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血作为修炼者的心头血非常重要,越是强大的修炼者拥有的精血也越多。
以方信现在的实力精血也有数十滴,就算失去一滴也不会对他造成多大伤害,将一滴精血通过心房处的划口逼出身体之后方信只是有些脸色惨白,倒无大碍。
方信体内的精血十分神异,被他用手托住漂浮在手掌之上,这是一滴纯金色的血液,没有一丝杂质,是一种非常纯净的金色。
在这滴金色血液中竟还有雷霆闪动,火焰呼啸,让人心惊,一滴精血蕴含着方信现在的一部分力量,以方信如今的实力这一滴精血便可以杀死一位达到超凡境三重的强大修炼者。
看着手中的精血方信的脸上表露出一丝肉疼的神色,但却是转瞬即逝。
这滴精血虽然会让他虚弱上一阵但却可以用来修炼“火兽篇”,等到“火兽篇”修成他的实力必定会更上一层。
总的来说,方信得到的要比他失去的多得多,他倒也不觉得有多么心疼,反正精血是属于自己的,修炼成的技法也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
按照弄火诀“火兽篇”中的记载方信没有托着雷凤精血的手掌捏动手印,手印极其复杂,但方信的魂魄力量在镇魂石的增幅下充沛而强大,足以支撑方信轻松的做出这样极其复杂的手印。
“呼呼~”
一簇极其纯净的火焰在方信捏动手印的手掌上生成,火焰很普通,就像是平常十分常见的凡火,但方信手中的凡火却极其纯净,没有一丝杂质,如果不仔细观看恐怕都能够忽略它的存在。
这种火焰虽然有些不起眼,但方信能够感觉到它体内蕴含的炙热,融铁化石必定不在话下。
看到火焰出现方信没有迟疑,按照弄火诀“火兽篇”中的记载方信将手掌上托着的雷凤精血放置在了纯净火焰之中。
当雷凤精血进入到纯净火焰之中时雷凤精血在纯净火焰能够融铁化石的高温下迅速瓦解。
雷凤精血没有消失,而是在纯净火焰的高温炙烤下融入纯净火焰,十分奇异。
见到雷凤精血融入到纯净火焰中方信微微放松,这是弄火诀“火兽篇”记载放入野兽精血后的正常反应,这也就证明他的猜测没错,他自身的雷凤精血果然能够修炼“火兽篇”,凝聚成火兽。
纯净火焰在雷凤精血的融入下发生了改变,原本接近于无色的纯净火焰变成了金黄颜色,原本无形的火焰渐渐凝聚成了一个长有翅膀的生物模样。
看到黄金火焰逐渐成型方信心中明了,这是雷凤的模样,融合了雷凤精血的纯净火焰竟是凝聚成了雷凤的模样,与方信的本体无异,只不过这火焰雷凤非常小,方信一只手便可以将之握住。
见到纯净火焰在雷凤精血融入之后果然如同技法书上记载的那般化成了兽焰方信心中暗喜,心中想道看来自己“火兽篇”的修炼应该是已经成功了。
比起之前所修炼的“火兵篇”倒是有些容易,也没有像在技法殿遇到那核心弟子所说的那般难以修炼嘛。
雷凤精血完全的融入到了纯净火焰之中,纯净火焰已经变化完成,金黄色的火焰雷凤已经凝成。
将手中的雷凤火焰拿到自己嘴边,方信一口便将雷凤火焰吞食到了自己的口中。
方信如此做法正是弄火诀“火兽篇”中所记载的最后修炼方法,将融合野兽精血的火焰吞进自己的肚子中,运转“火兽篇”中记载的功法将之炼化,之后便可以掌握这种兽状火焰。
召唤出火兽用以作战,现在的方信只炼化了雷凤火焰,等到方信召唤火兽便可以召唤出火焰雷凤用以作战,威力强大。
“好烫啊,不过却是没有什么味道。”将蕴含自己精血的雷锋火焰吞食到肚子中的方信还吧嗒吧嗒嘴,觉得这雷凤火焰的味道不够美味。
