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黄金周第一天,西咸国际机场人来人往,接送亲友的,出门旅行的,多数人脸上带着欣喜,夏言歌哭丧着脸在t2航站楼前停好车,拿好了接机牌,带着上坟一般的心情去寻找那个国际航班出口。
    声明一下,她不是导游,所以在这种日子里应了公司那个恶霸总经理仲睿哲的召唤来接人,绝对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那微薄的加班费也安慰不了她。
    想起仲睿哲,夏言歌不由得在西安初夏已经三十多度的天空下打了个寒颤,她到现在也忘不了当她和闺蜜在星巴克酝酿着去购物的时候,仲睿哲一通电话飙过来,语气就像是在捉奸的老公,那么怪异的言辞还咆哮得理直气壮――
    “夏言歌你在哪里鬼混呢?给我滚回公司来!”
    她惊魂未定地理了一下思绪,然后明明没有说错什么却显得怯生生:“仲总,今天不是公休么......”
    “你昨天不是说你认识那个叫做谭星的艺人吗?他今天飞机到西安,你去接机,你要想办法把他给签下来,我昨天就和你说过了吧?!”
    看来仲睿哲是真的着急,不然也不会句句都恨不得用咆哮体。要是搁在平时,他连个语气助词都舍不得用,夏言歌觉得自己的气场几乎已经薄弱到要被风吹走,她说:“可是仲总,我昨天就说过了啊,这个人我签不下来。”
    “好歹你还是个认识他的人,你去总比别人有优势吧?夏言歌,你在公司这么多年了,连换灯泡扛梯子的活儿你都没有皱过眉头,现在怎么被老同学吓到了?!反正这事儿我已经指定你了,今天司机休假,你快点回公司取车,自己开车去接机,我这就把航班信息发给你。”
    说罢,那边利索地挂掉了电话,夏言歌欲哭无泪,没错,她是换过灯泡扛过梯子没有错,那是因为她可没有给灯泡或者梯子写过情书还石沉大海啊!
    夏言歌可以发誓,如果在十三年前她知道写信给谭星会是那样的结果她绝对不会手贱。
    十三年前,在夏言歌十六岁的一个夜晚,她寻思着自己正处在花季,是不是也该做点儿花季少女做的,疯狂的事。于是她写下了那封信,她生命中第一封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遗憾的是,因为是心血来潮,她居然是写在英语本上面的,还有不合衬的四线格打底。然后她近乎虔诚地在末尾署名的地方一笔一划认真地写下了“夏言歌”三个字。
    那封信被夹在她从谭星那里借过来的一本纪伯伦的《先知》里面,还书的时候一并还给了他,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时候的谭星还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正太一枚,唇红齿白生得一脸祸害少女的妖孽相,一个高中的女生有一半儿都在心底念叨他,所以可见,那时候的夏言歌还是很自不量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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