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宝裕一得意,接下来的“伟论,”就有点不敢恭维了:“气体人,古已有之。太上老君一气化三清,是最佳例子。还有一些擅长变化的人,我看也是气体人。”
    大家都不出声,看起来都不以为然。可是听他继续说下去,却又令人不得不服他确然有非同小可的想像力。
    他说:“气体的形状最不固定,可以在刹那之间,千变万化,所以气体人的外型,能作任何形状的改变。传说之中,善于把身体外型作改变的气体人很多,最著名的,自然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向各人望了一眼。所有人之中,只有红绫一个,不知道孙悟空是什么人——她虽然知识丰富之极,只怕再也没有一个地球人比得上,但是还是有一些知识,尤其是文学上的知识,她还未曾接触到。她彻底知道下雪的原因,也可能知道何以雪花都呈美丽的六角形的秘密,可是如果对她说到窦娥蒙冤六月飞雪,她就会瞠目不知所对了。
    她有一个好处,不明白,立刻问:“孙悟空是什么人?”
    对她的这一类问题,我和白素,必然尽心回答:“孙悟空是一个神话人物,是一头石猴的化身,他会七十二般变化。”
    这是最简单的介绍,温宝裕立时接了上去:“所谓七十二般变化,只是方便的说法,事实上,他能千变万化,又能拔一根毫毛,作为化身。这一切,只有他本身是气体,才能做得到。”
    他说了之后,又停了一停,续道:“同样有变化能力的,还有二郎神杨戬——”
    我道:“够了,神话传说中会‘摇身一变’的人太多了,不必一一枚举!”
    温宝裕竟趁势作了结论:“他们全是气体人!”
    听了他这种设想,人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怪不可言。可是想要反驳,却也很难。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着。我想各人全是一样的心思:气体人这个现象,实在正超乎我们的想像力之外,以致有很多情形,全然无法设想。
    例如,气体人要杂在物质三态俱全的地球人之间生活,他是如何克服不被人发觉的困难的?他进食液态或固态的食物之后,如何消化它们?
    他又是用什么方法来维持他气态身体的营养?他有血液吗——难道连血都是气态的?
    我常说,外星高级生命的形态,地球人无法设想。地球人往往设想外星人有六个头十八只脚,那是因为地球上的生命形态有头有脚的缘故,想像力是根据事实衍化出来的。而等到有一种外星生命形式,是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时候,就无法作出设想了,气体人只不过是其中一例而已。我很懊丧竟然没有和气体人进一步打交道的机会,只好寄望错过了这一次,日后还会有机会。而且,世上玄妙的事情实在太多,又怎能每一件事都参与?在运气这个故事之中,我竟然知道了生命可以以气态的方式而生存,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收获了!
    我把我所想到的说了出来,大家都表示同意。温宝裕立时抛开了气体人这个题目,大声问:“那头鹰是怎么一回事?”
    他也立即想到了亚洲之鹰罗开:“是我们的朋友有消息要传递?”
    我摇头:“我看不是——”
    我把在海边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再取出了那一对金环来给各人传看。
    温室裕的意见最多:“阿拉伯人最喜养猎鹰,看这上面的花纹,很有点阿拉伯风格。”
    蓝丝则说:“可以肯定,这花纹,这东西,和降头术没有关系。”
    红绫看得很仔细,然后道:“它不在我的知识范围之内,不过我可以知道,它是成色很高的黄金,接近纯金。”
    白素和曹金福并没有发表意见,只是摇头,表示他们说不出所以然来。
    温宝裕一再叮嘱:“找到了鹰主人,记得通知我!”
