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还想后撤步跑路?
随着流民营内的流民数量减少,一连也跟着忙碌了许久的李基也方才渐渐腾出些许时间,并且暗自地略微舒了一口气。
对于“以工代赈”而言,如今最为困难且麻烦的框架,也算是初步在整个吴郡范围内搭建了起来了。
剩下的除了不断对各处开始进行水利开发的流民们遗漏补缺之外,便是通过流民营这个中转点,将接下来陆陆续续抵达吴郡的流民进行筛选分类,将合适的流民源源不断地分散到吴郡各处。
可以说,只要等益州送过来的三十万担粮食真正入库,那么李基最起码也能保证基本盘不崩,且通过那源源不断的流民给吴地带来中原的先进技术以及蓬勃生机。
至于预期之中将散至扬州其余郡的二十万流民则是有些无可奈何,考虑到为了避免各种突发状况所需要保留的冗余量。
倘若没有分散二十万流民到扬州其余郡,在李基看来潜在风险还是有的。
并且,在李基看来,扬州其余郡早晚也将会是自家的地盘,将一部分流民暂时送出去本质也是肉烂在锅了。
某种意义上,这何尝又不是先让别人帮忙养一养孩子?
更何况,那一部份深感刘备仁德的流民分散到扬州其余郡,必然也会主动宣扬刘备的仁德之名,让刘备纵使还没有真正完全掌控扬州全境便能先一步拥有一定基础的民心。
除了这种种的好处,还有一条流民必然要分散一部分到扬州其余郡的原因,那就是吴郡凭借一郡之力完全消化了所有流民太过于扎眼了。
但,倘若光明正大地分流一部分出去,具体分流的数字可以做文章的空间就大得太多了,有的是办法不会引起朝堂以及有心人的注意。
当然,类似于此前李基在推演之中以“大义”去压扬州其余郡以及世家,强行将所有流民均分给扬州各郡,引起剧烈反弹的结果,也让李基为之警惕。
尽管在推演之中,李基同样也凭借着“大义”以及扬州刺史的监察权,暗中掌握了扬州其余郡的话语权。
但是,没必要这么急!
即便没有推演之中隐隐的那一句暗示——“或许也因此留下了某些隐患?”,李基出于整体大局的考虑也不该如此急。
这一举动,并不符合李基没有向刘备明言的战略“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所在。
当今天子刘宏可还没有驾崩,天子刘宏对于大汉还是具备相当的掌控能力的,一旦刘备以着扬州刺史身份表现得过于强势绝非好事。
这可能也是推演之中所指的真正“隐患”?
这也让李基明白了“计谋模拟器”推演的局限性所在,推演过程之中只会以着此计谋所对应的目标为第一优先,且一切判断都将会基于绝对理性状态。
只考虑吴郡现有的钱粮,如何最大效率且妥善地安置中原而来的流民。
以此而论,“计谋模拟器”所采取的“由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演的线路,无疑已经是极好的。
可计谋的成功,对于战略却未必是有益的。
不过在李基解决了粮食窘迫的问题,以及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在吴郡内部消化了六十万流民,那么自然便不需要由整个扬州各郡均分消化安置流民。
原本可能每个郡都需要安置十余万左右,现在则是由五个郡共分二十万流民。
计算下来,每个郡消化四万流民并不困难。
在损坏利益并不大且掌握有“大义”的情况,其余郡自愿接收流民的可能性自然也便随之提升。
无须再如推演那般,通过“大义”强行逼迫其余郡接受。
当然,如何能让其余郡“自愿”接受,这也是一门技术活。
不过以着贾诩的能力,这种事情料想不难。
汉末顶尖谋士,贾诩必然是有着一席之地的。
在贾诩掌握了“大义”的情况下,假如还是不能让扬州其余郡“自愿”接受二十万流民,那么李基所需要斟酌琢磨一下的,反而是贾诩的用心与忠诚了。
是不是内奸露出鸡脚了?
