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念花开 作者:菲言菲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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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邪魅地一笑:“看样子,只有扶强打弱咯。那个使一双弯钩的,你找机会留下他。”

    没有回答,二人提气纵身疾射出去。

    又见妖刀

    作者有话要说:哦也,终于能写妖刀的刀了,最喜欢古龙写刀.

    "剑非要舞得华丽才动人,刀只要够快能杀人就够"这句话真是印象深刻啊,所以武器里我最喜欢刀,刀最好写啦哈哈,圆月弯刀里的刀,只有一招,从上往下劈就够了,哈哈哈哈~~~~  妖刀已恢复了往常的艳红装束,和宝瑞一样艳红的大斗篷,身形展开压下去的时候,象一双红色的蝴蝶。

    他们戴着一样的半边面具,也束着一样的发。

    妖刀说,宝瑞不能在这里露脸,这个不是她应该加入的世界,也不能让她陷入任何的危险。他们是来结束鬼王妖刀这个传奇的,不准备再开始另外一个传奇。

    妖刀的目的很明确,今天这场遭遇,他的目的只是告诉这个大漠:鬼王妖刀回来了。

    越来越多的人死去,艳红的血很快就渗入干涸的沙子,留下暗红的印记。

    一旦失去防御的驼队,很快就没有了生的机会,等待的只有绝望。

    绝望之前,他们看到了一把刀,一把黑玄铁打造狭长薄如蝉翼的刀。一般的刀刀口磨得锋利时都白得发亮刺眼,但是这把连刀口都是黑的。

    这把刀却是无庸质疑的锋利。

    大漠上的人喜欢用刀,西夏人,西辽人、吐蕃的民族,蒙古人都爱用刀,但是这把刀只代表一个人——鬼王!

    这是关外这大漠上的王,鬼王所持的妖刀。

    开始大家正在酣战,并没有注意到环境的变化,妖刀穿的红衣,和那群红衣人是一样的红,于是驼队的人很自然地以为他是土匪中的人,而土匪又很自然地以为他是自己人。

    不过很快就分清楚了,因为妖刀已经出鞘,出鞘就要饮血。

    宝瑞见过妖刀用的这把妖刀,四年前,这把刀曾和她碰面交手,没有见血是因为她跑得快。

    但是她今天终于知道,原来妖刀可以这么快,快到看不清楚。她自认是高手中的高手,她看不清楚的刀就一定非常非常快了。如果说她曾经对这把刀为何被唤做“妖刀”存有疑问,现在她也知道了——妖刀嗜血,妖刀正在饮血。

    快刀是不留痕的,够快的话,应该不沾血,但是现在妖刀在饮血,就象有生命一样,血附在上面瞬间就被刀身吞噬掉,然后张牙舞爪地需求更多。

    日头落了下来,妖异的红,夕阳下,妖刀更显得妖异。

    已经有人惊呼了出来:鬼王!妖刀!来了!

    两边的人都突然怔忪。

    驼队的人第一时间的意识是,完了,传闻妖刀不出鞘则已,出鞘就是见血的人命。

    红衣人却知道,他们是真的完了,因为他们是叛逆,妖刀要饮的是他们的血!

    妖刀所到之处是惨叫连连,黑色冷光扫过之处有飞溅的鲜血,和倒下的身躯,但是倒下的红衣人没有死。妖刀这次却并不想要他们的命,不是因为曾经作为同伴的怜悯,他决定的冷酷之下不会有这样的仁慈,他不杀人,是要他们活着回去带走他重返大漠的信息,活着的人才能作为信使。

    驼队的人有点不能置信,这位传说中的鬼王,关外最大的土匪头子竟是站在他们这边的,有的人已经傻傻地挺住了手中挥舞的武器。

    妖刀不耐烦地喝道: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有的人反应过来了,转身就向来路踉跄而逃,抛下了负在骆驼身上的货物。生命比货物商品,黑水城就在不远处,逃出了刀口就不会死。有的人似乎在犹豫,要不要留下帮一把?毕竟,是为救了自己。妖刀更不耐烦,冰冷地道:走,别碍事!

    生命又比勇气和仁义珍贵得多,所以该走的都走了,剩下的是不想走的人,也许他们觉得走也走不掉,既然走不掉,不如拼上一拼。对于鬼王来说,反了他的人就是叛逆,不管是带头的还是跟随的。红衣人明显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认定妖刀不会给他们活路。

    大漠里的争斗杀戮里只有生死相拼,土匪不相信感情,他们更相信成王败寇,也能接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结局,他们过的本就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有的时候是别人的血,有的时候是自己的血。

    有人喊了一句:一起动手杀了他,回去向周老大领赏!众人面面相觑,只顿了顿,一个思索的瞬间,便集体向妖刀围了过来,来势汹汹。

    不提周老大则矣,一提便激起了妖刀的怒气。他一向不爱生气的,永远是那样邪气、邪魅的笑,处处似乎在告诉你,我就是妖,我的刀是妖刀,我的笑也是妖里妖气。生气对身体不好。

    但是他现在心里烧着一把火。因为那些人口中的周老大,就是那个带头反了他的人,可笑的是,这个周老大以前都喊自己老大。现在却反了他,成了老大了。

    弱肉强食,土匪之间的背叛是常有的事,背叛成功就当老大,失败就是死,妖刀见得多了。那个所谓的周老大,跟他混了八年,从鬼门建立开始。土匪之间信任是很稀薄的东西,但是基本的义气还是有的,而这个人曾经是他的左右手——不然也没那本事造反不是?所以理解是一回事,生气却是合情合理的,妖刀这么自信的人,一直是王,对不驯服他总是可以生气的。

    本来他不想下杀手,刀刀拿捏得很好,只伤人,只流血,却不要命,而且他一直认为,断手断脚比要人命残忍,一个残废的人,在这大漠上,土匪窝里就等于是个死人,所以他从来不干这种事,要么就干脆让人死掉,要么就是死不掉。

    可现在他一生气,就不管那么多了,也不管打得好不好看,不管是要了命的打法还是断肢破体的打法,反正先把生气发泄了再说。

    宝瑞在旁边看得很着急,妖刀已经卷进红衣人堆里打作一团,飞起来的有鲜血还有沙子。

    前面她是认为没必要去帮他,相信妖刀还是有保命的本领的,妖刀又叫她不要卷入大漠的是非,她索性就在一旁参观起来,顺便认真研究一下妖刀的刀法。不过这个刀法她真的看不出什么,简直是杂乱无章,只是很快。于是她便想起一句不知道谁说过的话,剑非要舞得华丽才动人,而刀呢,刀只要够快能杀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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