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格尔带领的骑兵在中路冲得最快,他们渐渐逼近了萧风。
    萧风显然没料到这么快就被追上了,他慌乱的从马背上摘下火枪,回过头来冲着追兵开枪。
    萧风的枪法很好,虽然距离很远,他未必能准确命中敌人,但他至少能打中敌人的马!
    领头的三匹马中有两匹中枪了,马匹在高速冲击下直接滚倒在地,将来不及飞身下马的骑兵也压成了满级伤残。
    成格尔凭借自己娴熟的骑术,控制着马跑了一个大s和一个小s,成功躲开了子弹。
    但不管是大s还是小s,都会影响男人骑马的速度,萧风趁机又拉开了距离。过了一会儿成格尔带着的骑兵才渐渐追上来。
    萧风再次回头开枪,连开数枪后,又打倒了几个追兵,再次拉开了一点距离。
    反复数次后,萧风没有再开枪了,闷头向前跑。
    成格尔一眼看见前面的草地上有一个白色的东西。他骑术高超,马背上单脚离开马镫,弯腰一个水中捞月,将那东西抄起来。
    是包袱皮,上面还有火药的味道,成格尔大喜:“萧风没弹药了,跟我冲啊,杀了萧风,共享富贵!”
    成格尔一马当先,带着中路骑兵猛追,距离萧风越来越近,成格尔尝试着弯弓搭箭,射了萧风一箭,差一点距离,落在了马后面。
    萧风也听见了箭矢破风之声,情急之下,他举起火枪向后一瞄,成格尔吓了一跳,赶紧又召唤出大s来。
    然而这次萧风并没有开枪,只是吓唬他而已,逼他减速后,附在马背上继续跑。
    成格尔大怒,显然萧风只剩下一支空枪了,既然是空枪样子货,我还要这大小s有何用?耽误事儿!
    成格尔再度逼近,弯弓搭箭,一箭射出,萧风头也不回,用火枪一拨,将弓箭拨掉。
    成格尔大吼:“加速追,一起放箭!”自己也再次弯弓搭箭。
    萧风急了,回头冲着成格尔举枪,成格尔不为所动,拉弓如满月,箭去如流星,帅!
    砰!萧风的枪响了,同时成格尔的箭也飞到了萧风面前,被萧风一把抄住。
    萧风随手将火枪往地上一扔,哈哈大笑,抄起鞭子猛打马屁股两下,白马长嘶一声,再次加速。
    追兵被这一声枪响吓了一跳,再看成格尔在马背上摇摇晃晃,随即摔下马来。骑兵们都愣住了,一起停住了马。
    拖在后面的俺答汗赶了上来,看着倒在地上死去的成格尔,和扔在草地上的火枪,脸色铁青。
    “怎么回事?成格尔骑术精湛,为人机警,怎么会中枪的?”
    离成格尔最近的几个骑兵说了刚才的经过,包括成格尔发现的包袱皮等等。
    俺答汗又惊又怒又喜,惊的是萧风如此狡猾,怒的是自己心腹大将惨死,喜的是萧风这一手原本一定是给自己预备的,却因为自己的谨慎,让成格尔挡了灾。
    俺答汗大吼一声:“给我追!他已经跑了两百里了,即使之前白马的减速是装的,现在他的马也一定跑不快了!”
    不再装了的萧风开始全速逃命,后面的蒙古骑兵也继续全速追击。俺答汗依旧跟在队伍后面。
    因为他知道,萧风虽然没了火枪,但他的功夫不可小视。
    自己如果一马当先,万一萧风情急拼命,直冲自己,没准就能在被射成刺猬之前先伤了自己。
    别说现在自己已经稳操胜券,根本没必要冒险,就是战场冲杀,自己也会尽量避开对方最勇猛的战士。
    大汗当然应该是最勇敢的,但大汗也是最尊贵的。最危险的地方当然是要勇士们去冲锋的。
    否则当了大汗之前要拼命,当上了大汗之后还他妈要拼命,那大汗不是他妈白当了吗?
