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和娘来到燕丰之前,居住在杞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与南瑞国相邻。据娘亲说,我出生的时候正逢遥花开,满园子幽香袭人。她心有所感,为我取名为“遥”。我私下里以为事实十分可疑。以娘的个性,全无可能伤春悲秋触景生情,多半是懒得想名字,顺手拿来就用了。
    虽然我不甚在意那遥花与我之间的联系,但安锦那句话实在有些扫兴,令我闷闷不乐。安锦见我脸色不佳,似乎想解释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最后终于将手帕妥帖地收好,又提议散朝后带我一同去东街吃早点,我才稍稍开怀了些,倒头又睡。
    这一觉睡得舒坦,一直到过了辰时才起。婆婆深居简出,很少离开她的房间。新婚时我照规矩晨昏定省,却被她冷着脸拒绝,还训诫我今后没得到允许决不可踏入她的地方。而公公每日平旦便已起身去了书斋准备开门,于是家中冷冷清清,只有几个丫鬟婆子做着活儿,偶尔低声交谈几句。
    我乐得无人管训,每日睡至自然醒。雀儿打了水进来,将竹帘挑开,金黄色的阳光便沿着窗溜了进来,暖意融融。雀儿朝外望了望,欢喜道:“又是个晴天。夫人,早膳想喝粥还是用饭?”
    我正在洗漱,冲她摆了摆手,拿一旁的手巾擦过脸后才道:“我要去宣武门,等夫君散朝后一道去东街。”
    雀儿神采跃跃,凑上前问:“大人昨晚宿在这儿吧?”
    我点点头。
    她的神情顿时变得有些猥琐。“难怪大人今天出门比平时晚了不少。夫人真厉害,要么不出手,一出手便令大人险些误了早朝。”
    我谦虚道:“一般一般。其实我还未尽力来着。”
    雀儿脸上的猥琐化作崇敬,我看得神清气爽。
    梳妆换衣之后,雀儿向我汇报了近些日子卖画的进账。之前杨柳堤上那一副“黄昏双美图”以一百两的高价让工部宋大人的儿子,也就是抢了我大哥准媳妇的那个纨绔子弟给买了去。这位宋公子是出了名的男女通吃,听说买了画之后,集合同道中人开了个醇酒美画赏鉴会,把这幅画堂堂正正地挂在堂里供人观摩。而这画像中安锦的姿态衣着一传十十传百,再次刮起了一阵仿效的热潮。尤其是那点我无意中落在他眉心上的墨滴,使得眉心痣在燕丰城开始渐渐流行起来,但凡少年青年甚至壮年公子,有事没事总爱点上一颗,还有歪诗云:“月下柳生千行诗,不及安郎眉心痣。”
    想到一堆男人对着灼衣的画像想入非非,我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琢磨着下次得特地叮嘱晒月斋的陈老板,接单子卖画的时候也看着点儿人。
    除此之外,雀儿还带了陈老板的口讯,说又来两笔新单,请我尽快去一趟,商议之后再做计较。
    等雀儿说完已近辰时末,我嘱咐她先去晒月斋传个话,自己则收拾收拾,匆匆赶往宣武门。
    这是自嫁给安锦以来,我第一次等他散朝。杞国的早朝时间定在卯时初,大半的官员都是空着肚子赶到太和殿,不那么讲究的,下了早朝再在宣武门外的路边小店里买些点心;稍讲究些的,便回家用过正式的早膳后再去所属的机构署事。
    安锦向来不在家用早膳,多半是在路边的小店解决的。这一年多以来,除了新婚那夜的圆房,我并未尽到丝毫做人妻子的义务,心中颇有些愧疚。但转念一想,安锦他除了赚钱养家之外,也没有尽到铺床暖被嘘寒问暖的义务,于是又平衡了。
    听得远远传来勤政鼓的三声响,我赶紧退到路边。青袍官员们次第而出,井然有序,有些还在谈论公务,声调或低沉或爽朗,夹杂着各方口音。大杞国规定四品以上的官员必须参加早朝,官袍颜色可区分品级,四品三品着青,二品以上着朱或紫,退朝时按照品阶由小至大依次出门。安锦身居二品,我踮着脚望穿秋水,一直到官员们快要走完才望见远处他独秀于林的身影一只。
    我以为无论如何要矜持一番,不可让他觉着我等得这般迫切,于是背过身对着路旁的小摊专注地看了半响。小摊的老板终于忍不住,提醒我道:“这位夫人,咱这包子是鲜肉馅儿的,要不来点儿?”
    我摆了摆手,继续盯着蒸笼上的包子看。“不用了,我不爱吃包子。”
    老板的脸色似乎很不好看。他还未说什么,身边的老板娘先发了话:“不买还看那么久?难不成你看上了俺家男人?!”
    那老板娘系着围裙,左手挥舞着擀面杖,右手叉腰,圆脸上沾了些许面粉,模样十分凶悍。
    我吞了口唾沫,期期艾艾地说:“大-大嫂子,你想多了。”
    此时身后一声唤。“阿遥。”安锦已来到我身旁,有些惊讶地问:“你不是从来不吃包子?”
    我苦了脸。卖包子的夫妇盯牢安锦,大惊失色,显然是把他认了出来。那老板脸色发白,哆嗦得很厉害,连连赔不是道:“安大人,都是俺家婆娘不懂事,无礼开罪了夫人,请大人饶恕!”他一面说,一面拉那老板娘,示意她赶紧认错。
    老板娘的气焰短了三分,却仍然有些不服气。“就算是安大人的夫人,也不该乱瞧别家的男人!”
