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娘,你们忘了咱家有菘菜莱菔呢,这腊月天的指定能卖个好价钱,足够读书花销了!”
见着父母纠结,林尘那还不明白原因,索性直接摊开了说。
“这,这能行么?”
林富贵精神一振,今儿个听婆姨说了儿子的事,就一直看着儿子感觉怪怪的,之后一顿饭美得他暂时忘了这事,这会儿林尘一说,他又想起来了,心中是认可的,可对于儿子做的事,他还是有些心里毛毛的。
“怎么不行!爹,你受点累,咱卖远一点,直接卖到金州府去,卖个几回就啥都有了。”
“我看行!娃他爸,就听孩子的,你也是战场杀过敌的人,怕个怂了!”
关键时刻母亲何氏一锤定音,不仅把事定下了,还激的父亲豪气大发:
“你个妇道人家懂个啥,瞎起哄!我那是怕么,我不是担心儿子用人家的地方,干借鸡生蛋的事,万一惹着老神仙不高兴咋办?”
“哎呀!那,那可怎么办,都是我糊涂,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那牛儿,你爹说的对,这事怕是不妥,可不能惹得神仙不高兴了,你不是说神仙传了你识字吗,那还念书干啥!”
当爹的就是当爹的,只一句话就弄得老娘六神无主,这点林尘那是相当的佩服。
“娘,不用担心,我这儿完全没问题,我虽然识字了,可是我不会写啊,我去读两年书也好解释我怎么突然识字了不是,不然平白无故的我就会吟诗作对了,人家还不起疑啊!”
这也是林辰想要去读书的原因,哪怕是做个样子,总归能让事情变得稍微那么合理一点。
另外他也不想过早表现得出色,这里离长安还是很近的,又邻近子午道,现在这个时期还是不要让长安的达官贵人们注意到自己的好。
再过十来天就是武德七年,这个时候未来的太宗皇帝还在和大哥及父皇斗智斗勇呢。
两年半后着名的玄武门事变就该发生了,紧接着就是让大唐丧尽国威的「渭水之盟」。
可以说这段时期的长安官场很乱很危险,林尘就算是露头,那是加入太子阵营还是秦王阵营呢,这是一个问题。
不要说中立或者抱皇帝大腿的话,首先没有足够的身份地位,你只能被裹挟,没有资格中立,亲皇也是如此。
更何况不论是哪个当了皇帝,亲皇派官员注定不会被重用,而且随之而来的渭水之盟,历史上只说了这么件事,那么签订这个盟约前双方有没有较量一番,有多少人是因为这事死的,这些都一无所知,所以还是不要往那凑热闹了。
林尘已经打定主意,三年内坚决不入长安,并且二十二岁前,他都不打算干任何出挑的事,那么安心读书显然是个很好的选择。
事情于是就这么定下了,一家三口商量了下细节,最后一致决定三天后趁着县里赶大集,父子两人前往金州,免得引人注意。
之所以不在县里卖,是因为林尘家离县城太近了,或者干脆说他家就是城里人也没错。
这县城虽然也有城墙,可那城墙都在南北两边山上半腰处呢,甚至那都不叫城墙,叫围墙更合适,也就一人多高,三四块砖的宽度,连人都站不了。
县城就坐落在两边山脚下稍微平坦的狭长地带上,一两千多米的长度中密集的坐落着百十户人家,东西两头设有关门,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县城了。
一条河顺着城中而下,自东向西而流,而在两座关门中间位置,一条自北而来的小河又汇入这条河里,林尘家就离着这交汇处不远。
