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尴尬
许如意到底还是不忍心看她过地这么辛苦。
“我这里还有一个面包,一会儿你吃了吧,要不然放到明天就坏了。”
孙丽丽不是什么也不懂的傻妞,人家是怕面包坏了,还是怕自己饿肚子,她能听不出来?
但是许如意让人放松,就在于她不会真地以一种施恩者的高姿态来对人。
孙丽丽看着她把面包放在自己的枕头边上,小声道:“好,谢谢你。”
“谢什么呀!这面包放的都有些硬了,刚刚我和方晴还是就着热水才吃进去的,你不嫌弃它硬就好,对了,记得先倒好水,要不然再噎着你了,可怪不到我身上啊!”
她这种半开玩笑的话,又让孙丽丽笑了。
至于郭会彩,她昨天晚上就已经回家了,而另一个宋巧云,一直在装睡,许如意和方晴也都没有想要搭理她的意思。
两人出了宿舍楼,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寒气。
许如意今天里面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羊绒毛衫,外面穿了一件驼色的羊绒大衣,身上斜挎了一个牛皮包,当然,包也是在商城里下单的。
方晴穿着一件黑色的羊毛皮衣,就是里面是羊羔毛的,外面是皮子,这种衣服,最扛风了,也相当地保暖。
而且以方晴的身高和发型,穿这种衣服也最好看。
在黑省,像她这种穿戴很常见。
可能也是习惯了黑省的低温,所以在京市,方晴就一直没觉得有多冷。
两人到校门口时,正好九点,顾九东也已经在等她们了。
三人一起去买菜,顾九东提醒了一句:“多买点儿菜,我五哥也在。”
“他已经过去了?”
“嗯,先把他送过去的,正好让他先把火给生上,煤炉子应该也已经掀开封盖了,估计咱们到家,那火就已经很旺了。”
许如意其实不太能想像得出霍五福做饭的场景。
那样一个人,怎么看都像是领导干部,还会烧火?
三人买了一大篮子的菜,要不是想着厨房里还有一些海货,许如意能买更多。
今天中午吃饭的人多,许如意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除了方晴给她打下手之外,高阳也主动申请过来烧火,不过这活被顾九东给抢了。
高阳和孙小军照例去打扫院子,至于霍五福,则是负责把堂屋的桌椅地面打扫干净就行。
几个人干得热火朝天的,许如意还是先把红烧肉给炖上,要不然等晌午吃的时候肉不软乎,影响口感。
许如意和方晴进厨房的时候,就感觉这里暖烘烘的,毕竟有一个煤炉子在这儿呢,就是顶用。
而且上面还烧了一壶热水,许如意和方晴就是用这个来洗手洗菜的。
壶里的水用了一小半后,许如意再往里面续上凉水,照样烧着,一直等到红烧肉炖上,她们还能一壶热水来洗菜。
昨天霍五福就说了想要吃米饭,许如意当然要成全他。
而且许如意打算用笼屉蒸米饭,就是要把米先在锅里捞一遍,之后再上锅蒸,这样做出来的米饭口感也挺好。
主要是考虑到人多饭量大,只能用这种办法蒸米饭了。
许如意除了红烧肉之外,还特意留出来一些五花肉切片,然后打算做一锅烩菜。
院子里的大白菜是现成的,至于红薯粉条,也是之前许如意拿出来特意放在厨房里的,现在用冷水泡上了,又顺手丢了一大把的干木耳进去。
除此之外,还有他们自己弄出来的蘑菇,也能吃了。
大烩菜嘛,只要里面有肉,那味道就错不了。
许如意照例还是拌了个凉菜,为了大冬天吃不至于太凉牙,海带是特意用热水焯过后直接拌的,花生也是现炸的,最后再加上两根胡萝卜切的丝,两大盘子的凉菜就能上桌了。
红烧肉买的再多,也不可能让他们几人都敞开了吃,毕竟肉食店里好肉也是不好抢的。
等到大烩菜被盛进一个大盆里的时候,许如意想着会不会不雅观?
