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门宴,果真是‘鸿门宴’!”耿震华像是喃喃自语般地朝自个儿手中的酒杯低喃着,水晶酒杯在殷红的酒中流露出晶莹剔透的美感与璀璨的鲜红色魅影。呵,最纯净的血液配上最高级的龙舌兰,入口的血腥味与烈性醇酒最能满足这群嗜血者的渴望,诱发出他们对人血量强烈的迷恋。但他可不能就此中了长老们的计,他们企图以血宴迷惑他的心智,让他这个血族贵族中至高血统的不婚者在今晚闯入陷讲,至于辜雪侬也来了这一点,他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原来吸血鬼也逃不了“相亲”的恶运!耿震华讥诮地勾起嘴角,在这场充满恶意的血宴中,为了防止自己让辜雪侬以为自己对她有意思,他只能不发一言地猛灌着酒,恨不得那个女人能明白一杯血酒比她的魅力更加能迷惑他。
辜雪侬并非不美,相反的,她有着所有吸血鬼相同的特征:一头乌黑如云的秀发,搭配上白析无暇的冰清玉肤和高佻惹火的身材,她是时尚杂志上最为抢眼的国际名模,光望着她就会喷鼻血的男人无法计数,但是相识近百年来,他始终对她无法兴起一点想与她上床的意愿,不是他有问题,而是她长得太艳了,一点也不对自己的味。
想起下午那个闯进他家借垃圾桶的小迷糊,他就不由自主地引起一阵心颤。他将那样长相甜美的小女孩视作邻家的小妹妹看待,也许在街上根本就不会把这样的小女孩当作猎物,正确地说,他连一眼也不会多瞧。她虽有着一双圆亮晶盈的罢水秋眸、菱形却红润动人的小嘴、小巧挺直的鼻梁、松软鬈曲的发丝,看起来就如高级的搪瓷娃娃,但两百多年来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而他现在却为了那个找他借垃圾桶的小女人闪了心神。
不语地喝着闷酒,耿震华将她带给他的感觉归类于她是个处女,然处女之香正是吸血鬼最不能抗拒的诱惑,处女遇上吸血鬼只有两种下场,一种是被他贪恋净血地吸乾至死,或是成为他维生的伴侣,加入血族的行列。
没错,吸引他的不是她长得如何或是她个性中少见的天真,而是她身上那股未经世事的处女之香
发觉自己已喝到有些微醺,耿震华停下了喝酒的动作,银瞳对上坐在桌前的长老“尚恩,你不觉得用婴孩的血来搭配龙舌兰大过残忍?”最饨净的血就是婴儿的血,但他不认为在族人已经可以制造人工血浆代替需求的同时,还要牺牲人类的生命。科技已进步至此,他虽为血族人,较人类更高一级的生命,但也不可说人类就该因他们而丧生。
“血族的异类同情人类的事实还没有改变。”尚恩微微挑出了眉头,银眸中尽冷“活了两百多年,到现今你还也看清楚人类的无知与残忍?”
耿震华冷冷一笑“说这话的你,也不是同样的‘无知与残忍’?”他们和人类一起生活,外表装成寻常人,在历史的洪流中只不过他们停留的时间较长,他还不自认血族就是上帝,可以操纵人类的生死。尚恩活得比自己久,却已经丧失了对生命的尊重,在某一方面来说,他比人类更加无知、更加残忍。
“也许你想当救世主,但别忘了你的出身是人类最不能承认的存在。”尚恩并没有被耿震华的话激怒,四百多年来,他就是以自持与冷静坐上血族的长老宝座。
“彼此、彼此。”耿震华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摇了摇手中尚未喝完的血酒“贪恋着人类的血,是吸血鬼最大也最无力改变的悲哀,就算活得再久、人工血液与铁锭再像人血,还是无法改变嗜血的本性,不是吗?”
尚恩的银眸微闪过一点火光,随即熄灭,他露出深沉的笑容“你不需跟我斗,斗得过我也斗不过事实的残酷。”他拭开嘴边的一抹血酒“目前最重要的是,你该有后了。”
“不可能。”耿震华的眼中也凝结成冰块。
“身为血族皇族的后裔,你没有叫‘不’的权利,传宗接代是皇族的天职,我任你拖延了一百年,这情况不能再拖下去。”尚恩修长的手指微微地点着桌面“况且,洛德已经选择自我了结那么久了,你不能让血族的人继续无主,你应快”
“这话说得不烦吗?”耿震华额间的青筋微跳了一下“一百年来,十年一次的血宴,有哪一次没有提这个话题?”若非血宴不可不参加,贵族受邀而违者必遭剿杀,而他,血族中最后的继承者需露面,他早想把流传数千年之久的血宴废了。
尚恩浅笑不语地又喝了一口酒“这是我最后一次逼你,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机会。”应该说是在一旁闷不作声的小雪侬没有机会了,可惜她虽身为贵族,却无缘坐上主母的位置。那维之戒显然也耐不过长久的孤寂,自动消失找主人去了,他仅能保管,却管不住它会找到什么样的主人,但愿那只笨戒指不会笨得太胡涂,找个男人来当它最新的主人。
耿震华眯细了眼“最后?”尚恩不可能轻易放过他的,在逃婚达了一百年之后,他明白尚恩的毅力绝不下于他。除非有什么事发生,而尚恩不打算让他知情。“你想玩什么把戏?”见招拆招,他不会任自己陷入无知的危机。
“我能玩什么,”尚恩朗朗的笑了起来“我够老了,玩一百年也过瘾了,这次不是我玩你,换个角色试试你,或许比我再跟你玩个两百年还来得快。”
四百岁算老?四百岁换算成人类的年龄也不过刚至中年而已,而血族自成年后容貌就不会再改变了,所以即使眼前的尚恩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与自己雷同,但他的确比自己多活了两百年。耿震华露出一抹莫测高深的笑容“连你都宣告放弃,还有哪个不死心的家伙想尝尝失败的滋味?”贺华刁?肯?还是克瑟?他们那堆老家伙与尚恩是连成一气的。
“这就要等它出现了,不是吗?”尚恩也回给他一个莫测高深的笑容,嘿嘿,他绝对猜不着的,那维之戒出马,抵过自己好几十倍,身为皇族之后,他必定抵挡不了那维之戒的魔力与魅惑,那流传数千年来的魔魅,岂是他能抵挡的?
