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又见金珏
元宝和凌菲儿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很快,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原来是费建。
费建早就看见了两人,此时一脸阴沉,他冷漠地盯着元宝质问道:“菲儿,他是谁?”
费建这样问,表明他并没有认出元宝,毕竟昨天元宝还只是个头发很长的小孩子,今天却是个英俊少年。
凌菲儿得意地答道:“他是我男朋友。”
费建忿忿不平道:“菲儿,他高中还没毕业吧?哪能做你男朋友?”
凌菲儿哼了一声:“不用你管。”
说完,凌菲儿就拉起元宝往停车场走了过去。费建脸色铁青,尤其看见凌菲儿和元宝居然都穿着拖鞋时,心下更加恼怒,他恨恨地盯着元宝的背影,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凌菲儿带着元宝上了辆红色的小车,很快就驶出了小区,元宝回头望了一眼,发现费建一直愤怒地盯着自己这边。
凌菲儿一边开车,一边给教委那个姓李的叔叔打电话,元宝听见她一直在说“好,谢谢李叔叔”,便知道自己读书的事情已经搞定了。
果然,凌菲儿挂了电话,就狡黠地对元宝说:“高一七班才是重点班,你读那个班如何?”
元宝眉头一皱,说:“我只想读高一二班!”
凌菲儿撅了下嘴,突然说:“元宝,我不想让你读书了。”
元宝暗想她之所以不高兴,可能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想去找金珏,但是这事掩饰不下来,只好给她摊牌说:“菲儿姐姐,我白天读书,晚上就回来保护你。”
凌菲儿白了元宝一眼,说:“这还差不多,算你有良心。不过,我们现在不能再住家里了。”
元宝奇道:“为什么?”
凌菲儿羞涩道:“元宝,就算我妈允许你住我家里,她也决不同意我们一起住……”
元宝喜道:“好,我也不想看你妈的白眼。”
“瞧你美的!哼,元宝,我主要是怕那个程樱,否则,我才不想和你同床共枕呢!”
元宝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转头却又问:“那我们住哪里呢?”
凌菲儿答:“我已经找到住处了,你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再来接你。”
元宝迟疑了下,应了声好,心下却想:前天金珏答应我到她家里去住,不知她现在还同意不?
凌菲儿又带着元宝去买了双鞋,然后把他送到了南江一中校门口。
刚下车,一个中年福态男就领着一个同样体形的妇人迎了上来:“凌菲儿,我等你一个小时了,你真会磨蹭。”
凌菲儿喊了声李叔叔,又客气了几句,经过介绍,元宝才知道那个胖妇人是南江一中的副校长,姓张。并且,从他们的言谈之中,元宝又了解到一个信息,原来自己只是个那种缴纳高价学费的借读生。不过,借不借读对于元宝来说,并不重要。他倒是对另外一个问题有点兴趣,即是说,凌菲儿不知给了这个李胖子多少好处,以至于他如此鞍前马后为她效力。
本来凌菲儿把元宝交给张副校长,这事就已经了了。但是,她居然要亲自送元宝到教室去。
不明个中真相的李胖子还连声夸奖凌菲儿做事情认真负责,又私下问元宝是她哪里的表弟,因为他没听杜心兰说过。
这也难怪,谁也不会认为,凌菲儿这样的超级大美女,怎可能交上一个还在读高一的男朋友?
凌菲儿几句话就把李胖子搪塞了回去。
尽管马上要见到金珏了,但元宝心里却一点也不兴奋。虽然金珏是他到凡间后见到的第一个美女,尤其在前天“落水”的时候,元宝还有幸在金珏的身上占了点便宜,但是,这样的经历还不足以让元宝死心塌地迷上她。
那元宝为何还要来读书呢?
