想法,这事是明白着的,虽然旁边的这些兄弟对前途持乐观态度,但他却知道,吴三桂耿精忠这伙人迟早会完蛋,现在清军已经渐渐稳住了局势,慢慢展开反攻,接下来这边就是一连串的败仗——这个事情很恐怖,据林风所知,清军有个很不好的习惯,每次打胜仗之后总喜欢一通乱砍,所谓“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那绝对不是浪得虚名,所以目前摆在林风面前的形势非常严峻,就不谈个人前途人生理想之类远大抱负,保住老命也是大有问题。
走了几天之后,林风彻底否决了逃跑的念头,福建这个地方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好地方,但以十七世纪的技术水准来衡量的话,那就只能算是穷山恶水了,在林风的感觉中,这地方没别的,除了山还是山,一天到晚翻山越岭,旁边的人告诉他,这还是走的大路,林风简直很难想像小路是个什么样子。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身体问题,虽然以21世纪的标准来衡量林风是个棒小伙,但在这个世界,和身边的这些人比起来,不说那些士兵,就是身边的那些挑夫也绝对比自己强壮得多,这些人百分之百农民出身,据说在8、9岁的时候就下地干活,十多岁的时候就能挑能扛,担着几百斤走起路来比骑骡子的林风还快,看着这些挑着重担步履矫健的家伙,林风不得不感叹劳动人民的伟大,想起前世自己从城东到城西还要坐公共汽车,生活简直堕落得不能再堕落了。
由于接近战场的关系,这里的老百姓早已逃离一空,看着前前后后远远近近连绵不绝的山头,方圆百里没有一处人烟的原始地带,林风几可肯定,如果自己脱离大队偷偷跑到山里去,多半死路一条。
幸好就目前的情形来说,他的日子过得不算坏,感谢历代伟大的皇帝,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了愚民统治,在和李清流文绉绉的胡掐一阵之后,这些身强体壮家伙对自己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畏惧,就连那些神色凶悍的军人,看自己的眼神中也多了几分敬重,这样的情形林风刚开始时倒是很纳闷,后来问了李清流才知道,这支部队连同挑夫几千人上下,算得上文化人的总共两个半——李清流、林风自己,还有一个能够用毛笔把自己的名字写对。
这样就从本质上拉开了阶级差距,林风一加入队伍李清流就慷慨大方的送了一头骡子给他,当天宿营的时候林风就接到了任务,帮李清流计算账目。
李清流这个人是个典型的腐败官僚,自身也没什么本事,只是出身世家大族,耿精忠受封福建之后,这小子马上投靠过去,并且把小妹送到靖南王府,当了耿精忠的第九房小妾,也算混了个亲戚的名头。这次耿精忠起兵反清之后,一路进军顺利,眼看同僚个个立功,李清流也不免动心,但他与那些从辽东打到福建的悍将不同,一不会行军二不会打仗,忙乎了个把月才钻营到这么一个运送辎重的差事。好在小妹在耿精忠面前很受宠爱,连带他也有了那么一点小小的面子,耿精忠虽然知道这个亲戚没什么本事,但看他还算小心谨慎,便也允了,为谨慎起见,还加派了近两千辽东带过来的精锐老兵,想来前方有都督徐尚朝五万大军驻扎在浙江前线,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
其实这支部队并非是运送什么粮食草料,那十来辆大车上装的是八十万两白银,带着的几千挑夫是顺便征发的军前劳役。耿精忠接到战报,康熙派遣了几路大军进入浙江,大战在即,这批军饷就是为了在战前振奋士气、战后封赏战功用的,不然若是军队的命脉粮草,耿精忠作为清初的百战名将,也不会让李清流接这个活。从心理上来说,大凡象这类与银子沾边的事,一般人下意识的还是觉得找个亲戚办比较放心。
说来林风也不算太背运,李清流原本请了一个文案幕僚随军,不料这个先生随军爬了几天山路之后就得了大病,然后上吐下泻人事不省,李清流也没办法,只好打发了银子派个亲兵送他回福州,这荒郊野岭也请不到能识文断字的先生,所以这几天军营里的文案账目只好自己动手,累得苦不堪言,而林风在这个当口适时出现,自然立马就李清流刻意招揽委以重任了。
与后世的想像不同,在林风看来,这个时代的军队就管理上来说勉勉强强也算是制度化了。这支队伍共有四千多人,其中两百五十名骑兵,两棚步卒一千五百人左右,三千多民夫,另外还有不少骡马,一天下来人吃马嚼的粮食草料的确不是个小数字,不过这当然难不住受过高等教育的林风,当天晚上就小小的表现了一把,拿根树枝在地上左划右划一会就算得清清楚楚,给了李清流一个惊喜——虽然他也算是个文化人,但显然对数学这门科目不大精通,看林风三下五除二的解决了他头痛的难题,立马摆酒上菜,叫上亲兵侍侯着犒劳功臣。