她在这里犹豫着要不要换个家伙什来盛,顾九东直接道:“没那么麻烦,我们也没少吃大锅饭。再说了,吃饭又不是吃餐具呢,这种菜如果你摆盘太精致了,反倒是让人失了食欲。”
许如意一噎,好像还挺有道理的。
最后,许如意又剥了两棵大葱,打上七八个鸡蛋,一盘菜又出炉了。
今天中午六个人吃饭,按说应该是有些尴尬的,可是等到菜和米饭一上桌,谁也顾不得其它了,都是埋头苦吃,生怕吃慢了,自己就得吃大亏。
堂屋里因为一直烧着壁炉,所以还挺暖和的。
许如意昨天来的时候,就注意到院子里又多了不少的木柴,很粗的那种。
壁炉里塞上三四根,好半天都不用添柴,特别经烧。
下午,许如意和方晴商量着早点回学校,还有作业得做呢。
高阳和孙小军则是要去一趟图书馆,双方两点半就都分开了。
许如意和方晴没让顾九东送她们到学校门口,主要还是不想被人议论。
两人一起走了差不多有一百米的距离,然后回宿舍拿上书本,就直接去了学校的图书室。
她们两个是同系还是同班,作业自然也是一样的,一直到下午五点多,才有同学陆陆续续地拿着书本离开。
许如意和方晴注意到天已经暗下来了,也伸个懒腰,一起去食堂吃饭。
两人打饭的时候,又看到了宋巧云,但是谁也没有说话,闹过一次不愉快之后,自然是彼此心里都有芥蒂的。
其实,宋巧云找过学校两次,想着能让她调一下宿舍,毕竟天天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太过尴尬。
可学校宿舍也不是你想换就能换的,如果有同学愿意跟你换,那你们自己协商好之后,再交由舍管和导员这边同意就行。
问题是,宋巧云认识的同学虽然不少,但人家在自己宿舍住的好好的,又没有闹矛盾,为什么要跟你换?
再换到一个新环境里,谁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
宋巧云和那几位朋友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为了她而不顾自我感觉的地步。
“我这里还有一个面包,一会儿你吃了吧,要不然放到明天就坏了。”
孙丽丽不是什么也不懂的傻妞,人家是怕面包坏了,还是怕自己饿肚子,她能听不出来?
但是许如意让人放松,就在于她不会真地以一种施恩者的高姿态来对人。
孙丽丽看着她把面包放在自己的枕头边上,小声道:“好,谢谢你。”
“谢什么呀!这面包放的都有些硬了,刚刚我和方晴还是就着热水才吃进去的,你不嫌弃它硬就好,对了,记得先倒好水,要不然再噎着你了,可怪不到我身上啊!”
她这种半开玩笑的话,又让孙丽丽笑了。
至于郭会彩,她昨天晚上就已经回家了,而另一个宋巧云,一直在装睡,许如意和方晴也都没有想要搭理她的意思。
两人出了宿舍楼,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寒气。
许如意今天里面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羊绒毛衫,外面穿了一件驼色的羊绒大衣,身上斜挎了一个牛皮包,当然,包也是在商城里下单的。
方晴穿着一件黑色的羊毛皮衣,就是里面是羊羔毛的,外面是皮子,这种衣服,最扛风了,也相当地保暖。
而且以方晴的身高和发型,穿这种衣服也最好看。
在黑省,像她这种穿戴很常见。
可能也是习惯了黑省的低温,所以在京市,方晴就一直没觉得有多冷。
两人到校门口时,正好九点,顾九东也已经在等她们了。
三人一起去买菜,顾九东提醒了一句:“多买点儿菜,我五哥也在。”
“他已经过去了?”
“嗯,先把他送过去的,正好让他先把火给生上,煤炉子应该也已经掀开封盖了,估计咱们到家,那火就已经很旺了。”
许如意其实不太能想像得出霍五福做饭的场景。
那样一个人,怎么看都像是领导干部,还会烧火?