元宝的妈妈曾经告诉过他,凡间流传着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且,学而优则仕。凡此种种,均表明了一个事实,要想在凡间混得好,必须好好读书。
不过,对于元宝而言,真正的原因却是,元宝认为金珏比天上三大著名的仙花还更美貌,如果能把她泡上,将来带回去,一定很有面子。
凌菲儿和元宝跟在张副校长的身后走进学校时,第二节课已经结束了。
一路上,凌菲儿的美丽缴获了相当多小狼的口水,而元宝的帅气同样倾倒了一片芳心。
当凌菲儿和元宝走进高一二班时,班上所有同学都惊艳地望了过来,男同学相对冷静一点,因为凌菲儿固然漂亮,从某种意义上说,却还盖不过拥有校花头衔之称的金珏,但女同学的反应就激烈得多了,除了长期被狼们纠缠的金珏,其她人都望着元宝看傻了眼。
元宝一眼就落到了金珏身上,她今天穿了件深蓝色的长袖薄毛衣,配上一条紫色的短裙,其下又穿着两条同上衣同一种颜色的长腿线袜,脚下还蹬着一双枣红色的皮鞋。并且,金珏一头柔顺的卷发自然地搭在胸前,配上她亮如星辰的大眼睛,令她看起来更加清纯秀丽。
她淡淡地看着元宝,仿佛在远看一支荷花,神情坦然,没有欣喜,似乎也没有那种想了解元宝的想法。
元宝略有点失落,不仅因为金珏没有认出自己,还因为她那种宠辱不惊的眼神让人觉得距离太远。
忽然,一个笑声传了过来:“这小子真帅!要是能做我男朋友就好了。”
元宝寻声一看,这声音居然是丁珠发出来的,坐她旁边的金珏轻声笑道:“丁珠,你别那么花痴好不好?”
丁珠嘴角微微翘了起来,竟又较劲道:“哼,他长得这么帅,我要是不追他,枉自为人!”
教室里面发出杂音的同学很多,丁珠这话暴露得并不明显,但她这样说,似乎也不怕别人知道。但元宝听到她这句话时,差点喷了,因为丁珠前天还狠狠地打击过自己,那天自己在她眼中,可能形象还赶不上一个小地痞。
高一二班的班主任是个年约二十七八岁的少妇,名叫童燕芝,五官倒也不错,可惜戴着一副黑边框的大眼镜,让人难以亲近,而且,她一直板着脸,好像班上的同学全都欠了她一大笔钱没还似的。
童燕芝清了清嗓子,拿着那个黑板刷重重地拍在了讲桌上,就像拍下了个惊堂木,立刻把满堂呱呱叫着的学生给镇压了下去:“大家安静!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新来的同学,名字叫元宝!大家欢迎!”
她一边说,一边带头对着元宝友好地鼓起了手掌。
于是,教室里面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元宝仔细一看,发现拍得最用力的全是那些女生,而多数男生只是象征性地动了几下,眼里全是警惕性的目光,估计怕自己抢走他们的校花。
并且,元宝忽然听到窗边传来一个冷漠的声音:“谁他妈的敢跟我们老大抢金珏,老子就把他的手砍下来!”
谁?
元宝和凌菲儿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很快,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原来是费建。
费建早就看见了两人,此时一脸阴沉,他冷漠地盯着元宝质问道:“菲儿,他是谁?”
费建这样问,表明他并没有认出元宝,毕竟昨天元宝还只是个头发很长的小孩子,今天却是个英俊少年。
凌菲儿得意地答道:“他是我男朋友。”
费建忿忿不平道:“菲儿,他高中还没毕业吧?哪能做你男朋友?”
凌菲儿哼了一声:“不用你管。”
说完,凌菲儿就拉起元宝往停车场走了过去。费建脸色铁青,尤其看见凌菲儿和元宝居然都穿着拖鞋时,心下更加恼怒,他恨恨地盯着元宝的背影,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凌菲儿带着元宝上了辆红色的小车,很快就驶出了小区,元宝回头望了一眼,发现费建一直愤怒地盯着自己这边。
凌菲儿一边开车,一边给教委那个姓李的叔叔打电话,元宝听见她一直在说“好,谢谢李叔叔”,便知道自己读书的事情已经搞定了。
果然,凌菲儿挂了电话,就狡黠地对元宝说:“高一七班才是重点班,你读那个班如何?”
元宝眉头一皱,说:“我只想读高一二班!”
凌菲儿撅了下嘴,突然说:“元宝,我不想让你读书了。”
元宝暗想她之所以不高兴,可能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想去找金珏,但是这事掩饰不下来,只好给她摊牌说:“菲儿姐姐,我白天读书,晚上就回来保护你。”
凌菲儿白了元宝一眼,说:“这还差不多,算你有良心。不过,我们现在不能再住家里了。”
元宝奇道:“为什么?”
凌菲儿羞涩道:“元宝,就算我妈允许你住我家里,她也决不同意我们一起住……”
元宝喜道:“好,我也不想看你妈的白眼。”
“瞧你美的!哼,元宝,我主要是怕那个程樱,否则,我才不想和你同床共枕呢!”
元宝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转头却又问:“那我们住哪里呢?”
凌菲儿答:“我已经找到住处了,你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再来接你。”
元宝迟疑了下,应了声好,心下却想:前天金珏答应我到她家里去住,不知她现在还同意不?
