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凤眸光流转间傲然展笑:“他相中了,我女儿就得当他儿媳吗?若不是我女儿想嫁给江骜那小子,我才不会与江季礼那个奸商做亲家呢。”
    心思被戳破,姜云初娇嗔地喊了声:“阿娘。”
    两人瞧见她羞敛地垂眉,相视而笑。
    且说,姜尚跟姜雨霖怒气匆匆地从江府大门迈出,脸色十分难看。
    他们身为女方家长前来议亲,本就心有不悦,没曾想江夫人竟当面讽刺他们来倒贴,江骜避而不见,江老爷更是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坐在车厢里,姜雨霖越想越愤懑,一拳砸在车板上:“气死我了,他们江家不就有几个臭钱吗,凭什么狗眼看人低?”
    姜尚轻叹:“哎,都怪阿爹没本事。”
    姜家是书香世家,祖辈出了不少文学大家,入朝为官的也不少,可惜上一代因犯了太上皇的忌讳,被贬出京师,永世不得入朝为官。
    姜家从此没落。
    到了他这一代,只能开个不大不小的书院,靠教书营生。
    比起南陵首富江家,的确寒酸了些,门不当户不对。
    本以为凭着与江季礼的交情,能让女儿嫁到江家做少夫人,没曾想,门第之见将一切的情义化为乌有。
    姜雨霖转头过来安慰:“阿爹,这事怎能怪您?是他们欺人太甚,居然让笙笙做妾!”
    提起这事,姜尚立马绷着脸:“这事,决不能让你妹妹知晓,她性子傲,受不得这等屈辱的。”
    “知道了,爹。”
    姜雨霖认同地点了点头。
    妹妹年幼时已姿容绝艳。如今出落得娉婷袅娜,前来提亲的贵公子多不胜数。若不是她属意江骜那小子,他们早已为她精心挑选一户出众的好人家。何须让她蹉跎至今,遭人说去?
    想起便来气,他攥紧拳,一个念头横生,遂让马车停下,动作利索地跳下去。
    姜尚撩起车帘子,探出头来:“子霖,你要去何处?我们还要赶着回去吃午膳呢?”
    姜雨霖凑过去,低声道:“爹,我去找周媒婆替笙笙举办招亲。”
    姜尚眸色一沉:“这……不太好吧,你妹妹性子倔,铁了心要嫁给江骜那小子,肯定不会同意的。”
    “所以我们来个先斩后奏。招亲台都给她办了,她还能拆台不成?”
    虽然不想用赶鸭子上架这一招来对待妹妹,可姜雨霖想到江家人如此瞧不起妹妹,便铁了心,要在江骜成亲前将妹妹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免得遭人耻笑。
    可姜尚依旧犹豫不决:“不行,这么大的事,我得想想。”
    姜雨霖敲了敲车板,提醒他:“江骜那小子哄女子很有一套的,阿爹若犹豫不定,只怕笙笙变成他的妾呀!”
    “那不想了,直接办吧。”
    提起做妾这事,姜尚便来气。
    他的掌上明珠,怎能做妾?
    日落黄昏,晚膳时分。
    姜府食厅内,姜云初与刘熙凤邻近而坐,皆盯着门口。
    姜云初的双耳比常人灵敏,脚步声在附近响起的那一刻,她立马听出是何人的,紧张地站起来,迫不及待地前去迎接。
    “阿爹!”
    她轻挽着姜尚的胳膊,欲言又止。
    刘熙凤怎会看不出女儿的心思,带众人入座后,替女儿开口问:“老爷,亲事谈得如何了?”
    迎上那期盼的眼神,姜尚实在无法将实情道出。
    想起儿子的主意,他灵机一动,正经八百地说道:“我与子霖想了想,江家将亲事搁了这般久,着实让我们面上无光,所以决定给笙笙招亲。”
    刘熙凤有些反应不过来,愣了神。
    而姜云初没想到会是这般结果,不可置信地瞪着眼:“阿爹,我不同意!风眠哥哥会以为我不想嫁给他的。”
    姜尚心虚地别过脸去:“笙笙啊,你的兄长已经跟周媒婆去操办了,如今大家都知晓你要招亲了。”
    “爹,你们怎能这样?你们这是逼着女儿接受呀!”姜云初气得直跺脚,鼓着腮帮子问,“这是兄长的主意吧!”
    姜尚心头一紧,心里慨叹:女儿怎么这么聪明,一猜一个准。
    他为这样的女儿感到骄傲,表面却板着脸表示:“横竖反正,这对你是有好处的。江骜那小子若真喜欢你,到时候定会来求亲,你大可不必忧心。”
    回过神来的刘熙凤也劝言道:“是啊,笙笙。难道你不想看看他对你有多真心实意吗?”
    “……”
    姜云初没再吱声,轻轻阖眼,心动了。
    南陵首富之子江骜,字风眠,长得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乃是清雅矜贵的翩翩佳公子,试问哪位女子不想嫁?