李清流虽然长得不咋样,但人的确还算不错,出乎林风的预料,喝酒的时候并没有提出什么填词唱赋诗酒应和的无理要求,其实林风倒也看得出来,这位李大人只是个花架子,很有可能只看过《论语》什么的,其他经史子集估计一窍不通,倒是对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榜》之类很有兴趣,几杯酒下肚,扯起关云长张翼德之类手舞足蹈滔滔不绝,据林风观察,李将军这个样子这多半是茶馆里说书先生的功劳。
这些古典名著林风自然滚瓜烂熟,和他扯起蛋来一点不落下风,很多时候都是强他一头,开玩笑,林风在前世的时候把光荣公司三国志从2代玩到10代,从高中时代就开始潜心研究,大大小小的将领、战场的地域、曹操刘备等势力范围一清二楚,只是看看小说听听说书的李清流自然比都没得比。
很有意思的是,从李清流的口中得知,在这个时代,《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影响力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据说还有这么一句流行术语:宋朝有“半部《论语》治天下”,大清有“一本《三国》得天下”,对于把小说升级成军事教材的现象,虽然很多儒生不屑一顾,但在李清流和周围的军官中倒是大有市场,一伙人喝得酒酣耳热,林风就充了一把说书先生,一张嘴巴指东打西指南打北,说得这些军官心悦诚服。
第二节(下)
一来二去,没几天林风就和军营里大大小小的军官混得烂熟,林风出身21世纪,当然没有什么读书人高人一等念头,但这在他人眼中就显得很是平易近人了,这些小军官相对来说比较淳朴,跟他们喝得几回酒吹上几次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林风很快就有点军师的谱了,加之他出现得很奇特,模样的古怪,被这些大兵很是推崇,走了几天在军营里也算混成了个人物,人前人后总有人喊声“大人”。
但在这些军官的眼里,李清流就很不上道,林风不知道这个李参将是怎么想的,平时对着自己谈谈说说很客气,但对这些军官却一天到晚吹胡子瞪眼睛耍脾气,按他的说法就是“御下要严”,而这些军官个个都还没什么脾气。看来虽然明朝灭亡了,当年的那套坏风气还没丢,文人统兵军人受歧视的传统依旧保持得很好。
按照军纪,象这样的出征路上是绝对禁止喝酒的,但李清流一来是个半路出家的军官,二来他是这支队伍主将,没人管得了他,三来在后方运送辎重,走了这么多天也没出事,所以对这套东西也没放在心上,临行前从家里带了几坛子好久,每天宿营后都拉上林风,一边喝酒一边探讨探讨三国演义。不过这也仅限于林风,其他人倒是很自觉的遵守了这个阶级差距,没人敢有什么意见。倒是李清流酒量太差,每次林风才润了润喉咙,他就趴下了。
林风虽然在前世只是一个学生,但对“枪杆子”的重要性还是很清楚,何况他知道过不了多久耿精忠就会吃败仗,到时候大伙很有可能会一起逃命,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所以现在对这些军官倒是刻意结交。
根据中国人的习惯,交朋友一般都从酒桌上开始,和李清流混得称兄道弟之后,林风很快取得了对亲兵的指挥权,这天一如往常,把李清流喝趴下之后,他吩咐亲兵头目李二狗从李清流的酒坛里灌上几壶,出去找军官们喝酒。
到了偏帐的时候一张桌子早已围满,这帮家伙这几天已经习惯了晚饭后加餐喝酒,而且这个活动在这支小小的军队里俨然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有资格参加酒会的至少也得是哨总以上军官。
“林先生,你昨天说咱们这会跟三国里赤壁之战差不多,从占的地方上来看,咱们和吴三桂就好比那孙权刘备,清兵就好像那‘八十万曹兵下江南’,您说咱们会不会稳赢?!”说话是是守备赵广元,统帅着这里的二百五十个骑兵,辽东人,从十几岁就开始当兵,据说打仗很有一手,这里的军衔除了李清流就以他最高。他就是林风在这个世界第一个近距离接触的人,那天就是他率领一队骑兵把林风从山冈上抓了下来,而且还曾善意的帮他挡过一鞭子。
“这话不好说,你也知道咱们和吴三桂、尚之信他们其实尿不到一个壶里,而康熙又不比曹操,人家原本就统一中国了,咱们是后来起兵的,老百姓的心思不向着我们啊!”林风扫了一眼,各个军官都放下杯子,凑过脑袋聚精会神的聆听,他压着嗓子道,“别的不说,就说咱们前面的徐尚朝都督的那五万人马,嘿嘿,恐怕也……”
“恐怕什么?林先生别卖关子,咱老刘是个粗人!”步兵把总刘老四是个急性子,听林风欲言又止,粗着喉咙喊道。
“你他妈的急个屁?这话好说么?”由于混得熟了,这些军人都是粗人,大伙相互之间早已言语不禁张嘴就骂,彼此倒也互不见怪,林风压皱着眉头苦着脸,小声道,“咱们在这里说这种话叫‘扰乱军心’,要砍头的知道么?!”
“扰乱啥?这里的都是辽东来的老兄弟,都是自己人,谁敢乱说?!”刘老四环了一眼,帐内的军官个个点头。
“各位兄弟,这么说吧,咱们现在这会虽然没露出败象,但据我所知,浙江巡抚李之芳已经把浙江的清兵收拢了,和硕康亲王杰书也带大军到了浙江,咱们福建军在浙江客军作战,人心不稳,兵粮两难,这个局势实在是谈不上好!”