因此,李基只是跟贾诩具体交待了想要的结果以及划了一条不许败坏刘备名声的底线,剩下的也便交给贾诩自由发挥了。
在情报不足的情况下,贾诩所能发挥的能力还在李基之上,李基也没有必要多提醒什么。
而李基一连埋头忙碌了数天“以工代赈”之事,也是如今也有了几分闲暇,开始处理其余积压了数天的公务。
不过整个吴郡不重要的繁琐公务几乎都是顾雍处理,唯有一些大事才会将文书传递到李基的手中。
因此,李基更多的是在翻阅锦衣司这几天传递上来的情报。 主要的则是吴郡各个县令的动向以及反应……
倘若当真还有县令在这个时候敢伸手,李基不介意三族消消乐。
或许大汉律法里罪不至三族,但李法官用的就是大汉律法,先斩后奏,以儆效尤……
先屠了三族,将凶手定性为土匪山贼一流,然后将此事传递于各县县衙,懂的自然也就懂了,且李基还能以此为借口进一步对各县城进行戒严,彻底断绝那些县令们逃跑的可能。
总而言之,之前当官享福贪污的时候没跑,现在需要他们做点事了就想卷着钱财后撤步跑路?
‘还当真有天才诞生了这种想法啊,真以为有这等好事?’
李基看着锦衣司所上报的信息之中,余杭县令在离开吴县后的一系列举动,明面上开始动员人手筹备物资,暗地里则开始不断地变卖自家私产。
显然,余杭县与钱唐县作为邻居,前钱唐县令与余杭县令想必不仅是酒友,还经常是同道中人。
以至于前钱唐县令的下场,几乎是吓破了余杭县令的胆子,已经开始准备后撤步跑路了。
想必,余杭县令的想法是反正如今大汉的官花钱就能买,既然在刘备与李基的手下当县令如此危险,还不如卷了钱跑路到别的地方再买官来当。
略微琢磨了一下余杭县令的想法,李基忍不住冷笑了一下,拿起桌案上的另一支沾了朱砂的毛笔在竹简上批写了一句话。
【遭强人所害,因公殉职,三族俱灭,宣扬之。】
当然,李基知道现在余杭县令还是完整的,但是当他卷着钱财带着全家老小后撤步跑路,踏出余杭县城的第一步,李基就教他什么叫做分头行动。
魂可以走,人留下;心可以走,钱留下!
“让吾看看你怎么跑?”
如若没有锦衣司,说不准这些县令偷偷摸摸还真能给跑了。
只是有锦衣司已经全面渗透到吴郡方方面面后,余杭县令别说是变卖家产,便是一日上几次茅房,每天和小妾几日,锦衣司都可谓是清清楚楚。
这种情况下,就算余杭县令是什么猛将,冲出了锦衣司所设的伏杀圈,后面也还有关羽封锁着吴郡南部各处重要关卡。
因此,李基在以朱砂写下那一句话之时,便已经明白除非余杭县令幡然醒悟,否则下场已然是注定的了。
而后,李基还陆续翻阅了关于其他县令的锦衣司回报,神色微缓。
总体而言,还有一部分县令不是不想跑,而是捞得没有余杭县令那么多,终究还是舍不得县令的位置,所以打算再观望观望。
且或是由于心虚,那一部分县令倒是相当积极地配合着“以工代赈”。
想必,等余杭县令的三族皆因公殉职的消息传到那些贪官污吏耳中,他们料想会更加积极地表现。
只是,随着李基不断翻阅着锦衣司的回报,却是骤然在其中发现了一个刺绣精美的布包。
李基入手摩挲了一下,只觉得一阵清香飘入鼻子之中。
“这不是锦衣司传递的情报,为何会混杂在这里?”
