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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能快一点听到小徐带来的消息,第二天我早早地到了公司。等了好长时间,才等来小徐。
    小徐打了手纹后径直就跑进编辑室来找我了。
    一见他进来,我忙不迭地站起了身。
    “人家说了,你太内向,不是人家喜欢的类型。”
    “哦。”我苦笑道。
    “以后别扭扭捏捏的,活泼一些。”
    “哦。”在女生面前,其实我也想侃侃而谈,可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没关系,改天我再给你介绍一个。”小徐笑着拍拍我的肩以示安慰。
    本来我就没抱多大希望,所谓的失望自然也就少了。除了苦涩的笑,我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光指望小徐介绍对象也不行啊,为了有备无患,我把好久都没用过的婚恋交友网站账号找了出来。
    登录上去后,这次我特认真地补充了真实的个人资料,没掺一点儿假,希望有女生前来“勾搭”。但是,我发现女生们通常都是看看我的个人资料便没了动静。
    于是,我就查看女生会员。
    看了她们的择偶标准,我不禁咋舌,她们太超现实了,对于她们大多数对异性的要求可归结为:身高一米八以上,有房,月薪上万(一些离谱的要求十万)。
    对比我的个人情况,我只好望而却步。
    让我难以理解的一点是这些女生对年龄要求,她们不倾向于年龄差不多的,而是目标定为大出自己好几岁,甚至十几岁。根本没有想找比自己年龄小的男生的女生。
    我关闭网页,深出了口气。
    老于婚礼前一天的下午,我赶到了jn市,找宾馆安顿下来。
    我是个不愿麻烦别人的人,虽然老于让我来到后去找他,但想想还是算了。为婚礼这事,人家已经够忙的了,我不想再额外给人添麻烦。
    闲来无事,于是我就到街上闲逛。
    别看我是快奔三的人了,大城市还真没去过几个,这次好像也是我第二次到jn市。
    我喜欢无忧无虑地走在街上,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傍晚时分,正赶上下班时间,街上车水马龙,人潮涌动。各色各样的人群行色匆匆,各种鸣笛声此起彼伏,谁也不会管谁,谁也不会顾谁。我不清楚他们是否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眼下的生活是否是他们想要的。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里,优哉游哉的我夹杂在人群里格外现眼,自己好像置身于加快画面变换的电影里面。
    一路口处,交通灯由绿变红,车辆排成了一条长龙,人行道两端堆积了黑压压的人群。
    时间一秒一秒地跳动,人们紧紧盯着路口那端变化的时间牌。
    还有两三秒时,人们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恐怕在变成绿灯之际不能准时启动。
    红灯变绿灯的一刹那,等待的人们几乎同时涌动,对于自己前面反应慢的人,有人急促鸣喇叭的同时还会抱怨两句。
    大家好像都等不了,哪怕一两秒。
    人流、车流,川流不息,突然想起司马迁《史记》中的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我兀自一个人不急不忙地散步于车流人海中。
    我从未向往过大城市的生活,更不会羡慕生活在其中的人儿。
    大城市的确繁华,但繁华是用心感受的。血管堵塞,心脏就会出问题,人活得就很吃力,哪还有心思欣赏繁华。
    晚饭我是在路边饭馆吃的,之后还是在街上走,我发现j市的夜景挺美的,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有机会感觉到。
    我很早就回了宾馆,因为明天还要早早地去参加老于的婚礼。
    躺在床上,我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索性打开电视。
    盯着电视画面,思绪却飞到了过去。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
    记得当年毕业后的日子,我感到很空虚,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忆大学生活,每每想起都会感到阵阵酸楚。有时我会听着伤感的离别歌曲独自在屋里来回徘徊……这样依靠片片回忆活下去的日子持续了好久。
    毕业后的几年过去了,我还是会经常做同一个梦,梦同一帮人。
    我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个地方,但不再是原来的模样……
    第二天,我醒得特早。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起床,简单凑合一下早饭,然后坐出租,按照老于给的地址赶往婚礼现场。
    原来是露天婚礼,我远远地就看到了洋溢着热闹气氛的喜庆场面。
    下了车,欢声笑语充满整个世界。
    送上写有“新婚快乐”的红包,步入婚礼现场。
    四下望去,红色的地毯,青青的绿草地上装饰着各式各样的花篮花束和五颜六色的气球。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不停地忙碌着,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儿穿着光鲜讲究,个个红光满面,几个几个的凑在一块说笑着,几个打扮精致的可爱孩童尽情地追逐嬉闹。
    即将五月的天气不冷不热,和煦的阳光洒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柔和的清风拂面而过,让人忍不住闭上双眼深呼吸。
    看到这般气派的现场,我笑了,真没想到老于会将婚礼举办得这么隆重。
    此情此景,我环顾四周,寻找老于的身影。
    “嗨!”有人在身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忙转身过来,只见有点儿黑的老高正笑逐颜开地望着我。我亦十分激动,感到格外亲切,伸出双臂拥抱了一下:“老高!”
    老高在我后背拍了两下,拍的我忍不住咳嗽起来:“靠,轻点拍。”
    老高是我的大学舍友,长着一张耐看的脸,很健谈。李小龙是他的偶像,所以大学期间他常常锻炼,练就了几乎可以与李小龙相媲美的肌肉男。大四那年他参加了考研,最后调剂到了西部的一所大学。毕业后,我与他大多只是通过网络联系往来,只有在无定期的同学聚会时见个面。老高的家庭背景好,哥哥开着个不算小的公司。研究生毕业后,他就在他哥公司里做事,走马上任就是领导,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然不用说,老高不但不是光棍,还结婚有了孩子。
    “好久不见啦!”老高笑道,“想死你啦都快。”
    那一天,我们相遇,相识,说一句“认识你真高兴”;分别后,某一天,我们相遇,相认,然后大喊一声“想死你啦”。这样的场面总是让人感动。
    “是呀,打上次同学聚会有一年多了。”我说,“现在混得怎么样?”
    “还行,你呢?”
    “我可比不上你,我勉强能够温饱。”我没像老高谦虚,而是实话实说。
    老高笑道:“大作家怎么会这么惨?”
    “告诉你多少次了,我只是个网络作者,不是作家。”我纠正道,实不敢享此荣号。
    “一样,都一样。”
    这时,只听不远处有人喊:“马作家,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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