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长剑归属
在斯坦恩大陆上,所有的装备都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普通级、精良级、优秀级、传说级和神器级。其中,精良级以上的装备都有可能在上面附加魔法阵,那样一来装备便成了魔法装备,威力要比一般的装备更强一些。
单就武器这一块儿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近战武器和远程武器。近战武器包括人类常用的长剑、大刀,矮人族常用的铁锤,兽人族常用的狼牙棒等等,远程武器包括精灵族常用的弓箭,魔法师常用的法杖等等。
近战武器的品质好坏主要有三个标准来衡量:锋利、坚固和传导性。锋利代表的是武器的攻击方面的属性,越是锋利的武器,砍在目标身上造成的伤害就越大,反之亦然;坚固则是指武器本身的坚韧程度,武器砍在目标身上,自身也会受到一个反震力,越是坚固的武器,承受的反震力就越大,也就越不容易损坏,相应的也就更受欢迎;传导性就是指斗气在武器中传导的通畅程度,斗气在途经武器的时候,往往会被武器削弱几层,越是品质好的武器,斗气受到的削弱就越小,越是品质差的武器,斗气受到的削弱就越大,哪怕是一位剑圣,拿着一把最普通的长剑也发挥不出他应有的实力来。
近战武器的分级,其实就是参考了这三个标准之后定下的一个统一的级别。制作武器的材料不同,锻造武器的手法不同,都能影响到武器的级别。但好的材料毕竟稀少,想要得到这些稀少的材料不但要看实力还要看运气,而且即使有了好的材料也不意味着就能打造出一把好武器来了,没有高明的锻造师亲手锻造,再好的材料也只会白白浪费掉。
正是因为好材料和锻造师都非常稀少,而大家对于好武器的渴求又非常的高,所以渐渐地才发展出了给武器附加魔法阵,进而使得武器成为魔法武器,在不改变武器本身的材质的情况下提高了武器的威力,从而达到提高武器的级别的作用。一把普通的精良级武器,在经过附加魔法阵之后,其威力甚至能达到优秀级的武器的程度,由此也能看出魔法武器的优势了。
当然,武器上附加的魔法阵并不是万能的。用近战武器的三个标准来衡量的话,普通武器上面附加了魔法阵,使之变成魔法武器,但并不意味着这把武器的三个标准都提高了一层,而是看武器上面具体附加的是什么魔法阵。如果是增加锋利度的魔法阵,那么近战武器的三个标准中锋利的属性确实提高了一层,达到更高的标准了,但其他两个标准都没有变化,还是原来的程度。从这个角度来说,魔法武器还达不到一下子把武器的级别提高一个层次的作用,顶多只能说提高了三分之一个层次而已。
不管怎么说,魔法武器对于所有人都是非常珍贵的,现在星辉佣兵团竟然无意中获得了一把魔法武器,这绝对算的上是意外之喜了。
大家来磐石兽的老巢主要是为了寻找可能存在的魔晶,结果不但收获了上百枚魔晶,竟然还多了一把魔法长剑,完全对得起他们忍受这份难闻的气味儿的付出了。
当大家走出磐石兽的老巢,向一直在外面守护的成员们展示收获的时候,立即引发出更大的惊叹声。不少成员在看到艾玛手中的魔法长剑的时候,眼中都流露出一丝后悔的神情,要不是因为这该死的气味儿,他们也能成为第一个发现这把魔法长剑的人了……
虽然绝大多数成员都知道这把魔法长剑最终不会给自己使用,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感同身受的荣耀感。就好像现在的埃里克斯,整个人都骄傲的鼻孔朝天,仿佛这把魔法长剑是他亲手打造然后上交给佣兵团似的。
看着埃里克斯那得瑟的神情,所有成员都恨不得在他的屁股上踹上几脚,这里面也包括了李彦在内。虽然魔法长剑是他第一个发现的,可是魔晶却是埃里克斯率先发现的,而魔法长剑和魔晶在一起,埃里克斯自然就成了第一个发现的了,李彦即使感觉不忿,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
之后,星辉佣兵团对于这把魔法长剑的归属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艾玛早在还没有离开磐石兽的老巢的时候,就提议这把魔法长剑交给沃尔纳或者德雷克使用,因为他们俩是除了奥克里曼之外实力最强的人,魔法长剑在他们俩的手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当时大家对此都没有什么异议,不过当大家出来和大部队汇合之后,艾玛把这个决定说出来的时候,沃尔纳和德雷克都表示了强烈的反对。
德雷克自认为实力不如沃尔纳,对于星辉佣兵团的贡献也不如沃尔纳,所以说什么都不愿意拿这把魔法武器。
而沃尔纳则坚持认为艾玛身为星辉佣兵团的团长,如果只有一把普通的武器,而下面的成员却接二连三的拿着魔法武器,这不免太有失身份了,所以他坚持认为这把魔法武器应该归艾玛所有。
奥克里曼是星辉佣兵团的第一人,他拿魔法装备完全是为了星辉佣兵团的利益着想,这无可厚非。可沃尔纳在星辉佣兵团中并不具备绝对的身份地位,他自己非常明白这点,更为关键的是,星辉佣兵团现在中级剑师一共有六人,虽然他是其中资格最老的,但资格老换句话说就是资质最差的,连这次集体突破他都没能更进一层,所以他自知自己的潜力基本上已经到头了,这把魔法长剑如果放在他手上,只会令魔法长剑蒙尘,起不到增强星辉佣兵团的整体实力的作用。
其他成员对此都有着自己的意见,有认为应该艾玛拿的,也有认为应该沃尔纳或者德雷克拿的,反正是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大家都为了自己的想法各抒己见,一时间吵得比闹市还要热闹。