“那……林先生,这仗还没打吧?前段时间咱们这边不是很顺手么?!你咋说局势很不好呢?!”另一个千总王大海茫然问道。
“前面是咱们突然起兵,打了人家康熙一个措手不及,现在人家回过神来了,你说以后还会不会顺手?!”林风面露微笑,故做神秘的微微一笑,“其实这个大局与一两仗的输赢无关,问题是咱们这边输不起——人家清兵输了还有整个北方,丢了地方很快就能卷土重来,而咱们这边若是输得一两仗,嘿嘿……后边广东的尚之信根本靠不住,台湾的郑经正一门心思的要在福建占地盘,前有狼后有虎,腹背受敌,你说这个局势好不好?!”
“那咱们这边还有吴三桂呢?!他们那边不是说有几十万人马么?!”
“难说,那几十万人马现在正在湖南、湖北、江西和几十万清兵打得热闹,恐怕没什么精力照顾咱们,即算有能力,这么远恐怕他也鞭长莫及啊!”林风忽然觉得心里怪怪的,虽然这是在告诉他们历史的发展趋势,但这会在反抗异族统治的阵营里散布失败主义情绪,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那按林先生这么说,咱们是一定会败的么?!”守备赵广元忍不住问道。
“唉……”林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默然不语。
“那……咱们怎么办?!”这么多天混下来,一众军官都知道林风博学多才,好像海内海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各人老早就对他十分佩服,眼下见林风满脸颓丧无奈,不由得有些惊慌。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徐尚朝的那五万人马很可能会吃大亏,”林风长身而起,扒开面前的酒菜,俯在桌上对凑拢过来的军官们小声道,“都是自家兄弟,这里我就先提个醒,到时候大伙最好留条后路!”
如果前几天林风敢说这样的话,这些军官说不定早就二话不说把他拉出去砍了,但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之后,林风超时代的学识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这些人不由自主的都产生了一种自卑和追随心理,此时见他说得这么笃定,虽然不敢确认,但心下倒也信了五、六成。
其实林风也不知道徐尚朝的部队会怎样,甚至连徐尚朝这个人也搞不清楚,但他却知道三藩反叛的军队没有打出过浙江,战场并没有拉得很开,这就说明耿精忠的的攻势在浙江一定被清兵阻住了,而且可能多半打了几个大败仗,要不然也不会只折腾了一两年就重新投降了。
何况林风说得也挺含糊,说形势不利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徐尚朝的大军是大败还是小败也没说得很清楚,只是笼统的说会“吃亏”——到时候不论是吃大败仗还是小败仗,说吃亏总不算说错,谅这些军官也不会想到这一头,总之照样也是“料事如神”。
林风心下偷笑,看着这些半信半疑的军官,忽然发现自己原来还有点算命先生的潜质。
第三节(上)
坦率的讲李清流根本不适合在军营里讨生活,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之后,林风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虽然他自己在前世也没有参加过军队,但也能在这里挑出一大堆毛病,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林风看来,李清流如果在后方的福州干干文秘当当参谋负担一些清谈工作是最合适不过了,但如果让他出来担任一支军队的主官那的确是一件对士兵的生命不负责任的事情。虽然他开口闭口曹操刘备几十万大军什么的,但具体的行军打仗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既不屑于和下级沟通也很讨厌那些琐碎的军队事宜,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部队中的骑兵、步兵、民夫这几大块相互脱节各行其事,最后只是象征性的发号施令成为名义上的最高长官,虽然军事实务管理上的混乱是书生领兵的通病,但就个人才能上讲,他显然更差一些。
当然,对于这些关乎读书人斯文面子的事情,林风也不会傻得跑到李清流面前忠言直谏,就交情而言,两人的关系也没有达到这个亲密程度。所以林风决定阴险一点,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
作者:理想年代
第一章 卒起垅亩
第一节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经过反反复复认真细致的观察之后,林风确认自己已经回到了过去。
当然,这与月光宝盒之类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说这根本没有任何原因,又或者有原因林风也搞不清楚,虽然平时他在厕所蹲坑时喜欢看看《科幻世界》,也知道大英帝国皇家科学院有个叫霍金的老头提出过著名的时空理论,确认人不可能回到过去,但根据眼前的情况来判断,这个论证显然是绝对错误的,可惜他现在不能回到21世纪戳穿这个科学骗子。
其实昨天晚上本来非常快活,几个哥们约好了一起到城西某著名大排挡胡吃海喝,喝到晚上十点大伙醉醺醺的散了伙,然后自己就在黑黝黝的街道上走夜路,接着自己支持不住不知道躺在哪里趴下了,然后就是现在——一睁开眼睛满眼郁郁葱葱。