下次的血宴,他大概会带着下一代一超出席了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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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出了秘密血宴的花园,迎头承接微寒的夜风,耿震华才发觉原来自己不只醉了一点点,老实说,也许再多喝个两杯,他就会醉死在桌上不省人事,他该明白自己一点酒量都没有长进,长久以来都是如此。十年一次的血宴,没有一次他逃得过被人灌倒的纪录,当然今年他虽提早离开,而尚恩也没有刻意阻止,浓烈的血酒还是在他体内蒸发出迷炫,让他脚步微跚。
缓缓地晃到了停车场,即使酒醉也影响不了他的夜视能力,耿震华斜斜地勾起一抹笑容。有人在他的车里,而且不用猜他就明白那个人正是今晚被自己冷落在旁的辜雪侬,那个女人还是不死心,上了他的车就上得了他的床吗?也许她还没从自己的冷漠中得到事实。
罢了。耿震华扬手一挥,转瞬间幻化成一只蝙蝠,缓缓地飞向月色。既然辜雪侬喜欢他的车,那么他今晚就大方一点让给她过夜算了,以他目前的醉意不适合开车,他飞回公寓不仅较快,也较没危险,更不需接受一个投怀送抱的烦人同类,而且他还可以在夜风中吹散他的酒意,免得明天被宿醉纠缠。
“耿!”辜雪侬在他化作蝙蝠后随即叫了出来,同为血族中的贵族,不可能在同类变身时会感受不到那阵气息。她怒瞪着耿震华头也不回地朝黑夜飞去,姣好时髦的柳叶眉高挑了起来,她咬着鲜红色的朱唇,气愤自己无法变身。但是念头才转到这里,尚恩却用同类相连系的音波朝她发话“小侬,今晚就别烦耿了。”
“可是”今晚的血宴不就是为了她和耿而设计的吗?尚恩为何阻止她。
“小侬,一个女人最高明的手段不是黏着男人不放,你一直是个聪明的孩子,什么时候该收该放,我相信你自有分寸,不是吗?”尚恩的声音虽然委婉,但辜雪侬也听得出他不是以一个同类的语气对她说话,而是用长老的身分对她下达命令。
长老的命令她绝不可不服,辜雪侬也微抿着唇,放弃追上耿震华的念头,但她的眼中更多加了一抹坚决的光影“是的,尚恩,我的分寸我自己会拿捏。”她不会放过耿的,无论要用什么手段让耿迷恋上她,她都再所不惜。总之,耿这辈子身边的女人不会有别人,一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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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艾羽喜孜孜地弯起炫人的甜笑,在连连吃了二哥和那个莫名其妙男人的闭门羹后,她总算在这栋大接找到她愿意住下来的因素了。那就是——这栋大厦不采用定时收垃圾制度!
尤其是像她这种以研究垃圾为毕生目标的人,垃圾桶被收回了,害她的生活乐趣减少了几十个百分点,当“少女的祈祷”乐声响了几十年后再度响起,凌艾羽简直痛恨起这位从少女时代祈祷到老的欧巴桑。所幸这栋大楼里头住的都是事业忙碌的大户,压根就没时间等垃圾车到来。倘若请在钟点的菲佣来倒垃圾?呵呵,有谁曾每天花好几个钟头的钟点费,就只请他家的佣人等时间倒垃圾的?作梦啦!
所以喽,这栋大厦的管理员在住户们的一致要求下,设了个私人的垃圾车,住户和菲佣们只要在清理完家里后,将垃圾提到垃圾车,这样一来就方便许多忙碌人的时间了。而她就托这些人的福气,总算在这栋大厦挖到宝山啦!
凌艾羽眼中冒出闪亮的幸福星星,捧着双手请求管理员垃圾借她翻一翻,管理员终究敌不过美女的柔情加哀求攻势,蹙着眉头瞅着她像只流浪狗似地埋头把垃圾一袋袋翻开。唉?明明是美女
管理员百思不解地拧着鼻子离开发出异味的垃圾车,若非她是那位有名男明星凌睿晨的妹妹,而且凌睿晨还特地要求请他好好加以照顾,他真怀疑怎么会有女孩子会在垃圾堆里头得到快乐的?天哪?世风日下,什么怪事都有!
