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汉回到路边,将杨潇潇拦腰横抱在胸前,大踏步走进酒店。( )
    服务小姐只看了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下,看见几个流血受伤的人很正常。
    别说是活着的人,就是尸体他们每天都看了不少。
    有时候早上走在街上,就看见街边倒着一具尸体
    刚开始人们还有所畏惧,到后来,见得太多,心里自然也麻木了,哪天出门没有看见尸体,也许还会觉得生活中少了点什么。
    罗宾汉抱着杨潇潇走进电梯,一个劲地给杨潇潇打气:“潇潇,你不能睡!坚持住!再坚持一会儿!不能睡!这是命令!”
    叮咚!电梯门打开,罗宾汉急匆匆地来到三号房间门口,用电子房卡刷开房门。
    这家酒店在开罗算是比较高档的一家酒店,至少也是四星级,整体环境还不错,房间也够大。服务小姐也算是个明事理的人,在收受罗宾汉那么多美元之后,她给罗宾汉开了一间高档次的豪华套房,这个交易也算是公平合理。
    套房有宽大的卧室和落地窗,站在窗户前面,可以看见尼罗河上的风光。
    此时夜幕笼罩,城市的灯火倒映在河面上,一片阑珊之色。
    如果不是战乱的话,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两边的河畔就会亮起无数彩色的霓虹,还有许许多多就像满天星一样挂在树上的装饰灯。婆娑灯光倒映在河面上,一片五光十色,美轮美奂。
    现在的风景,已经比从前差了许多许多。
    罗宾汉哗地拉上窗帘,然后反锁上房门,把屋子里的灯光全部点亮。
    然后他将口袋里的药品全部倒在床边,琳琅满目的药品令人眼花缭乱。
    杨潇潇就像被抽空了气的气球,软绵绵地倒在床上,鲜血很快就浸染在雪白的床单上,开出触目惊心的妖艳花朵。
    罗宾汉从浴室里取出两条毛巾,用热水浸湿之后,来到床边。
    “潇潇,现在我要脱掉你的衣服,你你准备好了啊?”罗宾汉问。
    杨潇潇咬着樱唇,轻轻嗯了一声,一张脸唰地就红了。
    罗宾汉将杨潇潇搀扶着坐在床上,从抽屉里找出一把剪刀,沿着衣服领子,慢慢往下剪去。血水已经把衣服粘在了杨潇潇的身上,很难脱下,只能用剪刀将衣服剪碎。
    罗宾汉做的很小心,就像在做精致的手工活,眼睛一眨也不眨。
    罗宾汉不敢太过鲁莽,生怕触碰到杨潇潇的伤口,给她造成剧烈的痛苦。
    这件看似简单的事情,罗宾汉足足做了一刻钟,累得气喘吁吁,满头都是热汗。
    终于,杨潇潇的玉体完全曝露在罗宾汉的眼前,她背对着罗宾汉,不知是紧张还是害羞,她的身体在瑟瑟发抖。
    此时此刻,杨潇潇的玉体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她的肌肤原本是雪白如玉,但现在肌肤上面流淌着殷红的鲜血。刺目的猩红色和无暇的雪白色交相辉映,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妖异美,看得人怦然心动。
    罗宾汉不由得有些痴了,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好像加快了速度,热血一股劲地往脑门上面冲。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这样一具玉体,没有一丝绮思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不是个正常男人,对女人根本不感兴趣。
    罗宾汉定了定神,强迫自己抛开脑子里的杂念,拿起温热的毛巾,替杨潇潇擦拭着身体。
    她的肌肤非常柔软,也非常光滑,擦掉上面的血迹,里面雪白的肌肤露了出来,白的耀眼。
    酒店卧房的设计也是别具匠心,床后的那面墙壁竟然镶嵌着一面亮光闪闪的大镜子。也就是说,虽然现在杨潇潇是背对着罗宾汉的,但是罗宾汉只要稍稍一抬头,就能从镜子的反光中,看见杨潇潇光溜溜的正面。她那两个坚挺丰满的咪咪,一览无余。咪咪的形状和大小都非常好,恰恰适合握在掌心里面,不算小,也不算太大,是男人最喜欢的大小。
    罗宾汉温柔地擦拭着杨潇潇的玉体,擦去表面的污渍以后,她的身体就像羊脂玉一样地露了出来。
    在罗宾汉温柔的擦拭之下,杨潇潇的肌肤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潮,她微闭着眼睛,咬着嘴唇,时不时地发出低低的呻吟,令人心神激荡。
    当她发现罗宾汉有时候会在镜子里面偷瞄自己的时候,她的脸滚烫无比,红得跟烙铁一样。而且连同胸前的两个咪咪也羞红了小樱桃,红得像要滴出水来。
    其实罗宾汉也没有偷瞄,只是他每次抬起头的时候,都会看见镜子里倒映出的绝色画面,这也不能怪他,他总不能闭上眼睛吧。
    “接下来我要帮你取出子弹,可能会有些疼,你一定要忍住!”罗宾汉递给杨潇潇一条干净的毛巾:“咬在嘴里!”