    草越来越高了,比起草原深处的矮草来,这里的草明显长得更好。这说明已经快到了大明的地界了。
    因为大明祈雨成功,长城之外也下了雨,但超出的范围不算大,真正的草原深处都没有雨,所以才会有饥荒。
    这里的草足够高,能达到歌谣里“风吹草低现牛羊”的状态。俺答汗忽然很感慨。
    如果整个草原的草都像大明边境的这样,草原也就不缺食物了,那么自己也就不用这么快和萧风翻脸了。
    萧风虽然混蛋,但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至少比起萧芹来好得多。
    如果不是他想分裂草原,想收服河套,想阻挡自己称霸的路,本来是可以成为朋友的。
    高高的牧草,让马匹的奔跑受到了阻碍,但这对俺答汗却更有利。
    因为蒙古马出生就在草原上奔驰,受牧草的影响更小。而萧风的白马虽然神俊,却是跑惯了官道的,在如此长草中显然受到的影响更大。
    所以很快的,俺答汗在望远镜里再次看到了萧风的白马,跑得仍然算快,但已经和开始时不可同日而语了。
    俺答汗松了口气,这里虽然离大明的地盘越来越近了,但萧风再也没机会踏上大明的土地了,他注定要死在这片草原上。
    又跑了三十多里后,白马越来越慢了,双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萧风也不再直立着坐在马背上,而是紧紧贴着马背。
    俺答汗放下望远镜,暗暗点头。萧风这种姿势,是让马最省力的方式,只有常年骑马的老司机,才知道这个道理。
    人坐直的时候,人舒服,马不舒服。人趴在马背上,人不舒服,马舒服。
    远路无轻担,这样超级长途的高速奔跑,任何一点让马不舒服的做法,都会浪费马的体力,让马速度变慢。
    萧风把空枪扔掉,也是因为这一点,任何一点重量的减少,对疲惫到极限的马来说,都至关重要。
    萧风啊,你生在中原,长在中原,又是个书生,却能这么快就掌握骑兵的诀窍,你果然是个天才。
    难怪严世藩会败在你手上,难怪萧芹会败在你手上。假以时日,也许我也会败在你手上。
    可惜,你太心急了,太想尽快为大明除掉威胁了,所以你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在草原上挑战一个草原霸主,还是用骑马赛跑的方式。
    你这相当于和关公比大刀,和刘备比哭鼻子,和吕布比干爹,和曹操比……
    还没想出来和曹操比什么,前面的白马,和马上趴着的白袍已经肉眼可见了,俺答汗有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喝令前面追击的骑兵。
    “追上去,放箭!”
    见到前面的白马越跑越慢了,左右两侧的追兵也开始向中间靠拢,三股追兵像三条贪吃蛇一样,冲向前方的萧风。
    距离越来越近了,箭如飞蝗,向白马射去,白马屁股上中了一箭,痛嘶着向前窜去,但它实在太累了,速度已经到了极限。
    很快更多的箭射中了它,和它背上趴着的白袍。白马身上流出鲜血,脚步歪斜着向前奔跑着。
    落在队伍最后面的俺答汗狐疑的举起望远镜,为什么萧风依旧趴在马背上,不出手替白马挡箭呢?有一支箭已经射在那白袍之上了啊……
    俺答汗心头猛然一惊,勒住马,然后他看见高高的草丛中站起来一个人。
    他一身青衣,白袍已经不见了。手里提着一支枪,举起来对准了自己。
    因为望远镜的关系,萧风手里的枪看起来几乎顶在了自己的脑门上,俺答汗惊叫一声,扔下望远镜。
    没有近到那么夸张,但确实很近,两人之间,最多只有二十步的距离,如果自己刚才不勒住马,现在那把枪应该就顶在自己的脑门上了。
    前面的追兵还在追着白马射箭,巨额的悬赏让他们激动得全身发抖,两眼通红,一时还没发现后面发生的事儿。
    时间就像停住了一样,俺答汗呆呆的看着萧风身上的马蹄印和泥土,忽然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踩到了?”
