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城西约十里处,有一名山名曰万山,又称汉皋山,汉皋者,水边高地也,万山正是紧邻汉水的一座小山,同时此地还是邓州与襄州的分界。
襄州刺史于哲乃洛阳于氏一族,此时正在这万山的官道处张望,左右分别是刺史府长史司马和主薄。
“怎地还没到?确定了是这个时间到么?”
“使君莫急,根据探马来报,应当也快了!”长史杜宏回道。
杜宏出自巩县杜氏,正是杜甫的家族。
两人说话间,官道远处已经有一车马队伍显现,可不就是南下的林尘一行么?
要说于哲身为刺史,大可不必迎接林尘,还是出迎十里这么隆重。
单按照官场的惯例来说确实这样,可于哲除了是襄州刺史外,他还是洛阳于氏嫡系,而洛阳于氏正是鸿鹄社黄金会员!
于氏自从成为鸿鹄社黄金会员后,短短半年间,原本拮据清贵的家族,顿时变得阔绰起来,享受了金钱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自然再难回到从前。
林尘身为鸿鹄社创始人,又是国公之尊,于氏稍微巴结一些,一点毛病也没有!
“琼国公远来幸苦,某在城内已备好宴席,就等琼国公赏光呢!”
“使君何必如此破费,更劳使君亲迎至此,林尘惭愧!”
“呵呵,应该的,再说此地奇秀,某也好久没来了,正好游玩一回!”
近六月的襄州,可不是游玩的好季节,于哲不过是托词罢了,不过被人重视的感觉总还是不错的。
“使君好雅兴,汉皋解佩,神女弄珠,林尘早有耳闻,也是心甚往之啊!”
林尘说的是关于万山流传甚久的神话故事,说的是两位神女,于万山泛游汉水的事。
“那国公可要在襄州多盘桓几日,襄州美景可不在少数,定不让国公失望!”于哲道。
“一定,一定,使君请!”
“请!”
叙话完毕,刺史于哲车驾在前,林尘一行紧随其后,一路过了柳子关,复行一刻钟,襄州城便已经遥遥在望。
前世今生,林尘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可关于此地的故事可听了不少,印象最深的,自然当属金庸笔下的郭靖镇守襄阳城的事迹了。
当时读小说看电视,可想来此处看一看了,可一直都没有机会,想不到上辈子的遗憾,这辈子竟然圆了。
襄州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盖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四山环绕,一水贯之,属于易守难攻之地。
而交通环境又非常的好,北通汝洛,西带秦蜀,南遮湖广,东瞰吴越,绝对是王兴之地。
相对于其他城池,这里的商业氛围很活跃,南来北往的商队,大多都喜欢于此地停留。
享受完于哲的招待后,由长史杜宏介绍,林尘一行在城中租了处大院子,准备在此休整几天再说。
近一月的不停赶路,整个人身子都要散架了,接下来相当一段路都是水路,甚至一连好几天都要在船上度过,不放松下心神,可是要难过了!
次日一早,神完气足的林尘准备陪着媳妇父母逛逛这襄州城,却被邻院的吵闹声吸引。
旁边也是类似于长安城坊市的模样,不过是一个由多户人家组成的大院子,能住这里的,也都不是什么条件好的人家,大多靠着给城里富户做工或者卖苦力过活,总算能混个温饱,比之大多数人还是要强上不少。
好心情被搅了的林尘,寻着声音找了过去,打算看看什么事,也算是凑热闹吧,这是唐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林尘并没有觉着不妥。
来到院中,原来是一群人对着一家人数落谩骂,确切的说是对着一对母女,因为这家的男人正蹲在墙角,埋头膝间,正自抽泣呢。
只有那身为母亲的妇人,正自破口大骂,身后护着一约莫十二三岁面带惶恐的黄毛丫头。
林尘眼尖,看得出那丫头模样清丽,身段曲线也很好,将来必定是个美人,只是可惜,此女皮肤似乎不太好,裸露在外的皮肤竟有些红斑。
场面极其混乱,妇人一人喝骂一群人,此时已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只是他们语速太快,又是本地方言,林尘有些听不大懂。
不过这种以多欺少,对方还是女人的事,天然就能引起人的不忿,林尘虽然没有贸然的认为就是众人的错,可还是打算问情缘缘,其实心里已经有点偏向母女了。
“这位老丈请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何这么多人要针对一对母女?”林尘向着边缘户一位面带悲色,不停叹气的老者问道。
“小郎君不是这里人吧,我劝你还是赶紧走的好,别管闲事,晚了可就后悔莫及了,唉,都是上天注定的!”老者瞥了林尘一眼,似是不甘又似是劝解的对林尘说道。
“还请老丈明言!”
