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诚银行的夏诚找了一个私家侦探,正在调查谢筱初,谢筱初呢,也不甘示弱,找了道上的人准备弄夏诚,反正这两人是掐起来了。”许清河喝了一大杯热水后说道。
“没搞出事儿来吧?”
“还没有,但这么下去,估计没事也给搞出事儿了。”许清河说道。
假钞的案子是要有个了结,不是谢筱初进去,就是夏诚进去,再不就是找到假钞案元凶。
反正得有一个人进去。
谢筱初自然知道这假钞是谁给他的,可他不能说,说了他自己就得没命了,所以,拼命否认假钞不是自己拿进聚诚银行的,是聚诚银行调换了自己的真钞。
聚诚银行自然不能承认,一旦他承认自己银行有假钞,还调换客人的真钞,那银行的信誉就彻底完犊子了。
谢筱初也不敢乱说,因为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那他跟聚诚银行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你断了人家的活路,人家还不得找你拼命?
“加把火,偷偷放消息出去,就说聚诚银行用假钞换真钞。”程默吩咐一声。
“你这是要这两家一起同归于尽?”
“无论谢筱初还是夏诚这两人都不是好人,他们两个狗咬狗,与我们巡捕房无关。”程默嘿嘿一笑。
“头儿,您太黑了。”
“另外,再放出一条消息,那天我们去聚诚银行是接到了匿名举报的电话,至于打这个电话的人是谁,我们目前还没查到。”
许清河闻言,不由的一哆嗦,这何止是添油加火,这是又在火堆里塞了一把干柴呀!
这个案子根本办不下去,租界巡捕房的力量都出不了租界,而伪钞的来源一定是在租界外面,他这个探长办案走不出租界,这也只能是最好的结果了。
让他们保释,案子挂起来,这已经是最好了。
……
姐姐程华的归期确定了,月底,因为船票的关系,可能要等到下月初才能抵达上海。
今年春节比较晚,要到西历的二月中,所以,倒也不着急。
进入腊月反而不怎么忙碌了,因为政治股不像治安股、刑事股那样有众多的案子需要处理。
小案子也用不着程默过问,许清河和吕乐直接就处理了,范学义和刘海山他们也能帮忙。
除非是他们决定不了的事儿,才会来找他。
程默这些日子主要还是忙自己的小说出版的事情,《铁血》第一部已经定稿了。
因为换个了风格,不知道市场会如何反应,程默也十分谨慎,首印只是三万册。
因为是“风起楼兰”的新作,新书上市后,买的人还不少,当看新书不是情爱小说后,流失了一部分读者,但也吸引了另外一批读者。
尤其是新颖的文风加上精彩的故事,更能吸引人,推出之后,有人在《小说月刊》上发表评论员文章,盛赞这部小说开创了新派武侠小说的新河,将武侠与国家民族大义结合在一起,立意得到升华。
销量增长速度虽然比不上当初的《鬼丈夫》和《第一梦》,却也是相对比较稳。
这部不一定会爆火,也稳了。
程默看到这个情况,心中也是一块石头落地,他也并不想《铁血》爆火,只是希望它里面表达出的家国大义传播的更深,更远一些,让更多人的理解和明白,这就够了。
接下来,他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等年后再继续写《第二梦》,间歇的创作,会有利于他的灵感以及笔法的纯熟。
空闲的时间,他就在琢磨如何实现《倩女幽魂》中的电影特效,眼下可没有什么特效制作,只能用各种土办法来实现。
神话鬼故事是离不开特效的,不求达到后世的那种光影效果,起码也要让人看上去没有太多的破绽。
电影导演自然还是费沫了,《鬼丈夫》让他又火了一把,本身就是一线导演,如今更是身价大涨了。
但是他已经签约楼兰影视了,三年合约,待遇优厚,《鬼丈夫》火了之后,他的导演费上浮了百分之三十。
就冲这待遇,费沫一点儿都没有想要跳槽的打算。
因为在楼兰影视,他的导演工作得到充分尊重,从不干涉拍摄,有什么想法,也会先跟他商量,说服他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他不同意,则按照他说的来。
而且,楼兰影视网络了一批优秀的人才,创作氛围很浓厚,尤其是神秘的老板更厉害!
