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浩轩当真将那大刀王六给放走了。
    王六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
    眼里是三分难以置信,剩下七分都是佩服。
    这少侠,够义气!
    江湖中人讲究个啥?
    不就是义气二字么?
    他已忘记了自己出卖了翻江倒海常白书,也忘记了自己这一家伙死了十几个兄弟。
    李辰安看着王正浩轩此举非但没有责怪,反而觉得这小子似乎忽然之间长大了。
    已从震惊中惊醒的刘管家这才又一次亲眼见识到桃花岛弟子的厉害——
    大刀王六,他并不是土匪。
    他在江南道的江湖还极有名气。
    他是江南镖局的总镖头!
    三境中阶的身手!
    他在江南镖局带镖行走江湖二十载,几无失手,甚至只要镖车挂上江南镖局大刀王六的旗子,那些山匪就算看见也会退让。
    无它,这王六很是凶悍。
    但今儿个……他没有在那个叫断魂刀吴名的少年手里走上一招!
    也没有在这个叫绝情刀王七的更年轻的少年手里走上一招!
    那么这二位究竟是什么境界?
    这桃花岛……底蕴居然如此深厚。
    刚才这个王七公子说他将去参加比武招亲……他还说四小姐是他之妻……
    刘管家咽了一口唾沫,冲着王正浩轩拱了拱手,小意的问了一句:“王公子,您……您真与我家四小姐认识?”
    王正浩轩咧嘴一笑:“岂止认识。”
    “她的武功是我教的。”
    “我身上穿的衣裳,是她亲手给我缝制的。在牧山刀的时候,我的饭菜是她亲手给我做的。”
    “我与她相识五年,朝夕相处五年,我们早已私定终身。这次出山……”
    王正浩轩转头就看向苏寻,笑道:“二舅哥,这次我出山,本就是要去苏家一趟。”
    “另外,我也已经告知了我的父亲。”
    “想必他也在去往苏家的路上。”
    “我爹会向苏家提亲,不过这事儿得办的敞亮,不能让岳父因此为难。”
    “到了周庄之后,你们回去,告诉岳父大人一声,四月初一比武招亲!”
    “我、王、王七,会当着天下武林豪杰的面,打赢所有敢登上擂台来的人,正大光明的迎娶你妹!”
    一旁的阿木那张如刀一般冰冷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
    小师弟真的长大了。
    他已学会了何为担当!
    另一旁的小武一直看着王正浩轩的嘴,他也看明白了,于是也会心一笑,心想这也算是一种江湖中的浪漫吧。
    往后王正浩轩有了未婚妻,但他却一定会追随李辰安,他会不会也将他的未婚妻带在身边呢?
    他有了未婚妻,还会不会去抓狗来炖呢?
    嗯,好像炖狗已不再重要。
    希望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一行人继续前行。
    李辰安依旧搂着萧包子的小蛮腰,萧包子忽的低声问了一句:“你就不担心他输了?”
    “他输不了。”
    “为何?”
    “能赢他的人……估计都会被他爹给提前宰了!”
    ……
    ……
    王正金钟带着三千御风卫站在了周山之巅。
    他已得到了儿子让皇城司谍子送来的信。
    他已看过了这封信。
    他当然欢喜。
    儿子长大了!
    原本还寻思给他找个媳妇,没料到他竟然自己拱到了一个,还是江南苏家的小姐。
    咱家都是粗鄙武夫,也就是识得字罢了。
    文气这个东西显然是没有的。
    如果儿子娶了这苏家小姐……阴阳讲究个调和,文武也讲究个互补,指不定有了苏家文气的熏染,咱王正家还能出个文武双全的举人进士啥的。
    于是,王正金钟咧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他身旁骑在战马上的长孙红衣就很是惊诧了。
    长孙红衣与王正金钟极为熟悉,因为在皇城司的时候,王正金钟本就是爷爷最信任的人。
    “伯父,今天你已经傻笑了三次了!”
    “啥事那么高兴说来让我也高兴一下?”
    王正金钟转头看向了长孙红衣,“红衣啊,你……你喜欢我家那小子么?”
    长孙红衣顿时就不高兴了。
    她瞪大了眼睛,脸蛋儿一红,“伯父,我爷爷虽然去世,但你也莫要想着用你这皇城司提举的身份让我嫁给王正浩轩那小子!”
    “这个……你为啥就不喜欢我家那小子呢?”
    长孙红衣修长的脖子一扬,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咱实话实说,你不会生气吧?”
    “怎会?你只管说!”
    “你家那小子少不更事,太肤浅!”
    王正金钟一听,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
    那小子肤浅么?
    肤浅么?
    好像有点。
    不然不会干出偷吃了他师傅的狗还偷吃了他师傅的鹅这种事情来。
    那小子回到京都之后,京都的犬吠之声都骤然减少。
    这些当然不是个正事。
    那小子好像确实也没干过什么正事。
    长孙红衣扭头看向了王正金钟,觉得自己这话说的太直接了一些,有些伤人。
    她正寻思缓和一下,不料她又看见王正金钟脸上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来,接着她便听见了王正金钟的话:
    “嗯,但我家那小子还是有几分能耐。”
    “他偷狗是绝对的好手,现在……现在竟然学会了偷人!”
    长孙红衣大吃一惊,便听王正金钟又笑道:“嘿嘿,他找到媳妇了!”
    长孙红衣:“……谁家姑娘瞎了眼?”
    王正金钟瞅了长孙红衣一眼,悠悠说道:“可不是谁家姑娘瞎了眼,而是……我那儿子太耀眼!”
    长孙红衣:“……”
    “对了,你可有喜欢的人?若有,伯父为你做主!”
    长孙红衣想起了阿木。
    那个如刀一般冰冷的酷酷的少年。
    他的神态是那么的坚定,他的意志当然就如磐石一般的顽强。
    他的表象虽然冰冷,但他的内心……指不定极为火热。
    具有这种特质的女人,往往都是女人中少有的极品。
    具有这种特质的男人……那绝对是天底下最有担当的男人!
    长孙红衣眉梢一扬,眼露欢喜,却没有说出阿木这个名字。
    凌冽的寒风吹得她长发飘飘也吹得她那一身红衣猎猎。
    “我的事,暂不用伯父操心。”
    她忽的转换了一个话题,她看向了王正金钟,极为认真的问了一句:
    “不是说北部边军的那位夏侯大将军率军南下了么?我们是继续前往周庄还是渡江北上去守卫燕云关?”
    王正金钟微微一笑:“咱既不去周庄,也不去燕云关。”
    长孙红衣一怔:“那我们去哪?”
    王正金钟手里马鞭一指:“去平江!”
    “去平江干啥?”
    “给我儿提亲……帮我儿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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