虽然没有考上飞行员,但林风对自己的视力依然拥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现在他正身处在一个小小的山冈上,触目之处江山如画,平地上树木生机勃勃,脚下绿草如茵,微风轻拂,令人浑身舒泰,好似身处神仙境地。
唯一可惜的就是噪声太大,山冈下的小路上人喊马嘶,一队骑兵手持长枪,簇围着几辆马车,后面无数壮汉跳着担子,在步兵的保护下蜿蜒而行,放眼望去人头汹汹,长长的看不到尽头。
林风确认自己已经回到过去的理由就在这里。
根据目测判断,那些壮汉的身体素质绝对已经达到了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这么一长溜挑夫,个个肩头的青竹扁担压得凹弯,最起码也超过了一百公斤,更离谱的是从他们的行动速度和面目表情来看,挑着这么沉重的担子居然还一个个身形矫健神色轻松,林风实在无法想像,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有谁会有这么大的手笔,在这个沿海省份凑集这么多高手一齐挑担子。
而当先开路的骑兵个个骑术好得惊人,山冈下的小路坎坷狭窄,但他们却左右奔驰策马如飞,起伏纵跃之间马鞭飞舞,显然尤有余力——在林风的大学同学之中,很有几个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的同学,根据他们的介绍,在他们的家乡已经不大流行骑马了,成吉思汗的子孙到了二十一世纪,胯下的座驾大多是摩托车,而眼前这一大队骑兵既不象国家仪仗队,又不似香港马会高等骑师,如果这不是海市蜃楼,那一定是自己所处的地方有了古怪。
正当林风正张大了嘴巴,无比惊异的看着下面的大队人马时,异声忽起,一支响箭滴溜溜的破空而至,倏的**他前方的泥土中,吓了他一跳,下面的那些骑兵分出一队,左右散开,朝山上奔来,瞬间已经把他围了个结结实实。
“什么人?胆敢探窥大军!?”为首的骑兵年约三十多岁,皮肤黝黑满脸络腮胡子。
“我……在下……小人……”林风正琢磨着合适的称呼,啪的一声,背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鞭子,登时痛彻心肺。
“好大的胆子——还不跪下!”身后也不知是哪个混蛋,刷了他一鞭子然后大声咋呼道。
在剧痛的刺激下,林风精神一振,反应也迅速起来,手上拱了一拱,急忙分辨道,“小生游学至此,不知大军过路,还请各位将军大人恕罪!!”膝盖虽然软了一软,却也终于没有跪下去,老实说这倒不是他有什么风骨,只是初到贵境,长这么大除了清明节外很少行这个礼节,实在是跪不下去。
“刷”的一声,旁边一名骑兵手腕一抬,马鞭又挥了下来,吓得林风心中乱跳,为首的骑兵却眼明手快,一抬手托住了他的手臂,面无表情的道,“带下去,自有军门决断!”
林风尚未反应过来,身后一声呼哨,忽然脚下一空,一只强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揽在他的腰间,把他掳在马上,象提口袋一样把他横在马上,耳边风响,这队骑兵径直朝山冈下奔去。
不知道骑马是个什么味道,但现在林风倒感觉象是在坐海船,肚子紧紧的贴在马鞍一侧,颠簸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正当他打算偷他马刀自杀的时候,腰间一松,“啪”的一声被人扔在地上,屁股重重的砸在泥地上,痛得他叫出声来。
“禀军门,抓到一个奸细!”
林风偷眼望去,面前马上踞坐的骑士和刚才的骑兵大为不同,皮肤虽然谈不上白皙但至少不象刚才那几位一样象是非洲人,颚下的胡须也显然经过了仔细修理,分成几缕飘飘忽忽很有点山羊的味道,浑身亮晶晶的,盔甲也显然是高级货,只是五官很不端正,小眼睛塌鼻子獐头鼠目显得非常猥琐,破坏衣甲的衬托的整体形象,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册,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
林风一个机灵,马上爬了起来,不顾浑身的酸痛,恭敬的一拱到地,“小生参见将军!”
“秀才哪里人?!在此何为?!”将军看了林风半晌,缓缓问道,说话文绉绉的慢斯条理。
“秀才?!”林风呆了一呆,但在周围大刀长枪的映射下,迅速的进入角色,“正是本地人,只因烽火又起,故入山间结庐读书,适才临山眺望,无意间冲撞了大军,尚请将军恕罪!”
“哦?!”那将军脸上似笑非笑,只看着他的头顶,林风心中恶寒,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发型还算不错,上星期才理的平头,虽然刚才又是挨打又是骑马,但整个头型也没遭到很大的破坏,抬起头来左右四顾,旁边的士兵都戴着头盔,无法比较,但那些挑夫脑袋上却都是乱糟糟的有长有短,和自己比起来形象更差,怎么着个将军却对自己很感兴趣?
“适才军士禀报你是奸细,秀才何以自辩?!”那将军面色和蔼,说的话却让人感觉非常危险。
“…………”林风虽然很想辩论辩论,却忽然发现自己不晓得现在是哪个年代,也不晓得自己现在自己身处的是什么军队,心中直叫糟糕,此刻却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伪清窃据中原,我汉家儿郎正当奋起以御外夷,秀才读了圣贤书,怎么连这点道理都分不清楚?!”
