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分卷阅读144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就对了。用鲜血饲养过后金蚕蛊会认得主人的气味,不到无人可食,它是不会伤害主人的。但用鲜血饲喂之后,金蚕蛊就可以时时潜伏在主人体内。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蚕蛊,它也不可能钻进人身体里去捕捉。”
张琳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我知道它在我身体里,除了出去饮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体里,一直都在……”
卢纬一把抓住钟乐岑:“钟哥,真没有办法了?”
钟乐岑沉思一下:“张小姐,在你们给金蚕蛊饲血之前,你哥哥总有装蛊的容器吧?”
张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个,灰扑扑的一个坛子,上面还刻着些古里古怪的花纹。”
“对,那就是蛊坛了,现在放在哪里?”
张琳摇头:“不知道,很长时间没看见过了。”
钟乐岑皱眉:“你好好想一下。那个坛子就是当初养金蚕蛊的容器,只有用那个才能困住金蚕蛊。”
张琳一边哭一边拼命回想,半天,终于颤声说:“哥以前刚开服装店的时候,我们还住在沧口,哥在那地方租过一个工厂的仓库放衣服,还有一些杂物都堆在那边,后来搬了家,就再没去过。去年那工厂搬迁了,不知道地卖了没有……除了那个地方,我再想不出来了。”
钟乐岑叹口气:“你哥哥把蛊嫁过来,就不管你的死活么?”
张琳捂住了脸:“哥说等我结了婚,马上就离婚,把钱全留给卢纬,金蚕蛊就会留在他那儿,然后我出国去找他们就行了……”
卢纬脸白得像纸,钟乐岑又叹口气,看看沈固:“我们去那个仓库找找吧。金蚕蛊,离最后进食的期限还有多久?”
“……两天……”
工厂的确已经搬迁了,但仓库还没拆。钟乐岑递了一条烟,看仓库的老头就让他们进去了。
仓库已经搬空,剩下的是一堆堆的杂物和垃圾。其中一个小隔间里有些破衣服,沈固估计这就是当时张琛租的地方。两人在破烂堆里翻了半天,钟乐岑一脚踢在一个硬东西上,沈固用手一扯,一堆破衣服被扯下来,腾起的灰呛得钟乐岑直咳嗽,不过垃圾堆里也露出一个落满灰尘和布絮的坛子口。
“在这儿!”钟乐岑简直大喜,蹲下身去把旁边的垃圾好一顿扒,露出了坛身。
坛子不大,就是个陶土罐子,还不怎么规整,一看就是手工捏制的。坛身上刻满了奇怪的花纹,乍一看去,活像一团团纠缠在一起的虫子,看得久了,就觉得这些虫子似乎还在蠕动。
“这就是蛊坛?”就算不知道的,看见这些花纹也会觉得有鬼。
“对。”钟乐岑用手抹去坛身的灰尘,“这上面刻的就是养蛊的咒语。可惜我还看不懂。这个坛子回去要好好弄干净,否则蛊虫是不肯进来的。”
沈固俯身拎住坛口,把坛子从垃圾堆里提出来:“总算找到了,回去刷——”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完,因为坛子底下有一个大洞,足够一只耗子钻进钻出……
“不能把洞堵起来吗?”卢纬看着钟乐岑的脸色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了一句。
钟乐岑把坛子翻过来,坛子底上也刻满了花纹:“洞可以堵,但缺少的符咒补不上,光凭一个陶土坛子是困不住蛊虫的。”
张琳绝望地闭上眼,已经流不出泪了:“算了,卢纬我们离婚吧。”
卢纬给她掖了掖被角:“你睡一会吧,熬了一夜了。”
张琳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又哭起来:“卢纬我们离婚吧,这东西我们是斗不过的,没希望了……”
卢纬沉默地走出房间,问钟乐岑:“钟哥,真的没办法了?你说过那个蛊在喝水或进食的时候就会离开小琳的身体,难道不能趁这个机会灭掉它?”
钟乐岑摇头:“没有那么简单。金蚕蛊刀砍不入火烧不死,而且快如闪电,不用蛊坛根本困不住它。而且我并不懂蛊术,即便蛊坛是完整的,我也只能将蛊虫困在其中,还不知该怎么杀死,更不用说现在蛊坛不能用——我想不出什么办法……”
卢纬闭了闭眼睛,轻声说:“那,钟哥你们走吧,谢谢了。”
钟乐岑看着他:“如果你现在离开,蛊虫不会找你。”
卢纬苦笑一下:“钟哥,当初我跟琳琳结婚,再怎么说,也有一半是因为钱……自己爱钱招来的祸,现在想跑?没那么容易吧。再说——老婆是我自己找的,结果也只能自己担,而且琳琳她对我,也确实很不错,这个时候,我不能把她扔了……”
钟乐岑深深吸口气:“还有一天的时间,让我,再想想……”
走出张琳家,一天已经快过完了。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沈固沉思地说:“用金铁之英也杀不死金蚕蛊?”