    萧风笑了笑:“虽然我尽量藏得靠边一点,但你的追兵队形一直在变,被一个急于抢功的家伙从旁边超车时纵马踩了一脚。
    幸亏草场,他没注意到,否则低头看一眼,没准就发现我了。不过那么一大笔赏金在前面,他只会以为马是踩到了土包而已。”
    俺答汗手中紧紧地握着缰绳,脚尖轻轻地蹭了蹭马匹。跟随他多年的战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开始极其隐蔽地向后倒退。
    萧风叹了口气,端着枪瞄准,在齐腰深的牧草中大踏步的向前走去。此时前面三条贪吃蛇已经被血流满身的白马带出去很远了。
    “你就别想了,这点距离,我闭着眼睛也能打中你,至少也能打中你的马。从我看到你跟在最后面,我就在一直等待草够长的地方了。”
    俺答汗不敢再动了:“这把枪,你是一开始就藏在马肚子下面的吧?你另外拿一把是故意给我看的,免得我起疑心。”
    萧风点点头:“我被一百个骑兵追杀,连把火枪都不拿,想来你也不信。
    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拿一把,再扔掉,你会更容易相信我没枪了。”
    俺答汗苦笑道:“你不惜用白马做诱饵,可你想没想过,你杀了我,你也跑不了。
    你连马都没有了,那些追兵会把你射成刺猬的,你的功夫再高也没用。还不如咱俩做个交易。
    你不杀我,我也不杀你,但你得认输,以后不要再管草原上的事儿,如何?”
    萧风深深的叹了口气:“大汗啊,时至今日,咱两人谁也没法相信对方了。
    我打赌,等你的追兵回来时,你第一件事就是杀了我。只有你死了,我还有活的机会。”
    俺答汗看着萧风微微眯起的眼睛,知道他马上就要开枪了,当下大吼一声,用靴子狠狠一点马肋骨。
    久经沙场,生死相托的战马一声不吭,用最快的速度斜刺里冲出,瞬间跑出了一个极其诡异的路线!
    这动作如此之快,跑动的路线如此诡异,转眼间就窜出去了十步的距离。
    只要萧风第一枪打不中,再想装填第二枪,必然已经远远逃开,再也没机会了。
    萧风的枪管随着俺答汗战马的跑动,缓缓的移动,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战马一个趔趄,翻滚着摔倒在地。
    俺答汗的动作极其敏捷,他两脚早已脱开马镫,趁着战马歪而不倒的一瞬间,拼命跃起,滚翻在地。
    枪声惊动了远处追击的骑兵,他们中比较警醒的,回头向后看去。
    离得很远,看不清楚,但还是有一半忠心的骑兵放弃了前面浑身浴血的赏金,调头开始往回跑。
    俺答汗在落地的时候摔伤了一条腿,但他并没有被火枪打中。
    因为这匹战马太聪明了,跑的路线太好,萧风没有冒险打他,而是打中了马。
    俺答汗翻身跃起,举起长刀时,萧风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左手将火枪扔在地上,右手拎着绣春刀,脸上带着怅然。
    “大汗,如果你的功夫够好,能坚持到你的骑兵赶回来,你就赢了。”
    俺答汗咬咬牙,高举长刀,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声,扑向了萧风,萧风一弯腰,迅捷无伦的向俺答汗扑去。
    当一部分骑兵先赶回来时,只看到了草丛中的血泊,和倒在血泊中的俺答汗的尸体,萧风不知所踪。
    放眼望去,齐腰深的牧草在微风中摇摇晃晃,时高时低,一片青绿,直到天际,完全看不见哪里藏着人。
    这些骑兵们怒发如狂,骑着战马四下猛冲,挥舞钢刀砍伐牧草。
    一片片牧草被割断,但在这大片的草原中,想找一个藏在草里的人,实在如同大海捞针。
    当剩下的骑兵终于射倒了白马,发现白马的背上只有一个绑在刀鞘上的白袍子时,顿时知道上当,也调头向回跑。
    因为路上被萧风打死了几个,这不到一百个骑兵,在短暂的狂怒和悲痛后,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我们,该怎么办?在这里继续搜寻萧风吗?还是……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
    “就算我们能找到萧风,他的功夫这么高,我们能杀得了他吗?这么短的时间,大汗就被杀了,大汗可是有名的勇士啊!”
