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姐趁其他人正合唱黄家驹的《光辉岁月》,没有人注意自己时,悄悄取下自己那个麦上的布套,将话筒塞进沙发座和扶手之间的空隙,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刀,将布套套好刀柄,放进袖口里。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天气明明很热,你却穿一件长袖衬衫。
    “站起身后,你边上的人还看了你一眼,当时你吓坏了,还好那人只是扫一眼就又继续面对电视唱歌,压根儿没注意到你在干嘛。
    “你忙快速起身绕过左手边的三级台阶,微微弯着腰潜到死者身边,那时歌曲第一段副歌**起,四周很吵闹,你还低声凑到死者耳边,骂了他一句吧?”
    确保那15人安全离开后折返的gary,听着易家怡的案情描述,有些忍俊不禁。
    小十一也太可爱了吧?
    方sir第一次让她在凶手面前作案情描述,她居然讲起故事来了,连细节都要编详细,当是在演电视剧啊?
    方镇岳原本还担心易家怡讲不顺畅,做好了随时随地给她做补充,帮助她讲完一整段的准备。
    万万没想到小十一居然是个细节派,口才超群,文采斐然,讲的画面感十足。
    而且,这小姑娘是什么时候审的其他目击证人?居然连案件发生时段里,那些人在唱什么歌都问出来了。
    不错,对于细节能关注到这种程度,仿佛天生便是做这行的料嘛。
    而审讯了好半天,一句话都没逼出来的三福,此刻表情也逐渐微妙起来。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在犯人面前作案情重现描述,那时候磕磕绊绊的,先后顺序都常常说错,要不是有方sir给他做引导,他能把凶手直接说翻供。
    怎么易家怡第一次干这事,就这样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至于一直要么不开口,要么绝不承认的郑丽珊,随着易家怡的话,身体逐渐僵直,望着易家怡的眼神,也渐渐染上惊惧。
    家怡的声音还在继续,如郑丽珊回不去的梦魇:
    “……你将刀狠狠插入凶手胸口,怕他不死,收回手后又犹豫了几秒,再抓住刀柄力推至刀刃没至根部才收手。
    “那时受害者一直在哼哼,你故意将耳朵凑近,要将他死狗一样的声音听完,才觉得解气吧?为了避免有人看到,你本应该立即折返的。但是瞧着他伏在那里像个王八似的慢慢死去,你实在忍不住,就多欣赏了一会儿,直到歌曲快唱完了,你才依依不舍地猫腰折返。回到座位的时候,你快速将拿回来的话筒布套翻转,套回话筒,参与进《光辉岁月》的最后几句。
    “郑小姐,唱‘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的时候,你笑了吧?是不是觉得自己像歌中的主角一样,风雨过后只等着欣赏彩虹了?”
    郑丽珊胸膛急速起伏,彷如看到了鬼。
    随着家怡的深入,方镇岳早没了方才轻快的心情,他慢慢坐直身体。
    自己只想要一个叉烧包,易家怡却给了他一桌满汉全席。
    小女警的演讲还没有完,她盯着郑丽珊,开口质问,也为自己这席话做了收尾:
    “布套下的话筒是金属的,非常容易印下清晰的指纹,隔很久都不会消失。你又不是ktv服务生,为什么会有指纹留在话筒金属柄上?
    “还有,那布套内侧的血液上,为什么会有你的指纹?”
    眉宇下压,方镇岳望着小女警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惊叹:
    第一次做案件侧写,她能将线索搜集的如此之全,连接线索的逻辑如此顺滑,还能补充凶手的心理和反应,这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优秀探员应有的素质。
    而是一位天才,才能具备的天赋!
    看样子,他这个伯乐,对千里马的才能,依然是低估的啊。
    而坐在对面的郑丽珊,呼吸已经急促的似要犯哮喘。
    她望着易家怡的眼神,充满了惊恐。
    杀李万谦之前,她的确骂了他一句:“去死吧,扑街。”
    杀人之后,她也的确认真听李万谦呻吟,直至没了声息才舍得直起身。也的确欣赏了他的尸体几秒,才舍得离开。
    回到座位后,她的确只跟着唱了那两句,也是她认为格外契合她心情,令她心情愉悦的歌词。
    为什么?
    为什么这位女警察仿佛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一样?
    她的心神完全失守,几乎忘记了自己正在与警方做对抗,只顾得颤声质问:
    “是李万谦告诉你的吗?他……他没有死?可是我明明……刀插得那么深,不可能的……是不是他的心脏长在右边?我知道世上有这种人的。早知道……早知道我就……”
    郑丽珊就这样被家怡连诈加推理地吓到不打自招了。
    “不,你的确杀了他。但即便李万谦死了,即便你咬紧牙关不认罪,警方也有办法将案情摸查清楚。这就是重案组探员最基本的能力,你在做恶之前,难道没有了解清楚自己将面对的敌手都具有什么能力吗?”易家怡冷声问。
    刘嘉明不敢置信的瞠大眼睛瞪易家怡,内心狂嚎:不!!!这不是重案组探员最、基、本的能力!!!不是!!!