然凌艾羽才管不了别人怎么看她呢!她高兴、她喜欢,以她目前的战绩来看,黄色垃圾袋那间是一对夫妻,而且老婆很明显的不会煮菜,因为里头的微波食品废弃盘很多;黑色垃圾袋那间很可能也是单身女子,而且有可能担任机要秘书的职务,在那垃圾里多的是不要的文件与发黄废弃的名片,但是那女子有酗烟的恶习,因为全都是印有口红的烟蒂,而数量实在多得很,很可能一天抽的超过两包。
“哦!”在细想中,凌艾羽直觉地痛叫一声捧住她的头,稍早在耿震华门前受伤的后脑勺再度受到某个东西的重击,而且比射击冠军还准、一点也没偏掉目标。她怒火中烧地望向楼上的窗影,真他妈的!是哪个没有教养的懒虫从楼上丢垃圾下来?下面是垃圾车就可以这样去东西吗?连坐个电梯下来丢垃圾也懒?也不想想下面可能有人正在丢垃圾,真是缺德!
凌艾羽低下头寻找那个害她脑袋二度受创的不明物体,打算从那东西找出一点蛛丝马迹,好让她拿着东西上门骂人去,她眯着眼睛仔细地瞄了瞄,总算在垃圾车的边缘找到了一个黑黑的物体,她不疑有他地直接将那个东西拿起来,有毛!“喝”手中软棉的触感差点害她又把那东西丢了出去。
老鼠!凌文羽第一个反应是她八成不小心抓到一只正来找食物的老鼠,但她并没有真的将它丢出去,反正只是老鼠嘛!实验室看太多了。她真将它丢出去搞不好会把它给摔死。她摊开手掌,发觉这团黑东西比老鼠大了很多,难怪打得她很痛,够肥啊!咦?有翅膀?她拉开黑东西的两边翅膀,如蹼般的膜状物连接着张开的支节中,隐约还透着光,凌艾羽惊讶地叫了声“啊?是蝙蝠?”
那只砸到她头的蝙蝠显然已经被砸昏了,伤势也许比她严重,软绵绵的身体整个躺在她手上。台北市会有蝙蝠?而且还在这种属于闹市的地段出没?既然蝙蝠不可能在嘈杂的地方居留,那么它是这栋大厦住户的宠物吗?据她所知现下有很多人很喜欢养一堆奇怪的宠物,像三哥就是。凌艾羽拨了拨昏迷不醒的蝙蝠几下,它都没有反应,但还感觉得到它似乎还活着。
她缓缓的弯起嘴角,将蝙蝠丢进她的口袋。好吧,就算她暂时收留,要是丢在这里它会死掉的,她也许可以暂时享受一下养宠物蝙蝠的感觉,然后把它还给它原来的主人。嗯,二哥房子里刚好有一个捕鼠笼,就把它养在里面好了,或许明天她可以去买个鸟笼或狗笼,这样他的主人就不会怪她没把编幅照顾好。凌艾羽打定主意,满怀爱心地将她最新从垃圾堆里翻到的“宠物”收归己用,带回家养了。
而那只不省“蝠”事的蝙蝠呢?唉只有请上帝保佑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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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助教,需要帮忙吗?”他就知道在下课后的垃圾集中场一定找得到她。凌艾羽眨了眨眼睛,宛若洋娃娃的脸蛋顿时笑开,甜甜地润进来者的心坎里“德庆,你要帮我吗?”
王德庆,和她同一系的年轻男助教,虽然同为助教,但是因为她年纪小就已经拿到了硕士的文凭,所以在一堆助教中,她还是最年轻的那一个。王德庆比她多个三岁,平实温和的个性表现在他腼腆的外表上,虽然只称得上还不难看,但她可不会对俊男有特殊优待而轻视他,要看帅哥她家不就多的是。
“当然。”很难相信二十五岁的男人笑容里会带着一点稚气未脱的味道,但王德庆就是这种人,他看了看凌艾羽手上的两个垃圾袋和夹在腋下的厚重书籍“又在做研究了?”笑容还多掺杂点宠爱和无奈。
“是啊,你可不可以帮我拿书?”凌艾羽耸了耸她的肩膀,表示她真的没有多余的一只手,拿那本她刚从图书馆借出来的哺乳类飞禽图鉴。
王德庆当然马上意会过来地抽走她手中的书,顺便还帮她提了一袋垃圾“哺乳类飞禽?你对这方面有兴趣吗?”他低头念着书名,也明白他暗恋的她专攻人类学,怎么会突然对生物学的东西感到有兴趣。正确地说,在她的眼中,除了一袋装的垃圾,她几乎看不到所有人,包括自己在内。
“我昨天从垃圾堆里捡到了一只蝙蝠,现在它是我的宠物。”凌艾羽想起那只早上她出门时还没醒过来的新宠,不禁笑了笑“你说奇不奇怪,台北市居然会有蝙蝠出没呢!”
“也许是有人养的宠物不小心飞了出来吧。”王德庆听到蝙蝠两字就微蹙了下眉头,他对这种东西不大有好感“小心它身上有致病菌,要不要我替你帮它检查一下?”他的专长就是微生物观察,他还不希望凌艾羽因为那只蝙蝠而生病。
凌艾羽摇了摇头“如果是有人养的,应该不会吧,对了,你养过蝙蝠吗?”