    当时,我认为那是很容易的事,所以立即答应。谁知道一连三天,我的“寻找广告在各种传播介上出现,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甚至有记者专程找上门来,可是鹰主人却始终未曾出现。”
    这时,那头鹰早已醒过来了。
    那鹰醒来的经过,也颇为惊心动魄。当晚我们讨论气体人的事,到了夜深,温宝裕和蓝丝先告辞离去。红绫打了一个呵欠,跳上她的绳床,也就鼾声大作。曹金福进了客房,我和白素,也已安睡。
    我把鹰放在书房的一张安乐椅上,我的想法是,鹰的双翅受伤,它不能飞,自然也不会伤人,所以,也就没有多作防范。
    约莫是在天色将明时,我们忽然被一阵可怕之极的声响所惊醒。
    那声响的内容很复杂,既有尖厉的叫声,又有像是在刮你的骨头一样的爬搔声,而且就发生在我们的房门口,所以听来格外惊人。
    我一跃而起,已听到门外又传来红绫的呼喝声,她喝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可是突然之间,一切声音,都静了下来。
    我第一时间打开门,看到了一个十分奇妙的现象——那鹰站在地上,红绫蹲着身子,正用手在轻拍它的背部。随着红绫的动作,那鹰一身纵起的翎毛,也正在迅速地回复常态。
    看来,那鹰刚才正处于极度激动的情绪,在红绫的抚慰之下,才平静下来。
    红绫自幼在山野之间长大,长期与兽为伍,我一直相信她有和非人类相处的特殊能力,现在又得到了证明。
    尤其是当我看到房门上满是鹰爪所造成的抓痕时,更知道要使这钢喙铁爪的鹰,自愤怒之极到立刻平静,是多少不容易的事,可是红绫轻而易举做到了。
    那时,这鹰站着,身子还在微微发抖,红绫的手轻轻拍打它的背部——这情景并不特别,特别的是,红绫和那鹰对望着,在她和它的目光之中,我可以肯定,两者之间,必然有某种程度的沟通。
    这种情形,维持了约有几秒钟,那鹰忽然又发出了一阵古怪的声响来。
    红绫一听,就眉心打结,失声道:“爸,它想告诉我们什么!”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感到鹰确然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可是,红绫再神通广大,她也没有法子听得懂——古时,传说有一个叫公冶长的人,倒是通鸟语的,可现在上哪儿去找一个懂鹰语的人?
    这时,曹金福也出来了,傻大个子瞪大了眼,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鹰听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尖,也越来越急促,红绫一面拍打它,一面道:“我们不懂你的意思,你是不是可以用别的方法表达你的意思?”
    我刚想说鹰怎么听得懂她的话,那鹰已静下来,忽然侧身,一双强而有力的腿,先是一阵蹬动,然后,不住用右爪抓左脚,又用左爪抓右脚。
    这样的动作,它重复了几次之后,我、白素和红绫就一起叫了起来:“我们明白它的意思了!
    它是想要回绕在它脚上的金环!
    那一对金环,我研究了一会,看不出什么名堂。就放在书桌上,这时,我一面听着,一面已飞快地奔进书房,取了它们出来。
    鹰一见那对金环,就兴奋得想扑翼.怎奈它双翅被绑得很紧,所以竟变成了身子一阵发颤。
    红绫也兴奋得大叫:“爸、妈,这鹰通灵的程度,不在灵猴之下!”
    我也知道,这鹰至少是听得懂人话的——受豢养久了的动物,都可以有这种能力,但程度如此之深,也属于罕见之极。
    我把一只金环递给了红绫,我们两人,一边一个,替它把金环绕上。它这才站了起来,走动几步,不时用喙去啄那金环,像是表示它对这金环的重视。
    突然,红绫飞奔下楼,不一会,就拿了肉食上来,想要喂鹰,可是鹰却一下子抓了过来,自己用喙撕了吃,狼吞虎咽,食量奇大。
    红绫越看越喜欢忽发奇想:“它主人不找上门来就好了!”
    我笑了起来:“不可能吧,把一头鹰调教到这种程度,不知花了多少心血,怎会不来把它领回去!”
    红绫听了,不免愀然不乐,曹金福在一旁道:“乡下也有人养鹰的,但若不是从小养起,很难驯服!”
    红绫就算不乐,也维持不了十秒钟时间,闻言一挥手:“它主人来了也好,可以向他讨教驯鹰的方法!”
    说着,她站了起来,随意走动了几步。有趣的是,那鹰竟然亦趋地跟着她,把红绫逗得大乐。红绫进了房间,那鹰也跟了进去,就在红绫的房间中栖息。
    我以为第二天,鹰主人就会出现,至少会和我联络。可是一连三天,却音讯全无。
    这时,鹰和我们已极熟了,它和红绫尤其熟,竟以红绫的肩头为它的息栖之所。
    红绫本来已够高大怪异的了,身边又老跟着一个长大状硕得异乎寻常的曹金福。这时,肩上再站着一头约有一公尺高的苍鹰造型之古怪,堪称世所罕见。她一出现,虽然不致于引起大混乱,但小小的不正常情形自然难免。各种传媒再一渲染,可以说无人不知,甚至国际性的通讯社,也将之当成了花边新闻。
    可是鹰主人却一直未曾出现。
    我和红绫,把鹰带到兽医处,拆了旧包扎,换上新的,三天一次,三次之后,伤已完全好了,那鹰展开双翅,更是雄伟无比。
    我们把它带到了一处空地,它立时腾空而起,转眼之间,直上高空,成了一个小黑点,但是在阳光之下,仍然可以看到极细微的金光闪耀。
    红绫一直昂着头,口中喃喃自语:“你可不要一去不回头。”
    我安慰她:“它的主人,可能是世外高人,不愿意露面,它一定是飞回主人那里去了!”