还有神秘老板的合伙人,楼兰影视的董事之一,也是老板之一的程默更加厉害,许多奇思妙想以及宣传策划手段都出自他之手。
可以说,楼兰影视一炮而红,真正的推手是程默,这位还是租界巡捕房探长职务的男人。
程默隐藏了自己就是“风起楼兰”的作者身份,就是不想让太多人关注到他。
毕竟这是个对作家文人还很崇拜的年代,他如果只是作为一个“商人”的身份出现,很减少很多麻烦。
商人的成功,人们关注后,随后就会忘记了,而作家一部作品只要在那儿,就会被持续关注,并且不会被遗忘。
一个成功的商人跟一个成功的作家的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尾,这个可不是仅仅说说而已。
程默不想太招摇,因此,家里也就只有苏沫儿和苏守安夫妻俩知道,大姐苏锦夫妻俩都是不知道的。
程默也都跟他们说过了,自己在这个位置上不想招惹太多的麻烦,所以,让她们保守秘密。
老丈人虽然对程默这个女婿还有碎碎念,但信守承诺还是能做到的,至于丈母娘,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到处炫耀的女人,况且,她也很清楚,女婿越是优秀,越容易被别的女人盯上,尤其是搞文学的,那私生活乱的很呢,哪个功成名就的作家没有一两个红颜知己?
红颜知己说白了就是姘头,迟早一个被窝睡觉的。
为了防止这类事发生在女儿身上,她作为母亲,哪怕是忍不住,也要忍了,说出去,那就等于给女儿招惹无数的情敌。
既然女婿自己都不想宣扬,她这做丈母娘自然要聪明点儿,不能让外头那些野花进家门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那些人知道,就不会被惦记了。
(本章完)
“没搞出事儿来吧?”
“还没有,但这么下去,估计没事也给搞出事儿了。”许清河说道。
假钞的案子是要有个了结,不是谢筱初进去,就是夏诚进去,再不就是找到假钞案元凶。
反正得有一个人进去。
谢筱初自然知道这假钞是谁给他的,可他不能说,说了他自己就得没命了,所以,拼命否认假钞不是自己拿进聚诚银行的,是聚诚银行调换了自己的真钞。
聚诚银行自然不能承认,一旦他承认自己银行有假钞,还调换客人的真钞,那银行的信誉就彻底完犊子了。
谢筱初也不敢乱说,因为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那他跟聚诚银行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你断了人家的活路,人家还不得找你拼命?
“加把火,偷偷放消息出去,就说聚诚银行用假钞换真钞。”程默吩咐一声。
“你这是要这两家一起同归于尽?”
“无论谢筱初还是夏诚这两人都不是好人,他们两个狗咬狗,与我们巡捕房无关。”程默嘿嘿一笑。
“头儿,您太黑了。”
“另外,再放出一条消息,那天我们去聚诚银行是接到了匿名举报的电话,至于打这个电话的人是谁,我们目前还没查到。”
许清河闻言,不由的一哆嗦,这何止是添油加火,这是又在火堆里塞了一把干柴呀!