“没养过,但是你那只蝙蝠还是检查一下比较好,有人养的宠物还是有很多菌体。”最好抓到实验室全身消毒个一次,再将它体内的消化系统做净化处理,这才能确定那只来路不明的蝙蝠对人类无害“那只蝙蝠是什么种类?”倘若是会吸血的,还是把它“做掉”更好,但这么残忍的说法最好不要让如纯洁娃娃般的心上人明了,免得自己的形象遭到破坏。
凌艾羽伸手将自己落在胸前的头发拨到后头“不知道,所以才会到图书馆借书来看啊,上头说蝙蝠是杂食性的动物,可是我还是不晓得要喂什么样的东西给它吃耶。总不能不让它吃东西吧,我还不想把它害死。回去我把书里的图片一张张和它比照,这样就知道它是什么种类了,明天我再告诉你。”她也想到办法了,今天她先买些东西给它选择,这样就不会饿到蝙蝠了。
王德庆跟着她走到垃圾场一旁,望着她将一袋袋绑好的垃圾袋打开,眼中又带着闪亮亮的光芒,垃圾袋内阵阵发出的恶臭很明显地不影响她翻垃圾的心情,既然她都不在意,王德庆倒觉得自己此刻若是被恶臭熏得落荒而逃,那就太失他的男子气概了。所以每次帮她做研究的时候,那真是一种介于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酷刑,唉,谁教他喜欢她?他掏出口袋中的纸笔递给她,"哪。"
“谢啦!”凌艾羽巧兮情兮地接过纸笔,只要王德庆帮她做研究,他就会帮她把垃圾一样样翻出来由她做记录,她连手都不用弄脏“你真是我最好的伙伴耶!其他研究生只要听到我要做研究,每次逃得都比飞得还快,连写报告给学术组,一个研究生都请不下来。有你帮忙真是方便多了。”
王德庆但笑不话,其实他也不想来,但是除了做研究以外就没有藉口可以和她单独相处,而他明白自己的外在条件并不够好,而个性又不够开放,所以只好用这三流的对策来让她对他有好感“没有啦,反正我也没课,待在办公室挺无聊的。”
他将垃圾袋里的饮料罐一罐罐念出厂牌,并将之放到一旁,等低头速写的凌艾羽将数量、名称记下,并一面试着跟她闲聊“可口可乐。凌助教,最近你弟在学校里成立了一个社团。”
“哦。”凌艾羽飞快地在名称下头画上一横“他不是有学联的事要忙吗?还有时何参加社团?”老六还嫌他在学校出风头出得还不够多吗?当上学联的干事还要再成立社团,也不考虑一下他那个病猫般的身体有多少精力。
“xx乌龙茶。他成立的社团在学校里引起轩然大波,董事会也不是很同意有这种社团,况且听说见经有很多女学生抢着报名了。”
“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老六有很多情书还是她代传的那,她实在想不起来老六那时时惨白的脸孔有什么令女孩子着迷的地方,活像个小白脸。
“他成立的社团叫做”王德庆突然顿住了话,瞪着他刚从垃圾袋里拿出的东西,连忙满脸通红地藏到他身后,不希望让她看到。
“什么?”凌艾羽抬起头,刚好望进他慌忙地把东西收起来,她挑高一边眉梢“你干么把东西收起来?”
王德庆尴尬地短笑而声“这东西你可以不用记了,不太好看。”天哪?哪个混帐家伙把这东西丢在这里?
“不行。”凌艾羽毫不犹豫地拒绝,立刻起身去看他藏了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就要记录下来,这样资料才正确,不能因”她总算看到了王德庆显然藏得不够好的东西“保险套?”
王德庆微微地颔首“我说过这不好看的。”到底是哪个家伙干的好事?害他尴尬得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凌艾羽蹙着眉盯着用过的保险套,在纸上飞快地记录下来“没想到现在校园里已经这么开放了。德庆,你找找看,也许有卫生纸。”她的态度倒是一片坦然,一点也不会别扭地继续打断的工作“你刚说我弟成立了什么社团?”
“呃,你真的要记录下来吗?”还要他找卫生纸?有没有搞错?他宁愿一头撞豆腐自杀也不要找出她要的东西,真是令人难堪。
“既然有这种东西,为什么不记下来?我翻出来的可多了。”凌艾羽不以为意地望着他“找一下啦.应该会有的,我要记录数量。”上大学的人都满十八岁了,有性关系也算正常,她没像上一辈的人那也保守。
王德庆勉为其难地在垃圾袋里头翻了翻,将所有的卫生纸翻了出来,而且他还摸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他拿出来一看“凌助教,里面有个戒指。”
“戒指。”凌艾羽的注意力又被打断了,她再度抬头看着被丢进垃圾桶的戒指。戒指的造型非常的高雅,银色的戒身扭曲成简单的孤状线条,正中心镶着一颗如血色般通红的红宝石,她拿过戒指,透过阳光看那颗褛空镶上去的红宝石,红宝石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璀璨的红色光芒“看起来好像是真的。”倘若是真的,那这宝石红得太艳了,而且色面均匀没有瑕疵,肯定价值不菲。
“如果是真的,可能有人不小心丢垃圾的时候掉了吧,那个人一定很着急。”王德庆也被红宝石发出的光芒给震了下心神,他从来没看过那么魅人心魂的红宝石,像是会夺取人类灵魂增加它的光度似的,有点阴飕飕的感觉。
这是她看过最漂亮的戒指,而且心里一直有一种想把它戴上去的冲动。
“可是现在训导处的人已经下班了。”王德庆提醍她,直肠子地把他对戒指的感觉说出来“我觉得这戒指有点怪怪的,还是把它丢掉好了。”