李基略有些疑惑地喃喃道了一句。
如今锦衣司的体系已经是初步建立了起来,桃园众出身之人作为骨干以及负责在各个区域建立联络点,然后通过单线联系的方式发展下线收集情报。
只不过作为锦衣司指挥使的夏侯博,仅有对锦衣司的管理权,但自四方源源不断传回的情报却是不会直接经过夏侯博,以确保夏侯博不会完全控制锦衣司这个“眼睛”和“耳朵”。
锦衣司所有经桃园众判断有价值的情报都将独立汇总到位于府衙后院的独立房间之内,每一份情报都将再由两个不同的人在竹简上进行各自抄写一遍。
而后,情报原件方才会给到夏侯博浏览后归档保存,另外由两个不同的人抄写过的情报竹简则是直接递交给刘备与李基。
可以说,这种方式,乎杜绝了锦衣司指挥使隐瞒不报或者篡改情报的可能。
也正是因此,刘备与李基所看到的的锦衣司情报应该都是统一的竹简规格,然后笔迹只有两种才对。
李基略有些疑惑地捏了捏布包,觉得这像是那种女儿家的亲手绣出来的物件,且里面似乎装着布帛。(本章完)
对于“以工代赈”而言,如今最为困难且麻烦的框架,也算是初步在整个吴郡范围内搭建了起来了。
剩下的除了不断对各处开始进行水利开发的流民们遗漏补缺之外,便是通过流民营这个中转点,将接下来陆陆续续抵达吴郡的流民进行筛选分类,将合适的流民源源不断地分散到吴郡各处。
可以说,只要等益州送过来的三十万担粮食真正入库,那么李基最起码也能保证基本盘不崩,且通过那源源不断的流民给吴地带来中原的先进技术以及蓬勃生机。
至于预期之中将散至扬州其余郡的二十万流民则是有些无可奈何,考虑到为了避免各种突发状况所需要保留的冗余量。
倘若没有分散二十万流民到扬州其余郡,在李基看来潜在风险还是有的。
并且,在李基看来,扬州其余郡早晚也将会是自家的地盘,将一部分流民暂时送出去本质也是肉烂在锅了。
某种意义上,这何尝又不是先让别人帮忙养一养孩子?
更何况,那一部份深感刘备仁德的流民分散到扬州其余郡,必然也会主动宣扬刘备的仁德之名,让刘备纵使还没有真正完全掌控扬州全境便能先一步拥有一定基础的民心。
除了这种种的好处,还有一条流民必然要分散一部分到扬州其余郡的原因,那就是吴郡凭借一郡之力完全消化了所有流民太过于扎眼了。
但,倘若光明正大地分流一部分出去,具体分流的数字可以做文章的空间就大得太多了,有的是办法不会引起朝堂以及有心人的注意。
当然,类似于此前李基在推演之中以“大义”去压扬州其余郡以及世家,强行将所有流民均分给扬州各郡,引起剧烈反弹的结果,也让李基为之警惕。
尽管在推演之中,李基同样也凭借着“大义”以及扬州刺史的监察权,暗中掌握了扬州其余郡的话语权。
但是,没必要这么急!
即便没有推演之中隐隐的那一句暗示——“或许也因此留下了某些隐患?”,李基出于整体大局的考虑也不该如此急。
这一举动,并不符合李基没有向刘备明言的战略“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所在。
当今天子刘宏可还没有驾崩,天子刘宏对于大汉还是具备相当的掌控能力的,一旦刘备以着扬州刺史身份表现得过于强势绝非好事。
这可能也是推演之中所指的真正“隐患”?
这也让李基明白了“计谋模拟器”推演的局限性所在,推演过程之中只会以着此计谋所对应的目标为第一优先,且一切判断都将会基于绝对理性状态。
只考虑吴郡现有的钱粮,如何最大效率且妥善地安置中原而来的流民。
以此而论,“计谋模拟器”所采取的“由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演的线路,无疑已经是极好的。
可计谋的成功,对于战略却未必是有益的。
不过在李基解决了粮食窘迫的问题,以及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在吴郡内部消化了六十万流民,那么自然便不需要由整个扬州各郡均分消化安置流民。
原本可能每个郡都需要安置十余万左右,现在则是由五个郡共分二十万流民。
计算下来,每个郡消化四万流民并不困难。
在损坏利益并不大且掌握有“大义”的情况,其余郡自愿接收流民的可能性自然也便随之提升。
无须再如推演那般,通过“大义”强行逼迫其余郡接受。
当然,如何能让其余郡“自愿”接受,这也是一门技术活。
不过以着贾诩的能力,这种事情料想不难。
汉末顶尖谋士,贾诩必然是有着一席之地的。
在贾诩掌握了“大义”的情况下,假如还是不能让扬州其余郡“自愿”接受二十万流民,那么李基所需要斟酌琢磨一下的,反而是贾诩的用心与忠诚了。
是不是内奸露出鸡脚了?