钟乐岑苦笑:“也许能。你一靠近,金蚕蛊就退走,至少说明它对金铁之英十分忌惮。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能砍到它。”
沈固想起在张琛家阳台玻璃上看到的那一抹闪光,自己也摇了摇头——即使他用枪,也不敢保证能一击必中。钟乐岑叹气:“要把金蚕蛊引出来我还是有办法的,但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不中,金蚕蛊可能会暴怒噬主。等它进了张琳的身体,那就谁也没有办法了。蛊术是苗疆不传之秘,别说钟家,就是五大家族里,也没什么人懂这个。”
沈固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但卢纬就曾经接触过金蚕蛊,还把它当成了金镯子从盆里拿起来放到张琳枕头边上去,这又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眼睛一亮:“对!蛊虫是拒绝被主人以外的人触摸的,卢纬当时能把它当成金镯子拿起来——说明蛊虫当时处于一种麻痹或昏睡的状态。但是什么东西能导致蛊虫麻痹或昏睡呢?”
“你说过那是蛊虫在饮水。”
“但是没听说过蛊虫饮水就会麻痹或昏睡……”
沈固脑子里灵光一闪,思路顿时开阔:“你说蛊术是从古苗疆传出来的,蛊虫在那里喝的是什么水?山泉、溪水或者井水,在城市里它喝的又是什么水?”
两人对看一眼,异口同声:“自来水!”
钟乐岑眼睛发亮:“自来水里有什么?漂白粉?氯气?难道是氯气导致了蛊虫的麻痹?”
“很有可能,氯气本身就是一种有毒气体,自来水里残留的那点氯气,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蛊虫可能比我们更敏感。”
钟乐岑握紧了拳:“可以试一试,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了。但是氯气到哪里
分卷阅读144
-
分卷阅读144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就对了。用鲜血饲养过后金蚕蛊会认得主人的气味,不到无人可食,它是不会伤害主人的。但用鲜血饲喂之后,金蚕蛊就可以时时潜伏在主人体内。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蚕蛊,它也不可能钻进人身体里去捕捉。”
张琳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我知道它在我身体里,除了出去饮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体里,一直都在……”
卢纬一把抓住钟乐岑:“钟哥,真没有办法了?”
钟乐岑沉思一下:“张小姐,在你们给金蚕蛊饲血之前,你哥哥总有装蛊的容器吧?”
张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个,灰扑扑的一个坛子,上面还刻着些古里古怪的花纹。”
“对,那就是蛊坛了,现在放在哪里?”
张琳摇头:“不知道,很长时间没看见过了。”
钟乐岑皱眉:“你好好想一下。那个坛子就是当初养金蚕蛊的容器,只有用那个才能困住金蚕蛊。”
张琳一边哭一边拼命回想,半天,终于颤声说:“哥以前刚开服装店的时候,我们还住在沧口,哥在那地方租过一个工厂的仓库放衣服,还有一些杂物都堆在那边,后来搬了家,就再没去过。去年那工厂搬迁了,不知道地卖了没有……除了那个地方,我再想不出来了。”
钟乐岑叹口气:“你哥哥把蛊嫁过来,就不管你的死活么?”
张琳捂住了脸:“哥说等我结了婚,马上就离婚,把钱全留给卢纬,金蚕蛊就会留在他那儿,然后我出国去找他们就行了……”
卢纬脸白得像纸,钟乐岑又叹口气,看看沈固:“我们去那个仓库找找吧。金蚕蛊,离最后进食的期限还有多久?”
