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要求?”
    爱德华的第一反应是要钱,因为帮着自己猎杀海蟒怎么说也要分一笔的。事实上爱德华也确实是做好了文鸳开口的准备,打算如果说顺道杀了潭水虎鳄就将虎鳄交给文鸳处置,算是给出补充了。
    “诡异湖泊里找到的东西不论是什么你们都不能过问,有疑问回来再问,这并不是说我们知道诡异湖泊里有什么相当有价值的宝贝了,而是为了避免因为额外收获的宝物而出现争执,你觉得怎么样?”文鸳问道。
    “也不是不行,但是海蟒的所有东西你们也不能伸手。”
    爱德华迟疑了一下就立刻同意了,不管找到什么宝物,一般来说都不可能和海蟒的价值相提并论的。蛇胆五百金币,魔晶一千金币,只是这两个的价值就差不多快到突入第三层的价值了,更不用说海蟒身上的其他价值产物了。
    “除此以外的冒险所得46分成怎么样?”文鸳趁热打铁继续问道。
    “我觉得55分好一些。”爱德华不太赞同这种分法。
    “老弟,你要搞清楚一件事,现在是你来邀请我,不是我邀请你。你作为东家总得让点利出来吧?要不然我手底下的人怎么能答应呢?皇帝还不差饿兵呢。”文鸳劝道。
    “四六也行,那要是出现珍贵的魔法道具怎么办?”
    爱德华还是有点不舍得,地牢之所以迷人就在于不准确性很高,要是真的出现什么很珍贵的道具还得平分,那爱德华觉得自己绝对会被气死的。
    “补钱呗,谁要谁补钱给另外一方。”文鸳笑眯眯的说道。
    “成交,干了。”爱德华站起来点头道。
    “不坐下来再吃一会?”文鸳邀请道。
    “算了吧,我打包可以吗?”爱德华也感觉这满桌子菜怪可惜的,但是他又需要急着回去告诉其他人这个好消息,肯定是不能久待了。
    “道格族给拆肯族拜年,想得美。”文鸳毫不犹豫的把爱德华踢了出去。
    想要打包?扯犊子呢。以后其他人有样学样怎么办?
    谈完这桩大生意,文鸳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笑意,感觉其实还是蛮划算的。这笔账最划算的地方就是只需要帮点小忙就能拿到不俗的回报,保守估计能拿到一两百金币,也算是不错的收获了。
    治疗不花钱,文鸳等人有再生手环和虹吸魔石。猎杀海蟒时也往后面一缩一躲就完事了,除了格兰诺顿需要上去拼两下外基本上不会有损失。
    当然,文鸳也可以不要脸一点把格兰诺顿留在身边作为护卫存在,那样就相当于来外援一下魔法,完全不需要真刀真枪的上去对抗,安全系数能高不少。
    “队长,小虾好好吃!”
    诺诺看到爱德华走了才抬起头来对文鸳说道。她现在的两眼放射出活力的光芒嘴里塞的满满当当的,简直就像是被大人带去应酬的小孩,埋头苦干嗯造就完事了。
    “靠!怎么一大半都没了,你们给我留点!”
    文鸳看到河虾下去了一半多不由得吐槽道,也连忙叉起在炉边烤好的土豆放在了桌子上。又立刻伸出叉子叉过来了半只螃蟹和几只大虾过来。刚才光顾着说话了,压根就没吃东西,完全就让这俩妮子在这嗯造糟蹋了。
    “队长,我们退休后就去我老家开一家酒馆吧?到时候队长你就负责做菜,我和诺诺就负责传菜怎么样?”
    小艾吃的都眯起眼来了,什么淑女,什么精灵的优雅都去她的!吃螃蟹还要什么优雅,啃就完事了!