因此,李基只是跟贾诩具体交待了想要的结果以及划了一条不许败坏刘备名声的底线,剩下的也便交给贾诩自由发挥了。
在情报不足的情况下,贾诩所能发挥的能力还在李基之上,李基也没有必要多提醒什么。
而李基一连埋头忙碌了数天“以工代赈”之事,也是如今也有了几分闲暇,开始处理其余积压了数天的公务。
不过整个吴郡不重要的繁琐公务几乎都是顾雍处理,唯有一些大事才会将文书传递到李基的手中。
因此,李基更多的是在翻阅锦衣司这几天传递上来的情报。 主要的则是吴郡各个县令的动向以及反应……
倘若当真还有县令在这个时候敢伸手,李基不介意三族消消乐。
或许大汉律法里罪不至三族,但李法官用的就是大汉律法,先斩后奏,以儆效尤……
先屠了三族,将凶手定性为土匪山贼一流,然后将此事传递于各县县衙,懂的自然也就懂了,且李基还能以此为借口进一步对各县城进行戒严,彻底断绝那些县令们逃跑的可能。
总而言之,之前当官享福贪污的时候没跑,现在需要他们做点事了就想卷着钱财后撤步跑路?
‘还当真有天才诞生了这种想法啊,真以为有这等好事?’
李基看着锦衣司所上报的信息之中,余杭县令在离开吴县后的一系列举动,明面上开始动员人手筹备物资,暗地里则开始不断地变卖自家私产。
显然,余杭县与钱唐县作为邻居,前钱唐县令与余杭县令想必不仅是酒友,还经常是同道中人。
以至于前钱唐县令的下场,几乎是吓破了余杭县令的胆子,已经开始准备后撤步跑路了。
想必,余杭县令的想法是反正如今大汉的官花钱就能买,既然在刘备与李基的手下当县令如此危险,还不如卷了钱跑路到别的地方再买官来当。
略微琢磨了一下余杭县令的想法,李基忍不住冷笑了一下,拿起桌案上的另一支沾了朱砂的毛笔在竹简上批写了一句话。
【遭强人所害,因公殉职,三族俱灭,宣扬之。】
当然,李基知道现在余杭县令还是完整的,但是当他卷着钱财带着全家老小后撤步跑路,踏出余杭县城的第一步,李基就教他什么叫做分头行动。
魂可以走,人留下;心可以走,钱留下!
“让吾看看你怎么跑?”
如若没有锦衣司,说不准这些县令偷偷摸摸还真能给跑了。
只是有锦衣司已经全面渗透到吴郡方方面面后,余杭县令别说是变卖家产,便是一日上几次茅房,每天和小妾几日,锦衣司都可谓是清清楚楚。
这种情况下,就算余杭县令是什么猛将,冲出了锦衣司所设的伏杀圈,后面也还有关羽封锁着吴郡南部各处重要关卡。
因此,李基在以朱砂写下那一句话之时,便已经明白除非余杭县令幡然醒悟,否则下场已然是注定的了。
而后,李基还陆续翻阅了关于其他县令的锦衣司回报,神色微缓。
总体而言,还有一部分县令不是不想跑,而是捞得没有余杭县令那么多,终究还是舍不得县令的位置,所以打算再观望观望。
且或是由于心虚,那一部分县令倒是相当积极地配合着“以工代赈”。
想必,等余杭县令的三族皆因公殉职的消息传到那些贪官污吏耳中,他们料想会更加积极地表现。
只是,随着李基不断翻阅着锦衣司的回报,却是骤然在其中发现了一个刺绣精美的布包。
李基入手摩挲了一下,只觉得一阵清香飘入鼻子之中。
“这不是锦衣司传递的情报,为何会混杂在这里?”
李基略有些疑惑地喃喃道了一句。
如今锦衣司的体系已经是初步建立了起来,桃园众出身之人作为骨干以及负责在各个区域建立联络点,然后通过单线联系的方式发展下线收集情报。
只不过作为锦衣司指挥使的夏侯博,仅有对锦衣司的管理权,但自四方源源不断传回的情报却是不会直接经过夏侯博,以确保夏侯博不会完全控制锦衣司这个“眼睛”和“耳朵”。
锦衣司所有经桃园众判断有价值的情报都将独立汇总到位于府衙后院的独立房间之内,每一份情报都将再由两个不同的人在竹简上进行各自抄写一遍。
而后,情报原件方才会给到夏侯博浏览后归档保存,另外由两个不同的人抄写过的情报竹简则是直接递交给刘备与李基。
可以说,这种方式,乎杜绝了锦衣司指挥使隐瞒不报或者篡改情报的可能。
也正是因此,刘备与李基所看到的的锦衣司情报应该都是统一的竹简规格,然后笔迹只有两种才对。
李基略有些疑惑地捏了捏布包,觉得这像是那种女儿家的亲手绣出来的物件,且里面似乎装着布帛。(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