    安锦似笑非笑地瞥了我一眼,我欲哭无泪。
    老板发急,抬手就往他老婆手臂上拍了一下。“你个傻婆娘,人家安大人是什么样的人物?安大人的夫人会瞧上我?你个不长脑子的傻婆娘……”
    凶悍如斯的老板娘,此刻竟然红了眼眶。
    真是恩爱的一对夫妻。我竟然有些羡慕。无论那男人再怎么粗鄙,再怎么丑陋,在他的女人眼里,就是无人能及的一朵奇葩。思及此处,我忍不住偷偷朝安锦看去。他的侧脸在晨光中显得特别好看,我越看越想看,越看越欢喜,仿佛心中那粒油盐不进的老姜疙瘩破天荒发出了一颗新芽。
    安锦的脸上渐渐浮起一丝若有似无的红。他右手微握举至鼻端,清咳了一声。“不要紧。老板,给我们来二十个包子。”
    安锦的心情似乎好得不同寻常。先是买了二十个平日里我和他均不爱吃的大肉包,接着又把肉包分给了街边蹲着的小乞儿。乞儿们得了肉包,开心得满街乱窜。我对他的这番善举摸不着头脑,旁敲侧击地问他是否快要被升阶提俸,他只是笑而不语。最后被我问得烦了,他才无可奈何地在我头上敲了一记,叹了口气道:“傻阿遥。”
    最近他很喜欢说我傻,偏偏每次这么一说,我的心就成了下锅的面片儿――软作一团。这样不好,不好。
    东街的早市被称作“点心市”,但凡能叫得出名字的吃食都能在这儿找到。我吞了两张春饼,一碗豆浆后尤觉不足,又瞄上了不远处的槐叶冷淘。那店里生意红火,早已排了老长的队。安锦被我磨得没办法,只好在众目睽睽之下排队,那身紫色官袍在一片灰衣布裙中格外显眼。店主亲自出了门请他进去,他却摆了摆手,说夫人叮嘱过不可以权谋私。
    我在不远处看着,笑得前仰后合。跟安锦出来这么一次,那些关于我们不和的谣言想必都不攻自破。我暗自盘算着与他和好之后要如何逐个击破地掐断他身边那些千姿百态的烂桃花们,想得踌躇志满,斗志激昂。
    正在这时,我无意中发现一名故人。
    这名故人身旁跟着一位美妇人,妇人的怀中还抱了一名大约两岁红袄女童,一家三口坐在路边吃馄饨,亲密无间。
    我揉了揉眼,确定自己没看错。那名故人,正是我十六岁那年结出的断袖桃,段常段公子。我思量了一番,看来是我们和平道别之后他最终认清了自己的取向,回到了娶妻生子的寻常道上来。
    我有些感慨。若他在与我相识之前便认清这一点,说不准现在坐在他身边抱着孩子的那妇人就是我。然而我想象了一番,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那般场景。只能说姻缘这东西果然玄妙得很,哪怕当时我认真考虑过要与他共结连理,现在回顾,却觉得这段过往确然只是我这颗树上抽的一杆旁枝,开不了花结不了果。
    安锦仍在队伍中艰难地朝前挪动着,不时回头看我是否还在原处。我深感欣慰。
    段常一家子吃好了馄饨,付了钱起身,不偏不巧正好朝我所在的方向走来。我本想低头装作没有看到,视线却与他碰了个正着。只见他神色微讶,跟身边的妇人说了句什么,便朝我走了过来。
    那妇人站在原处,在他身后朝我展开一个友好的微笑,我亦回了笑,向她点头示意。段常坐到我身边,坦然道:“许久未见。”
    我与他寒暄几句,才知道他的确是在与我分道扬镳之后不久便成了婚,娶了个家世相当的官家小姐。夫人贤惠,弹得一手好琴,两人很快如胶似漆,又生了个宝贝女儿,过得很是惬意。
    他知道我嫁给了安锦,称赞他年少有为风采绝伦,胜出自己许多云云。我谦逊道:“他不过也就是长得好看些罢了。”
    段常连连摆手,直说我实在过谦。“杞国史上还从未有一名官员能在入朝三年之内升到二品高位,安大人实属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说罢,他又略带同情地看了我一眼。“做他的夫人,想必也不轻松。”
    我倒觉得轻松得很。
    我们又闲聊片刻,他便起身告辞。我瞧了瞧他等待在不远处的妻女一眼,忍不住多嘴规劝了他一句:“如今有佳儿美妇,千万别再去玲珑馆了。”
    他的表情立刻变得有些怪异,犹豫片刻之后,他才道出原委。
    原来他竟不是断袖。那日去玲珑馆,是稀里糊涂喝醉酒被人拉进去,只待了片刻便出来了,谁想到这么巧被我撞见。后来他本想跟我解释,却看我并不伤心难过反而像有几分解脱的样子,才明白我其实并不那么喜欢他,只得悻悻离去。
    我很意外。段常带着他的妻儿离开后,我还久久未回过神来。原以为是他负了我,却没想到是我自己散了这段姻缘。虽然谈不上遗憾悔恨,却有所觉悟。原来男人有时比女人更需要被爱的安全感,一旦失去这种感觉,他们可能会选择离开。
    那么安锦是不是也一样?
    我低头努力地思考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注意到安锦正站在我身前不远处,眉头越来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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