    红绫叹了声:“它至少应该经常来看我们!”
    说话之间,红绫又欢呼了起来,只见天上,金光闪闪——那鹰又盘旋直下,不一会双翅一收,竟又稳稳当当,停在红绫的肩头之上。
    红绫喜得又蹦又跳,又大打筋斗——每当她翻滚时,鹰就腾空而起;她一停止,鹰又落在她的肩上。一人一鹰,动作矫健之极,蔚为前所未有的奇观。
    红绫发表意见:“这鹰是我的了!”
    说了之后,她略觉不妥,这才修正:“至少,和它的原主人,一人一半!”
    说着,她拍着鹰头:“好不好?”
    那鹰竟然点头扑翅,表示同意!
    鹰主人在半个月之后,还未曾露面。
    那天,我正在凭窗闲眺,忽然看到一辆大房车,自斜路上驶上来。斜路只通向我的住所,所以这辆卫生的大房车,目的地必然是我的住所。
    我只看到车子由穿制服的司机驾驶,看不到坐在车后的是什么人。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鹰主人终于来了!从这大房车的气派来看,鹰主人的身份可想而知。
    由于我心急想知道下车来的是何等样人,所以我停留在窗前。
    这时,曹金福和红绫都不在,那鹰自然也和他们在一起,所以屋子中很静。
    果然,车子直开到门口,穿制服的司机先下车,打开车门,自车中走出了一个人来。
    虽然居高临下看去,并不能完全看清那人的脸面,可是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什么来。而且,心中也惊讶之极,因为我怎么也料不到这个人会来找我!
    这个人,当然不会是那鹰的主人,其人非别,姓关名大鹏,是商界的一个成功人士,各位对他的大名若是不熟悉,那其过在我,因为在上一个故事运气之中,他虽然出场甚多,但我一直称他为“关老头”而不名。
    那当然不是一种尊重他的态度,事实上,我也绝无意尊重这样的一个人物,相反地,还很是讨厌这种人——并不是说因这种人成功而讨厌,只是我个人情绪上的感觉。
    这瘦小精悍的关先生,除了是关氏机构的总裁之外,还是著名的美人儿小仙的丈夫,而小仙女士,就是运气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她被改造成为了气体人在空气之中消失了!
    本来,对于气体人这种超乎想像的奇特现象,我极有兴趣作进一步的研究。除了小仙利气体人金儿之外,关老头也是应该接触的对象。可是我由于讨厌他的为人,自然不再去找他,想不到他竟找上门来了!
    他会有什么事来找我呢?
    我看到了关老头下车之后,迟疑了一下,才来到门口,伸手想按铃,可是才一伸出手,却又缩了回去,可见他心中对是不是要见我,很犹豫不决——通常,只有有求于人,才会这样。
    我心中又想:他有什么事求我呢?
    就在这时,我抽屉中的小电话,响了起来,那电话知者甚少,能够知道的,自然是至亲好友。
    我放下关老头不理,打开抽屉,按下掣钮,听到了老朋友陶启泉的声音:“那关总裁到你家没有?”
    我笑道:“是你把这个人推到我这里来的?”
    陶启泉也笑:“别那么说,不久之前,你想见他见不着,还是我帮的忙——他说,他有事要你帮忙,可是又怕你不答应,所以想起我曾介绍你去见他,便来求我。卫斯理,世事都有因有果,今日之果,正是你早日种下的因啊,怎能怪我!”
    我“啧啧”连声:“真了不起,大商家怎么兼任大哲学家了?好,我会见他,但不一定能答应他的要求!”
    陶启泉道:“那当然——还有,他的那位夫人怎么了?我见过几次,真是艳光照人,不可方物,这老头,艳福真是无边!”
    我笑道:“故事太长,有机会才告诉你!”
    说到这里,门铃才响了起来,可知他在门口,犹豫的时间真长。
    陶启泉道:“好,再联络!”
