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天赋弗莱迪·帕维特心虚的看了赵传薪一眼。
    本杰明·戈德伯格这孩子,换做平时,他还没那么反感。
    可偏偏大晚上的往庄园跑,尤其是现在赵传薪在家,这不是竟给自己添乱么?要是让赵传薪知道镇子上传出的风言风语那就糟糕了。
    怕什么来什么,赵传薪问:“本杰明谁啊?是客人的话,叫过来一块吃,添一双筷子的事而已,我们关外人主打的就是热情好客。”
    弗莱迪·帕维特赶忙说:“老爷,这个本杰明,就是一个有些古怪,脑子有些问题的孩子。他和马库斯·恩克鲁玛是朋友,没少给咱们庄园添乱,我这就把他赶走……”
    赵传薪大咧咧的摆手:“那就是熊孩子?熊孩子赶走没用,你把他叫来,我教育教育他。”
    弗莱迪·帕维特虽然烦本杰明·戈德伯格弄坏了庄园的名声,但……他变了脸色:“老爷,本杰明还是个孩子呀!”
    赵传薪一愣:“不是,弗莱迪你以前也是百精百灵的一个人,现在也没喝酒,咋竟说醉话?我还能打死打残他怎地?别废话,将本杰明叫来,我有话对他说。”
    李叔同好不容易找到插话的机会,劝道:“放心吧,帕维特先生,传薪他对小孩很有一手。”
    谁不知道赵传薪喜欢孩子?熊孩子在别人那是熊孩子,在他那反而能成大事。
    这是经过实践的,有目共睹的。
    弗莱迪·帕维特自知是误会了,嘴角抽了抽,快速朝外走去。
    这边已经上餐了。
    赵传薪告诉女佣:“再添一副餐具。”
    女佣很有眼力见,见桌子上全是筷子,就问:“老爷,要筷子还是刀叉?”
    “筷子!”
    见大家都没动筷,赵传薪就说:“愣着干啥?欧美都是分餐制,自己吃自己的,动筷子吧。”
    李叔同:“……”
    他是懂一些西餐礼仪的,现在学英文讲究这个。
    于是拿起勺子,小口的喝汤。
    却见赵传薪端起汤盘,一饮而尽,砸吧砸吧嘴:“欧美人就是小家子气,喝个汤用盘子。”
    李叔同:“……”
    反而是玛希娜,卡纳卡人不在乎这些餐桌礼仪,学着赵传薪端盘子喝。
    苗翠花说:“英国管家,连吃饭都要弄的好像宗教仪式,太繁琐了。”
    赵传薪说:“等明天你去后厨张罗教她们做饭,西餐也就吃个新鲜,饭菜太粗糙,以后还得吃咱们的饭菜。”
    说话间,弗莱迪·帕维特将本杰明·戈德伯格带来。
    赵传薪那餐巾擦擦嘴,向熊孩子望去。
    这孩子很瘦,简直是皮包骨。
    倒是很白净,棕色头发,只是看上去有些魂不守舍。
    这熊孩子的体格,比起皮实的鹿岗镇的鼻涕娃差了些,能熊到哪去?赵传薪对他招招手:“伱过来。”
    本杰明·戈德伯格看见赵传薪的刹那,脑海中自动勾勒,一个杀伐果断,在虚空中无人敢招惹的巨灵神形象出现。
    睥睨纵横,桀骜狂放。
    顿时打了个激灵,干巴巴道:“先生,我……”
    说来也怪,遇见别人,他都不怕。
    唯独见了赵传薪,心底是有些畏惧的。
    他怯怯的来到赵传薪身旁。
    赵传薪对弗莱迪·帕维特说:“搬一把椅子过来,我看看这娃有什么问题。”
    本杰明·帕维特老老实实的坐好。
    “先生,我不饿。”
    “不饿也吃点,没见过不贪嘴的鼻涕娃。”
    弗莱迪·帕维特在旁边解释说:“戈德伯格家族是镇子上的大户,他们家不差钱。”
    赵传薪不以为然:“你看这娃,瘦成这样,还能叫不差钱吗?来,先吃一颗山楂丸开开胃。”
    说着,将山楂丸递给本杰明·戈德伯格。
    本杰明·戈德伯格没见识过中国式长辈的手段,更没见过赵传薪这样的人,有些手足无措的回头看看弗莱迪·帕维特。
    毕竟,弗莱迪·帕维特才是他的熟人。
    不等弗莱迪·帕维特说什么,赵传薪一拍桌子:“怎么着?不给面子是吧?让你吃你就吃。”
    弗莱迪·帕维特苦笑。
    本杰明·戈德伯格形同看见金刚怒目,被神祇盯着的感觉很瘆人,赶忙将山楂丸塞嘴里。
    这一嚼,别说,又酸又甜,真挺好吃的。
    吃完后,很想再吃一颗。
    再看餐桌上的食物,便有了胃口。
    于是,拿起汤勺,小心的舀着喝。
    “这就对了嘛,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赵传薪乐呵呵的开吃,风卷残云。
    小羊排一块接一块,骨头被丢的满桌子都是。面包一块接一块,狼吞虎咽。
    几乎每个人都会被他感染,多吃了些。
    本杰明·戈德伯格家里吃饭,从来都是礼仪为先,吃的文绉绉的,饭前还要祷告一番,哪里见过这个?
