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两则 作者:妹妹和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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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电视剧的,而是我男神的日常,还艾特了一个人。

    这个人所有男神粉也都已经熟悉了,他是男神的好基友,一个非常有名的配音演员。就我知道的不少电视剧电影,很多都是他配的男主角。主要是我闲,除了上网就是看电视,什么电视都看。好看的自然是天天坐着等,不好看的也是一边吐槽一边继续看,没办法,无聊嘛!所以我经常听到这个声音,也经常看到这个名字,我很懂的。

    我对这位好基友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一边嫉妒他,抢占了我男神围脖不少版面,一边又心水他的声音,原因就一个,他声音太像我那个初恋了,就我年少轻狂时撩的那个男的。

    (八)

    虽然我和那男的分了,分得还挺惨烈,但他一直是我心头的朱砂痣白月光,我还是一直想着他念着他,日日夜夜盼着他的。

    我本来是想通过这位好基友好好怀念怀念我那段青葱岁月的,可是好基友太低调了,从来不晒自拍,不管是在我男神的围脖,还是在他自己的围脖,度娘上关于他的介绍也不过几个字,低调地令人发指。

    因为他很神秘,所以他的受关注程度不比其他明星低,有媒体扒拉过他的事情,不过也没扒多少出来,这种情况,以我的智慧来讲,应该是背景强大,就跟那些一上来就能演主角的小明星似的。

    当然也不是说他的专业程度不高,毕竟配音演员和台前的演员不一样,要真是要上位,也没必要只为了一位幕后的配音演员。而且实话说,他的声音非常赞,说起情话来是能让人耳朵怀孕的那种,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初恋,他在我耳边说小情话的时候,我也是会硬的。

    啊哟,又想起这些羞人的事了,我也控制不住我寄几啊!

    说起我初恋,我对他算了解,也不了解。他大我三岁,我读高二那会儿,他读大二,听起来我们也不容易勾搭上。但事实是,他学校和我学校离得近,占了地利。

    我上的是一所不好不坏的普通高中,他不一样,念的是市里最好的医科大学,专业成绩也是杠杠的那种,一听就是小说男主角的那种,我都想不通他怎么就和我这种不爱好好学习,成天就知道惹事的小混混纠缠在一起。

    不过还真要谢我整天就知道惹事,有一天我正和其他小混混打架呢,柏忱就从天而降了,而后我们就认识了。

    对了,他叫柏忱,名字也特男主。在遇见他之前,我已经从班里的女生那里无数次听到过他的名字了,隔壁大学的校草嘛!闻名不如一见,但我没想到他的名字是这两字,原谅我没文化,这两个字一个也没念对。

    大概就是这样成功引起了男主的注意吧!反正我是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喜欢上我,我后来也想问他,又觉得矫情,那时候都在一起了,多纠结这种问题也没用。现在想来,早知道就问了,这可成了我心中几大未解之谜之一了。

    (九)

    也许是看上了我的颜,那个时候虽说瘦小,但颜值还是在的,再加上喜欢打架,肌肉也有几块,还算得上招人喜欢。

    柏忱用他的武力值打跑了那几个小混混,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救我。

    “你们挡着我路了。”我记得他当时是这么回答的。

    “哦。”男主就是吊炸天,这种理由也说得这么拽。

    我那个时候看上去可能有点惨,因为我流血了。我清楚地看到柏忱瞧着我皱了皱眉,“你没事吧?”

    我随意一抹,“没事,死不了。”

    也许是当时我的动作太man了,也可以算到他喜欢我的理由里面去。

    柏忱大约是专业使然,看不了我这副要死不死的样,冷着脸把我拖去了医院,他们那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从这里看,柏忱还是很爱他学校的。

    到医院一检查也没多大事,打架打多了都那样。

    回去的路上我们随便聊了几句,我刚才看到他学生卡了,凑上去念了那两个字,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他纠正我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隔壁大学那校草,我仔细一瞧,这颜,还有这身材,对得起这名号。“嘿,我今天总算是见着活人了。”

    “什么?”

    “哦,没什么,我叫秦致,致敬的致。”

    “恩,我刚才看到了。”

    我点头,他大概是看到我病历本了。

    分别的时候,我朝他笑笑:“今天谢谢你了。”

    大概我笑容太灿烂也是吸引人的原因之一。

    他只“恩”了一声,可能被我的笑容闪瞎眼了,有点不知所措。当然也有可能是我想多了。

    总之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这两人要是认识之后,偶遇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我想大概是我们前世互相偷看太多次了。

    我还认识了他的朋友,都是医科大的高材生,衬得我这个小瘪三灰蒙蒙的。

    (十)

    我从梦中醒来,一看钟,八点零五分。年纪大了就爱想些过去的事,所幸这也都是些高兴的事。

    说起我这生物钟也蛮神奇,几年如一日八点左右醒,就是有时候醒了会赖一会儿床,大多数是在冬天。

    我觉得我是要表扬自己的,不爱睡懒觉,对于一个整天没事干的胖子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啊!

    我叹了口气,这日子离日历上那个红圈圈越来越近了,也到了我不得不出门的时候了——扫我那死老爹的墓。

    其实现在想想我十七岁前的日子,真没什么值得我荒废的,虽然生活在单亲家庭,虽然脑袋瓜不聪明,但我爸对我一直很好。我爱做小混混,主要原因还是我真的不喜欢学习啊!看书秒困,上课秒困,就连我那颜好胸大的美女班主任也不能提起我的丝毫兴趣啊!

    忘了说,我这性向也不是打小就这样的,青春期那会儿我也爱欣赏美女的,当然美男也是,我这人就是颜控晚期,美人都喜欢。不过第一个动心的人是柏忱,他跟我性别一样,就这么弯了。

    反正就一句话,学生不读书,也就没事干,闲得发慌了就出去混日子打架了。

    不过就这样我老爸也不大说我,他大概是心疼我从小没了妈,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忙。他是我们高中的教导主任,学校和学生是排在我这个儿子之前的。

    说到这,你不要以为我是靠关系进那个学校的,我是自己实打实考进去的。说来你别不相信,初中那会儿我还会用功学习来着,靠着我那不聪明的脑袋瓜考了这么一个在市里排名不前不后的高中。等到了高中,那些知识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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