    杨潇潇听话地点点头,将毛巾咬在嘴里。
    由于人在遭受剧烈痛苦的时候,会条件反射地咬紧牙关。嘴里咬着毛巾是为了避免杨潇潇在痛苦之下咬伤甚至是咬断自己的舌头。
    床头柜的灯盏上面立着一根粗壮的红蜡烛,罗宾汉点燃蜡烛,又开启了一瓶洋酒。
    当然,他这可不是耍浪漫。
    只见他抽出那把抢来的军刀,将洋酒哗啦啦地淋在刀子上面,接着把刀子放在蜡烛上面,来回翻烤着军刀。滋滋声响,白烟袅袅升起,那声音令人心惊胆寒。直到刀锋被火焰烧得通红,罗宾汉握着刀子来到杨潇潇背后。
    “潇潇,你可要撑住呀!”
    罗宾汉深吸一口气,将烧红的刀锋缓缓插入了杨潇潇左后肩的伤口里面。
    “唔——”
    在刀子插入伤口的一瞬间,杨潇潇疼得绷直了身子,她紧紧地咬着毛巾,五官都扭在了一起。她的双手死命地抓扯着床单,指甲抠进床垫里面,浑身忍不住抽搐了起来。
    伴随着滋滋声响,空气中登时弥漫出一股皮肉烤焦的味道,阵阵白烟从伤口里冒出来,杨潇潇的肩膀和后背上,立刻布满了豆子大的汗珠,就像水晶一样,闪亮闪亮。
    罗宾汉咬了咬牙,手中缓缓使力,将刀子插得更深了一些。
    这一次,杨潇潇疼得差点晕厥过去。
    罗宾汉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杨潇潇的小蛮腰,在她的耳边鼓励道:“潇潇,坚持住!最后一步,不能倒下!”
    罗宾汉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地转动刀把,猛地往外一拉,刀尖轻挑,一下子就将嵌在皮肉里面的那颗子弹头挖了出来。与此同时,还有一股黑血就像喷泉似的,从伤口里嗖地射了出来。
    在子弹取出身体的一刹那,杨潇潇如释重负,顿时感觉轻松了不少。
    不过手术并没有结束,罗宾汉还要替她祛除伤口附近的烂肉,避免化脓感染。罗宾汉小心翼翼地用刀子剔除着血淋淋的烂肉,喘息着说:“算你运气好,幸好子弹没有嵌入骨头里面!”
    处理完伤口,罗宾汉替杨潇潇上药,敷上止血药以及腐肉生肌膏等等,再缠上止血纱布。
    做完这一切,罗宾汉长长地吁了口气:“好了,你可以暂时休息会儿,我马上给你打针!”
    杨潇潇嘴巴一张,吐出毛巾,这才发现毛巾上面竟然都有带血的牙印。
    她脸色苍白,就像刚刚从浴缸里爬出来一样,浑身布满了汗珠子,就连头发都打湿了。
    她微弱地喘息着,就像重病初愈一样,虚弱的像个瓷娃娃。
    罗宾汉取出针管,摇了摇药瓶,给杨潇潇进行静脉注射,主要是消炎药水和抗菌药水。
    杨潇潇动了动嘴角,露出一丝感激的笑容:“队长,看你铁汉铮铮的样子,没想到你也有温柔的时候,而且做事还这么细致!”
    罗宾汉笑了笑:“久病成良医嘛!不是吹牛,我的医术比一般的外科大夫高明多了!”
    杨潇潇疑惑地问:“队长,你手中拿着的是什么?”
    罗宾汉说:“针管和药水袋,待会儿我还要给你输血!”
    “输血?!”杨潇潇瞪大眼睛:“不是吧?”
    罗宾汉说:“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用担心,我是o型血,号称万能输血者,没问题的!”
    “为什么要输血?”杨潇潇问。
    罗宾汉道:“你失血太多,不及时补充血液你还会休克昏迷,甚至是死亡!别以为取出子弹就万事大吉了!”
    罗宾汉走到一旁,用针管给自己抽血,然后把抽出来的血装在药水袋里面,直到装满药水袋。
    抽完血,罗宾汉显得有些疲惫。
    看着满满一药水袋的鲜血,杨潇潇感动的热泪盈眶,哽咽着说不出话来:“队长队长”
    “来!开始输血吧!”
    罗宾汉给杨潇潇扎上针管,一手提着药水袋,站在床边守护着她。
    滚烫的热血顺着针管一点一点流进杨潇潇的身体,和她自身的血液融合在一起。
    杨潇潇的心底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她感觉自己仿佛已经和身旁的这个男人融为了一体,因为自己的身体里面流着他的鲜血。这种奇妙的感觉就像肚子里面怀了他的孩子,仿佛连自己的心灵都属于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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