“清朝?!!!”林风吓得一个哆嗦,情不自禁的左顾右盼,心道这是谁的队伍?虽然自己文科生出身,历史还算学得不错,但这年头队伍实在太多,什么李自成张献忠左良玉什么的一大堆,而且更危险的是这些队伍好像互相都不大对头,若一不小心说错了一句半句多半就会被砍头,想到这里,林风脸色苍白铁青,更加不敢答话。
“看你蓄发绞辫,不依胡服,定然不忿满清,却为何默然无语?!”见林风的面目表情很有些奇特,那将军笑道。
林风摸了摸脑袋上的平头,看了看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不由心中庆幸,幸好时空转换的地方正不错,若是落到清朝的地方,自己这副模样被清兵抓到一定二话不说砍他妈的,哪象现在还有聊天的机会。不过还是很奇怪,自己这个样子就算和现在身边的人比起来也算怪模怪样,但眼前这个家伙好像并不大奇怪,真是有点古怪。抬头看了看眼前面目猥琐、满脸兴味的将军,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将军以伐不义,满夷小丑虽逞一时之威,然大军威武,子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口中含含糊糊胡说八道,但估计应该没什么大错,这些马屁套话和牛顿定律具有同样的效果,放在哪里都适用,想来应该可以蒙混过关。
那猥琐将军哈哈一笑,手臂一抬,手中书本哗啦啦作响,林风偷觑一眼,封面却是《三国演义》,心中大奇,想不到这本书到现在就这么畅销流行了。
“看先生面目清雅、肤色白皙,若我所料不错,定然出身不凡,不似贩夫走卒之辈,而且奇装异服,行止特异,定是狂放不羁之奇士,眼下神州板荡,烽烟四起,何不投效我军?!……”
林风呆了一呆,眼前的这个家伙动作表情做作得要死,手抚胡须面带微笑,一副派头比三流演员更令人恶心,不由忍俊不禁,笑出声来,这小子不上春节联欢晚会真是太浪费人才了,就这个鸟样也想招贤纳士?不过此刻倒也明白过来,看来这小子多半是读书读坏了脑袋,拿着一本《三国演义》当兵法用,自己这副二十一世纪上进青年的标准打扮被他看做奇人异士,而且皮肤好相貌英俊(?!!),不象是耕田种地的农民,掉了几句书包就被看成山野遗贤,运气真是不错,不过现在自己对这个时空还有点莫名其妙,不妨和他扯扯皮。
林风清了清嗓子,脸上肌肉抽动,努力装出一副矜持而又谦恭的表情来,恭敬的再次拱了拱手,“敢问天下大势?!”
这话和三国演义合缝合隙,那小子果然上钩,他右腿一抬,准备下马,却一不小心带到了马鞍,差点摔了个死的,幸好身边的亲兵急忙上前扶了一把才没掉下来,他脸上一红,不好意思的笑道,“甲胄不整,见笑见笑。”见身边的士兵个个强忍笑容,神色古怪,不由气急败坏的大手一挥,“看什么看?!继续前进!”
好在林风在后世看多了喜剧小品,这时倒也忍得住,脸上依然显得恭恭敬敬。
那将军下得马来,朝林风拱拱手,“末将李清流,眼下在靖南王耿帅精忠麾下任参军将军,不知贤士高姓大名?!”
“不才林风,躬耕垅亩,山野人士,不敢称贤!”这套半文半白的套话林风见得多了,倒也难不到他。
一番客气之后,李清流取下头盔递给旁边的亲兵,额前寸把长的细发还未长,显然才蓄不久,“先生可知,现天下大势未定,但以伪清康熙帝及大周招讨大元帅吴三桂兵势最强,就眼前战况而言,大周军已取云、贵、川、湘,而平南王尚可喜及我军也在广东、福建与清军对阵,大江以南一片混乱,我军前途未定啊!”
听完这话,林风心中凉飕飕的,当下面色如土,这才明白现在正赶上了清初的三藩之乱,而自己无巧不巧正落在靖南王耿精忠的手下,这还混个屁,原以为是什么皇太极多尔衮进关的时代,那时天下四分五裂,自己还可以好好钻营钻营,运气好就反清复明,运气背就拥护祖国统一,反正知道历史的走向,总之是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这下好了,落到叛军手上,过不了多久就是一连串败仗,搞不好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对头是谁?满清的康熙皇帝,他们不知道,老子我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爱新觉罗、玄晔这小子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平三藩、收台湾、杀葛尔丹、打俄罗斯老毛子,文才武略都是一等一的人物,上下五千年里都排得上号,别看现在吴三桂风头正劲,一会就得被他灭了。完了完了,这下真是完了,自己现在跟着叛军,多半死无葬身之地。
眼角一瞥,旁边的李清流正定定的看着自己,林风心中忐忑,如果说不跟他混会怎样?会不会立马吆喝旁边的大兵把自己推过去砍了?
李清流看着林风脸色变了又变,仿佛又是沮丧又是迟疑,又迟迟没有开口,不觉心中奇怪,正要开口询问,却见林风道,“李将军,眼下形势未明,不过在下却知台湾郑经部有意攻略福建,我军腹背受敌,似乎颇为不妙!”
李清流原本也不以为林风能讲出什么道理来,只是自己官位不高,这会又接了个运送辎重的烦琐差使,手下的确缺乏幕僚文人,所以才想顺便笼络这个象是文人林风,听他似乎见事明白,懂得一些打仗的道理,不由得有些惊喜,“先生高见,前些日子王爷也很是以此为忧!”
林风心中一松,随口拍上马屁,“若我所料不差,将军一定深得靖南王信任看重,不然也不会被委以重任,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此次押运粮草辎重,日后一定前途广大!”
