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不信邪,又问肯尼思,这是你们一致决定的吗?
肯尼思微笑,“关于什么时候结婚、在哪里结婚,都由阿妮娅决定。我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今天的采访主旨是正在甄选陪审团的“阿妮娅事件”庭审进程,美媒用她这个当事人的名字命名此次事件,影响面极广。
国会听证会之后,国会的情报委员会强制要求nsa整改,nsa的局长被迫辞职,原因是对下属的工作严重缺乏监督,局长居然不知道下属都在干什么,这根本说不过去!而如果局长根本知道下属在监|听张文雅和小肯尼思,又恰好说明nsa就是要暗中使坏!
nsa上下大洗牌,几乎所有的部门主管都动了,要么是平级部门平调,要么辞职,要么从其他机构空降。
分管监|听的部门从负责监|听的技术员到小主管、部门主管几乎全换了,要么调去别的部门,要么暂时停工等待内部审查,停工期间无薪,约等于失业,没有真正失业的原因是担心他们跑去原告处做证人,用“审查完毕后即可复工”钓着他们。
一时间人人自危,整个监听部门人心惶惶。
*
甄选陪审团的工作很有意思,今天肯尼思带张文雅去法庭围观了一个下午。
陪审员资格是你要在政府部门登记为选民和陪审员,要求无犯罪记录、美国公民、居住在本地;陪审团要求十二个名额,通常会给一百人左右发出参加陪审团的传票,这是公民义务,如果因此需要请假,用人单位和雇主不得拦阻。
按照传票要求的时间到达法庭后,原告被告用这些陪审员的资料来甄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会根据不同的案件选择不同倾向的陪审员,而且原告被告都要尽量否决对对方有利的陪审员,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
在本次“阿妮娅事件”中,张文雅是原告,nsa是被告,伊利亚和爱德华是追加被告。
考虑陪审员就要看他她是否赞同nsa的行为,即“隐私权”与“国家权力”的侧重点。而美国群众有一点好处就是,绝大部分群众都很重视“自由”,所以陪审员的选择对她是大大有利的,nsa的代理律师想挑几个赞同他们的也属实不太容易。
nsa的代理律师据说是纽约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冠名合伙人就有五人之多,听说动用了一支二十人的律师团队专门处理此案。
张文雅的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小所,全所不超过三十人,几乎全所也都在为此案忙活。
还有一名耶鲁法学院的客座教授达芙妮,当时法学院有好几名教授都想代理她,她挑了达芙妮,达芙妮有一个五人的团队处理此案。
打官司就是打钱,刚好,张文雅不差钱。
挑选陪审团有个灰色地带,即陪审员传票发出到预备陪审员来到法庭参加甄选,期间至少要有大概一周的时间,此时原告被告双方都动用关系,提前拿到陪审员名单,然后会开始针对陪审员的调查,有什么黑历史、政|治|倾|向、对此案的偏好等等,留下谁、否决谁,都要提前决定,甚至会有庭审专家帮助选择。
当然,花费也是十分巨大的,短短一周至少要数万美元。
在地区检察官来看,所谓的“庭审专家”等于犯罪分子,事先调查陪审员是犯罪行为。但地区检察官不是国家强制机构,他们无权打击原告被告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
纽约太大,你也不能知道他们到底在哪里搞个办公室开展业务。
*
法学院一年级是不会教你怎么选择陪审团的,张文雅很虚心好学,不懂就问。前地区检察官小肯尼思同志耐心讲解,律师们为什么选这个人,否决那个人。
地检署是中文习惯称呼,实际是“地区检察官”,包括州、县、市,最高长官州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但没有“州检察院”,检察官们在“州检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attorney general”上班;其他县、市级叫“prosecutor’s office”;