在斯坦恩大陆上,所有的装备都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普通级、精良级、优秀级、传说级和神器级。其中,精良级以上的装备都有可能在上面附加魔法阵,那样一来装备便成了魔法装备,威力要比一般的装备更强一些。
单就武器这一块儿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近战武器和远程武器。近战武器包括人类常用的长剑、大刀,矮人族常用的铁锤,兽人族常用的狼牙棒等等,远程武器包括精灵族常用的弓箭,魔法师常用的法杖等等。
近战武器的品质好坏主要有三个标准来衡量:锋利、坚固和传导性。锋利代表的是武器的攻击方面的属性,越是锋利的武器,砍在目标身上造成的伤害就越大,反之亦然;坚固则是指武器本身的坚韧程度,武器砍在目标身上,自身也会受到一个反震力,越是坚固的武器,承受的反震力就越大,也就越不容易损坏,相应的也就更受欢迎;传导性就是指斗气在武器中传导的通畅程度,斗气在途经武器的时候,往往会被武器削弱几层,越是品质好的武器,斗气受到的削弱就越小,越是品质差的武器,斗气受到的削弱就越大,哪怕是一位剑圣,拿着一把最普通的长剑也发挥不出他应有的实力来。
近战武器的分级,其实就是参考了这三个标准之后定下的一个统一的级别。制作武器的材料不同,锻造武器的手法不同,都能影响到武器的级别。但好的材料毕竟稀少,想要得到这些稀少的材料不但要看实力还要看运气,而且即使有了好的材料也不意味着就能打造出一把好武器来了,没有高明的锻造师亲手锻造,再好的材料也只会白白浪费掉。
正是因为好材料和锻造师都非常稀少,而大家对于好武器的渴求又非常的高,所以渐渐地才发展出了给武器附加魔法阵,进而使得武器成为魔法武器,在不改变武器本身的材质的情况下提高了武器的威力,从而达到提高武器的级别的作用。一把普通的精良级武器,在经过附加魔法阵之后,其威力甚至能达到优秀级的武器的程度,由此也能看出魔法武器的优势了。
当然,武器上附加的魔法阵并不是万能的。用近战武器的三个标准来衡量的话,普通武器上面附加了魔法阵,使之变成魔法武器,但并不意味着这把武器的三个标准都提高了一层,而是看武器上面具体附加的是什么魔法阵。如果是增加锋利度的魔法阵,那么近战武器的三个标准中锋利的属性确实提高了一层,达到更高的标准了,但其他两个标准都没有变化,还是原来的程度。从这个角度来说,魔法武器还达不到一下子把武器的级别提高一个层次的作用,顶多只能说提高了三分之一个层次而已。
不管怎么说,魔法武器对于所有人都是非常珍贵的,现在星辉佣兵团竟然无意中获得了一把魔法武器,这绝对算的上是意外之喜了。
大家来磐石兽的老巢主要是为了寻找可能存在的魔晶,结果不但收获了上百枚魔晶,竟然还多了一把魔法长剑,完全对得起他们忍受这份难闻的气味儿的付出了。
当大家走出磐石兽的老巢,向一直在外面守护的成员们展示收获的时候,立即引发出更大的惊叹声。不少成员在看到艾玛手中的魔法长剑的时候,眼中都流露出一丝后悔的神情,要不是因为这该死的气味儿,他们也能成为第一个发现这把魔法长剑的人了……
虽然绝大多数成员都知道这把魔法长剑最终不会给自己使用,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感同身受的荣耀感。就好像现在的埃里克斯,整个人都骄傲的鼻孔朝天,仿佛这把魔法长剑是他亲手打造然后上交给佣兵团似的。
看着埃里克斯那得瑟的神情,所有成员都恨不得在他的屁股上踹上几脚,这里面也包括了李彦在内。虽然魔法长剑是他第一个发现的,可是魔晶却是埃里克斯率先发现的,而魔法长剑和魔晶在一起,埃里克斯自然就成了第一个发现的了,李彦即使感觉不忿,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
之后,星辉佣兵团对于这把魔法长剑的归属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艾玛早在还没有离开磐石兽的老巢的时候,就提议这把魔法长剑交给沃尔纳或者德雷克使用,因为他们俩是除了奥克里曼之外实力最强的人,魔法长剑在他们俩的手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当时大家对此都没有什么异议,不过当大家出来和大部队汇合之后,艾玛把这个决定说出来的时候,沃尔纳和德雷克都表示了强烈的反对。
德雷克自认为实力不如沃尔纳,对于星辉佣兵团的贡献也不如沃尔纳,所以说什么都不愿意拿这把魔法武器。
而沃尔纳则坚持认为艾玛身为星辉佣兵团的团长,如果只有一把普通的武器,而下面的成员却接二连三的拿着魔法武器,这不免太有失身份了,所以他坚持认为这把魔法武器应该归艾玛所有。
奥克里曼是星辉佣兵团的第一人,他拿魔法装备完全是为了星辉佣兵团的利益着想,这无可厚非。可沃尔纳在星辉佣兵团中并不具备绝对的身份地位,他自己非常明白这点,更为关键的是,星辉佣兵团现在中级剑师一共有六人,虽然他是其中资格最老的,但资格老换句话说就是资质最差的,连这次集体突破他都没能更进一层,所以他自知自己的潜力基本上已经到头了,这把魔法长剑如果放在他手上,只会令魔法长剑蒙尘,起不到增强星辉佣兵团的整体实力的作用。
其他成员对此都有着自己的意见,有认为应该艾玛拿的,也有认为应该沃尔纳或者德雷克拿的,反正是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大家都为了自己的想法各抒己见,一时间吵得比闹市还要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