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离珺从善如流地回答道:“按理说不行的,所以五百年前天兵天将来闹过行者后,东洲的修士们严正抗议,拒绝神仙介入人间争斗。”
    一些史前大佬也跑出来,闹得沸沸扬扬,甚至去南天门外静坐示威。
    若不是这样,天庭也不会把东洲视为禁地,小心翼翼探索了。
    钟离珺又提醒道:“话虽如此,你离行者不能太近,听说西方的六甲六丁成日不错眼追行者。”
    高长松心里嘀咕:这算是钓鱼执法吗?
    不过,钟离大郎知道得可真多,我愿称之为修行者中的百科全书!
    钟离大郎:若不是为了共同语言……
    ……
    花果山的猴子们太热情了,给高长松送了无数鲜果。
    等回程后,高长松找了当地最有名的驿站,加价加价再加价,问青鸟愿不愿意送个跨州快递。
    一群小鸟儿凑在一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露忧色,没人敢接茬。
    最后还是败倒在高长松的金钱势力下。
    他们探讨一番,想实在不行,一群鸟一块儿漂洋过海,不行就接力跑。
    老资格出面跟高长松商量:“货送给谁?”
    高长松大喜,递上一次性的储物空间戒指跟一封信道:“去南洲两界山,孙行者收。”
    他多瞥了眼叠得整整齐齐的信,这可不是普通的信,上边还贴着花果山的照片。
    高长松想自己真是个贴心人,生动形象的图画多少能解除点大圣的相思之苦。
    当然,下一代人眼中,这大概率不是照片,只是一种全新的绘画流派罢了!
    他喜滋滋地想:大圣保准喜欢!
    钟离珺:。
    跨州快递,我再也不是独一份了!
    第180章
    青鸟形态不一,年幼者有修长的翎羽与矮短的身躯,成鸟的羽毛青翠,翎毛如同武将头上的雉翎,拖拽着的尾羽则如同孔雀一般,唯独颜色是相同的。
    翅膀上的绒羽蓬松而柔顺,挥动翅膀便能带起一阵轻盈的风。
    这种鸟儿十分勤劳,成天都为传信跑来跑去,在他们的帮助下,东胜神洲的邮政业得到极大发展,富裕人家甚至跟青鸟群签订合同,约定每一旬定点送邸报。
    可见,他们也推动了传统纸媒的发展。
    至于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快递业,不过是以上二者的延伸,绝大多数东胜神洲的居民不会用青鸟寄快递,可替代他们的实在太多了。
    开灵智的猛禽造成市场挤兑!
    高长松找青鸟,也是无奈之举,大型异兽与猛禽未必不接单,可以他们的身形想要顺利进入大唐,定要费一番功夫,高长松可不准备同行,那谁来帮他们申报过所?
    青鸟的体态与海鸥相比不遑多让,他们是最能悄无声息潜入南赡部洲的鸟种,且当高长松提出是否能往大唐派件时,经验老道的青鸟出列,说他们有跨海送信的经验,侃侃而谈中伴随着叽叽喳喳声,让高长松相信,他们是很想做成这笔富有挑战性的生意。
    最后甲乙双方签订契约,只要青鸟们带回孙悟空的信物,这笔生意就算做成了,做不成不收费,做成了就要缴纳高额钱款。
    做生意到高长松这份上,自有挥金如土的资本,在燃烧着热情的追星族面前,钱只是小事,于是他大笔一挥,同意了这笔交易。
    之后几日,青鸟团们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又兼之破沧海、拼搏数日,青鸟的翅膀尖划破层云,在湛蓝的天空中留下一道道逶迤的云痕。
    团队加持使他们保持了姣好的队形,飞来节省了不少力气,几天之后,他们成功突破海岸线,进入南赡部洲的地界。
    那笼罩着大唐的结界,也没有遮挡他们前行。
    这多依赖于青鸟的血统,来自蓬莱仙山的青鸟,是西王母的使者,即使他们被逼下凡传信讨生活,也是仙界出生,跟脚不同寻常。
    这些不带一丝妖气与邪障的鸟儿,自然而然能躲过不那么智能的结界,偷渡进大唐。
    出发第六日晚,他们顺利完成了高长松给予的工作,将信件与快递送达孙悟空之手。
    老练的青鸟承担起投递的重任。
    她振翅于高空中飞行,与云雾缭绕又布满奇花异草的蓬莱仙境不同,两界山十分荒凉。
    从高处往下看,只能见到裸露在外的光秃秃的泥土块,山崖上别说是茂密的植被,连野草不过三两株,茎叶泛着不健康的黄色。
    料峭的岩壁上零散布着一片又一片的青苔,却又如同天幕上的两三点星星,连不成段。
    青鸟感受到一股冷意,她忽得意识到,这里只是镇压五百年前搅动天地猴子的牢笼,而并非广义上的山。
    孙悟空却没感觉,他毛茸茸的双手垫在下巴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正在打着盹。
    精怪对时间的感知力跟人族是不同的,天生天养的石猴活过几百年,其中一小半都在花果山过着逍遥日子。
    他的生活很单纯,修行、与猴子猴孙们互梳理毛发、品尝瓜果,以及休憩,光这些就能占去一大半时间。
    被镇压在五指山下后,他的日子越发无趣,除了偶尔能与战战兢兢的土地唠嗑,帮人族解决些神鬼相关的小问题,他竟就没什么事。
    于是他经常睡觉,有时睡得熟了,三个月都不打醒,闭上眼睛时枝繁叶茂、繁华盛开,再睁开眼,就见秋风萧瑟、树叶凋零了。
    青鸟翅膀一抖,化作俏丽的少女,捆绑在脚爪上的圆环静静躺在她的手心里。
    她有些苦恼地看着孙悟空,怎么办,该不该叫醒二号主顾,他不签收这笔生意就做不成了啊……
    她左右为难之际,孙悟空陡然睁开眼,瞳孔边镶着一圈金光,哪有半点睡意。
    他伸懒腰问青鸟道:“来找我的?”