这个案子根本办不下去,租界巡捕房的力量都出不了租界,而伪钞的来源一定是在租界外面,他这个探长办案走不出租界,这也只能是最好的结果了。
让他们保释,案子挂起来,这已经是最好了。
……
姐姐程华的归期确定了,月底,因为船票的关系,可能要等到下月初才能抵达上海。
今年春节比较晚,要到西历的二月中,所以,倒也不着急。
进入腊月反而不怎么忙碌了,因为政治股不像治安股、刑事股那样有众多的案子需要处理。
小案子也用不着程默过问,许清河和吕乐直接就处理了,范学义和刘海山他们也能帮忙。
除非是他们决定不了的事儿,才会来找他。
程默这些日子主要还是忙自己的小说出版的事情,《铁血》第一部已经定稿了。
因为换个了风格,不知道市场会如何反应,程默也十分谨慎,首印只是三万册。
因为是“风起楼兰”的新作,新书上市后,买的人还不少,当看新书不是情爱小说后,流失了一部分读者,但也吸引了另外一批读者。
尤其是新颖的文风加上精彩的故事,更能吸引人,推出之后,有人在《小说月刊》上发表评论员文章,盛赞这部小说开创了新派武侠小说的新河,将武侠与国家民族大义结合在一起,立意得到升华。
销量增长速度虽然比不上当初的《鬼丈夫》和《第一梦》,却也是相对比较稳。
这部不一定会爆火,也稳了。
程默看到这个情况,心中也是一块石头落地,他也并不想《铁血》爆火,只是希望它里面表达出的家国大义传播的更深,更远一些,让更多人的理解和明白,这就够了。
接下来,他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等年后再继续写《第二梦》,间歇的创作,会有利于他的灵感以及笔法的纯熟。
空闲的时间,他就在琢磨如何实现《倩女幽魂》中的电影特效,眼下可没有什么特效制作,只能用各种土办法来实现。
神话鬼故事是离不开特效的,不求达到后世的那种光影效果,起码也要让人看上去没有太多的破绽。
电影导演自然还是费沫了,《鬼丈夫》让他又火了一把,本身就是一线导演,如今更是身价大涨了。
但是他已经签约楼兰影视了,三年合约,待遇优厚,《鬼丈夫》火了之后,他的导演费上浮了百分之三十。
就冲这待遇,费沫一点儿都没有想要跳槽的打算。
因为在楼兰影视,他的导演工作得到充分尊重,从不干涉拍摄,有什么想法,也会先跟他商量,说服他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他不同意,则按照他说的来。
而且,楼兰影视网络了一批优秀的人才,创作氛围很浓厚,尤其是神秘的老板更厉害!
还有神秘老板的合伙人,楼兰影视的董事之一,也是老板之一的程默更加厉害,许多奇思妙想以及宣传策划手段都出自他之手。
可以说,楼兰影视一炮而红,真正的推手是程默,这位还是租界巡捕房探长职务的男人。
程默隐藏了自己就是“风起楼兰”的作者身份,就是不想让太多人关注到他。
毕竟这是个对作家文人还很崇拜的年代,他如果只是作为一个“商人”的身份出现,很减少很多麻烦。
商人的成功,人们关注后,随后就会忘记了,而作家一部作品只要在那儿,就会被持续关注,并且不会被遗忘。
一个成功的商人跟一个成功的作家的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尾,这个可不是仅仅说说而已。
程默不想太招摇,因此,家里也就只有苏沫儿和苏守安夫妻俩知道,大姐苏锦夫妻俩都是不知道的。
程默也都跟他们说过了,自己在这个位置上不想招惹太多的麻烦,所以,让她们保守秘密。
老丈人虽然对程默这个女婿还有碎碎念,但信守承诺还是能做到的,至于丈母娘,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到处炫耀的女人,况且,她也很清楚,女婿越是优秀,越容易被别的女人盯上,尤其是搞文学的,那私生活乱的很呢,哪个功成名就的作家没有一两个红颜知己?
红颜知己说白了就是姘头,迟早一个被窝睡觉的。
为了防止这类事发生在女儿身上,她作为母亲,哪怕是忍不住,也要忍了,说出去,那就等于给女儿招惹无数的情敌。
既然女婿自己都不想宣扬,她这做丈母娘自然要聪明点儿,不能让外头那些野花进家门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那些人知道,就不会被惦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