    我关上了抽屉,听到楼下老蔡已在盘问来人。老蔡对来找我的人,若是他未曾见过的,态度之坏,无以复加,所以我由得关老头这个平日气焰万丈的总裁,去试一下这种滋味。
    果然,下面传来了老蔡的吆喝声,和关老头忍气吞声的回答。老蔡最后下逐客令:“我家主人向来不见闲杂人等,别说你是坐了车子来的,搭火箭来的,也一概不见,你打道回府吧!
    关老头忽出绝招,竟不理会老蔡,大声叫起来:卫先生,陶翁给你打电话了没有?请你给个面子!”
    我看着他也受辱得差不多了,所以走到楼梯口,大声叫:“老蔡,让他进来!”
    老蔡有了我的吩咐,闷哼一声,转身就走,我再扬声:“请上来!”
    关老头面色青白,上了楼梯,喘着气:“贵管家——”
    但总算他够机灵,说了三个字,就没有再往下说去,我把他领进了书房,给了他一杯酒:“请直话直说,我不喜兜圈子。”
    关老头喝了一口酒:“小仙她究竟上哪里去了?我无法接受警方的解释!”
    我反问:“警方怎么说?”
    关老头用力挥了一下手:“说他和金儿私奔了!”
    我倒很佩服黄堂的用词,我点头:“确然如此!”
    关老头涨红了睑:“可是他们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人说得上来?”
    我望了他一会,才道:“情形极特别,那不是一般情形的私奔,我的话,你信也好,不信也罢,都是你听到的最接近事实的推测!”
    于是,我把金儿可能是气体人,小仙也可能变成了气体人的推测说给他听。我说了大约十来分钟,在这段时间中,他没有停止过摇头,表示不相信。
    最后,他总结了一句:“我不相信!”
    我预期他会有这样的反应,摊了摊手,没有再说什么。关老头却道:“我有方法可以知道真相!”
    我作了一个“请便”的手势,懒得开口。关老头又道:“可是我打不开那桌子的任何一只抽屉。”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他又道:“小仙有一张书桌,是特别订制的,是她嫁给我时提出的要求之一。那桌子是瑞典一家精工铸造厂的杰作。它们专制造举世无双的保险箱——”
    他说到这里,我挥了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头。我立即想起,在运气这个故事中,我曾偷进过他的住所,发现在二楼其中一间房内,有一张很是特别的书桌。
    当时我只是注意到它的特别,并没有作进一步的研究,如今听到老头这样说,这桌子竟大有文章!
    这时,我也被引发了好奇心——一张由举世无双的保险箱制造商所制造的书桌,那意味着什么呢?
    当然是表示小仙有许多秘密,要锁在那书桌之内。
    我略牵动了一下身子:“你打不开书桌的抽屉?”
    关老头神情沮丧:“一共有七个抽屉,一个都打不开,我知道其中蕴藏着小仙的秘密!”
    我扬了扬眉,表示奇怪他何以如此肯定。他道:“当日,在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她说过,虽然成了夫妻,但是她还要保留个人的一些秘密。所以要一个妥当的保存秘密的所在。我实在爱她,所以答应了,那桌子的造价是三十万英镑,全是坚硬的合金钢铸成,所以——”
    我接了上去:“所以,你不能循正当的途径打开它,也无法用破坏的手段!”
    关老头神情无奈地点着头。
    这时,我已经大致可以知道他来找我的目的了,他是要我出手,去打开那书桌的抽屉!
    我并不先提出这一点,只是问他:“她一定曾和制造商联络过,请他们提供你方法?”
    关老头道:“是,联络过。制造商方面的回答是:对不起,他们做不到——他们并不是知道而不肯说,而是真正的不知道!”
    我皱眉:“这好像不太合常规!”
    关老头叹了一声,忽然取出了几张纸来,放在我面前:“请看,这是当日小仙给制造商的信,前几天他们传真来给我的。”
    我接过来,信有好几封,先是关夫人小仙,当日以顾客的身份,向制造商提出的要求。
    她要求制造商制造“绝对只有使用者一个人打得开的密锁,而任何人企图用不正当方法打开,就会令里面的物件销毁”
    制造商第一次的回复是“据知,目前无法有这种技术可满足夫人的要求。”
    小仙再坚持:贵厂号称在保险箱制造业之中,举世无双,必有令顾客满意之方法,若不能,则交易取消,且对贵厂的厂誉,造成一定程度之损害!请贵厂尽最大之努力,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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