“联邦检察官united states attorney”(缩写usa)顾名思义属于联邦公务员,最高长官是司法部长兼任联邦总检察长。鲍比叔叔曾经是司法部长兼联邦总检察长,可以说是联邦司法机构和检察官的总主管。
联邦检察官只有九十四人,分属全美九十四个联邦司法管辖区。具体案件审理主要由“助理联邦检察官assistant united states attorney”(缩写ausa)负责,有将近两千名。
肯尼思是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刚进去是“助理地区检察官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缩写ada;后来升职了,成了“地区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缩写da。
地区检察官任期三年,他干了四年,主要大概是第一年都在考律师资格考试,没有律师执照只能干点文件工作,不能上庭。纽约州律师资格考试一年两次,分别在二月和七月的最后一周,也就是说他法学院毕业之后七月的考试没过,次年二月又没过,直到次年七月第三次考试才过。
想想有点好笑,三进宫才合格也是没谁了。
作者有话说:
*小肯现实中上的纽约大学法学院,属于美国排名前五的法学院(耶鲁哈佛哥伦比亚纽约还有个哪家我忘了)。法学院是难进难出,能顺利毕业肯定没啥智商问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考了三次才过。他每次参加律师执照考试,狗仔队和媒体都堵在考场外,狗仔队甚至趴在窗户上拍他在考场里的照片。第三次考场做了相应的调整以便考生能更专心的考试。
第262章
◎张文雅感受到了特权阶级的“特权”◎
当时的新闻报道图片都是在考场外面拍的, 各州的律师资格考试都是两天,周二第一天考联邦法律,周三第二天考本州法律。纽约州和加州报考人数最多, 尤其七月的考试, 因为是夏季毕业后的第一次考试,纽约州可能有多达一万人报考,通过率比起其他州不算高, 历年来在百分之六十左右,首次考试通过率稍高,在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
美国王子首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有多夸张呢?夸张到狗仔队扒着窗户拍他,搞得靠窗的考生全都心烦意乱, 可想而知的这一次的通过率要比前一年稍低。之后有人抱怨说被扒窗户的狗仔队影响到思路,以至于没有写完。
行吧, 这次美国群众原谅了小肯尼思没有通过,毕竟上万考生里有两三千人没通过呢。
等到次年二月底的考试, 狗仔队和记者们又来堵门报道了。春季报考人数大概是三四千人, 大多数都是七月考试没过的那一批,小肯尼思非常不幸的又没有通过。这次的通过率在百分之五十,仍然有一千多人没有通过。
据卡罗琳私下告诉她, 约翰第二次没有通过非常沮丧, 觉得辜负了母亲和整个家族的厚望,精神压力巨大。成绩出来后记者当街堵他,问他有什么感想,他只能(有点自暴自弃的)说, 就算要考到九十岁也得继续考。
第三次考试又是炎热的七月, 这次纽约律师协会和纽约律师考试委员会都坐不住了:狗仔队扒窗户也太影响考生通过率了, 别说小肯尼思抱怨(肯尼思太太也抱怨), 其他考生也要抱怨,并且通过率偏低也确实说不过去,有些报考人数少的州每次考生只有九十多人,但却有八十多人能通过,大苹果的通过率太低会导致执业律师人数过低,不利于社会发展。
于是他们终于采取了措施,在考试当天要求警察提前入驻,拦阻狗仔队不允许再出现扒窗户的情况。总算这次杜绝了狗仔队,九千多名考生可以安安稳稳的考试了。
张文雅马上想到两年半后她的律师资格考试,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会有狗仔队扒窗户。
这些人要不要这么敬业啊!