    花精灵据说是三大上位精灵中最优雅的一族,但是艾丽捷好像是个意外,他现在啃螃蟹的样子倒是像个人类国度中的特拉维夫狂战士,而不是高贵优雅的花精灵。
    “旅途才刚开始就想着退休后了,你咋不想晚年要几个孩子呢。”文鸳翻了翻白眼吐槽道。
    “我们精灵一族的生育率比较困难,能有一个孩子就算不错了。”小艾听到这话忽然正色起来很认真的说道。
    “不至于,如果是精灵内部通婚的话生育率还是比较可观的。再加上精灵一般的寿命极限,一生有两三个孩子还是可以做到的。”文鸳解释道。
    精灵一族生育率低是老生常谈了,过去精灵大帝国时期因为精灵遍地走还能很容易的维持婚配与稳定,现在精灵一族就龟缩在南十字星森林那一片小地方,而且还有大量的族裔失散在了中土各地的深山老林里,因为人口基数的原因也确实是不太容易生育了。
    半精灵搁这边其实也是一样的马驴产物,和迷宫饭马鹿的困境相同,这边的半精灵虽然说是集中了两族的优势,最大的缺点就是会长的丑一些,但是也确实一样不能繁衍,算是绝户物种了。
    听说一些佣兵团还有兽精灵,是比蒙族和精灵的结合产物。这些兽精灵力气更大,但是也更丑。丑的清新脱俗,是那种乍一看很帅,细看就会感觉这什么玩意的丑。
    比蒙也是一样啊,也有很多族裔失散在了中土,被佣兵团找到就只能屈服于这种命运,任由那些流氓拿捏了。这些族裔本来就只有一两百三四百人,又被佣兵团强行按着和精灵结合,导致下一代完全不能生育彻底消散。
    很多遗失种族就是这样消失的,所以文鸳其实很讨厌这些佣兵。这群人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完全不懂可持续发展,走到哪就和蝗虫过境一样。
    人嫌狗厌可以说就是这帮人了,至少在文鸳这很难给他们好脸色,对于他这种有收集癖的人来说,佣兵团的那种作风简直是天敌。
    河虾酥酥的,但是又没有完全被炸干水分,吃下去嚼的时候还是能吃到一些水分的。蟹肉煲里的鸡爪做的很漂亮,诺诺和小艾本来是不吃鸡爪的,看到文鸳啃得如此不亦乐乎也试探着咬了两口,结果很快的便沉迷其中了。
    啤酒与河鲜双重搭配,虽然说有痛风的风险,但是仅限一顿的话应该是没什么事的。今夜的晚餐格外的迷人,空气中渗透着十分具有诱惑力的芬芳让路人不由得驻足从窗户那里打量屋内。此时此刻,如果能再搭配夜晚的一幅美丽的景色,那就简直是完美了。
    糖醋虾的味道甜、鲜、脆,虾肉的纤维随着牙齿的碰撞而分割,在嘴里构成紧实的口感。剥壳吃的话入口便是一片紧实的虾肉,而不剥壳直接吃也是颇有一番风味。
    文鸳小时候喜欢剥壳,长大了反而就不太喜欢剥壳吃了。吃炸的虾时文鸳一般直接带壳吃,吃煮的也很少会下手剥壳,而是用牙齿和舌头去剥开。
    其实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他嫌剥壳后手上的油脂很难清洗,很长时间都会有一股虾味的。
    啤酒蛤蜊的汤很鲜,将一枚小小的蛤蜊挑出,用夹子夹住送入嘴中将蛤蜊肉切下,肉虽然不多,但是胜在味道好。这是很好的下酒菜,而且做起来也简单,算是非常亲民的菜式了。
    “队长啊,如果我们这次真的打算去孢子丛林的话,需要额外购置什么魔法装备吗?”诺诺忽然问道。
    “你们买了什么?还是说没有买?”文鸳反问道。
    “等我。”
    诺诺立刻跳下椅子在盆里洗了把手后朝自己的宿舍走去,片刻之后她拿着一根一人高的魔杖回来,像是邀功一样的伸到了文鸳面前示意他检查。
    “材质不错,是什么木头制成的?”文鸳擦了擦手接过来问道。
    “生命木的。”诺诺很高兴的解释道。
    “还算可以。”文鸳掂量了一下份量评价道,不轻不重,份量刚好,算是合格的魔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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