可在下一刻雷凤火焰进入到方信的肚子中后他可就没有如此雅兴点评味道了。
“啊..好烫!”一声惊呼从方信的口中发出,方信原本平淡的神色也变得有些痛哭起来。
此刻的方信感觉到自己的肚子仿佛有一团岩浆在沸腾,一些器官已经在火焰的燃烧下即将融化。
见到如此情况方信不敢怠慢,连忙席地而坐,捏动手印,运转起“火兽篇”中用于炼化身体中兽焰的法诀。
方信能够感觉到随着自己手印的捏动,炼化兽焰法诀的运转自身腹中那种炙热的燃烧感有了明显的减退,虽然仍然能够感觉到炙热感,但比起之前那种让他想要大喊出的炙热感要好上很多。
至少现在这种程度的热度方信还能够承受的住。
方信手中的动作没有停歇,一道道复杂的手印被他捏出,只是“火兽篇”中记载的法诀,方信虽然是第一次施展出,但在魂魄力量的加持下却也算合格。
随着法诀运转在方信腹中的火焰逐渐停止了动静,可却没有真正的熄灭,还留有一枚余火,这枚余火在方信的腹中如同风中残烛,如同随时都会熄灭般。
原本应该感到欣喜的方信此刻却没有应该有的神色,方信脸上的表情逐渐凝聚,如果说现在方信脸上表情表达出一种情绪,这种情绪的名字就叫做尴尬。
现在的方信十分尴尬,他已经把“火兽篇”中记载的手印都捏动了出来,可他腹中的兽焰却还剩下一枚,虽然如同风中残烛一般,但却生命力顽强,没有要熄灭的意思。
可如今的他已经没有了那种手段,这如同风中残烛般的最后一枚火焰他没办法处理了。
这样的处境让方信十分尴尬。
根据“火兽篇”中记载手印全部捏出,运转出的法诀便可以将兽焰完全熄灭,可如今怎么还剩下一枚?
说好的兽焰完全熄灭呢?现在是什么情况?
这不是坑妖呢嘛!
方信明明已经准备好见识火兽的威力,想不到兽焰在方信的腹中没有被完全炼化。(未完待续)
以方信现在的实力精血也有数十滴,就算失去一滴也不会对他造成多大伤害,将一滴精血通过心房处的划口逼出身体之后方信只是有些脸色惨白,倒无大碍。
方信体内的精血十分神异,被他用手托住漂浮在手掌之上,这是一滴纯金色的血液,没有一丝杂质,是一种非常纯净的金色。
在这滴金色血液中竟还有雷霆闪动,火焰呼啸,让人心惊,一滴精血蕴含着方信现在的一部分力量,以方信如今的实力这一滴精血便可以杀死一位达到超凡境三重的强大修炼者。
看着手中的精血方信的脸上表露出一丝肉疼的神色,但却是转瞬即逝。
这滴精血虽然会让他虚弱上一阵但却可以用来修炼“火兽篇”,等到“火兽篇”修成他的实力必定会更上一层。
总的来说,方信得到的要比他失去的多得多,他倒也不觉得有多么心疼,反正精血是属于自己的,修炼成的技法也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
按照弄火诀“火兽篇”中的记载方信没有托着雷凤精血的手掌捏动手印,手印极其复杂,但方信的魂魄力量在镇魂石的增幅下充沛而强大,足以支撑方信轻松的做出这样极其复杂的手印。
“呼呼~”
一簇极其纯净的火焰在方信捏动手印的手掌上生成,火焰很普通,就像是平常十分常见的凡火,但方信手中的凡火却极其纯净,没有一丝杂质,如果不仔细观看恐怕都能够忽略它的存在。
这种火焰虽然有些不起眼,但方信能够感觉到它体内蕴含的炙热,融铁化石必定不在话下。
看到火焰出现方信没有迟疑,按照弄火诀“火兽篇”中的记载方信将手掌上托着的雷凤精血放置在了纯净火焰之中。
当雷凤精血进入到纯净火焰之中时雷凤精血在纯净火焰能够融铁化石的高温下迅速瓦解。