*
达芙妮想要女陪审员,女性总是更有同情心一点,而且学历越高共情能力就越强,也会越关注隐私问题;不过亚裔参与社会活动的概率太低,一百名预备陪审员里只有两名亚裔,还都不是华裔,达芙妮也不太想要亚裔。
原告被告律师都可以对预备陪审员提问,法官限定只许提三个问题,只给五分钟时间。否决权若干次,按着顺序喊陪审员上前,实际上用不着一百人,但因为会有人在注册选民和陪审员资格后违法失去资格、有人会干脆不露面、有人请病假、有人搬家,还会有人故意说出会让法官否决的回答,所以通常要多征召二十人左右。
挑选完成十二人的陪审团后,需要多挑选四到六人作为候补陪审团,以备陪审员中有人会失去资格,中途退出。这样最多需要选出十八人。人数满额之后,没被叫到的预备陪审员便可以解散回家了。
肯尼思上午陪张文雅去律所开会。
她的律师叫珂琳达,是个年轻律师,刚毕业进律所就接了张文雅这个普通客户,没想到现在成了最大客户。
达芙妮四十三岁,富有经验,在律师界来说,是黄金年龄,不是太年长又不是太年轻。
达芙妮说:“阿妮娅,我想肯尼思先生已经对你说过了,你要做好准备。”
“什么准备?”张文雅懵懂。
肯尼思凑近她,在她耳边说:“对方律师会尽量挖掘你的黑历史,别忘了,我们的对手是nsa,他们已经监|听了你四年多,会有你的无数监|听录音。”
“可我以为监|听录音是非法的,不能在法庭使用。”
“他们是不能用,但他们会想办法用到录音里的信息,他们会去调查你到美国之后的每一天、每一个认识你的人、每一个见过你的人、每一个跟你在中央公园晨跑的时候擦身而过的人。”
她惊愕的看着他,“他们有这么多钱吗?我以为nsa现在正在重组,他们——”
肯尼思笑了笑,“噢,honey,你是真的不知道一个情报机构的年预算是多少亿!”
——好吧,她闭嘴了。
她感到了不安:她经得起细到每一天的调查吗?她有没有说过什么对犹太人、非裔、亚裔的负面的话吗?或者有争议的话?堕胎权方面她倒不担心,对方律师在堕胎权上应该没有什么文章好做。
她跟大使馆的人说过什么不合时宜的话吗?会误导陪审团的那种?nsa现在应该很想锤死她就是个spy。纽约地区检察官对nsa提起了公诉,她肯定会作为证人上法庭。公诉案件开庭要晚一点,地区检察官需要时间准备。
一件公诉案件的排期平均是半年到一年才能第一次开庭,不过因为“阿妮娅案件”全美闻名,影响巨大,民庭法官和刑庭法官都希望早一点开庭。
民庭本周开庭,刑庭最早要到明年三月开庭。
“我们能赢吗?”
“不知道,我现在不能给你过高的期望。”他实事求是的说。
达芙妮则说:“我们能赢。”她似乎有点太自信了。
*
律师们花了四个多小时挑选好了陪审团和候补陪审员。
结束之后,张文雅和肯尼思请两位律师共进晚餐。
达芙妮说:“明天会第一次开庭,法官定开庭日期是不会考虑你要考试的,不过杰弗逊法官应该不会要求你第一次开庭就出庭。”
珂琳达说:“明天周五,下次开庭会是下周四或者下周五。”
唉,忙!好忙!
*
吃过晚餐,回了翠贝卡公寓,腻歪了半小时,看着时间不早了,还是依依不舍的走了。
布鲁克开车,带着娜塔莎,送张文雅返回纽黑文。
到了公寓楼下,发现有一辆警车停在楼下,看到她的车停在楼下,两名警察下车走过来。
“张小姐,我们是纽黑文警察局的,我叫凯文·约翰逊,这是阿尔文·汤森,我们奉命在考试周保护你的安全。”凯文瞥了一眼两名女保镖。
上次他俩送小肯尼思先生返回纽约,回来后同事们都很羡慕他俩,打趣他俩这是马上要走上升职的快速通道啦。不过实际上并没有,他俩于是跟上司申请,主动请求在考试周守护在张文雅的公寓楼下,这样也好显得纽黑文警察局有关心到重大案件的当事人。
上司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慷慨批准了。
“阿妮娅事件”搞得很大,纽黑文警察局上下都很关注,耶鲁大学也很关注,大学也派了两名校警守在张文雅公寓楼下。纽黑文本身治安就不太好,还是小心为妙。
布鲁克先进了公寓,让娜塔莎陪着张文雅待在走廊里。仔细检查一番,才让她俩进公寓。
张文雅稀罕的问:“需要这么谨慎吗?”