    那懒洋洋的语调可以让沉迷吸猴的高长松尖叫。
    男孩子追起星来,也是可以很疯狂的。
    青鹭松了口气,她自我介绍道:“孙大圣您好,我名青鹭,是蓬莱山的青鸟,高十二郎委托我从东洲给你递物什。”
    孙悟空看又落自己面前的储物戒指,也不是很奇怪。
    毕竟是拥有金箍棒这等镇海法宝的孙悟空,对后天炼制的储物空间真看不大上,如果换个懂行情的修士,肯定要惊讶于高长松的“舍得”。
    这给他当一次性物件用的储物空间真不便宜。
    青鹭纤手翻转,又拿出一封信:“这是十二郎亲笔写的信件。”给孙悟空配套食用。
    高十二郎的字不大好看,毕竟是现代人,间架结构立起来就不错了,孙悟空一目十行地看下去:
    “自两界山一别后,我日夜思念大圣,来到东胜神洲这片土地后,更不忘记去大圣的老家花果山看看。”
    “花果山如世外桃源一般,猴子们在山水间嬉戏,碍于大圣的威名,没有妖怪在花果山肆虐。”
    “听说我与大圣有一面的缘分,猴子猴孙们都很热情,带我领略了花果山的风情,还赠予我许多瓜果。虽无法来看大圣,但猴子们希望大圣也能在异地品尝到家乡的果实,于是我特意委托青鸟送来。”
    翻译成大白话,高长松就写了这么些事。
    孙悟空看后,眼旁的一圈毛都湿润了,他是只有情有义的猴子,认了高长松这朋友后,就把他当自己人,当兄弟,可谁能想到,他能为自己做到这一步呢?
    当年对天庭举起反旗后,花果山的猴子们就被困在一隅,想来现在天兵天将还监视着他们,这让猴子们不敢轻举妄动。
    更何况,他们也没有横跨大海的能力。
    而跟孙悟空当年玩的最好得兄弟们,也是天庭盯梢头号分子,再加上孙悟空接受了天庭的招安,当弼马温,这些兄弟都觉得他背叛了,十分恼火,就更不可能来看他了。
    五百年间,还是第一次吃到花果山的水果。
    心念一动,那些荔枝、樱桃就展现在他面前,在他心中,没什么比花果山的水果更美味的果子了。
    好在孙悟空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很快,他就伸手,从自己脑袋上拔下一小撮毛,他递给青鹭道:“把这些带给高十二郎,就说是我的回礼。”
    他想想道:“每一根猴毛都能变成我的分身,只要他吹一口气,就能使用。”
    青鹭小心翼翼用纸将猴毛包起来,随即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盒印泥,她说:“大圣,看您这姿势,写字也不方便,不妨就按个手印,我们这也就签收了。”
    孙悟空是很好说话的,手指连着毛毛上都是印泥,往单据上一印。
    青鹭喜滋滋地收起来,这笔生意就成了。
    她跟孙悟空作揖道:“大圣可否有其他话要带给十二郎?”
    孙悟空想想道:“就说,好兄弟,哥哥承你的情,待我出来定在水帘洞设宴做东,好好招待你。”
    他想,这话实在是太苍白了,根本抵不上高长松带给他的感动,哎,这份雪中送碳的情谊,他给出再多也不能弥补啊!
    ……
    等青鹭带着孙悟空的猴毛飞回东华国,武道会已进入四分之一决赛了。
    在这期间,高长松在大安的郊外购置了一片土地,深思熟虑后,他决定以养殖业跟种植业为根基,在大安做除酒水外的第一笔生意。
    东胜神洲的产业链比较成熟,甚至比大唐更发达,这里的妖兽实在是太多了,你说红珊瑚,在大唐是很难有捕鱼人能捞到的,可在这里,随便哪个水族下海打个滚,随随便便就能折几根珊瑚上来。
    东珠啊、宝石啊也一样,妖族有先天挖掘条件。
    但为什么他们的商业才堪堪跟大唐持平呢?那是因为妖族时间观念淡薄,平日里生活很懒散,比起捞珊瑚挣钱,更愿意在海里打瞌睡。
    而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奇珍异宝不感兴趣,珍珠在妖族的眼中,跟石子差不多。
    基于此,反而跟口腹之欲相关的行业在东洲比较出名,哦,还有娱乐业,倩女幽魂在妖族中可是催泪神器,看一次哭一次。
    高长松买过烧朱院的猪肉,好吃是好吃,就是换算一下,价格是长安的六七倍。
    在日用品物价持平的大前提下,这价格可太恐怖了。
    溢价还出现在其他食材上,高长松为此问了不少人,终于拼凑出零碎的答案。
    “因为妖族不事农耕吧。”
    这是钟离珺的答案。
    高长松问:“那他们一般吃五谷吗?”
    “草食性的妖族是食的,肉食性的只吃肉。”他这么回答。
    钟离珺说:“我找段红尘给你说吧,他家是东华国养锦鸡的大户,很有发言权。”
    他说干就干,效率很高,当天下午,段红尘就出现在高长松面前。钟离珺也是贿赂了他一张门票才答应的。
    高长松的问题是:为何东胜神洲的肉那么贵。
    段红尘身处其中,不觉着贵,却也给出了解释:“因为东洲的肉被吃完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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