凌菲儿又带着元宝去买了双鞋,然后把他送到了南江一中校门口。
刚下车,一个中年福态男就领着一个同样体形的妇人迎了上来:“凌菲儿,我等你一个小时了,你真会磨蹭。”
凌菲儿喊了声李叔叔,又客气了几句,经过介绍,元宝才知道那个胖妇人是南江一中的副校长,姓张。并且,从他们的言谈之中,元宝又了解到一个信息,原来自己只是个那种缴纳高价学费的借读生。不过,借不借读对于元宝来说,并不重要。他倒是对另外一个问题有点兴趣,即是说,凌菲儿不知给了这个李胖子多少好处,以至于他如此鞍前马后为她效力。
本来凌菲儿把元宝交给张副校长,这事就已经了了。但是,她居然要亲自送元宝到教室去。
不明个中真相的李胖子还连声夸奖凌菲儿做事情认真负责,又私下问元宝是她哪里的表弟,因为他没听杜心兰说过。
这也难怪,谁也不会认为,凌菲儿这样的超级大美女,怎可能交上一个还在读高一的男朋友?
凌菲儿几句话就把李胖子搪塞了回去。
尽管马上要见到金珏了,但元宝心里却一点也不兴奋。虽然金珏是他到凡间后见到的第一个美女,尤其在前天“落水”的时候,元宝还有幸在金珏的身上占了点便宜,但是,这样的经历还不足以让元宝死心塌地迷上她。
那元宝为何还要来读书呢?
元宝的妈妈曾经告诉过他,凡间流传着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且,学而优则仕。凡此种种,均表明了一个事实,要想在凡间混得好,必须好好读书。
不过,对于元宝而言,真正的原因却是,元宝认为金珏比天上三大著名的仙花还更美貌,如果能把她泡上,将来带回去,一定很有面子。
凌菲儿和元宝跟在张副校长的身后走进学校时,第二节课已经结束了。
一路上,凌菲儿的美丽缴获了相当多小狼的口水,而元宝的帅气同样倾倒了一片芳心。
当凌菲儿和元宝走进高一二班时,班上所有同学都惊艳地望了过来,男同学相对冷静一点,因为凌菲儿固然漂亮,从某种意义上说,却还盖不过拥有校花头衔之称的金珏,但女同学的反应就激烈得多了,除了长期被狼们纠缠的金珏,其她人都望着元宝看傻了眼。
元宝一眼就落到了金珏身上,她今天穿了件深蓝色的长袖薄毛衣,配上一条紫色的短裙,其下又穿着两条同上衣同一种颜色的长腿线袜,脚下还蹬着一双枣红色的皮鞋。并且,金珏一头柔顺的卷发自然地搭在胸前,配上她亮如星辰的大眼睛,令她看起来更加清纯秀丽。
她淡淡地看着元宝,仿佛在远看一支荷花,神情坦然,没有欣喜,似乎也没有那种想了解元宝的想法。
元宝略有点失落,不仅因为金珏没有认出自己,还因为她那种宠辱不惊的眼神让人觉得距离太远。
忽然,一个笑声传了过来:“这小子真帅!要是能做我男朋友就好了。”
元宝寻声一看,这声音居然是丁珠发出来的,坐她旁边的金珏轻声笑道:“丁珠,你别那么花痴好不好?”
丁珠嘴角微微翘了起来,竟又较劲道:“哼,他长得这么帅,我要是不追他,枉自为人!”
教室里面发出杂音的同学很多,丁珠这话暴露得并不明显,但她这样说,似乎也不怕别人知道。但元宝听到她这句话时,差点喷了,因为丁珠前天还狠狠地打击过自己,那天自己在她眼中,可能形象还赶不上一个小地痞。
高一二班的班主任是个年约二十七八岁的少妇,名叫童燕芝,五官倒也不错,可惜戴着一副黑边框的大眼镜,让人难以亲近,而且,她一直板着脸,好像班上的同学全都欠了她一大笔钱没还似的。
童燕芝清了清嗓子,拿着那个黑板刷重重地拍在了讲桌上,就像拍下了个惊堂木,立刻把满堂呱呱叫着的学生给镇压了下去:“大家安静!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新来的同学,名字叫元宝!大家欢迎!”
她一边说,一边带头对着元宝友好地鼓起了手掌。
于是,教室里面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元宝仔细一看,发现拍得最用力的全是那些女生,而多数男生只是象征性地动了几下,眼里全是警惕性的目光,估计怕自己抢走他们的校花。
并且,元宝忽然听到窗边传来一个冷漠的声音:“谁他妈的敢跟我们老大抢金珏,老子就把他的手砍下来!”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