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三章 陆勇第一战!
这种作战方法的好处不言而喻,哪怕你攻破其中一个驻点,援军随时可以支援。
那么进攻者随时都有被困的风险。
最重要的是,增加了斥候的风险。
战线拉长。
说白了,就是仗着人多,欺负他们人少,分散他们的兵力。
这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布兵方法。
而大秦就这么几个城池,怎么打都行。
联军能战线拉倒五百里,大秦能吗?
不能!
葛二毛看着舆图,面露慎重之色。
而想要打赢这一仗,横冲直撞是不可能的。
“飞马州,拿下这里,才能加快结束战争。”葛二毛看着舆图上,夏军布防的大后方。
斥候汇报,他们的总兵营布置在这里。
可葛二毛却没有贸然使用迂回战术,穿插战场。
因为,他害怕飞马州是空的。
“陛下说,我们在进步,敌军也在进步,联军既然有勇气敢来,那必然是做好了万全准备。
不是只有大秦才会兵法,他们也会,而且,人最聪明的地方在于,模仿!”葛二毛压下想要立功的冲动。
而这一次第一梯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探清兵力分布,必要时候打击敌人的有生力量,让他们投鼠忌器。
如果不能快速打垮他们,那就拖垮他们。
北凉的物资足够全国人消耗两三年。
而联军别说两三年,就算是半年,都耗不起,那会直接拖垮整个国家。
......
而此时,山林间。
陆勇正倚着战马休憩。
越靠近南边,气温就越高。
内衬已经被汗水浸湿又烘干,此时衣服上结成了厚厚的盐粒。
周围都是虫鸣和渗人的鸟叫。
他默默地拿出压缩干粮,就着水吃了起来。
吃完一整块干粮,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队长,我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摸到了陆勇的身边。
“怎么样了?”陆勇压着声音问道。
“前方十里左右,敌人在主要道路上布置了大量的陷阱,经过勘察后发现,不仅是主道路上,他们还在周边的树林里挖了大量的陷阱,还有报警装置,一旦触碰,捆绑在绳子上的铃铛就会被摇响.....”
“那咱们过不去了?”陆勇皱起眉头,他是第九作战连的,分成了是三个作战小队,他是打头的先攻队伍。
“很难,太黑了,晚上找不到缺口,而且咱们都是马,在黑夜行军本来就难......”
陆勇想了想,把其他两个小队长叫了过来,“如果前方有陷阱,那咱们就绕路,远一点没关系,咱们速度快,说不定半天就能饶过敌人布防区。”
他让人扯了一块黑布,囫囵将几个人盖了进去,这才拿出火折子,和舆图,“前面是双峰山,想要通过,走大路是最快的,而这些人不仅在大路设置了障碍,就连周围的小路和山林都设置了陷阱。
他们人多,咱们比不了。
那么咱们就饶过双峰山。”
“怎么绕?其他地方有其他作战连,咱们不能随便离开,要是敌人从我们这边突破,那咱们就罪过大了!”
陆勇淡淡一笑,“双峰山旁边有一条双峰河.....”
“你疯了,咱们是骑兵,不是步卒,怎么过得去?”
“那条河最深的地方有七八米,最浅也有两米,窄的地方也有三五十米,根本过不去!”
陆勇吹熄了火折子,掀开黑布,随即深吸口气,说道:“马天生就会游泳,咱们都知道,无非就是马身上的甲胄,若是摘下它们身上的甲胄,泅水渡河,轻而易举。
先派人过河,拉两条绳,一绳过甲,一绳过人。
留一部分人坐镇原地,免得让敌人看出咱们后方空虚。
双峰山,是进入双峰镇的主要道,而拿下双峰山,就等于拿下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关口,只要敌军敢来,咱们就能消灭他们!”
两个小队长都被陆勇的大胆给吓住了,可随即,其中一人咬牙道:“就这么干!”
“干了,不成功便成仁!”