李清流眉开眼笑,连连拱手道,“不敢不敢,谢先生吉言,”他瞥了林风一眼,轻咳一声,“现今我幕中正缺少人才,不知先生是否有意……”
“愿为将军效命!”林风一拱到底,恭敬的道。
光棍到底,看这副架势搞不好前面就开是战场,自己这会可不敢到处乱跑,反正管吃管住,不如就跟你混几天算了,要是形势不对,咱们回头再说。
第二节(上)
跟着大队混了几天才知道,现在正确的时间是康熙十三年,幸好林风是文科出身,当年高考的时候很是下了一番苦功,而且离开学校也没多久,根据记忆里模糊模糊的资料,联系康熙王朝收复台湾、签订尼布楚条约之类重点考点往下推算,现在大概是公元1674年。
玩过《大航海》游戏的都知道,正是这会西方列强刚刚长出了小虎牙,不列颠约翰牛正忙着和荷兰风车抢地盘黑吃黑,各式各样的航海家也忙着在世界各地走私贩奴偷税漏税,而中国这里也是战火连天,北边俄罗斯沙皇陛下偷偷摸摸搞小动作,西边漠北蒙古漠南蒙古什么准葛尔吐谢图内战打得不亦乐乎,康熙更是忙得焦头烂额,调兵遣将火拼吴三桂。总而言之现在与什么康乾盛世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世界乱到了极点。
老实说对于目前的境况林风不是没有想法,这事是明白着的,虽然旁边的这些兄弟对前途持乐观态度,但他却知道,吴三桂耿精忠这伙人迟早会完蛋,现在清军已经渐渐稳住了局势,慢慢展开反攻,接下来这边就是一连串的败仗——这个事情很恐怖,据林风所知,清军有个很不好的习惯,每次打胜仗之后总喜欢一通乱砍,所谓“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那绝对不是浪得虚名,所以目前摆在林风面前的形势非常严峻,就不谈个人前途人生理想之类远大抱负,保住老命也是大有问题。
走了几天之后,林风彻底否决了逃跑的念头,福建这个地方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好地方,但以十七世纪的技术水准来衡量的话,那就只能算是穷山恶水了,在林风的感觉中,这地方没别的,除了山还是山,一天到晚翻山越岭,旁边的人告诉他,这还是走的大路,林风简直很难想像小路是个什么样子。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身体问题,虽然以21世纪的标准来衡量林风是个棒小伙,但在这个世界,和身边的这些人比起来,不说那些士兵,就是身边的那些挑夫也绝对比自己强壮得多,这些人百分之百农民出身,据说在8、9岁的时候就下地干活,十多岁的时候就能挑能扛,担着几百斤走起路来比骑骡子的林风还快,看着这些挑着重担步履矫健的家伙,林风不得不感叹劳动人民的伟大,想起前世自己从城东到城西还要坐公共汽车,生活简直堕落得不能再堕落了。
由于接近战场的关系,这里的老百姓早已逃离一空,看着前前后后远远近近连绵不绝的山头,方圆百里没有一处人烟的原始地带,林风几可肯定,如果自己脱离大队偷偷跑到山里去,多半死路一条。
幸好就目前的情形来说,他的日子过得不算坏,感谢历代伟大的皇帝,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了愚民统治,在和李清流文绉绉的胡掐一阵之后,这些身强体壮家伙对自己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畏惧,就连那些神色凶悍的军人,看自己的眼神中也多了几分敬重,这样的情形林风刚开始时倒是很纳闷,后来问了李清流才知道,这支部队连同挑夫几千人上下,算得上文化人的总共两个半——李清流、林风自己,还有一个能够用毛笔把自己的名字写对。
这样就从本质上拉开了阶级差距,林风一加入队伍李清流就慷慨大方的送了一头骡子给他,当天宿营的时候林风就接到了任务,帮李清流计算账目。
李清流这个人是个典型的腐败官僚,自身也没什么本事,只是出身世家大族,耿精忠受封福建之后,这小子马上投靠过去,并且把小妹送到靖南王府,当了耿精忠的第九房小妾,也算混了个亲戚的名头。这次耿精忠起兵反清之后,一路进军顺利,眼看同僚个个立功,李清流也不免动心,但他与那些从辽东打到福建的悍将不同,一不会行军二不会打仗,忙乎了个把月才钻营到这么一个运送辎重的差事。好在小妹在耿精忠面前很受宠爱,连带他也有了那么一点小小的面子,耿精忠虽然知道这个亲戚没什么本事,但看他还算小心谨慎,便也允了,为谨慎起见,还加派了近两千辽东带过来的精锐老兵,想来前方有都督徐尚朝五万大军驻扎在浙江前线,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
其实这支部队并非是运送什么粮食草料,那十来辆大车上装的是八十万两白银,带着的几千挑夫是顺便征发的军前劳役。耿精忠接到战报,康熙派遣了几路大军进入浙江,大战在即,这批军饷就是为了在战前振奋士气、战后封赏战功用的,不然若是军队的命脉粮草,耿精忠作为清初的百战名将,也不会让李清流接这个活。从心理上来说,大凡象这类与银子沾边的事,一般人下意识的还是觉得找个亲戚办比较放心。
说来林风也不算太背运,李清流原本请了一个文案幕僚随军,不料这个先生随军爬了几天山路之后就得了大病,然后上吐下泻人事不省,李清流也没办法,只好打发了银子派个亲兵送他回福州,这荒郊野岭也请不到能识文断字的先生,所以这几天军营里的文案账目只好自己动手,累得苦不堪言,而林风在这个当口适时出现,自然立马就李清流刻意招揽委以重任了。