    这顿饭,他吃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将肚子都吃的撑了起来。
    赵传薪发现这鼻涕娃竟然一顿饭的功夫不到,就把筷子用的有模有样,也是啧啧称奇。
    赵传薪吃的最多,但吃的也最快。
    吃完,他把餐盘一推,问本杰明·戈德伯格:“大晚上,你跑庄园来做什么?”
    “先生,我来找马库斯·恩克鲁玛玩的。”
    “白天怎么不来?”
    “我父亲看着我,不让我来。我是偷跑出来的。”
    弗莱迪·帕维特惊奇发现,本杰明·戈德伯格在赵传薪面前,竟然变得正常了不少。
    赵传薪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和马库斯·恩克鲁玛交朋友?”
    “因为他愿意听我讲我头脑里的东西。”
    “哦?”赵传薪来了几分兴趣:“说说看,你头脑里有什么?”
    说完,他还拿出画板和纸笔。
    本杰明·戈德伯格再次陷入幻想当中。
    随着他的讲述,赵传薪化身人形打印机,握着笔尾,手腕急抖,铅笔在纸上急速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
    等本杰明·戈德伯格讲完,他也画好了。
    将画板翻转:“你脑子里就是这个?”
    众人也好奇的望来,发现一个漂浮在虚空中的、穿戴铠甲、瞠目咧嘴威风凛凛的神灵,跃然于纸上,惟妙惟肖,似乎随时都会踏破虚空,钻出纸面。
    李叔同震惊。
    我曹……他也会西洋画,但是像赵传薪这样快速的画,自问是做不到的。
    而且,这还不是拿参照物来画,完全是靠别人口述。
    他也没见过哪个西洋画师有这种本领。
    以前,赵传薪主打的就是练习速写。
    这几年强加练习,加上各方面身体素质的增加,速写的速度已经堪称是变态级了。
    本杰明·戈德伯格瞪大眼睛。
    平生第一次,有人能将他的想象具现化。
    他激动的点头:“是的,先生,就是这样……”
    赵传薪笑了:“你这个小娃,挺有天赋啊!我看庄园里有些修剪的奇形怪状的灌木丛,应当也是你指挥马库斯干的吧?”
    很久了,别人都说本杰明·戈德伯格的想象力是一种病,一种难以治愈的怪病。
    唯独赵传薪说这是他的一种天赋。
    这让本杰明·戈德伯格有种被认可的快感。
    他愉快的承认说:“是的,先生,我只是想把脑子里的东西表现出来。”
    赵传薪心说:老子要是有这种想象力,当年肯定能混的更好,每天都要搞原创,可能早就发家致富了。
    当年做的那些营生,只要有点新意的原创,就肯定饿不着肚子。要是能靠想象力,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故事+产品,那就能大火。
    他问:“还有别的本事么?”
    听赵传薪将他的想象力描述成“本事”,本杰明·戈德伯格得到了极大的鼓励。
    他赶忙说:“先生,我能在大脑里,把我母亲的手摇缝纫机拆解,重新安装。我觉得手摇缝纫机不方便,所以就在头脑中,制作出一架可以用脚踩的缝纫机。但是,他们都不相信我的话。我没有您的能力,不能画出来。”
    这时候的家用缝纫机,大多数都是手摇的,比较落后。
    经常要别人配合,一个摇一个缝纫,需要默契,这也导致效率低下。
    赵传薪一琢磨,这不就是设计天赋么?
    本杰明·戈德伯格目前只能想,无法将想法变现。
    那他要是学会了绘画,是否会牺牲想象力呢?想到了设计,赵传薪心里一动:“本杰明,如果说,给你一把枪,你能靠想象,改进这把枪么?”
    旁边的弗莱迪·帕维特惊呆了……
    我曹,竟然还能这样?他赶忙劝说:“老爷,本杰明只是一个有些奇特的孩子而已,可别耽误了您的大事。”
    他认为这是极不靠谱的。
    专业的事,还要靠专业的人来干。
    “不会耽误的。”赵传薪淡淡道。
    弗莱迪·帕维特说:“就连他的父母,都觉得他这种问题需要治愈……”
    人家父母不比你了解这孩子?
    “呵呵。”赵传薪冷笑:“你懂个屁,他父母懂个屁?千里马常有,而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说的就是你和他的父母这类人。”
    弗莱迪·帕维特就不说话了。
    既然老爷坚持,那就等着看他笑话吧。
    一个孩子,难道还懂枪械设计不成?
    赵传薪转头看向本杰明·戈德伯格:“怎么样?你能想象出一把枪吗?”
    当本杰明·戈德伯格和旁人提起自己的想法,也就只有傻乎乎的马库斯·恩克鲁玛愿意听。
    赵传薪是第二个不觉得他有病的人,而且还是个大人,是伊森庄园的庄园主。
    本杰明·戈德伯格眼睛亮灿灿的,猛地点头:“先生,这点我想是没问题的。”
    赵传薪刚要说话,女佣又来报告:“老爷,外面,有人自称是本杰明的父母,来找他回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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