三人买了一大篮子的菜,要不是想着厨房里还有一些海货,许如意能买更多。
今天中午吃饭的人多,许如意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除了方晴给她打下手之外,高阳也主动申请过来烧火,不过这活被顾九东给抢了。
高阳和孙小军照例去打扫院子,至于霍五福,则是负责把堂屋的桌椅地面打扫干净就行。
几个人干得热火朝天的,许如意还是先把红烧肉给炖上,要不然等晌午吃的时候肉不软乎,影响口感。
许如意和方晴进厨房的时候,就感觉这里暖烘烘的,毕竟有一个煤炉子在这儿呢,就是顶用。
而且上面还烧了一壶热水,许如意和方晴就是用这个来洗手洗菜的。
壶里的水用了一小半后,许如意再往里面续上凉水,照样烧着,一直等到红烧肉炖上,她们还能一壶热水来洗菜。
昨天霍五福就说了想要吃米饭,许如意当然要成全他。
而且许如意打算用笼屉蒸米饭,就是要把米先在锅里捞一遍,之后再上锅蒸,这样做出来的米饭口感也挺好。
主要是考虑到人多饭量大,只能用这种办法蒸米饭了。
许如意除了红烧肉之外,还特意留出来一些五花肉切片,然后打算做一锅烩菜。
院子里的大白菜是现成的,至于红薯粉条,也是之前许如意拿出来特意放在厨房里的,现在用冷水泡上了,又顺手丢了一大把的干木耳进去。
除此之外,还有他们自己弄出来的蘑菇,也能吃了。
大烩菜嘛,只要里面有肉,那味道就错不了。
许如意照例还是拌了个凉菜,为了大冬天吃不至于太凉牙,海带是特意用热水焯过后直接拌的,花生也是现炸的,最后再加上两根胡萝卜切的丝,两大盘子的凉菜就能上桌了。
红烧肉买的再多,也不可能让他们几人都敞开了吃,毕竟肉食店里好肉也是不好抢的。
等到大烩菜被盛进一个大盆里的时候,许如意想着会不会不雅观?
她在这里犹豫着要不要换个家伙什来盛,顾九东直接道:“没那么麻烦,我们也没少吃大锅饭。再说了,吃饭又不是吃餐具呢,这种菜如果你摆盘太精致了,反倒是让人失了食欲。”
许如意一噎,好像还挺有道理的。
最后,许如意又剥了两棵大葱,打上七八个鸡蛋,一盘菜又出炉了。
今天中午六个人吃饭,按说应该是有些尴尬的,可是等到菜和米饭一上桌,谁也顾不得其它了,都是埋头苦吃,生怕吃慢了,自己就得吃大亏。
堂屋里因为一直烧着壁炉,所以还挺暖和的。
许如意昨天来的时候,就注意到院子里又多了不少的木柴,很粗的那种。
壁炉里塞上三四根,好半天都不用添柴,特别经烧。
下午,许如意和方晴商量着早点回学校,还有作业得做呢。
高阳和孙小军则是要去一趟图书馆,双方两点半就都分开了。
许如意和方晴没让顾九东送她们到学校门口,主要还是不想被人议论。
两人一起走了差不多有一百米的距离,然后回宿舍拿上书本,就直接去了学校的图书室。
她们两个是同系还是同班,作业自然也是一样的,一直到下午五点多,才有同学陆陆续续地拿着书本离开。
许如意和方晴注意到天已经暗下来了,也伸个懒腰,一起去食堂吃饭。
两人打饭的时候,又看到了宋巧云,但是谁也没有说话,闹过一次不愉快之后,自然是彼此心里都有芥蒂的。
其实,宋巧云找过学校两次,想着能让她调一下宿舍,毕竟天天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太过尴尬。
可学校宿舍也不是你想换就能换的,如果有同学愿意跟你换,那你们自己协商好之后,再交由舍管和导员这边同意就行。
问题是,宋巧云认识的同学虽然不少,但人家在自己宿舍住的好好的,又没有闹矛盾,为什么要跟你换?
再换到一个新环境里,谁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
宋巧云和那几位朋友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为了她而不顾自我感觉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