凌艾羽瞄了他一眼,眸中有些取笑的光芒“德庆,原来你也是迷信的人啊?这戒指哪里怪怪的?我还是明天把它送到训导处好了,万一它是真的,而且对丢掉它的人有重大的意义,那我们不是做错了一件事吗?”她将戒指放进她的裤袋“还是明天放在训导处等人认领比较保险。”
为了不让她觉得自己迷信。王德庆只好勉强地点头看着她把戒指带在身上。但他的心里还是有一股隐约不祥的预感,他总觉得好像凌艾羽会因这个戒指出事
原来吸血鬼也逃不了“相亲”的恶运!耿震华讥诮地勾起嘴角,在这场充满恶意的血宴中,为了防止自己让辜雪侬以为自己对她有意思,他只能不发一言地猛灌着酒,恨不得那个女人能明白一杯血酒比她的魅力更加能迷惑他。
辜雪侬并非不美,相反的,她有着所有吸血鬼相同的特征:一头乌黑如云的秀发,搭配上白析无暇的冰清玉肤和高佻惹火的身材,她是时尚杂志上最为抢眼的国际名模,光望着她就会喷鼻血的男人无法计数,但是相识近百年来,他始终对她无法兴起一点想与她上床的意愿,不是他有问题,而是她长得太艳了,一点也不对自己的味。
想起下午那个闯进他家借垃圾桶的小迷糊,他就不由自主地引起一阵心颤。他将那样长相甜美的小女孩视作邻家的小妹妹看待,也许在街上根本就不会把这样的小女孩当作猎物,正确地说,他连一眼也不会多瞧。她虽有着一双圆亮晶盈的罢水秋眸、菱形却红润动人的小嘴、小巧挺直的鼻梁、松软鬈曲的发丝,看起来就如高级的搪瓷娃娃,但两百多年来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而他现在却为了那个找他借垃圾桶的小女人闪了心神。
不语地喝着闷酒,耿震华将她带给他的感觉归类于她是个处女,然处女之香正是吸血鬼最不能抗拒的诱惑,处女遇上吸血鬼只有两种下场,一种是被他贪恋净血地吸乾至死,或是成为他维生的伴侣,加入血族的行列。
没错,吸引他的不是她长得如何或是她个性中少见的天真,而是她身上那股未经世事的处女之香
发觉自己已喝到有些微醺,耿震华停下了喝酒的动作,银瞳对上坐在桌前的长老“尚恩,你不觉得用婴孩的血来搭配龙舌兰大过残忍?”最饨净的血就是婴儿的血,但他不认为在族人已经可以制造人工血浆代替需求的同时,还要牺牲人类的生命。科技已进步至此,他虽为血族人,较人类更高一级的生命,但也不可说人类就该因他们而丧生。
“血族的异类同情人类的事实还没有改变。”尚恩微微挑出了眉头,银眸中尽冷“活了两百多年,到现今你还也看清楚人类的无知与残忍?”
耿震华冷冷一笑“说这话的你,也不是同样的‘无知与残忍’?”他们和人类一起生活,外表装成寻常人,在历史的洪流中只不过他们停留的时间较长,他还不自认血族就是上帝,可以操纵人类的生死。尚恩活得比自己久,却已经丧失了对生命的尊重,在某一方面来说,他比人类更加无知、更加残忍。
“也许你想当救世主,但别忘了你的出身是人类最不能承认的存在。”尚恩并没有被耿震华的话激怒,四百多年来,他就是以自持与冷静坐上血族的长老宝座。
“彼此、彼此。”耿震华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摇了摇手中尚未喝完的血酒“贪恋着人类的血,是吸血鬼最大也最无力改变的悲哀,就算活得再久、人工血液与铁锭再像人血,还是无法改变嗜血的本性,不是吗?”
尚恩的银眸微闪过一点火光,随即熄灭,他露出深沉的笑容“你不需跟我斗,斗得过我也斗不过事实的残酷。”他拭开嘴边的一抹血酒“目前最重要的是,你该有后了。”
“不可能。”耿震华的眼中也凝结成冰块。
“身为血族皇族的后裔,你没有叫‘不’的权利,传宗接代是皇族的天职,我任你拖延了一百年,这情况不能再拖下去。”尚恩修长的手指微微地点着桌面“况且,洛德已经选择自我了结那么久了,你不能让血族的人继续无主,你应快”
“这话说得不烦吗?”耿震华额间的青筋微跳了一下“一百年来,十年一次的血宴,有哪一次没有提这个话题?”若非血宴不可不参加,贵族受邀而违者必遭剿杀,而他,血族中最后的继承者需露面,他早想把流传数千年之久的血宴废了。
尚恩浅笑不语地又喝了一口酒“这是我最后一次逼你,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机会。”应该说是在一旁闷不作声的小雪侬没有机会了,可惜她虽身为贵族,却无缘坐上主母的位置。那维之戒显然也耐不过长久的孤寂,自动消失找主人去了,他仅能保管,却管不住它会找到什么样的主人,但愿那只笨戒指不会笨得太胡涂,找个男人来当它最新的主人。
耿震华眯细了眼“最后?”尚恩不可能轻易放过他的,在逃婚达了一百年之后,他明白尚恩的毅力绝不下于他。除非有什么事发生,而尚恩不打算让他知情。“你想玩什么把戏?”见招拆招,他不会任自己陷入无知的危机。
“我能玩什么,”尚恩朗朗的笑了起来“我够老了,玩一百年也过瘾了,这次不是我玩你,换个角色试试你,或许比我再跟你玩个两百年还来得快。”
四百岁算老?四百岁换算成人类的年龄也不过刚至中年而已,而血族自成年后容貌就不会再改变了,所以即使眼前的尚恩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与自己雷同,但他的确比自己多活了两百年。耿震华露出一抹莫测高深的笑容“连你都宣告放弃,还有哪个不死心的家伙想尝尝失败的滋味?”贺华刁?肯?还是克瑟?他们那堆老家伙与尚恩是连成一气的。
“这就要等它出现了,不是吗?”尚恩也回给他一个莫测高深的笑容,嘿嘿,他绝对猜不着的,那维之戒出马,抵过自己好几十倍,身为皇族之后,他必定抵挡不了那维之戒的魔力与魅惑,那流传数千年来的魔魅,岂是他能抵挡的?