两名保镖都点头,异口同声,“需要!”
她俩让她先洗洗睡了,在客厅里低声商量了一会儿,决定给公寓的安保措施升级一下,安装警报系统;门窗都要换,换成更安全的款式;走廊要安装摄像头,公寓门厅外至少也要安装一个摄像头。
搞得像什么动作大片似的。
手机也要一周一换,相对于她的安全,换手机的费用那就不值一提了。
另外也已经准备给张文雅和肯尼思的几处公寓全都更新一下安保措施,他们常住的有上东区公寓、翠贝卡公寓、华尔街公寓,这四处公寓都要更新安保措施,预算大概是二十万美元,小肯尼思说这笔费用他来出。
这真是有钱人的烦恼呀!没钱的时候她压根想不到会被人“绑架”。
*
周五考宪法,上午考完,出了法学院大楼便立即返回纽约。
这次换娜塔莎开车,纽黑文警车一直护送她们到达纽约。
对这种贴身服务张文雅不是很懂,见到未婚夫便问:“纽黑文警察局难道不差钱?为什么纽黑文的警车可以一直护送我回纽约?”
据她所知,全美国的警察局整天都喊着没钱。
小约翰·肯尼思笑了笑,“可能他们担心你的安全。”
她很怀疑,“是吗?纽黑文每天那么多报案,警察够用吗?是因为你吗?”
“应该是。”
所以这就是有钱人的特权?不对,是美国王子的特权。
好像……也没毛病。
她和查理结婚之后对于阶级地位的提升没有这么大的感受,只感到了有钱,买东西从此可以不用看价格标签了,但在这些方面——被人、且是被强制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此服务到家——完全没有什么改变。
真是不一样呢。
肯尼思微笑,“关于什么时候结婚、在哪里结婚,都由阿妮娅决定。我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今天的采访主旨是正在甄选陪审团的“阿妮娅事件”庭审进程,美媒用她这个当事人的名字命名此次事件,影响面极广。
国会听证会之后,国会的情报委员会强制要求nsa整改,nsa的局长被迫辞职,原因是对下属的工作严重缺乏监督,局长居然不知道下属都在干什么,这根本说不过去!而如果局长根本知道下属在监|听张文雅和小肯尼思,又恰好说明nsa就是要暗中使坏!
nsa上下大洗牌,几乎所有的部门主管都动了,要么是平级部门平调,要么辞职,要么从其他机构空降。
分管监|听的部门从负责监|听的技术员到小主管、部门主管几乎全换了,要么调去别的部门,要么暂时停工等待内部审查,停工期间无薪,约等于失业,没有真正失业的原因是担心他们跑去原告处做证人,用“审查完毕后即可复工”钓着他们。
一时间人人自危,整个监听部门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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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陪审团的工作很有意思,今天肯尼思带张文雅去法庭围观了一个下午。
陪审员资格是你要在政府部门登记为选民和陪审员,要求无犯罪记录、美国公民、居住在本地;陪审团要求十二个名额,通常会给一百人左右发出参加陪审团的传票,这是公民义务,如果因此需要请假,用人单位和雇主不得拦阻。
按照传票要求的时间到达法庭后,原告被告用这些陪审员的资料来甄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会根据不同的案件选择不同倾向的陪审员,而且原告被告都要尽量否决对对方有利的陪审员,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
在本次“阿妮娅事件”中,张文雅是原告,nsa是被告,伊利亚和爱德华是追加被告。
考虑陪审员就要看他她是否赞同nsa的行为,即“隐私权”与“国家权力”的侧重点。而美国群众有一点好处就是,绝大部分群众都很重视“自由”,所以陪审员的选择对她是大大有利的,nsa的代理律师想挑几个赞同他们的也属实不太容易。
nsa的代理律师据说是纽约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冠名合伙人就有五人之多,听说动用了一支二十人的律师团队专门处理此案。
