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城,一座大宅内。
大内侍卫披坚执锐,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肃杀之气遍布整个大宅。
大堂内。
吴年穿着一件紫色袍服,坐在主位上。他的面前站立着一位身材极为健壮的三十余岁男子。
正是精挑细选的出使吐蕃的使臣,河北人侍讲学士施忠。
在吴年身边的近臣之中,施忠能力不算出众,口才也不是最好的。但在挑选之后,发现就属他最合适。
原因只有一个。
强壮。
施忠自小身体就强壮,跟随吴年行军作战,从没有生过一场病。
青藏高原这个地方海拔高,属于穷山恶水。只有身体强壮的人,才能适应那边的气候。
否则要是使臣病死在青藏高原,或是经常生病。别说是打探虚实、地形,能不能完成使臣的任务,都是一个问题。
“施卿啊。所有的事情,你都知道。寡人就不多说了。寡人只有一个要求。你好好保重身体,注意饮食保暖。要是生病了,也不要强撑。”
吴年抬起头来,似老父亲一般叮嘱道。
君父,君父。
对于大汉朝这个大家庭来说,吴年又何尝不是父亲呢?
“是。”施忠眼眶微酸,内心极为感动,弯腰应是。
“嗯。”吴年微微颔首,抬了抬手,让施忠离开了。施忠离开大宅之后,立刻翻身上马,率领十余随从,出了城池,会合了使臣队伍,往吐蕃而去。
大堂内。
吴年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转身眺望青藏高原方向,说道:“当年汉武帝派遣张骞为使臣,开拓西域。博望侯张骞名垂千古。”
“寡人希望你也能平安归来,功成名就。”
看了许久后,吴年转身看向西域。这一次他来秦安,只是闲来无事祭祀姜维的。
因使臣的问题,耽搁了几日。
是时候回去兰州城了。
“东风吹,战鼓擂,该打仗了。”吴年深呼吸了一口气,对左边一名大内侍卫说道:“传令。明日摆驾回兰州城。”
“是。”大内侍卫大声应是。
...........
吐蕃。
这个地方海拔高,环境恶劣。
但它也是有平原的。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有着数不清的冲积平原,滋养着吐蕃人。
就像是大号的辽东。
其中拉萨平原,是整个青藏高原上最璀璨的明珠。
农牧业十分发达。
养活着无数吐蕃人,也是整个吐蕃的政治、人口、经济中心。
拉萨城坐落在拉萨平原最核心的位置,城池仿造汉人城池,城门四开,城门楼伟岸。
但是吐蕃王宫却是个古建筑,坐落在一座矮山上,似是一座占山城堡。
这个时空的吐蕃国,虽然保持相当的独立性,是割据一方的大国。但是受汉人影响很深。
拉萨城十分繁华,每天天还没有亮,就有许多人聚集在城门口,准备出入城池。
当天亮之后,整个拉萨城就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各个商铺开门营业,沿街叫卖的小贩,骑着马出行的贵族,在街道上行走的普通吐蕃人。
拉萨平原,真是好一处膏腴之地,天府之国。
拉萨雄城。
吐蕃王与四大活佛占据这里,牢牢的控制了整个青藏高原。谁敢反叛,就出兵扫灭谁。
如果不出意外,这一系的吐蕃王朝还会延续很多年。
经受岁月洗礼,形状奇特的吐蕃王宫。
它的内部十分金碧辉煌。
吐蕃王日常办公的书房内。当代的吐蕃王贡松贡赞坐在椅子上发呆,直到阳光映照在他的脸上,他才惊醒过来。
“哎。”吐蕃王长叹了一声,伸出手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精神萎靡。
“大王。王后又在哭泣了。”一名容貌清秀的侍女,匆匆从外走了进来,躬身行礼道。
“哎。”吐蕃王再一次长叹了一声,心烦意燥地站起,走出书房,前往王后的寝宫。
吐蕃王今年三十二岁,与吐蕃王后生有一男一女。
女儿尸尊公主,今年十五岁,生的美如菩萨,生性活泼好动,是吐蕃王夫妇的掌上明珠。
原本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波澜的。
吐蕃王不是雄主,甚至有些柔弱。听说突厥十万人,被大汉天子数千人击破后,他就惶恐起来。
在得知吴年允许吐蕃公主进入大汉皇宫,服侍大汉天子之后。他立刻答应了。
真是个想瞌睡,就来了枕头了。
自己的女儿进入大汉皇宫的后宫,那自己不就是大汉天子的老丈人吗?