所以说他家是城里的也行,可是所有林家人都不认可自己是城里人,因为他们离着那密集居住区还有两三百米呢,关键他们是种地的,在他们意识中,只有那百十户住一起的才是城里县里。
这么近的距离,就导致了林尘家和城里人很多人都是熟识的,更何况他家还有两头牛,那知名度还是很高的。
他林尘父子今天在县里卖白菜,明天保准所有人都会知道,再说县里也没几个有钱的主,连县太爷都不在县里呆,而是常驻金州府。
现任金州刺史礼王李元亨才是个四岁的娃娃,乃李渊第八子,谈管理那是说不上的,不过有钱的主肯定不少,对于腊月天能吃上鲜嫩的绿菜,想来能抵抗其诱惑力的不多。
林尘早就试过,农场里的收获物可以取出,其他的诸如种子铜币都没办法拿出来,要不然也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
晚间时候林尘的水稻终于可以收获了,四块地一共收了四十个单位的稻子,另外两块地的萝卜也是四十个单位,一共卖钱九千两百铜,看来稻子就是两百铜一个单位了,比萝卜白菜可是划算多了。
目前还不知道这铜钱除了买种子还有啥用,总之不会太简单就是,另外可惜的是萝卜和水稻都没有出现变异种,看来上回出现的变异白菜还真是欧皇附体了。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农场已经收获了五次了,依然没有变异种,林尘已经渐渐丧失了开盲盒的乐趣,顺其自然了。
这天差不多早上三四点的时候,何氏便将林尘和林富贵爷俩叫了起来,将头天晚上准备的剩菜剩饭热了下,给两人垫垫肚子,又将提前准备好的干粮用布包了,给两人带上。
在一通各种嘱托中,把爷俩送出了家门,好在天公作美,趁着依稀的月光,爷俩凭借着对道路的熟悉倒也走的平稳。
林尘自然是打着空手的,父亲林富贵挑了两个空箩筐,准备在要到了的时候再装上白菜萝卜。
此去金州可当真是翻山越岭,又是寒冬腊月,地上冻得硬邦邦的滑不溜秋的,也就是常年在山上劳作的庄户人家习惯了,放在后世的城里人,估计就是走一步摔三跤的命。
翻过峻险的女娲山,顺着黄洋河一路而行,历时近四个时辰终于到了汉水,金州城也算是到了。
见着父母纠结,林尘那还不明白原因,索性直接摊开了说。
“这,这能行么?”
林富贵精神一振,今儿个听婆姨说了儿子的事,就一直看着儿子感觉怪怪的,之后一顿饭美得他暂时忘了这事,这会儿林尘一说,他又想起来了,心中是认可的,可对于儿子做的事,他还是有些心里毛毛的。
“怎么不行!爹,你受点累,咱卖远一点,直接卖到金州府去,卖个几回就啥都有了。”
“我看行!娃他爸,就听孩子的,你也是战场杀过敌的人,怕个怂了!”
关键时刻母亲何氏一锤定音,不仅把事定下了,还激的父亲豪气大发:
“你个妇道人家懂个啥,瞎起哄!我那是怕么,我不是担心儿子用人家的地方,干借鸡生蛋的事,万一惹着老神仙不高兴咋办?”
“哎呀!那,那可怎么办,都是我糊涂,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那牛儿,你爹说的对,这事怕是不妥,可不能惹得神仙不高兴了,你不是说神仙传了你识字吗,那还念书干啥!”
当爹的就是当爹的,只一句话就弄得老娘六神无主,这点林尘那是相当的佩服。
“娘,不用担心,我这儿完全没问题,我虽然识字了,可是我不会写啊,我去读两年书也好解释我怎么突然识字了不是,不然平白无故的我就会吟诗作对了,人家还不起疑啊!”