张文雅的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小所,全所不超过三十人,几乎全所也都在为此案忙活。
还有一名耶鲁法学院的客座教授达芙妮,当时法学院有好几名教授都想代理她,她挑了达芙妮,达芙妮有一个五人的团队处理此案。
打官司就是打钱,刚好,张文雅不差钱。
挑选陪审团有个灰色地带,即陪审员传票发出到预备陪审员来到法庭参加甄选,期间至少要有大概一周的时间,此时原告被告双方都动用关系,提前拿到陪审员名单,然后会开始针对陪审员的调查,有什么黑历史、政|治|倾|向、对此案的偏好等等,留下谁、否决谁,都要提前决定,甚至会有庭审专家帮助选择。
当然,花费也是十分巨大的,短短一周至少要数万美元。
在地区检察官来看,所谓的“庭审专家”等于犯罪分子,事先调查陪审员是犯罪行为。但地区检察官不是国家强制机构,他们无权打击原告被告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
纽约太大,你也不能知道他们到底在哪里搞个办公室开展业务。
*
法学院一年级是不会教你怎么选择陪审团的,张文雅很虚心好学,不懂就问。前地区检察官小肯尼思同志耐心讲解,律师们为什么选这个人,否决那个人。
地检署是中文习惯称呼,实际是“地区检察官”,包括州、县、市,最高长官州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但没有“州检察院”,检察官们在“州检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attorney general”上班;其他县、市级叫“prosecutor’s office”;
“联邦检察官united states attorney”(缩写usa)顾名思义属于联邦公务员,最高长官是司法部长兼任联邦总检察长。鲍比叔叔曾经是司法部长兼联邦总检察长,可以说是联邦司法机构和检察官的总主管。
联邦检察官只有九十四人,分属全美九十四个联邦司法管辖区。具体案件审理主要由“助理联邦检察官assistant united states attorney”(缩写ausa)负责,有将近两千名。
肯尼思是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刚进去是“助理地区检察官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缩写ada;后来升职了,成了“地区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缩写da。
地区检察官任期三年,他干了四年,主要大概是第一年都在考律师资格考试,没有律师执照只能干点文件工作,不能上庭。纽约州律师资格考试一年两次,分别在二月和七月的最后一周,也就是说他法学院毕业之后七月的考试没过,次年二月又没过,直到次年七月第三次考试才过。
想想有点好笑,三进宫才合格也是没谁了。
作者有话说:
*小肯现实中上的纽约大学法学院,属于美国排名前五的法学院(耶鲁哈佛哥伦比亚纽约还有个哪家我忘了)。法学院是难进难出,能顺利毕业肯定没啥智商问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考了三次才过。他每次参加律师执照考试,狗仔队和媒体都堵在考场外,狗仔队甚至趴在窗户上拍他在考场里的照片。第三次考场做了相应的调整以便考生能更专心的考试。
第262章
◎张文雅感受到了特权阶级的“特权”◎
当时的新闻报道图片都是在考场外面拍的, 各州的律师资格考试都是两天,周二第一天考联邦法律,周三第二天考本州法律。纽约州和加州报考人数最多, 尤其七月的考试, 因为是夏季毕业后的第一次考试,纽约州可能有多达一万人报考,通过率比起其他州不算高, 历年来在百分之六十左右,首次考试通过率稍高,在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