“你这后生,咋不听人劝呢?非要寻根问底?
好,老汉告诉你,看见那女娃没,院里人都唤她巧娘,自小便机灵聪慧,绣的一手好刺绣,模样也俊俏,将来必定是可以嫁个好人家的。
可惜,老天爷偏要跟咱穷苦人过不去,前日巧娘身上便开始出现红斑,开始也没当回事,只当是蚊虫叮咬。
可昨日却又多了些,用了草药煮水洗过,可今日仍不见好反而更多了,不得已只好请了郎中。
谁知郎中见了却撒腿就跑,留下一句天花,便没了人影。
小郎君,天花你晓得不?咱这院里的人怕都是要重入轮回喽,院里的仙姑于氏说了办法,巧娘是祸根,需要烧了祭天,余人才方有一丝活路。
这里现在就是死地,怎么样,小郎君可后悔了?”
林尘心里猛的一跳,竟然是天花!
这可麻烦了,在这个年代,这绝对是非常恐怖的瘟疫,一死一城也不是没可能。
不过自己等人却是不用担心,进化玉米就是万能疫苗,应该足以抵挡这东西,但是普通人可就要遭殃了。
林尘倒是有些法子,不过眼下这事先不急,先将这母女救下才是要紧的。
襄州刺史于哲乃洛阳于氏一族,此时正在这万山的官道处张望,左右分别是刺史府长史司马和主薄。
“怎地还没到?确定了是这个时间到么?”
“使君莫急,根据探马来报,应当也快了!”长史杜宏回道。
杜宏出自巩县杜氏,正是杜甫的家族。
两人说话间,官道远处已经有一车马队伍显现,可不就是南下的林尘一行么?
要说于哲身为刺史,大可不必迎接林尘,还是出迎十里这么隆重。
单按照官场的惯例来说确实这样,可于哲除了是襄州刺史外,他还是洛阳于氏嫡系,而洛阳于氏正是鸿鹄社黄金会员!
于氏自从成为鸿鹄社黄金会员后,短短半年间,原本拮据清贵的家族,顿时变得阔绰起来,享受了金钱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自然再难回到从前。
林尘身为鸿鹄社创始人,又是国公之尊,于氏稍微巴结一些,一点毛病也没有!
“琼国公远来幸苦,某在城内已备好宴席,就等琼国公赏光呢!”
“使君何必如此破费,更劳使君亲迎至此,林尘惭愧!”
“呵呵,应该的,再说此地奇秀,某也好久没来了,正好游玩一回!”
近六月的襄州,可不是游玩的好季节,于哲不过是托词罢了,不过被人重视的感觉总还是不错的。
“使君好雅兴,汉皋解佩,神女弄珠,林尘早有耳闻,也是心甚往之啊!”
林尘说的是关于万山流传甚久的神话故事,说的是两位神女,于万山泛游汉水的事。
“那国公可要在襄州多盘桓几日,襄州美景可不在少数,定不让国公失望!”于哲道。
“一定,一定,使君请!”
“请!”
