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走了以后,陆玖看向剩下的三个大姑娘,都是十五岁左右的女孩子,人家给她打工就是为了赚嫁妆钱。
    “很简单的活,只要细心一些,就不会出错。”陆玖跟她们做着示范,声音很温柔:“就是把这个东西均匀的涂在黑布上面,注意力度,顺着一个方向……”
    这种工作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枯燥,一点挑战难度都没有。
    三人很快便上了手,做的有模有样,不过还是需要多加练习。
    陆玖也没有闲着,而是去提取二氧化硅,然后将二氧化硅调制成白色涂料。
    **
    当初在蔬菜大棚的旁边还盖了个小房子,现在没人住,充当库房。
    库房里有新买的农具,还有一些种子。
    陆玖还弄了个很复杂的大锁,只有兄妹两人有钥匙。
    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除草,然后将土块拍碎挖坑施肥,然后开始挪菜秧。
    菜种陆玖早就给了陆四冬。
    首先要收拾出一块地来种菜秧。
    古代的肥都是农家肥,陆家的肥只够自己用的,所以这个肥是陆玖从别的地方买下来的。
    一上午的时间,几个人便收拾出一块地来,用来种菜秧。
    因为陈氏最有经验,所以大家都听她指挥。
    陆四冬也跟着干活,但是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观察这些员工,回去还要跟妹妹汇报员工的工作情况。
    **
    下午的时候,陆玖没有工作,而是写作业。
    没错,傅澜清给陆玖布置了很多作业,下次上课的时候还要检查。
    傅澜清给陆玖布置了十篇描红。
    描红是传统的习字法,在印有红色字或空心红字的纸上摹写,是初学写字的最好训练方法之一。
    陆玖用了小半个时辰才写了一篇,累的她手腕酸痛。
    真是不知道傅澜清的字怎么练的,字写的那么好看肯定用了不少苦功吧?
    然而实际上,傅澜清根本就没有练习过。
    天才是不需要练习的。
    陆玖一下午的工夫,只写了五篇描红。
    到了晚上的时候,手腕已经抬不起来了。
    用过晚食,陆四冬跟陆玖汇报情况,总的来说,第一天大家干活很卖力,也很成功。
    “四哥,你认字吗?”
    “认识啊。”陆四冬笑着说道:“我还会写。”
    “真的?”
    陆玖有些不敢置信,像陆四冬这种大老粗还会写字?
    不是她看不起四哥,而是太过天方夜谭。
    因为陆四冬压根就没有上过学。
    “二哥教过我。”陆四冬拿出纸笔写下几个字,虽然不好看,但也能认出来,应该是缺少练习,他放下毛笔,继续说道:“城里招工,都愿意要认字的,工钱也给的多一些,所以我就跟二哥学了一段时间。”
    陆玖突然觉得四哥还是个潜力股,身手好,还识字,在这十里八乡,简直就是文武双全,怎么就找不到媳妇?
    上面三位哥哥都是十五六岁就娶媳妇了,轮到四哥,二十了还没娶媳妇。
    陆玖想了想,好像是她的锅。
    因为陆四冬娶媳妇的钱,全部被老太太给原主置办了嫁妆。
    换句话来说,她欠四哥一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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