美国王子首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有多夸张呢?夸张到狗仔队扒着窗户拍他,搞得靠窗的考生全都心烦意乱, 可想而知的这一次的通过率要比前一年稍低。之后有人抱怨说被扒窗户的狗仔队影响到思路,以至于没有写完。
行吧, 这次美国群众原谅了小肯尼思没有通过,毕竟上万考生里有两三千人没通过呢。
等到次年二月底的考试, 狗仔队和记者们又来堵门报道了。春季报考人数大概是三四千人, 大多数都是七月考试没过的那一批,小肯尼思非常不幸的又没有通过。这次的通过率在百分之五十,仍然有一千多人没有通过。
据卡罗琳私下告诉她, 约翰第二次没有通过非常沮丧, 觉得辜负了母亲和整个家族的厚望,精神压力巨大。成绩出来后记者当街堵他,问他有什么感想,他只能(有点自暴自弃的)说, 就算要考到九十岁也得继续考。
第三次考试又是炎热的七月, 这次纽约律师协会和纽约律师考试委员会都坐不住了:狗仔队扒窗户也太影响考生通过率了, 别说小肯尼思抱怨(肯尼思太太也抱怨), 其他考生也要抱怨,并且通过率偏低也确实说不过去,有些报考人数少的州每次考生只有九十多人,但却有八十多人能通过,大苹果的通过率太低会导致执业律师人数过低,不利于社会发展。
于是他们终于采取了措施,在考试当天要求警察提前入驻,拦阻狗仔队不允许再出现扒窗户的情况。总算这次杜绝了狗仔队,九千多名考生可以安安稳稳的考试了。
张文雅马上想到两年半后她的律师资格考试,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会有狗仔队扒窗户。
这些人要不要这么敬业啊!
*
达芙妮想要女陪审员,女性总是更有同情心一点,而且学历越高共情能力就越强,也会越关注隐私问题;不过亚裔参与社会活动的概率太低,一百名预备陪审员里只有两名亚裔,还都不是华裔,达芙妮也不太想要亚裔。
原告被告律师都可以对预备陪审员提问,法官限定只许提三个问题,只给五分钟时间。否决权若干次,按着顺序喊陪审员上前,实际上用不着一百人,但因为会有人在注册选民和陪审员资格后违法失去资格、有人会干脆不露面、有人请病假、有人搬家,还会有人故意说出会让法官否决的回答,所以通常要多征召二十人左右。
挑选完成十二人的陪审团后,需要多挑选四到六人作为候补陪审团,以备陪审员中有人会失去资格,中途退出。这样最多需要选出十八人。人数满额之后,没被叫到的预备陪审员便可以解散回家了。
肯尼思上午陪张文雅去律所开会。
她的律师叫珂琳达,是个年轻律师,刚毕业进律所就接了张文雅这个普通客户,没想到现在成了最大客户。
达芙妮四十三岁,富有经验,在律师界来说,是黄金年龄,不是太年长又不是太年轻。
达芙妮说:“阿妮娅,我想肯尼思先生已经对你说过了,你要做好准备。”
“什么准备?”张文雅懵懂。
肯尼思凑近她,在她耳边说:“对方律师会尽量挖掘你的黑历史,别忘了,我们的对手是nsa,他们已经监|听了你四年多,会有你的无数监|听录音。”
“可我以为监|听录音是非法的,不能在法庭使用。”
“他们是不能用,但他们会想办法用到录音里的信息,他们会去调查你到美国之后的每一天、每一个认识你的人、每一个见过你的人、每一个跟你在中央公园晨跑的时候擦身而过的人。”
她惊愕的看着他,“他们有这么多钱吗?我以为nsa现在正在重组,他们——”
肯尼思笑了笑,“噢,honey,你是真的不知道一个情报机构的年预算是多少亿!”
——好吧,她闭嘴了。
她感到了不安:她经得起细到每一天的调查吗?她有没有说过什么对犹太人、非裔、亚裔的负面的话吗?或者有争议的话?堕胎权方面她倒不担心,对方律师在堕胎权上应该没有什么文章好做。
她跟大使馆的人说过什么不合时宜的话吗?会误导陪审团的那种?nsa现在应该很想锤死她就是个spy。纽约地区检察官对nsa提起了公诉,她肯定会作为证人上法庭。公诉案件开庭要晚一点,地区检察官需要时间准备。
一件公诉案件的排期平均是半年到一年才能第一次开庭,不过因为“阿妮娅案件”全美闻名,影响巨大,民庭法官和刑庭法官都希望早一点开庭。
民庭本周开庭,刑庭最早要到明年三月开庭。
“我们能赢吗?”