双方有了婚姻纽带,自己也没有别的野心。
他做他的大汉天子,自己做自己的吐蕃王,邻邦和睦。商路通畅,简直是大喜事。
吐蕃王只有一个女儿,自然就是尸尊公主前往大汉。
但吐蕃王柔弱耳根子软,而吐蕃王后驭夫之道非常厉害,又心疼女儿千里迢迢,前往大汉服侍一个糟老头子。
她就日夜哭泣,让吐蕃王六神无主,也摇摆不定起来。
虽然麻烦,但他有点怕老婆。吐蕃王长呼短叹之后,还是硬着头皮进入了王后寝宫。
寝宫内。
吐蕃王后与尸尊公主母女两抱头痛哭。
吐蕃王后今年三十,比吐蕃王小两岁。年轻时候号称吐蕃明珠。虽说青藏高原上的条件艰苦,但是身为王后养尊处优。
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但经过沉淀之后,仿佛醇酒一般,绽放出了动人的香味。
使得她成熟动人。
尸尊公主与她的母亲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般,只是娇俏稚嫩。
母女二人抱在一起,真是大美人抱着小美人,秀色可餐。
虽然王后很美丽,但是吐蕃王已经力不从心。再说了,现在这个情况,他真的很头痛。
“别哭了。哭的我头痛。”吐蕃王苦笑连连道。
“你不心痛女儿。还不许我心痛吗?她才十五岁,正是花朵一般的年纪。却要前往万里之遥的汉国,嫁给一个四十多岁,比我们还大十几岁的老头。我想一想,心肝都在痛。”
“而且还不是正妻,是个妃子。”
吐蕃王后美丽的双眸就像是开了水闸一样,泪珠就像是珍珠串一样落下,梨花带雨,我见犹怜之中,却又有少许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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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内侍卫披坚执锐,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肃杀之气遍布整个大宅。
大堂内。
吴年穿着一件紫色袍服,坐在主位上。他的面前站立着一位身材极为健壮的三十余岁男子。
正是精挑细选的出使吐蕃的使臣,河北人侍讲学士施忠。
在吴年身边的近臣之中,施忠能力不算出众,口才也不是最好的。但在挑选之后,发现就属他最合适。
原因只有一个。
强壮。
施忠自小身体就强壮,跟随吴年行军作战,从没有生过一场病。
青藏高原这个地方海拔高,属于穷山恶水。只有身体强壮的人,才能适应那边的气候。
否则要是使臣病死在青藏高原,或是经常生病。别说是打探虚实、地形,能不能完成使臣的任务,都是一个问题。
“施卿啊。所有的事情,你都知道。寡人就不多说了。寡人只有一个要求。你好好保重身体,注意饮食保暖。要是生病了,也不要强撑。”
吴年抬起头来,似老父亲一般叮嘱道。
君父,君父。
对于大汉朝这个大家庭来说,吴年又何尝不是父亲呢?
“是。”施忠眼眶微酸,内心极为感动,弯腰应是。
“嗯。”吴年微微颔首,抬了抬手,让施忠离开了。施忠离开大宅之后,立刻翻身上马,率领十余随从,出了城池,会合了使臣队伍,往吐蕃而去。
大堂内。
吴年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转身眺望青藏高原方向,说道:“当年汉武帝派遣张骞为使臣,开拓西域。博望侯张骞名垂千古。”
“寡人希望你也能平安归来,功成名就。”
看了许久后,吴年转身看向西域。这一次他来秦安,只是闲来无事祭祀姜维的。
因使臣的问题,耽搁了几日。
是时候回去兰州城了。
“东风吹,战鼓擂,该打仗了。”吴年深呼吸了一口气,对左边一名大内侍卫说道:“传令。明日摆驾回兰州城。”
“是。”大内侍卫大声应是。
...........