三人达成同意后,随即留下了三十人镇守原地,派遣几个水性好泅水渡河拉绳,再探测周围是否有埋伏。
做好这一切后,陆勇身先士卒,脱下了甲胄,将甲胄放在另一边绳索上,随即双方拉动,甲胄就随着滚动前行。(就像履带一样。)
他进入水中,一手拉着战马,一手死死的拉着绳子,一点一点的度过。
不知过了多久,陆勇成功来到了对面,他激动的挥了一下拳头,随即快速穿上甲胄,将武器佩戴好。
然后协助战友过河。
足足两个时辰,众人才全部过河。
“按照原定计划,进攻!”陆勇握紧了斩马刀,在绕过双峰山后,他眼前豁然开朗。
不算明亮的月光,映照出了山脚下黑漆漆的乡镇。
没有呼喊,有的只是奔腾的马蹄。
陆勇带着重骑兵队,冲锋在前。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
无数次的训练,无数次的伤痕很累,这一刻,便是验证是英雄还是狗熊的时刻。
他本可以跟着哥哥,水涨船高,当一个王爷。
但是,他更想凭借自己的双手,为自己的哥哥开疆拓土。
很快,他们就冲到了双峰镇前,跟巡逻的士兵遭遇。
“冲!”
身负重甲的战马,就像是高速疾驰的装甲车。
巡逻士兵直接被撞飞,倒在地上,五脏俱裂。
次吟!
陆勇抽出了斩马刀。
锋利的大刀,直接将敌人削首!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也是他的第一次战斗。
这感觉,很好!
“敌袭!”
“咚咚咚!”
“咚咚咚!”
兵营内,铜锣敲得震天响,不知道多少人自睡梦中被惊醒。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铜锣声,反倒是给骑兵连指了一条明路。
他们横冲直撞杀进了兵营。
甚至连刀都不用挥舞。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武器!
陆勇带队杀穿了军营,第二队,第三队,则是轻骑兵,他们熟练的拿下腰间的手雷,丢入了军营之中。
大火蔓延。
火光冲天!
无数光着膀子的敌军从帐篷里连滚带爬的跑出来。
而迎接他们的,则是高速旋转的子弹和身上炸开的血洞!
那么进攻者随时都有被困的风险。
最重要的是,增加了斥候的风险。
战线拉长。
说白了,就是仗着人多,欺负他们人少,分散他们的兵力。
这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布兵方法。
而大秦就这么几个城池,怎么打都行。
联军能战线拉倒五百里,大秦能吗?
不能!
葛二毛看着舆图,面露慎重之色。
而想要打赢这一仗,横冲直撞是不可能的。
“飞马州,拿下这里,才能加快结束战争。”葛二毛看着舆图上,夏军布防的大后方。
斥候汇报,他们的总兵营布置在这里。
可葛二毛却没有贸然使用迂回战术,穿插战场。
因为,他害怕飞马州是空的。
“陛下说,我们在进步,敌军也在进步,联军既然有勇气敢来,那必然是做好了万全准备。
不是只有大秦才会兵法,他们也会,而且,人最聪明的地方在于,模仿!”葛二毛压下想要立功的冲动。
而这一次第一梯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探清兵力分布,必要时候打击敌人的有生力量,让他们投鼠忌器。
如果不能快速打垮他们,那就拖垮他们。
北凉的物资足够全国人消耗两三年。
而联军别说两三年,就算是半年,都耗不起,那会直接拖垮整个国家。
......
而此时,山林间。
陆勇正倚着战马休憩。
越靠近南边,气温就越高。
内衬已经被汗水浸湿又烘干,此时衣服上结成了厚厚的盐粒。
周围都是虫鸣和渗人的鸟叫。
他默默地拿出压缩干粮,就着水吃了起来。
吃完一整块干粮,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队长,我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摸到了陆勇的身边。
“怎么样了?”陆勇压着声音问道。
“前方十里左右,敌人在主要道路上布置了大量的陷阱,经过勘察后发现,不仅是主道路上,他们还在周边的树林里挖了大量的陷阱,还有报警装置,一旦触碰,捆绑在绳子上的铃铛就会被摇响.....”