“不知道,我现在不能给你过高的期望。”他实事求是的说。
达芙妮则说:“我们能赢。”她似乎有点太自信了。
*
律师们花了四个多小时挑选好了陪审团和候补陪审员。
结束之后,张文雅和肯尼思请两位律师共进晚餐。
达芙妮说:“明天会第一次开庭,法官定开庭日期是不会考虑你要考试的,不过杰弗逊法官应该不会要求你第一次开庭就出庭。”
珂琳达说:“明天周五,下次开庭会是下周四或者下周五。”
唉,忙!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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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餐,回了翠贝卡公寓,腻歪了半小时,看着时间不早了,还是依依不舍的走了。
布鲁克开车,带着娜塔莎,送张文雅返回纽黑文。
到了公寓楼下,发现有一辆警车停在楼下,看到她的车停在楼下,两名警察下车走过来。
“张小姐,我们是纽黑文警察局的,我叫凯文·约翰逊,这是阿尔文·汤森,我们奉命在考试周保护你的安全。”凯文瞥了一眼两名女保镖。
上次他俩送小肯尼思先生返回纽约,回来后同事们都很羡慕他俩,打趣他俩这是马上要走上升职的快速通道啦。不过实际上并没有,他俩于是跟上司申请,主动请求在考试周守护在张文雅的公寓楼下,这样也好显得纽黑文警察局有关心到重大案件的当事人。
上司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慷慨批准了。
“阿妮娅事件”搞得很大,纽黑文警察局上下都很关注,耶鲁大学也很关注,大学也派了两名校警守在张文雅公寓楼下。纽黑文本身治安就不太好,还是小心为妙。
布鲁克先进了公寓,让娜塔莎陪着张文雅待在走廊里。仔细检查一番,才让她俩进公寓。
张文雅稀罕的问:“需要这么谨慎吗?”
两名保镖都点头,异口同声,“需要!”
她俩让她先洗洗睡了,在客厅里低声商量了一会儿,决定给公寓的安保措施升级一下,安装警报系统;门窗都要换,换成更安全的款式;走廊要安装摄像头,公寓门厅外至少也要安装一个摄像头。
搞得像什么动作大片似的。
手机也要一周一换,相对于她的安全,换手机的费用那就不值一提了。
另外也已经准备给张文雅和肯尼思的几处公寓全都更新一下安保措施,他们常住的有上东区公寓、翠贝卡公寓、华尔街公寓,这四处公寓都要更新安保措施,预算大概是二十万美元,小肯尼思说这笔费用他来出。
这真是有钱人的烦恼呀!没钱的时候她压根想不到会被人“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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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考宪法,上午考完,出了法学院大楼便立即返回纽约。
这次换娜塔莎开车,纽黑文警车一直护送她们到达纽约。
对这种贴身服务张文雅不是很懂,见到未婚夫便问:“纽黑文警察局难道不差钱?为什么纽黑文的警车可以一直护送我回纽约?”
据她所知,全美国的警察局整天都喊着没钱。
小约翰·肯尼思笑了笑,“可能他们担心你的安全。”
她很怀疑,“是吗?纽黑文每天那么多报案,警察够用吗?是因为你吗?”
“应该是。”
所以这就是有钱人的特权?不对,是美国王子的特权。
好像……也没毛病。
她和查理结婚之后对于阶级地位的提升没有这么大的感受,只感到了有钱,买东西从此可以不用看价格标签了,但在这些方面——被人、且是被强制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此服务到家——完全没有什么改变。
真是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