    “就算我们杀了萧风,大汗已经死了,也不会有人赏赐我们了。那些部族首领,会不会翻脸,和明军一伙,反而杀了我们?”
    “我们如果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那些部族首领们会怎么样?忠于大汗的部族首领是有的,可大汗死了,他们会不会变心?”
    “我觉得不是这个问题。而是这场赌局,究竟是谁赢了。大家发过誓的,谁赢了就听谁的!”
    “可是萧风没有回到大同啊,他的马死了,大汗的马也死了,他肯定就藏在附近,跑不远的。
    所以咱们没输!只要杀了萧风,咱们还是赢了!赌局可没说需要大汗亲手杀死萧风啊!”
    “可是赢了又如何呢?赌局赢了的结果是大明不再管草原上的事儿了。
    大汗已经死了,新的大汗肯定会从其他强大的部落产生!之前咱们怎么攻打其他部落,他们就会怎么攻打我们!”
    “而且今年食物这么少,大明真的不再管草原的事儿了,新的大汗能带着我们打赢大明,抢到食物吗?”
    众人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忽然远处传来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长啸声。几个骑兵立刻跳了起来。
    “狼群,是狼群啊。这片草场是狼群出没之地。否则这么好的草场,怎么会没人来放牧呢。”
    “没错,这片草场就是野狼圈,野狼最鼎盛的时候,好几个部族的牛羊群都被血洗过,咱们还派骑兵来打过狼呢。”
    “我记得,我阿爸就是死在那次打狼的战斗中,那些狼,太多了,太凶残了。
    那次打完之后,狼群变小了,活动的范围也变小了,但这片草场轻易仍然没人敢来。”
    “天快黑了,在太阳落山之后,即使是骑兵队也不敢和野狼群硬碰硬啊,狼都是夜眼……”
    骑兵们沉默了,其中一个威信最高的忽然大声道。
    “不管怎么说,萧风是杀死大汗的仇人,咱们若是能碰上他,一定要杀了他为大汗报仇!
    不过咱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大汗尸体带回部族,尽快让大汗的儿子继承汗位。
    若是其他部族能继续拥戴最好,若是不能拥戴,咱们至少也有个大汗,不会被瓜分了!”
    其他骑兵松了口气,纷纷响应。
    “对,咱们这就回去,这片草原有狼群出没,萧风又没了马,咱们找不到他,狼能找到他!”
    “对,要不是狼群闹得那么凶,狼群吃了萧风,他就没能回到大同,那样的话,虽然大汗死了,赌局还是咱们赢了!”
    于是一群人背着俺答汗的尸体,喊着“一定杀了萧风”的口号,心事重重的骑马离开了。
    等他们走了很远,几十步之外的草丛里,萧风站了起来,苦笑着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
    “我不会真的需要从这里一路走回大同吧。还有几百里呢,要是真荒无人烟,不饿死也得渴死。
    这帮家伙说这片草场上有野狼群?不会那么背,让我碰上吧……”
    萧风拎着刀和枪,向前走了一段路,看见了躺在地上的白马,此时全身是血,被箭射成了刺猬,已经断了气。
    萧风坐下来,摸了摸白马的头,轻轻将白马瞪得大大的眼睛抚合上。
    “你是一匹好马,我也希望能带着你回大同去。可你跑不过它们,我也没办法了。
    咱俩被追上都得死,既然如此,我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俺答汗除非死了,是不会放弃草原霸主之位的。我又不想让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长久厮杀,玉石俱焚。
    大明要的是一个和平稳定的草原,不是一个荒无人烟,遍地尸山血海的草原。只有冒险,才能做到这一点。
    将军难免沙场死,草原对一匹马来说,就是最好的归宿了吧,总比你老死在萧府的马厩里强。”
    萧风叨咕了一会儿,见马的眼睛没有睁开,就默认它同意了自己的话,站起来继续向前走。
    天蓝云白,草长风缓,草原就像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大海,而他就像这片大海里的孤舟,却不知道岸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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