    托父亲的福,她有幸与这样的男子成为青梅竹马,而对方待她也与旁人不同,柔情似水,总是缠着她不让别的男子靠近。
    正因如此,从小到大,众人笑称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她将来定会成为江家少夫人。
    每回被这般取笑,她总是羞红了眼看向那人,可他总是一笑而过,从不表态。
    这种模凌两可的态度让她患得患失,总担心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每次忍不住想要问清楚心意时,对方又拿出暧昧的柔情独宠着她,最终那话残留至今。
    ……
    第2章
    是夜,秋雨停歇。
    南陵花月湖畔花艇穿梭,灯影重重,不时传来情人间的嬉笑怒骂,热闹繁华。
    姜云初与江骜站在湖畔的黄花树下,肩并着肩,凝望湖畔美景,随行丫鬟与小厮在附近把风。
    招亲之事一出,两人颇有默契地相约到这里来。
    今日的江骜身穿金丝蓝色缎面长袍,腰间别着金玉带,相貌堂堂,贵气逼人,透露出几分高不可攀。
    她紧张得不知如何开口。
    江骜也没等她开口,开门见山地问:“云初,你怎么突然招亲了?”
    姜云初垂眉:“是兄长执意要办的。”
    江骜转过身,瞧见她眉目乖顺地垂着,眼睑处的阴翳轻轻颤动,在灯影的衬托下,有种说不出的美感。
    他靠近过去,伸手将她耳侧的碎发拢到耳后,轻笑:“云初已过及笄,的确是要谈婚论嫁了,是我的疏忽。”
    声音温柔悦耳,宛如优雅的乐器发出的声响般动听,自带醉倒春风的魅力。
    “……”
    又是这种暧昧不明的态度!
    姜云初神色微动,眼眉微垂。
    沉默片刻,她紧张地攥着衣袖,仿佛鼓足了人生最大的勇气,抬眸,敛声屏气:“明日招亲会,风眠哥哥,你来吗?”
    明明看到她眼里的期待,江骜却故意笑着捉弄她:“你希望我参加?”
    顷刻间,仿佛所有的勇气消散殆尽,她垂眉咬唇,开始打退堂鼓:“你若是不想,那就……算了吧。”
    江骜凝着风中的少女,嬛嬛一袅楚宫腰,诱人遐想。
    “我——”
    正要开口回应时,很不巧,从隐蔽的树下阴影中传来了令人面红耳赤的暧昧叫声。
    “啊,疼,不要了……死鬼……” 女子惊叫声很大,带着无法言喻的痛苦。
    “……”男人的粗喘声亦随后响起。
    不到片刻,这阴影后的一男一女走出来。
    月色之下,女子软弱无骨地靠在男子身上,衣衫不整,香肩半裸,身上那些痕迹隐约可见。
    男子身穿广袖流云袍,生得高大威猛,剑眉星眸,行走时步伐沉稳,抬足间隐隐透出一股不容忽视的气势,嘴角勾笑时更是散发出一种风流倜傥的迷人魅力,使人心弦乱动,心智不稳。
    不知为何,在目光投向男子的那一刹那,姜云初无法移开视线。
    尽管男子看人时带着冷光,令人生惧,可那独特的男性魅力让人舍不得从他的脸上挪开视线。
    江骜察觉到她的失神,走到身前阻挡她的视线,讽刺冯观:“少游兄玩得如此放纵,不愧是我们南陵城享负盛名的浪荡子啊!”
    姜云初愕然一怔。
    原来这位便是冯观,大人们从小叮嘱她要远离的流氓,原来他长大以后是这般模样的!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年幼时,冯观是姜云初最厌恶之人。
    冯观是南陵最少年轻狂的世家公子,放荡不羁,肆意张扬,拉得一手好弓,年少时以“土霸王”成名,身边总跟随着一群狐朋狗友。
    她家是开书院的,冯府又与姜府邻近,冯观自然到她父亲的学堂念书。
    也不知这人与江骜之间有何怨仇,从小到大总爱跟他对着干,在书院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他样样碾压,还时不时地嘲讽江骜是花孔雀。
    江骜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性子又傲,哪里受得了,每回都气得去找他干架,一来二往的,这两人便成了他父亲最头疼的弟子。
    直到那日。姜云初刚学会了做点心,想起江骜向来嗜甜,便一大早起来做了桂花糕。想到书院离家不远,便独自提着食盒到书院。
    途经巷间小道时,却很倒霉地碰上冯观与他的那些狐朋狗友。
    阳光明媚,巷道寂静,几名逃学少年如豺狼虎豹般盘踞在巷道旁,手里不是拿着弓箭马鞭,便是拿着利器,看起来流里流气的,很不好惹。
    她轻蹙着眉,紧攥着食盒,垂下头快速从这群人身旁溜走,却没料到对方漫不经心地喊她。
    “小——笙——笙——”
    声音带着几分慵懒散漫的味道。
    随着话音落下,拐角处的阴影里,笑意懒散的痞气少年一步踏了出来。
    少年手执弓箭,五官出众,眉眼如剑锋清冽,眼角浅红的泪痣撩人,厚薄适中的唇勾起一丝不甚明显的弧度。
    姜云初呆呆地看着他走来,觉得他紧握着弓的手挺修长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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