吐蕃。
这个地方海拔高,环境恶劣。
但它也是有平原的。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有着数不清的冲积平原,滋养着吐蕃人。
就像是大号的辽东。
其中拉萨平原,是整个青藏高原上最璀璨的明珠。
农牧业十分发达。
养活着无数吐蕃人,也是整个吐蕃的政治、人口、经济中心。
拉萨城坐落在拉萨平原最核心的位置,城池仿造汉人城池,城门四开,城门楼伟岸。
但是吐蕃王宫却是个古建筑,坐落在一座矮山上,似是一座占山城堡。
这个时空的吐蕃国,虽然保持相当的独立性,是割据一方的大国。但是受汉人影响很深。
拉萨城十分繁华,每天天还没有亮,就有许多人聚集在城门口,准备出入城池。
当天亮之后,整个拉萨城就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各个商铺开门营业,沿街叫卖的小贩,骑着马出行的贵族,在街道上行走的普通吐蕃人。
拉萨平原,真是好一处膏腴之地,天府之国。
拉萨雄城。
吐蕃王与四大活佛占据这里,牢牢的控制了整个青藏高原。谁敢反叛,就出兵扫灭谁。
如果不出意外,这一系的吐蕃王朝还会延续很多年。
经受岁月洗礼,形状奇特的吐蕃王宫。
它的内部十分金碧辉煌。
吐蕃王日常办公的书房内。当代的吐蕃王贡松贡赞坐在椅子上发呆,直到阳光映照在他的脸上,他才惊醒过来。
“哎。”吐蕃王长叹了一声,伸出手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精神萎靡。
“大王。王后又在哭泣了。”一名容貌清秀的侍女,匆匆从外走了进来,躬身行礼道。
“哎。”吐蕃王再一次长叹了一声,心烦意燥地站起,走出书房,前往王后的寝宫。
吐蕃王今年三十二岁,与吐蕃王后生有一男一女。
女儿尸尊公主,今年十五岁,生的美如菩萨,生性活泼好动,是吐蕃王夫妇的掌上明珠。
原本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波澜的。
吐蕃王不是雄主,甚至有些柔弱。听说突厥十万人,被大汉天子数千人击破后,他就惶恐起来。
在得知吴年允许吐蕃公主进入大汉皇宫,服侍大汉天子之后。他立刻答应了。
真是个想瞌睡,就来了枕头了。
自己的女儿进入大汉皇宫的后宫,那自己不就是大汉天子的老丈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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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他的大汉天子,自己做自己的吐蕃王,邻邦和睦。商路通畅,简直是大喜事。
吐蕃王只有一个女儿,自然就是尸尊公主前往大汉。
但吐蕃王柔弱耳根子软,而吐蕃王后驭夫之道非常厉害,又心疼女儿千里迢迢,前往大汉服侍一个糟老头子。
她就日夜哭泣,让吐蕃王六神无主,也摇摆不定起来。
虽然麻烦,但他有点怕老婆。吐蕃王长呼短叹之后,还是硬着头皮进入了王后寝宫。
寝宫内。
吐蕃王后与尸尊公主母女两抱头痛哭。
吐蕃王后今年三十,比吐蕃王小两岁。年轻时候号称吐蕃明珠。虽说青藏高原上的条件艰苦,但是身为王后养尊处优。
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但经过沉淀之后,仿佛醇酒一般,绽放出了动人的香味。
使得她成熟动人。
尸尊公主与她的母亲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般,只是娇俏稚嫩。
母女二人抱在一起,真是大美人抱着小美人,秀色可餐。
虽然王后很美丽,但是吐蕃王已经力不从心。再说了,现在这个情况,他真的很头痛。
“别哭了。哭的我头痛。”吐蕃王苦笑连连道。
“你不心痛女儿。还不许我心痛吗?她才十五岁,正是花朵一般的年纪。却要前往万里之遥的汉国,嫁给一个四十多岁,比我们还大十几岁的老头。我想一想,心肝都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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