下次的血宴,他大概会带着下一代一超出席了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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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出了秘密血宴的花园,迎头承接微寒的夜风,耿震华才发觉原来自己不只醉了一点点,老实说,也许再多喝个两杯,他就会醉死在桌上不省人事,他该明白自己一点酒量都没有长进,长久以来都是如此。十年一次的血宴,没有一次他逃得过被人灌倒的纪录,当然今年他虽提早离开,而尚恩也没有刻意阻止,浓烈的血酒还是在他体内蒸发出迷炫,让他脚步微跚。
缓缓地晃到了停车场,即使酒醉也影响不了他的夜视能力,耿震华斜斜地勾起一抹笑容。有人在他的车里,而且不用猜他就明白那个人正是今晚被自己冷落在旁的辜雪侬,那个女人还是不死心,上了他的车就上得了他的床吗?也许她还没从自己的冷漠中得到事实。
罢了。耿震华扬手一挥,转瞬间幻化成一只蝙蝠,缓缓地飞向月色。既然辜雪侬喜欢他的车,那么他今晚就大方一点让给她过夜算了,以他目前的醉意不适合开车,他飞回公寓不仅较快,也较没危险,更不需接受一个投怀送抱的烦人同类,而且他还可以在夜风中吹散他的酒意,免得明天被宿醉纠缠。
“耿!”辜雪侬在他化作蝙蝠后随即叫了出来,同为血族中的贵族,不可能在同类变身时会感受不到那阵气息。她怒瞪着耿震华头也不回地朝黑夜飞去,姣好时髦的柳叶眉高挑了起来,她咬着鲜红色的朱唇,气愤自己无法变身。但是念头才转到这里,尚恩却用同类相连系的音波朝她发话“小侬,今晚就别烦耿了。”
“可是”今晚的血宴不就是为了她和耿而设计的吗?尚恩为何阻止她。
“小侬,一个女人最高明的手段不是黏着男人不放,你一直是个聪明的孩子,什么时候该收该放,我相信你自有分寸,不是吗?”尚恩的声音虽然委婉,但辜雪侬也听得出他不是以一个同类的语气对她说话,而是用长老的身分对她下达命令。
长老的命令她绝不可不服,辜雪侬也微抿着唇,放弃追上耿震华的念头,但她的眼中更多加了一抹坚决的光影“是的,尚恩,我的分寸我自己会拿捏。”她不会放过耿的,无论要用什么手段让耿迷恋上她,她都再所不惜。总之,耿这辈子身边的女人不会有别人,一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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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艾羽喜孜孜地弯起炫人的甜笑,在连连吃了二哥和那个莫名其妙男人的闭门羹后,她总算在这栋大接找到她愿意住下来的因素了。那就是——这栋大厦不采用定时收垃圾制度!
尤其是像她这种以研究垃圾为毕生目标的人,垃圾桶被收回了,害她的生活乐趣减少了几十个百分点,当“少女的祈祷”乐声响了几十年后再度响起,凌艾羽简直痛恨起这位从少女时代祈祷到老的欧巴桑。所幸这栋大楼里头住的都是事业忙碌的大户,压根就没时间等垃圾车到来。倘若请在钟点的菲佣来倒垃圾?呵呵,有谁曾每天花好几个钟头的钟点费,就只请他家的佣人等时间倒垃圾的?作梦啦!
所以喽,这栋大厦的管理员在住户们的一致要求下,设了个私人的垃圾车,住户和菲佣们只要在清理完家里后,将垃圾提到垃圾车,这样一来就方便许多忙碌人的时间了。而她就托这些人的福气,总算在这栋大厦挖到宝山啦!
凌艾羽眼中冒出闪亮的幸福星星,捧着双手请求管理员垃圾借她翻一翻,管理员终究敌不过美女的柔情加哀求攻势,蹙着眉头瞅着她像只流浪狗似地埋头把垃圾一袋袋翻开。唉?明明是美女
管理员百思不解地拧着鼻子离开发出异味的垃圾车,若非她是那位有名男明星凌睿晨的妹妹,而且凌睿晨还特地要求请他好好加以照顾,他真怀疑怎么会有女孩子会在垃圾堆里头得到快乐的?天哪?世风日下,什么怪事都有!
然凌艾羽才管不了别人怎么看她呢!她高兴、她喜欢,以她目前的战绩来看,黄色垃圾袋那间是一对夫妻,而且老婆很明显的不会煮菜,因为里头的微波食品废弃盘很多;黑色垃圾袋那间很可能也是单身女子,而且有可能担任机要秘书的职务,在那垃圾里多的是不要的文件与发黄废弃的名片,但是那女子有酗烟的恶习,因为全都是印有口红的烟蒂,而数量实在多得很,很可能一天抽的超过两包。
“哦!”在细想中,凌艾羽直觉地痛叫一声捧住她的头,稍早在耿震华门前受伤的后脑勺再度受到某个东西的重击,而且比射击冠军还准、一点也没偏掉目标。她怒火中烧地望向楼上的窗影,真他妈的!是哪个没有教养的懒虫从楼上丢垃圾下来?下面是垃圾车就可以这样去东西吗?连坐个电梯下来丢垃圾也懒?也不想想下面可能有人正在丢垃圾,真是缺德!