这也是林辰想要去读书的原因,哪怕是做个样子,总归能让事情变得稍微那么合理一点。
另外他也不想过早表现得出色,这里离长安还是很近的,又邻近子午道,现在这个时期还是不要让长安的达官贵人们注意到自己的好。
再过十来天就是武德七年,这个时候未来的太宗皇帝还在和大哥及父皇斗智斗勇呢。
两年半后着名的玄武门事变就该发生了,紧接着就是让大唐丧尽国威的「渭水之盟」。
可以说这段时期的长安官场很乱很危险,林尘就算是露头,那是加入太子阵营还是秦王阵营呢,这是一个问题。
不要说中立或者抱皇帝大腿的话,首先没有足够的身份地位,你只能被裹挟,没有资格中立,亲皇也是如此。
更何况不论是哪个当了皇帝,亲皇派官员注定不会被重用,而且随之而来的渭水之盟,历史上只说了这么件事,那么签订这个盟约前双方有没有较量一番,有多少人是因为这事死的,这些都一无所知,所以还是不要往那凑热闹了。
林尘已经打定主意,三年内坚决不入长安,并且二十二岁前,他都不打算干任何出挑的事,那么安心读书显然是个很好的选择。
事情于是就这么定下了,一家三口商量了下细节,最后一致决定三天后趁着县里赶大集,父子两人前往金州,免得引人注意。
之所以不在县里卖,是因为林尘家离县城太近了,或者干脆说他家就是城里人也没错。
这县城虽然也有城墙,可那城墙都在南北两边山上半腰处呢,甚至那都不叫城墙,叫围墙更合适,也就一人多高,三四块砖的宽度,连人都站不了。
县城就坐落在两边山脚下稍微平坦的狭长地带上,一两千多米的长度中密集的坐落着百十户人家,东西两头设有关门,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县城了。
一条河顺着城中而下,自东向西而流,而在两座关门中间位置,一条自北而来的小河又汇入这条河里,林尘家就离着这交汇处不远。
所以说他家是城里的也行,可是所有林家人都不认可自己是城里人,因为他们离着那密集居住区还有两三百米呢,关键他们是种地的,在他们意识中,只有那百十户住一起的才是城里县里。
这么近的距离,就导致了林尘家和城里人很多人都是熟识的,更何况他家还有两头牛,那知名度还是很高的。
他林尘父子今天在县里卖白菜,明天保准所有人都会知道,再说县里也没几个有钱的主,连县太爷都不在县里呆,而是常驻金州府。
现任金州刺史礼王李元亨才是个四岁的娃娃,乃李渊第八子,谈管理那是说不上的,不过有钱的主肯定不少,对于腊月天能吃上鲜嫩的绿菜,想来能抵抗其诱惑力的不多。
林尘早就试过,农场里的收获物可以取出,其他的诸如种子铜币都没办法拿出来,要不然也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
晚间时候林尘的水稻终于可以收获了,四块地一共收了四十个单位的稻子,另外两块地的萝卜也是四十个单位,一共卖钱九千两百铜,看来稻子就是两百铜一个单位了,比萝卜白菜可是划算多了。
目前还不知道这铜钱除了买种子还有啥用,总之不会太简单就是,另外可惜的是萝卜和水稻都没有出现变异种,看来上回出现的变异白菜还真是欧皇附体了。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农场已经收获了五次了,依然没有变异种,林尘已经渐渐丧失了开盲盒的乐趣,顺其自然了。
这天差不多早上三四点的时候,何氏便将林尘和林富贵爷俩叫了起来,将头天晚上准备的剩菜剩饭热了下,给两人垫垫肚子,又将提前准备好的干粮用布包了,给两人带上。
在一通各种嘱托中,把爷俩送出了家门,好在天公作美,趁着依稀的月光,爷俩凭借着对道路的熟悉倒也走的平稳。
林尘自然是打着空手的,父亲林富贵挑了两个空箩筐,准备在要到了的时候再装上白菜萝卜。
此去金州可当真是翻山越岭,又是寒冬腊月,地上冻得硬邦邦的滑不溜秋的,也就是常年在山上劳作的庄户人家习惯了,放在后世的城里人,估计就是走一步摔三跤的命。
翻过峻险的女娲山,顺着黄洋河一路而行,历时近四个时辰终于到了汉水,金州城也算是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