雷凤精血没有消失,而是在纯净火焰的高温炙烤下融入纯净火焰,十分奇异。
见到雷凤精血融入到纯净火焰中方信微微放松,这是弄火诀“火兽篇”记载放入野兽精血后的正常反应,这也就证明他的猜测没错,他自身的雷凤精血果然能够修炼“火兽篇”,凝聚成火兽。
纯净火焰在雷凤精血的融入下发生了改变,原本接近于无色的纯净火焰变成了金黄颜色,原本无形的火焰渐渐凝聚成了一个长有翅膀的生物模样。
看到黄金火焰逐渐成型方信心中明了,这是雷凤的模样,融合了雷凤精血的纯净火焰竟是凝聚成了雷凤的模样,与方信的本体无异,只不过这火焰雷凤非常小,方信一只手便可以将之握住。
见到纯净火焰在雷凤精血融入之后果然如同技法书上记载的那般化成了兽焰方信心中暗喜,心中想道看来自己“火兽篇”的修炼应该是已经成功了。
比起之前所修炼的“火兵篇”倒是有些容易,也没有像在技法殿遇到那核心弟子所说的那般难以修炼嘛。
雷凤精血完全的融入到了纯净火焰之中,纯净火焰已经变化完成,金黄色的火焰雷凤已经凝成。
将手中的雷凤火焰拿到自己嘴边,方信一口便将雷凤火焰吞食到了自己的口中。
方信如此做法正是弄火诀“火兽篇”中所记载的最后修炼方法,将融合野兽精血的火焰吞进自己的肚子中,运转“火兽篇”中记载的功法将之炼化,之后便可以掌握这种兽状火焰。
召唤出火兽用以作战,现在的方信只炼化了雷凤火焰,等到方信召唤火兽便可以召唤出火焰雷凤用以作战,威力强大。
“好烫啊,不过却是没有什么味道。”将蕴含自己精血的雷锋火焰吞食到肚子中的方信还吧嗒吧嗒嘴,觉得这雷凤火焰的味道不够美味。
可在下一刻雷凤火焰进入到方信的肚子中后他可就没有如此雅兴点评味道了。
“啊..好烫!”一声惊呼从方信的口中发出,方信原本平淡的神色也变得有些痛哭起来。
此刻的方信感觉到自己的肚子仿佛有一团岩浆在沸腾,一些器官已经在火焰的燃烧下即将融化。
见到如此情况方信不敢怠慢,连忙席地而坐,捏动手印,运转起“火兽篇”中用于炼化身体中兽焰的法诀。
方信能够感觉到随着自己手印的捏动,炼化兽焰法诀的运转自身腹中那种炙热的燃烧感有了明显的减退,虽然仍然能够感觉到炙热感,但比起之前那种让他想要大喊出的炙热感要好上很多。
至少现在这种程度的热度方信还能够承受的住。
方信手中的动作没有停歇,一道道复杂的手印被他捏出,只是“火兽篇”中记载的法诀,方信虽然是第一次施展出,但在魂魄力量的加持下却也算合格。
随着法诀运转在方信腹中的火焰逐渐停止了动静,可却没有真正的熄灭,还留有一枚余火,这枚余火在方信的腹中如同风中残烛,如同随时都会熄灭般。
原本应该感到欣喜的方信此刻却没有应该有的神色,方信脸上的表情逐渐凝聚,如果说现在方信脸上表情表达出一种情绪,这种情绪的名字就叫做尴尬。
现在的方信十分尴尬,他已经把“火兽篇”中记载的手印都捏动了出来,可他腹中的兽焰却还剩下一枚,虽然如同风中残烛一般,但却生命力顽强,没有要熄灭的意思。
可如今的他已经没有了那种手段,这如同风中残烛般的最后一枚火焰他没办法处理了。
这样的处境让方信十分尴尬。
根据“火兽篇”中记载手印全部捏出,运转出的法诀便可以将兽焰完全熄灭,可如今怎么还剩下一枚?
说好的兽焰完全熄灭呢?现在是什么情况?
这不是坑妖呢嘛!
方信明明已经准备好见识火兽的威力,想不到兽焰在方信的腹中没有被完全炼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