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到了一篇无名作者的文章在瑞士撞车以后。文章叙述了作者在瑞士卢塞恩一交叉路口与另一辆车撞在一起后,年轻的法比安警官五分钟后到达,他先探视两方伤势并帮伤者包扎,而后才进行现场调查,最后不但把他们的车送到了修理厂,并把呕吐的作者送往医院,一直帮他办完住院手续才离开的故事,集中展现了瑞士警察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和谐的人际关系。读完后,我心潮澎湃,难以平静,揭开尘封的记忆,联想起自己不愿提及的那场车祸
    去年九月,骑摩托车回老家办事。四点多,回途中我由东向西行驶。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我的时速大约是20。也是自己大意没按喇叭,可当我驶上路,竟发现由南向北驶来一辆公交车。他竟也没鸣笛,而我们相距只有几米远。我想自己该向南行驶了,就想骑到路西面去,没想到大车为了躲我,也拐向了西面,一时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缓过神来,就听见有人说:好了,醒过来了。我发现:我连人带车竟还在大车底下,我的右腿压在摩托车下,车状惨不忍睹,周围已站了很多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静观这件事会如何收场。
    后来听我在那村的亲戚说,我在车下躺了三十分钟左右。车主为了“保护现场”根本没理我,却查看了我的车是否有牌。悲哀!这就是中国某些制度教化的影响:不顾及人的生死,只顾推卸责任!只顾找别人的“责任”!而文中修理厂厂主在作者修车期间,主动提供作者车辆开。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这时有人说:自己试试能走吗?我一向就是一个实在人,不会耍手段,自己也想知道情况怎样。我低头一看,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原来我被撞倒在一片棉桃壳上。不然,撞在柏油路上,性命不休也得脑袋开花。于是我先弄出右腿,用全力咬着牙站立起来。左腿一股钻心的刺痛,汗立时流了下来。车主也走过来,说:“你不从东面走吗,走东面没事了。”“我向南拐,该走西面。”“你的车没牌照呀!一会儿警察来了你主动说私下处理吧。不然你的车也被罚款。”这不就是变相的诱惑、威胁!但我也不想惹事,心想查查没大事就算了,所以就答应了。
    此时,我才想到和家里人联系,不幸手机摔坏了。向周围人借,一人说没有,另有人说路边小卖铺有公话。无奈我一手扶着左腿,一手扶着墙,咬着牙慢慢挪到地方,和爱人取得联系。
    不久,救护车来了。此时一个坐车的年轻母亲说,刚才车主急刹车时,孩子头部撞到车上,一直哭,怕有事要随同检查。车主却虎着脸说:“你们要去检查,自己先垫上钱。”我回老家,钱买了礼物,所剩不多。自己垫钱,这是什么事?难道叫车只是演戏?难道怕我讹他不成?不检查谁知道情况如何?我只顾疼痛,不愿理他。但救护车却不愿久等,所以没上车来检查。
    警察终于来了。从发生事件到交警到来,间隔一小时之久。而文中法比安警官只用五分钟。一小时,多少条人命能挽回?到来之后又忙于做“分内”之事:照相、测量、调查取证。真是个“庄严肃穆”的职业!为什么不能像法比安那样先保护伤者,而只顾着形式主义的东西?一切例行公事后,要抬摩托上车。我左右为难,公了纠缠不清,私了又不知自己到底怎样。车主催我说话。
    此时,哥姐竟然来了,谁通知的他们?一见他们,我嗓子哽咽说不出话来。哥姐见到我的惨状,就要求先检查再解决事情。警察开腔了:“你们再商量商量。”车主说:“超过五百元我就不管了。”“五百,住院检查费都不见得够。”哥姐依然坚持先检查。妻子和女儿也赶来了。女儿一见我就哭了,她是怕我出大事吧。我强忍着泪,安慰女儿:“爸爸没事。”双方僵持住。最后警察不耐烦了,归公处理。我们还有那个年轻的母亲一起到县医院检查。
    终于到了医院,可我却动不了了。我的心悬了起来,刚才自己还能动,为什么现在稍微一动就疼,难道真折了?我的汗湿透了衣裳。无奈哥哥背着我才到急诊室。急诊室有医生,可迟迟不检查。正在我焦急的等待时,忽然听到外面的哭闹声。原来车主不拿钱,说归公了,让我们到交警队拿钱。还让那年轻的母亲自己出钱。妻子、姐姐和那位年轻母亲和他理论,车主的儿子和外甥竟还要打人。妻子没办法,先自己交钱看病要紧。做了必要的检查,幸好无大碍,只是几处外伤和肌肉软组织挫伤,脑部轻微震荡,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但仍需观察,输液治疗。妻子找关系调解,最后那负责勘察现场的交警才发话,让车主交钱看病。此时已是晚上九点。
    一宿无话。但我的疼痛却逐渐加剧。病友说,开始不疼是摔蒙了,现在麻劲过去了,总得过一两天才行。一直到第二天,我躺在床上,脖子都不能转了,小解还需人扶着。平生第一次住院输液,原来总觉得别人无病呻吟,现在真正体会到病人的不易和痛苦,才明白自己以前是多么不体谅父母。可惜我再也没机会弥补过失。只愿人人都能换位思考一下,减少不必要误会和麻烦呀,生活该是多么和谐安宁!
    第二天是星期一,没办法只好请假。引得学校领导、同事、同学、朋友,甚至已毕业的学生纷纷探视。大约十点多,车主派人来说事。我也住够了,早晨起来测体温、测血压等等一系列莫名的检查,让人头疼;也不愿让别人再来探望,哥姐家里都很忙,妻子也误班;也不想过分对车主,便着急出院。家人说,咱也不讹他,但他一开始态度那么差,也得让他着着急。总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除去住院费外,车主拿出一千八百元钱。
    回家后我自己又输了七天液,还吃药,交警队又交了七百元摩托罚款,另加存车费,二百多元维修费:包括反光镜一对、车把一个、尾灯一个、侧灯一个、篮子一个、保险杠、联体挡风板等,托人说事回赠,最终所剩无几,外赚近一月的痛苦和误课,真是得不偿失。妻子当时图我没伤到骨头,虽然生气但没过多交涉。我想:如果是法比安警官,他绝不会这样处理!
    “十一”假后,我便上课。同事都说,你腿脚还瘸着,应多休息一段时间,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逞强老来受罪。他们听说我的处理结果,都笑我太老实,说只要你不签协议,他的车就动不了,他一天损失多少。人的性格难以改变,只求自己平安吧!
    从此我再也没有骑过摩托。但是每逢阴雨天气,我左胯便隐隐作痛,这教训可真深呀!近几天疼得明显,恰巧读到此文,怎不出动人的心弦。人际交往中,彼此之间若能以己心换彼心,人与人之间就会少一些自私和狭隘,多一些宽容和体谅;少一些计较和怠慢,多一些理解与尊重;少一些冷漠和伤害,多一些温馨和善意。我们呼唤多一些法比安似的警察!呼唤如瑞士那样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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