“……两天……”
工厂的确已经搬迁了,但仓库还没拆。钟乐岑递了一条烟,看仓库的老头就让他们进去了。
仓库已经搬空,剩下的是一堆堆的杂物和垃圾。其中一个小隔间里有些破衣服,沈固估计这就是当时张琛租的地方。两人在破烂堆里翻了半天,钟乐岑一脚踢在一个硬东西上,沈固用手一扯,一堆破衣服被扯下来,腾起的灰呛得钟乐岑直咳嗽,不过垃圾堆里也露出一个落满灰尘和布絮的坛子口。
“在这儿!”钟乐岑简直大喜,蹲下身去把旁边的垃圾好一顿扒,露出了坛身。
坛子不大,就是个陶土罐子,还不怎么规整,一看就是手工捏制的。坛身上刻满了奇怪的花纹,乍一看去,活像一团团纠缠在一起的虫子,看得久了,就觉得这些虫子似乎还在蠕动。
“这就是蛊坛?”就算不知道的,看见这些花纹也会觉得有鬼。
“对。”钟乐岑用手抹去坛身的灰尘,“这上面刻的就是养蛊的咒语。可惜我还看不懂。这个坛子回去要好好弄干净,否则蛊虫是不肯进来的。”
沈固俯身拎住坛口,把坛子从垃圾堆里提出来:“总算找到了,回去刷——”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完,因为坛子底下有一个大洞,足够一只耗子钻进钻出……
“不能把洞堵起来吗?”卢纬看着钟乐岑的脸色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了一句。
钟乐岑把坛子翻过来,坛子底上也刻满了花纹:“洞可以堵,但缺少的符咒补不上,光凭一个陶土坛子是困不住蛊虫的。”
张琳绝望地闭上眼,已经流不出泪了:“算了,卢纬我们离婚吧。”
卢纬给她掖了掖被角:“你睡一会吧,熬了一夜了。”
张琳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又哭起来:“卢纬我们离婚吧,这东西我们是斗不过的,没希望了……”
卢纬沉默地走出房间,问钟乐岑:“钟哥,真的没办法了?你说过那个蛊在喝水或进食的时候就会离开小琳的身体,难道不能趁这个机会灭掉它?”
钟乐岑摇头:“没有那么简单。金蚕蛊刀砍不入火烧不死,而且快如闪电,不用蛊坛根本困不住它。而且我并不懂蛊术,即便蛊坛是完整的,我也只能将蛊虫困在其中,还不知该怎么杀死,更不用说现在蛊坛不能用——我想不出什么办法……”
卢纬闭了闭眼睛,轻声说:“那,钟哥你们走吧,谢谢了。”
钟乐岑看着他:“如果你现在离开,蛊虫不会找你。”
卢纬苦笑一下:“钟哥,当初我跟琳琳结婚,再怎么说,也有一半是因为钱……自己爱钱招来的祸,现在想跑?没那么容易吧。再说——老婆是我自己找的,结果也只能自己担,而且琳琳她对我,也确实很不错,这个时候,我不能把她扔了……”
钟乐岑深深吸口气:“还有一天的时间,让我,再想想……”
走出张琳家,一天已经快过完了。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沈固沉思地说:“用金铁之英也杀不死金蚕蛊?”
钟乐岑苦笑:“也许能。你一靠近,金蚕蛊就退走,至少说明它对金铁之英十分忌惮。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能砍到它。”
沈固想起在张琛家阳台玻璃上看到的那一抹闪光,自己也摇了摇头——即使他用枪,也不敢保证能一击必中。钟乐岑叹气:“要把金蚕蛊引出来我还是有办法的,但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不中,金蚕蛊可能会暴怒噬主。等它进了张琳的身体,那就谁也没有办法了。蛊术是苗疆不传之秘,别说钟家,就是五大家族里,也没什么人懂这个。”
沈固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但卢纬就曾经接触过金蚕蛊,还把它当成了金镯子从盆里拿起来放到张琳枕头边上去,这又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眼睛一亮:“对!蛊虫是拒绝被主人以外的人触摸的,卢纬当时能把它当成金镯子拿起来——说明蛊虫当时处于一种麻痹或昏睡的状态。但是什么东西能导致蛊虫麻痹或昏睡呢?”
“你说过那是蛊虫在饮水。”
“但是没听说过蛊虫饮水就会麻痹或昏睡……”
沈固脑子里灵光一闪,思路顿时开阔:“你说蛊术是从古苗疆传出来的,蛊虫在那里喝的是什么水?山泉、溪水或者井水,在城市里它喝的又是什么水?”
两人对看一眼,异口同声:“自来水!”
钟乐岑眼睛发亮:“自来水里有什么?漂白粉?氯气?难道是氯气导致了蛊虫的麻痹?”
“很有可能,氯气本身就是一种有毒气体,自来水里残留的那点氯气,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蛊虫可能比我们更敏感。”
钟乐岑握紧了拳:“可以试一试,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了。但是氯气到哪里
分卷阅读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