叙话完毕,刺史于哲车驾在前,林尘一行紧随其后,一路过了柳子关,复行一刻钟,襄州城便已经遥遥在望。
前世今生,林尘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可关于此地的故事可听了不少,印象最深的,自然当属金庸笔下的郭靖镇守襄阳城的事迹了。
当时读小说看电视,可想来此处看一看了,可一直都没有机会,想不到上辈子的遗憾,这辈子竟然圆了。
襄州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盖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四山环绕,一水贯之,属于易守难攻之地。
而交通环境又非常的好,北通汝洛,西带秦蜀,南遮湖广,东瞰吴越,绝对是王兴之地。
相对于其他城池,这里的商业氛围很活跃,南来北往的商队,大多都喜欢于此地停留。
享受完于哲的招待后,由长史杜宏介绍,林尘一行在城中租了处大院子,准备在此休整几天再说。
近一月的不停赶路,整个人身子都要散架了,接下来相当一段路都是水路,甚至一连好几天都要在船上度过,不放松下心神,可是要难过了!
次日一早,神完气足的林尘准备陪着媳妇父母逛逛这襄州城,却被邻院的吵闹声吸引。
旁边也是类似于长安城坊市的模样,不过是一个由多户人家组成的大院子,能住这里的,也都不是什么条件好的人家,大多靠着给城里富户做工或者卖苦力过活,总算能混个温饱,比之大多数人还是要强上不少。
好心情被搅了的林尘,寻着声音找了过去,打算看看什么事,也算是凑热闹吧,这是唐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林尘并没有觉着不妥。
来到院中,原来是一群人对着一家人数落谩骂,确切的说是对着一对母女,因为这家的男人正蹲在墙角,埋头膝间,正自抽泣呢。
只有那身为母亲的妇人,正自破口大骂,身后护着一约莫十二三岁面带惶恐的黄毛丫头。
林尘眼尖,看得出那丫头模样清丽,身段曲线也很好,将来必定是个美人,只是可惜,此女皮肤似乎不太好,裸露在外的皮肤竟有些红斑。
场面极其混乱,妇人一人喝骂一群人,此时已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只是他们语速太快,又是本地方言,林尘有些听不大懂。
不过这种以多欺少,对方还是女人的事,天然就能引起人的不忿,林尘虽然没有贸然的认为就是众人的错,可还是打算问情缘缘,其实心里已经有点偏向母女了。
“这位老丈请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何这么多人要针对一对母女?”林尘向着边缘户一位面带悲色,不停叹气的老者问道。
“小郎君不是这里人吧,我劝你还是赶紧走的好,别管闲事,晚了可就后悔莫及了,唉,都是上天注定的!”老者瞥了林尘一眼,似是不甘又似是劝解的对林尘说道。
“还请老丈明言!”
“你这后生,咋不听人劝呢?非要寻根问底?
好,老汉告诉你,看见那女娃没,院里人都唤她巧娘,自小便机灵聪慧,绣的一手好刺绣,模样也俊俏,将来必定是可以嫁个好人家的。
可惜,老天爷偏要跟咱穷苦人过不去,前日巧娘身上便开始出现红斑,开始也没当回事,只当是蚊虫叮咬。
可昨日却又多了些,用了草药煮水洗过,可今日仍不见好反而更多了,不得已只好请了郎中。
谁知郎中见了却撒腿就跑,留下一句天花,便没了人影。
小郎君,天花你晓得不?咱这院里的人怕都是要重入轮回喽,院里的仙姑于氏说了办法,巧娘是祸根,需要烧了祭天,余人才方有一丝活路。
这里现在就是死地,怎么样,小郎君可后悔了?”
林尘心里猛的一跳,竟然是天花!
这可麻烦了,在这个年代,这绝对是非常恐怖的瘟疫,一死一城也不是没可能。
不过自己等人却是不用担心,进化玉米就是万能疫苗,应该足以抵挡这东西,但是普通人可就要遭殃了。
林尘倒是有些法子,不过眼下这事先不急,先将这母女救下才是要紧的。