与后世的想像不同,在林风看来,这个时代的军队就管理上来说勉勉强强也算是制度化了。这支队伍共有四千多人,其中两百五十名骑兵,两棚步卒一千五百人左右,三千多民夫,另外还有不少骡马,一天下来人吃马嚼的粮食草料的确不是个小数字,不过这当然难不住受过高等教育的林风,当天晚上就小小的表现了一把,拿根树枝在地上左划右划一会就算得清清楚楚,给了李清流一个惊喜——虽然他也算是个文化人,但显然对数学这门科目不大精通,看林风三下五除二的解决了他头痛的难题,立马摆酒上菜,叫上亲兵侍侯着犒劳功臣。
李清流虽然长得不咋样,但人的确还算不错,出乎林风的预料,喝酒的时候并没有提出什么填词唱赋诗酒应和的无理要求,其实林风倒也看得出来,这位李大人只是个花架子,很有可能只看过《论语》什么的,其他经史子集估计一窍不通,倒是对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榜》之类很有兴趣,几杯酒下肚,扯起关云长张翼德之类手舞足蹈滔滔不绝,据林风观察,李将军这个样子这多半是茶馆里说书先生的功劳。
这些古典名著林风自然滚瓜烂熟,和他扯起蛋来一点不落下风,很多时候都是强他一头,开玩笑,林风在前世的时候把光荣公司三国志从2代玩到10代,从高中时代就开始潜心研究,大大小小的将领、战场的地域、曹操刘备等势力范围一清二楚,只是看看小说听听说书的李清流自然比都没得比。
很有意思的是,从李清流的口中得知,在这个时代,《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影响力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据说还有这么一句流行术语:宋朝有“半部《论语》治天下”,大清有“一本《三国》得天下”,对于把小说升级成军事教材的现象,虽然很多儒生不屑一顾,但在李清流和周围的军官中倒是大有市场,一伙人喝得酒酣耳热,林风就充了一把说书先生,一张嘴巴指东打西指南打北,说得这些军官心悦诚服。
第二节(下)
一来二去,没几天林风就和军营里大大小小的军官混得烂熟,林风出身21世纪,当然没有什么读书人高人一等念头,但这在他人眼中就显得很是平易近人了,这些小军官相对来说比较淳朴,跟他们喝得几回酒吹上几次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林风很快就有点军师的谱了,加之他出现得很奇特,模样的古怪,被这些大兵很是推崇,走了几天在军营里也算混成了个人物,人前人后总有人喊声“大人”。
但在这些军官的眼里,李清流就很不上道,林风不知道这个李参将是怎么想的,平时对着自己谈谈说说很客气,但对这些军官却一天到晚吹胡子瞪眼睛耍脾气,按他的说法就是“御下要严”,而这些军官个个都还没什么脾气。看来虽然明朝灭亡了,当年的那套坏风气还没丢,文人统兵军人受歧视的传统依旧保持得很好。
按照军纪,象这样的出征路上是绝对禁止喝酒的,但李清流一来是个半路出家的军官,二来他是这支队伍主将,没人管得了他,三来在后方运送辎重,走了这么多天也没出事,所以对这套东西也没放在心上,临行前从家里带了几坛子好久,每天宿营后都拉上林风,一边喝酒一边探讨探讨三国演义。不过这也仅限于林风,其他人倒是很自觉的遵守了这个阶级差距,没人敢有什么意见。倒是李清流酒量太差,每次林风才润了润喉咙,他就趴下了。
林风虽然在前世只是一个学生,但对“枪杆子”的重要性还是很清楚,何况他知道过不了多久耿精忠就会吃败仗,到时候大伙很有可能会一起逃命,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所以现在对这些军官倒是刻意结交。
根据中国人的习惯,交朋友一般都从酒桌上开始,和李清流混得称兄道弟之后,林风很快取得了对亲兵的指挥权,这天一如往常,把李清流喝趴下之后,他吩咐亲兵头目李二狗从李清流的酒坛里灌上几壶,出去找军官们喝酒。
到了偏帐的时候一张桌子早已围满,这帮家伙这几天已经习惯了晚饭后加餐喝酒,而且这个活动在这支小小的军队里俨然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有资格参加酒会的至少也得是哨总以上军官。
“林先生,你昨天说咱们这会跟三国里赤壁之战差不多,从占的地方上来看,咱们和吴三桂就好比那孙权刘备,清兵就好像那‘八十万曹兵下江南’,您说咱们会不会稳赢?!”说话是是守备赵广元,统帅着这里的二百五十个骑兵,辽东人,从十几岁就开始当兵,据说打仗很有一手,这里的军衔除了李清流就以他最高。他就是林风在这个世界第一个近距离接触的人,那天就是他率领一队骑兵把林风从山冈上抓了下来,而且还曾善意的帮他挡过一鞭子。
“这话不好说,你也知道咱们和吴三桂、尚之信他们其实尿不到一个壶里,而康熙又不比曹操,人家原本就统一中国了,咱们是后来起兵的,老百姓的心思不向着我们啊!”林风扫了一眼,各个军官都放下杯子,凑过脑袋聚精会神的聆听,他压着嗓子道,“别的不说,就说咱们前面的徐尚朝都督的那五万人马,嘿嘿,恐怕也……”
“恐怕什么?林先生别卖关子,咱老刘是个粗人!”步兵把总刘老四是个急性子,听林风欲言又止,粗着喉咙喊道。
“你他妈的急个屁?这话好说么?”由于混得熟了,这些军人都是粗人,大伙相互之间早已言语不禁张嘴就骂,彼此倒也互不见怪,林风压皱着眉头苦着脸,小声道,“咱们在这里说这种话叫‘扰乱军心’,要砍头的知道么?!”