凌艾羽低下头寻找那个害她脑袋二度受创的不明物体,打算从那东西找出一点蛛丝马迹,好让她拿着东西上门骂人去,她眯着眼睛仔细地瞄了瞄,总算在垃圾车的边缘找到了一个黑黑的物体,她不疑有他地直接将那个东西拿起来,有毛!“喝”手中软棉的触感差点害她又把那东西丢了出去。
老鼠!凌文羽第一个反应是她八成不小心抓到一只正来找食物的老鼠,但她并没有真的将它丢出去,反正只是老鼠嘛!实验室看太多了。她真将它丢出去搞不好会把它给摔死。她摊开手掌,发觉这团黑东西比老鼠大了很多,难怪打得她很痛,够肥啊!咦?有翅膀?她拉开黑东西的两边翅膀,如蹼般的膜状物连接着张开的支节中,隐约还透着光,凌艾羽惊讶地叫了声“啊?是蝙蝠?”
那只砸到她头的蝙蝠显然已经被砸昏了,伤势也许比她严重,软绵绵的身体整个躺在她手上。台北市会有蝙蝠?而且还在这种属于闹市的地段出没?既然蝙蝠不可能在嘈杂的地方居留,那么它是这栋大厦住户的宠物吗?据她所知现下有很多人很喜欢养一堆奇怪的宠物,像三哥就是。凌艾羽拨了拨昏迷不醒的蝙蝠几下,它都没有反应,但还感觉得到它似乎还活着。
她缓缓的弯起嘴角,将蝙蝠丢进她的口袋。好吧,就算她暂时收留,要是丢在这里它会死掉的,她也许可以暂时享受一下养宠物蝙蝠的感觉,然后把它还给它原来的主人。嗯,二哥房子里刚好有一个捕鼠笼,就把它养在里面好了,或许明天她可以去买个鸟笼或狗笼,这样他的主人就不会怪她没把编幅照顾好。凌艾羽打定主意,满怀爱心地将她最新从垃圾堆里翻到的“宠物”收归己用,带回家养了。
而那只不省“蝠”事的蝙蝠呢?唉只有请上帝保佑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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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助教,需要帮忙吗?”他就知道在下课后的垃圾集中场一定找得到她。凌艾羽眨了眨眼睛,宛若洋娃娃的脸蛋顿时笑开,甜甜地润进来者的心坎里“德庆,你要帮我吗?”
王德庆,和她同一系的年轻男助教,虽然同为助教,但是因为她年纪小就已经拿到了硕士的文凭,所以在一堆助教中,她还是最年轻的那一个。王德庆比她多个三岁,平实温和的个性表现在他腼腆的外表上,虽然只称得上还不难看,但她可不会对俊男有特殊优待而轻视他,要看帅哥她家不就多的是。
“当然。”很难相信二十五岁的男人笑容里会带着一点稚气未脱的味道,但王德庆就是这种人,他看了看凌艾羽手上的两个垃圾袋和夹在腋下的厚重书籍“又在做研究了?”笑容还多掺杂点宠爱和无奈。
“是啊,你可不可以帮我拿书?”凌艾羽耸了耸她的肩膀,表示她真的没有多余的一只手,拿那本她刚从图书馆借出来的哺乳类飞禽图鉴。
王德庆当然马上意会过来地抽走她手中的书,顺便还帮她提了一袋垃圾“哺乳类飞禽?你对这方面有兴趣吗?”他低头念着书名,也明白他暗恋的她专攻人类学,怎么会突然对生物学的东西感到有兴趣。正确地说,在她的眼中,除了一袋装的垃圾,她几乎看不到所有人,包括自己在内。
“我昨天从垃圾堆里捡到了一只蝙蝠,现在它是我的宠物。”凌艾羽想起那只早上她出门时还没醒过来的新宠,不禁笑了笑“你说奇不奇怪,台北市居然会有蝙蝠出没呢!”
“也许是有人养的宠物不小心飞了出来吧。”王德庆听到蝙蝠两字就微蹙了下眉头,他对这种东西不大有好感“小心它身上有致病菌,要不要我替你帮它检查一下?”他的专长就是微生物观察,他还不希望凌艾羽因为那只蝙蝠而生病。
凌艾羽摇了摇头“如果是有人养的,应该不会吧,对了,你养过蝙蝠吗?”
