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大补汤】具有温补气血的功效,而李逸预测自己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可能会频繁失血。
    所以他得提前做点准备,好好给自己补一补。
    很快,工作人员就将他要的药材都买了回来。
    而李逸也将两只清洗干净的乌骨鸡放进了砂锅里,用微火炖了起来。
    这次去星城参加内部评选,沈涵为了买齐李逸需要的食材,费了不少功夫。
    而小吕这边所耗费的精力,却一点也不比沈涵少。
    只是他已经和李逸合作习惯了,知道李逸回提前采购一些食材,所以会早做准备,可以节省一些时间和精力。
    但他为了凑够李逸这次所需要的食材,也是费尽了千辛万苦。
    比如李逸拿来炖汤的这两只乌鸡,就是从赣省泰和县买来的泰和乌鸡。
    而李逸准备用来做午饭【枣庄辣子鸡】的鸡,则是从鲁省枣庄买来的当地孙枝鸡。
    这也是用来制作【枣庄辣子鸡】的最正宗的原材料了。
    在经历了两天没有李逸的日子,赵金麦几人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茶饭不思。
    眼看李逸终于回到了熟悉的灶台前,赵金麦几人已经不约而同的来到了李逸的身后,站好了队形。
    “逸哥我来帮你!”
    “逸哥你要什么就给我说。”
    “赴汤蹈火啊逸哥!”
    第522章 【枣庄辣子鸡】
    面对他们几人的主动请缨,李逸头也不回的吩咐:“麦麦去扒蒜,小垒去烧锅开水。
    小明哥,你去拿些辣椒,洗干净拿给我,就是我让小吕买的那种一窝蜂薄皮青椒。”
    “我知道。”
    黄小明应了声:“我吃过,枣庄辣子鸡的灵魂就是那个薄皮辣椒。”
    给他们安排了任务后,李逸也将小吕买回来的那只公鸡从笼子里抓了出来。
    “咯咯咯!”
    公鸡活力十足,被抓出来后还在叫着。
    李逸单手抓着它的翅膀根,然后腾出了拇指和食指,捏着它的鸡冠子,让它的脖子露了出来。
    跟着,李逸就将它喉咙下方的毛拔了个干净,露出了下方的鸡皮。
    他拿过了一个小碗,随后拿过小刀来,一刀下去,就给公鸡抹了脖子。
    顺手放下刀,他将公鸡挣扎着的爪子抓住,倒着拎了起来,让鸡血都流进了碗里。
    吴垒往锅里添满了水,开了灶火。
    回头看到李逸手中的公鸡,吴垒开玩笑:“逸哥,你这是要歃血为盟吗?”
    “歃什么血,不怕感染啊?”
    李逸笑了笑,没有解释。
    公鸡血是补阳,补血的好东西,他打算一半做血旺,一半做鸡血面,待会儿一起给刘艺菲送去。
    “是这个辣椒吧?”
    黄小明在储藏室里找到了辣椒,但有些不确定,就拿出来给李逸看了下。
    见李逸点头示意,他才拿着辣椒回到了洗菜池前,清洗了起来。
    “终于做我家乡的菜了。”
    黄小明一边洗,一边咽了口口水:“我们鲁省的炒鸡真的特别好吃,家家都会做。”
    赵金麦在一旁扒蒜,闻言打趣:“小明哥,你家不是青岛的吗?不应该从小吃海鲜吗?”
    “我们也不是顿顿都吃海鲜啊?”
    黄小明笑着解释:“我们那也经常吃鸡,有一道菜叫香酥鸡,是先把鸡卤熟,然后再炸。
    喝啤酒的时候点一份,特别下酒。”
    “怪不得你酒量那么好,原来是因为吃了香酥鸡。”
    赵金麦开着玩笑。
    “那当然了。”
    黄小明笑了笑,随即示意:“下次有机会,带你们去我老家哈啤酒。”
    “哈啤酒儿,吃蛤蜊!”
    赵金麦模仿着青岛的口音。
    “是吃嘎啦。”
    黄小明纠正了下,笑道:“嘎啦也特别下酒。”
    赵金麦笑问:“所以青岛的菜都是为了下酒而存在的吗?”