    第54章 不止是一棵树
    郑丽珊张大口,瞪着易家怡,不知是悔恨还是不敢置信,直怔了好半晌才深吸一口气。
    抬起头,她与方镇岳对视几秒,忽然捂住脸呜咽着哭起来。
    三福始终沉默着,此刻也忍不住以一种不知是感叹还是探究的复杂眼神,望向易家怡。
    第一次,他在小女警脸上,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或许是用真相扶持正义给她带来了英气,亦或者是令人信服的智慧,使她看起来不再是个可以任意揉圆搓扁的小妹妹。
    她好像多了些别人看她时,会不自觉有一点点紧张的特质。
    那是什么呢?
    是使他不得不正视她为对手之一的尊重?
    还是令他心里警铃大作的危机感?
    就好像……在竞争沙展这条路上,连做更久时间的九叔、刘嘉明、gary都不是对手。她这个新晋的重案组探员,却成了劲敌……
    ……
    郑丽珊哭了好久,仿佛不止哭自己做错杀人这件事,还哭尽这一生所有的委屈和不甘。
    小包厢里静静的,只有她的呜咽。探员们都很耐心,没有人催促。
    郑丽珊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没有机会。
    许久,她终于抹去脸上湿濡,哑着嗓子问:“能不能给我一瓶水?”
    方镇岳朝刘嘉明点头,嘉明愣了下,才意识到这次方sir没有喊最小的十一去取水,而是在使唤自己。
    出门喊来服务生,点了几瓶矿泉水,每个警探加郑丽珊,一人一瓶。
    矿泉水瓶被拧开,每个人都咕咚咕咚地喝水。
    郑丽珊不急着说,方镇岳也不急着问,耐心的样子显示着他的从容与笃定。
    用力闭眼,郑丽珊终于开了口。
    ……
    郑丽珊有一个卖叉烧包养家的爸爸,每年圣诞节都会考虑想要买圣诞树,但每次妈妈都会说,买这种无用的东西,还不如买吃买喝来得实惠。
    这件事成了她爸爸的执念,也在她心里留下了印记。
    使她极度渴望钱,渴望通过钱改变自己的人生。
    但她很倒霉,遇到了一个对她抱持偏见的上司,在每一次她有升职机会时,都压着她不给她升。
    几次之后,郑丽珊心里有了一个偏执的念头,那就是只要上司李万谦还活着,她就永远没有机会,永远赚不到钱。
    直到被捉住伏法的这一刻,她才道出自己其实还有其他选择。
    但在杀人之前,她完全被一腔怒火掌控,心存了也许不会被抓的侥幸心理,埋头走上了不归路。
    家怡听着那些叙述,微微红了眼眶,不忍的转开头。
    方镇岳抿着唇站起身,拍拍刘嘉明的肩膀,“带郑小姐回警署吧。”
    郑丽珊在笔录上签了名,随即伸出双手,任刘嘉明锁住手腕,便低着头如失了魂的木偶般随行往外走。
    推开门的瞬间,刘嘉明攥了攥拳,在ktv大沙发上拽下一片沙发罩,兜在郑丽珊头身上,才押着她往外走。
    记者们早提前将镜头对准,却只拍到个被罩了半身的人,几乎连是男是女都分辨不得。
    郑丽珊停顿几秒,才继续迈步。刘嘉明没吭声,一手押着她,一手挡住头脸不愿给记者拍照。
    方镇岳点头示意军装警可以拆警戒线收工了,耐心等到现在的记者瞬间围堵过来:
    “阿sir,嫌疑人是什么人啊?是不是有线索啊?”
    “为什么将嫌疑人盖住啊?是不是根本没有嫌疑人,你们假装抓个人唬我们啊?”
    “是不是为情杀人啊?”
    “大概多久能破案?本市最近治安是否很不好啊?”
    “是不是十六个人一齐密谋杀人,为什么只抓一位啊,阿sir?”
    方镇岳推开人群,只回答一句话:“请拨打警署公共关系科电话。”
    易家怡跟在两步外随队挤出时,忽然瞧见之前嘲她‘女警不如回家生孩子’的记者joe,对方恰巧挤过来。
    她余光扫一眼方镇岳的背影,悄悄放慢速度,在joe靠近过来准备开口时,率先打断他的问题,冷声道:
    “告诉你,我不是公共关系科的演员。
    “这个案子,我亲自参与。之前的碎尸案,我也是亲自参与。
    “以后重案b组的案子,我都会参与。
    “你看清楚,从头到脚,都是一名实实在在的cid探员!
    “你叫什么?”
    家怡伸手一拨,看到他胸前挂着的牌子上写着的英文名和中文名,收回手后又抬头挺胸与之对视:
    “你的名字我记住了,希望你做个合格的记者,脑袋里真的装一点真相和正义,少胡说八道。
    “我的名字,也请你记住:警号7647,我是重案组的新探员易家怡!”
    joe被家怡愤怒的表情震的一愣一愣,胸口被某种东西撞击,他完全说不出话来,连呼吸都屏住了,脸色因为羞愧而涨红,眼神也不自觉变得怯怯。
    这位小女警,真的好凶哦。
    家怡转身大踏步走了两步,仍有郁气未发尽,再次驻足,回首怒问:
    “偏见是会杀人的,为什么大家不能更公正一点,更懂得尊重他人一点?”
    最后狠狠瞪一眼joe,她才转身大踏步追向方镇岳。努力调节情绪,探头去看,发现即便方sir已经被许多记者包围,却仍没有被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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