“扰乱啥?这里的都是辽东来的老兄弟,都是自己人,谁敢乱说?!”刘老四环了一眼,帐内的军官个个点头。
“各位兄弟,这么说吧,咱们现在这会虽然没露出败象,但据我所知,浙江巡抚李之芳已经把浙江的清兵收拢了,和硕康亲王杰书也带大军到了浙江,咱们福建军在浙江客军作战,人心不稳,兵粮两难,这个局势实在是谈不上好!”
“那……林先生,这仗还没打吧?前段时间咱们这边不是很顺手么?!你咋说局势很不好呢?!”另一个千总王大海茫然问道。
“前面是咱们突然起兵,打了人家康熙一个措手不及,现在人家回过神来了,你说以后还会不会顺手?!”林风面露微笑,故做神秘的微微一笑,“其实这个大局与一两仗的输赢无关,问题是咱们这边输不起——人家清兵输了还有整个北方,丢了地方很快就能卷土重来,而咱们这边若是输得一两仗,嘿嘿……后边广东的尚之信根本靠不住,台湾的郑经正一门心思的要在福建占地盘,前有狼后有虎,腹背受敌,你说这个局势好不好?!”
“那咱们这边还有吴三桂呢?!他们那边不是说有几十万人马么?!”
“难说,那几十万人马现在正在湖南、湖北、江西和几十万清兵打得热闹,恐怕没什么精力照顾咱们,即算有能力,这么远恐怕他也鞭长莫及啊!”林风忽然觉得心里怪怪的,虽然这是在告诉他们历史的发展趋势,但这会在反抗异族统治的阵营里散布失败主义情绪,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那按林先生这么说,咱们是一定会败的么?!”守备赵广元忍不住问道。
“唉……”林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默然不语。
“那……咱们怎么办?!”这么多天混下来,一众军官都知道林风博学多才,好像海内海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各人老早就对他十分佩服,眼下见林风满脸颓丧无奈,不由得有些惊慌。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徐尚朝的那五万人马很可能会吃大亏,”林风长身而起,扒开面前的酒菜,俯在桌上对凑拢过来的军官们小声道,“都是自家兄弟,这里我就先提个醒,到时候大伙最好留条后路!”
如果前几天林风敢说这样的话,这些军官说不定早就二话不说把他拉出去砍了,但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之后,林风超时代的学识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这些人不由自主的都产生了一种自卑和追随心理,此时见他说得这么笃定,虽然不敢确认,但心下倒也信了五、六成。
其实林风也不知道徐尚朝的部队会怎样,甚至连徐尚朝这个人也搞不清楚,但他却知道三藩反叛的军队没有打出过浙江,战场并没有拉得很开,这就说明耿精忠的的攻势在浙江一定被清兵阻住了,而且可能多半打了几个大败仗,要不然也不会只折腾了一两年就重新投降了。
何况林风说得也挺含糊,说形势不利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徐尚朝的大军是大败还是小败也没说得很清楚,只是笼统的说会“吃亏”——到时候不论是吃大败仗还是小败仗,说吃亏总不算说错,谅这些军官也不会想到这一头,总之照样也是“料事如神”。
林风心下偷笑,看着这些半信半疑的军官,忽然发现自己原来还有点算命先生的潜质。
第三节(上)
坦率的讲李清流根本不适合在军营里讨生活,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之后,林风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虽然他自己在前世也没有参加过军队,但也能在这里挑出一大堆毛病,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林风看来,李清流如果在后方的福州干干文秘当当参谋负担一些清谈工作是最合适不过了,但如果让他出来担任一支军队的主官那的确是一件对士兵的生命不负责任的事情。虽然他开口闭口曹操刘备几十万大军什么的,但具体的行军打仗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既不屑于和下级沟通也很讨厌那些琐碎的军队事宜,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部队中的骑兵、步兵、民夫这几大块相互脱节各行其事,最后只是象征性的发号施令成为名义上的最高长官,虽然军事实务管理上的混乱是书生领兵的通病,但就个人才能上讲,他显然更差一些。
当然,对于这些关乎读书人斯文面子的事情,林风也不会傻得跑到李清流面前忠言直谏,就交情而言,两人的关系也没有达到这个亲密程度。所以林风决定阴险一点,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