    黄小明微微一愣,自己也笑了起来:“哈哈!好像还真是!”
    说话间,开水已经烧开了。
    李逸将鸡放进了盆里,用开水烫了一下,把毛全拔了下来。
    鸡毛比鸭毛好拔得多,除了鸡头上的毛多一些,其他地方的毛烫过之后,轻轻一拔就能拔下来。
    而鸡头上的毛也可以用指甲抠着,一点点将它们拔下来。
    看到李逸仔细拔着鸡头上的毛,吴垒上前来问:“鸡头还要拔吗?直接丢了不就好了?”
    “丢了干嘛?”
    李逸头也不抬,随口反问。
    “不丢干嘛?”
    吴垒问:“难道还要吃啊?”
    “当然了。”
    李逸将鸡耳孔上的毛也都抠了下来:“鸡头这么好吃,干嘛不吃?”
    说着,他拨了下肥硕的鸡冠:“这么厚的鸡冠,口感很棒的。”
    “啊?”
    吴垒扯了扯嘴角:“我家里从来都不吃鸡头的,好像说鸡头有重金属,不能吃。”
    “尽瞎扯。”
    李逸不以为然:“古人吃了几千年的鸡头了,也没听说有谁重金属中毒的。”
    听到李逸的话,黄小明也抬头说道:“我也听说过这个说法,说鸡头里有毒,好像过了十年就不能吃了,说是十年鸡头赛砒霜。”
    “那是以讹传讹。”
    李逸解释:“以前的人认为鸡经常吃蜈蚣,有些蜈蚣有毒,毒素就会聚集在鸡头上。
    后来又有人说鸡经常在土里刨食,体内会有重金属,也会堆积到头部。
    但只要学过生物就知道,绝大多数动物的解毒器官都是肝脏,就比如河豚。
    鸡也是一样。
    如果鸡的体内会堆积重金属,那也应该是堆积在肝脏和其他内脏里。
    甚至是扩散到肌肉里,也到不了头部。
    头部是有脑子的,脑子被破坏,当场就得死。
    所以如果肝脏都能吃,那鸡头就更不用担心了。”
    听到李逸的解释,黄小明恍然明悟:“原来这也是个谣言啊?”
    吴垒也拍了下脑门:“对啊!肝脏才是解毒器官,这么离谱的谣言,我居然也信了。”
    赵金麦在一旁听着,好奇问:“那为什么说十年鸡头赛砒霜呢?会不会和养殖的时间有关系?”
    “一般的鸡根本养不到十年。”
    李逸将拔干净毛的鸡放在了水池里,开膛破肚,将鸡杂掏了出来:“鸡无六载,犬无八年,鸡养到六年就已经很老了,要是养到10年,那和人类活120岁也差不多了。
    那种鸡的肉已经柴得不得了了,给我吃我都不吃,可不就和砒霜差不多么?”
    “哈哈!好像也是。”
    赵金麦哈哈笑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好奇问:“诶?逸哥,那你说古代的皇帝也会吃鸡头吗?”
    “皇帝一般不吃,但如果是整只上菜的时候必须要有。”
    李逸解释:“不光是皇宫里,就算是民间的宴席上,所有的整鸡,整鸭,整鱼,都得是完整的。
    没脑袋的那属于斩首,是大罪,阎王爷都不收,所以必须得是全须全尾。”
    “怪不得。”
    赵金麦恍然点头:“我之前的外教老师就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咱们做鸡,做鱼的时候都得把头留着,我还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原来还是因为文化的影响。”
    “文化是一方面,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资源匮乏。
    现在已经没有那些讲究了,不想吃也可以不放。”
    李逸一边说着,一边将鸡清洗干净,放在案板上剁成了块儿。
    现杀的鸡不用焯水,直接下锅炒才够香。
    李逸起锅烧油,直接将鸡块下锅,猛火爆炒,待鸡肉炒香后,再加入酱油等调味料,加水炖煮。
    等到汤汁收浓时,再把切好的一窝蜂辣椒块放进锅里,猛火炒至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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