“那咱们过不去了?”陆勇皱起眉头,他是第九作战连的,分成了是三个作战小队,他是打头的先攻队伍。
“很难,太黑了,晚上找不到缺口,而且咱们都是马,在黑夜行军本来就难......”
陆勇想了想,把其他两个小队长叫了过来,“如果前方有陷阱,那咱们就绕路,远一点没关系,咱们速度快,说不定半天就能饶过敌人布防区。”
他让人扯了一块黑布,囫囵将几个人盖了进去,这才拿出火折子,和舆图,“前面是双峰山,想要通过,走大路是最快的,而这些人不仅在大路设置了障碍,就连周围的小路和山林都设置了陷阱。
他们人多,咱们比不了。
那么咱们就饶过双峰山。”
“怎么绕?其他地方有其他作战连,咱们不能随便离开,要是敌人从我们这边突破,那咱们就罪过大了!”
陆勇淡淡一笑,“双峰山旁边有一条双峰河.....”
“你疯了,咱们是骑兵,不是步卒,怎么过得去?”
“那条河最深的地方有七八米,最浅也有两米,窄的地方也有三五十米,根本过不去!”
陆勇吹熄了火折子,掀开黑布,随即深吸口气,说道:“马天生就会游泳,咱们都知道,无非就是马身上的甲胄,若是摘下它们身上的甲胄,泅水渡河,轻而易举。
先派人过河,拉两条绳,一绳过甲,一绳过人。
留一部分人坐镇原地,免得让敌人看出咱们后方空虚。
双峰山,是进入双峰镇的主要道,而拿下双峰山,就等于拿下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关口,只要敌军敢来,咱们就能消灭他们!”
两个小队长都被陆勇的大胆给吓住了,可随即,其中一人咬牙道:“就这么干!”
“干了,不成功便成仁!”
三人达成同意后,随即留下了三十人镇守原地,派遣几个水性好泅水渡河拉绳,再探测周围是否有埋伏。
做好这一切后,陆勇身先士卒,脱下了甲胄,将甲胄放在另一边绳索上,随即双方拉动,甲胄就随着滚动前行。(就像履带一样。)
他进入水中,一手拉着战马,一手死死的拉着绳子,一点一点的度过。
不知过了多久,陆勇成功来到了对面,他激动的挥了一下拳头,随即快速穿上甲胄,将武器佩戴好。
然后协助战友过河。
足足两个时辰,众人才全部过河。
“按照原定计划,进攻!”陆勇握紧了斩马刀,在绕过双峰山后,他眼前豁然开朗。
不算明亮的月光,映照出了山脚下黑漆漆的乡镇。
没有呼喊,有的只是奔腾的马蹄。
陆勇带着重骑兵队,冲锋在前。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
无数次的训练,无数次的伤痕很累,这一刻,便是验证是英雄还是狗熊的时刻。
他本可以跟着哥哥,水涨船高,当一个王爷。
但是,他更想凭借自己的双手,为自己的哥哥开疆拓土。
很快,他们就冲到了双峰镇前,跟巡逻的士兵遭遇。
“冲!”
身负重甲的战马,就像是高速疾驰的装甲车。
巡逻士兵直接被撞飞,倒在地上,五脏俱裂。
次吟!
陆勇抽出了斩马刀。
锋利的大刀,直接将敌人削首!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也是他的第一次战斗。
这感觉,很好!
“敌袭!”
“咚咚咚!”
“咚咚咚!”
兵营内,铜锣敲得震天响,不知道多少人自睡梦中被惊醒。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铜锣声,反倒是给骑兵连指了一条明路。
他们横冲直撞杀进了兵营。
甚至连刀都不用挥舞。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武器!
陆勇带队杀穿了军营,第二队,第三队,则是轻骑兵,他们熟练的拿下腰间的手雷,丢入了军营之中。
大火蔓延。
火光冲天!
无数光着膀子的敌军从帐篷里连滚带爬的跑出来。
而迎接他们的,则是高速旋转的子弹和身上炸开的血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