“没养过,但是你那只蝙蝠还是检查一下比较好,有人养的宠物还是有很多菌体。”最好抓到实验室全身消毒个一次,再将它体内的消化系统做净化处理,这才能确定那只来路不明的蝙蝠对人类无害“那只蝙蝠是什么种类?”倘若是会吸血的,还是把它“做掉”更好,但这么残忍的说法最好不要让如纯洁娃娃般的心上人明了,免得自己的形象遭到破坏。
凌艾羽伸手将自己落在胸前的头发拨到后头“不知道,所以才会到图书馆借书来看啊,上头说蝙蝠是杂食性的动物,可是我还是不晓得要喂什么样的东西给它吃耶。总不能不让它吃东西吧,我还不想把它害死。回去我把书里的图片一张张和它比照,这样就知道它是什么种类了,明天我再告诉你。”她也想到办法了,今天她先买些东西给它选择,这样就不会饿到蝙蝠了。
王德庆跟着她走到垃圾场一旁,望着她将一袋袋绑好的垃圾袋打开,眼中又带着闪亮亮的光芒,垃圾袋内阵阵发出的恶臭很明显地不影响她翻垃圾的心情,既然她都不在意,王德庆倒觉得自己此刻若是被恶臭熏得落荒而逃,那就太失他的男子气概了。所以每次帮她做研究的时候,那真是一种介于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酷刑,唉,谁教他喜欢她?他掏出口袋中的纸笔递给她,"哪。"
“谢啦!”凌艾羽巧兮情兮地接过纸笔,只要王德庆帮她做研究,他就会帮她把垃圾一样样翻出来由她做记录,她连手都不用弄脏“你真是我最好的伙伴耶!其他研究生只要听到我要做研究,每次逃得都比飞得还快,连写报告给学术组,一个研究生都请不下来。有你帮忙真是方便多了。”
王德庆但笑不话,其实他也不想来,但是除了做研究以外就没有藉口可以和她单独相处,而他明白自己的外在条件并不够好,而个性又不够开放,所以只好用这三流的对策来让她对他有好感“没有啦,反正我也没课,待在办公室挺无聊的。”
他将垃圾袋里的饮料罐一罐罐念出厂牌,并将之放到一旁,等低头速写的凌艾羽将数量、名称记下,并一面试着跟她闲聊“可口可乐。凌助教,最近你弟在学校里成立了一个社团。”
“哦。”凌艾羽飞快地在名称下头画上一横“他不是有学联的事要忙吗?还有时何参加社团?”老六还嫌他在学校出风头出得还不够多吗?当上学联的干事还要再成立社团,也不考虑一下他那个病猫般的身体有多少精力。
“xx乌龙茶。他成立的社团在学校里引起轩然大波,董事会也不是很同意有这种社团,况且听说见经有很多女学生抢着报名了。”
“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老六有很多情书还是她代传的那,她实在想不起来老六那时时惨白的脸孔有什么令女孩子着迷的地方,活像个小白脸。
“他成立的社团叫做”王德庆突然顿住了话,瞪着他刚从垃圾袋里拿出的东西,连忙满脸通红地藏到他身后,不希望让她看到。
“什么?”凌艾羽抬起头,刚好望进他慌忙地把东西收起来,她挑高一边眉梢“你干么把东西收起来?”
王德庆尴尬地短笑而声“这东西你可以不用记了,不太好看。”天哪?哪个混帐家伙把这东西丢在这里?
“不行。”凌艾羽毫不犹豫地拒绝,立刻起身去看他藏了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就要记录下来,这样资料才正确,不能因”她总算看到了王德庆显然藏得不够好的东西“保险套?”
王德庆微微地颔首“我说过这不好看的。”到底是哪个家伙干的好事?害他尴尬得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凌艾羽蹙着眉盯着用过的保险套,在纸上飞快地记录下来“没想到现在校园里已经这么开放了。德庆,你找找看,也许有卫生纸。”她的态度倒是一片坦然,一点也不会别扭地继续打断的工作“你刚说我弟成立了什么社团?”
“呃,你真的要记录下来吗?”还要他找卫生纸?有没有搞错?他宁愿一头撞豆腐自杀也不要找出她要的东西,真是令人难堪。
“既然有这种东西,为什么不记下来?我翻出来的可多了。”凌艾羽不以为意地望着他“找一下啦.应该会有的,我要记录数量。”上大学的人都满十八岁了,有性关系也算正常,她没像上一辈的人那也保守。
王德庆勉为其难地在垃圾袋里头翻了翻,将所有的卫生纸翻了出来,而且他还摸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他拿出来一看“凌助教,里面有个戒指。”
“戒指。”凌艾羽的注意力又被打断了,她再度抬头看着被丢进垃圾桶的戒指。戒指的造型非常的高雅,银色的戒身扭曲成简单的孤状线条,正中心镶着一颗如血色般通红的红宝石,她拿过戒指,透过阳光看那颗褛空镶上去的红宝石,红宝石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璀璨的红色光芒“看起来好像是真的。”倘若是真的,那这宝石红得太艳了,而且色面均匀没有瑕疵,肯定价值不菲。
“如果是真的,可能有人不小心丢垃圾的时候掉了吧,那个人一定很着急。”王德庆也被红宝石发出的光芒给震了下心神,他从来没看过那么魅人心魂的红宝石,像是会夺取人类灵魂增加它的光度似的,有点阴飕飕的感觉。
这是她看过最漂亮的戒指,而且心里一直有一种想把它戴上去的冲动。
“可是现在训导处的人已经下班了。”王德庆提醍她,直肠子地把他对戒指的感觉说出来“我觉得这戒指有点怪怪的,还是把它丢掉好了。”
凌艾羽瞄了他一眼,眸中有些取笑的光芒“德庆,原来你也是迷信的人啊?这戒指哪里怪怪的?我还是明天把它送到训导处好了,万一它是真的,而且对丢掉它的人有重大的意义,那我们不是做错了一件事吗?”她将戒指放进她的裤袋“还是明天放在训导处等人认领比较保险。”
为了不让她觉得自己迷信。王德庆只好勉强地点头看着她把戒指带在身上。但他的心里还是有一股隐约不祥的预感,他总觉得好像凌艾羽会因这个戒指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